【摘要】在世界各国,腐败问题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学校作为思想文化教育的前沿阵地,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基于此文章从分析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对高校反腐的工作方法进行创新性的探讨。
【关键词】高校腐败问题;惩防体系;防腐倡廉工作
一、高校腐败问题及其表现
高校腐败问题主要是指高校中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利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高校腐败问题具有其特点,主要表现有:
1、招生、学术科研、教学和学生管理方面
招生权和教学权是高校享有的最具教育行业特点的办学自主权之一。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考试制度与招生运作规则的改革趋于加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高校教学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以适应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这对于高校办学水平和整个教学质量的提高极为有利,但受商品经济的影响,一些学校的工作人员滋生腐败,在糖衣炮弹面前歪曲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等价交换原则一旦渗入招生、教学管理领域则必然产生腐败。
2、经济活动方面
为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近年来高校进一步加快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步伐。不管是硬件基础设施、还是软件设施,高校的经济活动大大增加,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日益广泛,而且越来越紧密,经济活动带来的效益为高校改革和发展注入了生机。但同时,由于经济活动管理机制没有完全理顺,管理与监督不到位使得高校的经济活动留下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给一些不正之人予可乘之机。
二、高校腐败的原因分析
1、廉政文化建设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有的高校抓廉政文化建设“一阵风”,表现为时间短、形式单一、效果差;有的高校局限于纪检监察部门“一夫当关”,未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其他各部门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存在消极观望、被动应付的现象,廉政文化建设很难深入推动。
2、高效管理机制的缺陷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
在我国,各项事业、行业都进行着深化改革,高校发展也面临着全面的改革,但是高校管理水平与教育改革同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的需要存在着错位现象;监督体制不到位,出现了“缺位”现象。管理不规范,学校职权的行使复杂,不够透明,从某种程度决定了财务管理的不专一,不专业,这是高校滋生腐败的“温床”。学校的监督机构更是空有虚名,职责不断淡化,学校每个部门机构都是“朝夕相处”,公事、私事混搅在一起。责任感淡化严重、预警和发现机制缺乏,腐败问题不能很好的被发现,也就不能查处,即使是有破绽了,很都是有惊无险,查处不深入、惩罚不严重等促使高校腐败分子铤而走险。
3、高校廉政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力度不够
高校廉政责任追究机制是高校党风廉政机制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属于后处理的范畴。能否公正合理的处理好责任追究问题,直接关系到今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在评价和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在党风廉政机制建设中开展较早,但仍存在问题,需完善。具体表现在:①责任范围设定模糊,前期未对具体责任进行详实的分配,导致责任追究不易落实。②高校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够,造成出现问题后主观认定,从而导致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力不足。
三、高校基础建设中的廉政防腐措施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机关
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机关党委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与机关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明确由机关党委书记和各职能部处负责人组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五个“强化”: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分解,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重点部署,通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听取支部述廉,部署具体工作,扎实推进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2、构建管理者廉洁从政文化
高校管理者是否能够廉洁从政是高校廉政文化的关键环节,高校管理者掌握学校各项资源,引领学校发展,是学校师生员工学习的榜样,因此高校管理者应以模范行动激发师生员工参与廉政文化活动的热情,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以身作则,热情参与。廉洁从政是对高校管理者管理作风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实践中,教育是基础,重点是着眼于防范。高校首先应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廉洁从政的知识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坚定执政为民的理念,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其次,高校要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真正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切实服务好师生。再次,高校应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高校管理者决策时要充分听取教师、学生代表的意见,依法治校,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3、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的协同及合力提升
当前,高校基建工程廉政监督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集中式监督,由高校成立专门的廉政监督机构,对基建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另一种是分散式监督,由高校指定纪检、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分别对基建工程实施廉政监督。分散式监督的优点是参与监督的部门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在监督过程中能够比较容易地发现与业务工作相关的问题,且不需要解决专门的机构设置及编制,因此被国内高校广泛采用。但这种监督模式的缺点也很明显,即监督者来自不同的部门,如果缺乏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机制,就容易在监督过程中产生推诿、扯皮现象,出现问题也难以追究责任,导致监督流于形式。相比而言,集中式监督可将监察、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集中起来,成立独立组织,在监督过程中发挥整体合力,实现廉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4、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透明化
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内容轻形式的倾向,程序的价值常常被低估。而对于权力而言,程序又恰恰是最具理性、最有可能实现秩序目标的有力工具。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权力配置和运行中的公正性,而程序又正是实现公正性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手段,预防滥用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程序公正的最基本途径就是信息透明。在高校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中,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审计、财务等监督主渠道作用,通过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权力在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项目前期论证,确立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工程项目决策咨询、专家评议、教职工参与及科学民主决策等流程。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完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防止规避公开招投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转包和违规分包等腐败行为。四是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功能需求和设计管理、施工质量、工程设计变更论证、审批和现场签证管理与监督。五是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通过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制度和程序,切实加强工程款结算管理。六是在建设过程中全面引入跟踪审计,包括: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委托合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供货等)、图纸会审、隐蔽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及洽商费用、索赔费用。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
坚持制度管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基础上,不断建立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系列制度。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修订完善了积极作为与否报备制等7项机关作风建设系列制度。制定《中国海洋大学机关作风考评方案》,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会风文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机关各单位进行考评,通过日常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机关作风意见箱、网络评议、自查自评、民主测评等考评方式相结合,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对机关部门和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引导机关各职能部处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修订、补充和完善管理制度。
结束语
总之,高校腐败问题及其控制对策研究关系到我国“科教兴国”和“穷国办教育”的国情。对高校反腐的重视有利于在新形势下高校的健康发展,推进高校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