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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雇佣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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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雇佣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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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雇佣人的民事责任 浅谈雇佣人的民事责任 浅谈雇佣人的民事责任 雇佣人的民事责任,是以雇佣关系为前提的一种侵权责任。按照侵权行为法的理论,雇工在执行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其雇佣人应当承担替代的民事责任。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对雇佣人的责任未加明确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繁荣,雇佣关系越来越普遍,雇工在执行雇佣劳动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产生的雇用人与雇工之间,雇工与受害人之间,雇佣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迫切需要民法加以调整。由此,雇佣人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雇佣人对雇工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损害应承担的责任,二是雇佣人对雇工在执行职务中致第三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本文着重谈谈雇工在执行职务中致第三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雇佣人责任的法律及理论依据

雇佣人的责任,理论界有人称为“替代责任”、“转承责任”或“代负责任”。雇佣人,指雇佣他人为自己处理或执行事务的人。雇佣人的赔偿责任依据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的特定关系,即在雇佣关系中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在雇佣关系中,雇工按照雇佣人的指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雇佣人向提供劳动的雇工支付劳动报酬。雇工在完成雇佣人交付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使自己受到损害,也可能使他人受到损害,对这两种损害,雇佣人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雇佣人就其雇工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原始的法律中,雇佣人就其雇工的行为承担责任是普遍存在的,“主人就其仆人和奴隶的行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不以仆人与奴隶的过错行为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此后,这种严格的过错责任逐渐向侵权责任转化。20世纪,英美法律建立起这样的原则:雇佣人应当就雇工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此种责任被称为替代责任。德国1887年民法典将雇佣人责任认定为过失推定责任。法国民法典对雇佣人的侵权责任作了这样的规定:“主人或雇佣人对其仆人及雇工因执行职务所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①。

我国《民法通则》对雇佣人就其雇工的行为所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作出规定?对此,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的“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看作是此种法律责任的根据,即把“其他工作人员”作扩张解释,解释为一切雇工。那么《民法通则》第43条能否看作是雇佣人就其雇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呢?能否通过扩张解释第43条而责令雇佣人就其雇工的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笔者以为不可。一方面根据该条的规定,法人仅仅对自己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代表法人所签定的契约或所进行的其他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对他们所进行的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根据现代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就自己雇工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雇佣人也并不仅仅是指作为企业的公司或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诸如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雇佣他人从事商事活动而成为雇佣人,并且个人也同样可以成为雇佣人,而如果将雇佣人就其雇工的行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建立在《民法通则》第43条的基础上,则实际上意味着非法人组织和个人不能对自己所雇佣的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即使这些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是完全根据非法人组织或个人的意志或命令而行为,也是如此。可见《民法通则》第43条不是雇佣人承担替代责任的根据。实际上,雇佣人就其雇工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在我国民法中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为适应司法实务的需要,调整雇佣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没有实体法规范的情况下,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程序法司法解释的角度,规定了雇佣人侵权责任关系。该意见第45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其雇主是当事人。”这一司法解释固然是程序法的解释,其内容也不周延,但它毕竟对确认这种赔偿法律关系的必要性作出了反映,可以解决司法实务的急需,其积极方面应当予以肯定。但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在审理雇工损害赔偿案件引用实体法时,仍感到困惑,因为,实体法无具体规定。因此,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对雇佣人就其雇工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

现在,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确立了雇佣人责任法律制度,司法机关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了大量具有典型意义的判例,可以说雇佣人责任已经成为在理论上无可争议的法律制度。然而,人们对此项法律制度的理论依据,即为什么雇佣人必须对雇工在执行受雇职务过程中因侵权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则还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对此,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

一、控制与监管理论。此理论认为:雇主之所以对其雇员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是因为雇主已经选任该雇员并委托他去完成所交付完成的雇佣工作,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雇主一旦选任雇员并委托他去从事其职务范围内的活动,则应对其雇员的行为加以控制与监督,防止其雇员损害他人的行为的发生,如果雇主没有控制和监督好雇员的行为,致使该雇员在从事其雇佣范围内的活动时,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即应对那些遭受此种损害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公共政策理论。此理论根据为大多数英美侵权法学家所倡导。雇主之所以要对雇员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是因为根据过去的经验,人们知道,一是雇主从事某种活动,则此种活动通过其雇员的侵权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而此损害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雇主希望从其雇员的活动中获取利益。当雇员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时,公平原则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由无辜的受害人承担此种责任,美国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谁能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和磨察损耗订立保险合同,将因侵权产生的损害转嫁给一个更大的共同体或整个社会,谁就应当承担这些损害。于雇工侵权情形,在受害人、雇工和雇主这三者之间,通常雇主最有可能和能力通过保险合同将风险转嫁给他人,他是最适当的风险吸收者,因此雇主必须对雇工的侵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三、注意义务理论。此理论认为,雇主之所以要就自己的侵权行为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因为雇主自己直接对该第三人承担注意义务,并且他在通过雇员的行为侵害第三人时,他即违反了对该第三人所承担的该种注意义务。第三人在要求雇主对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时,无须考虑其雇员是否对该第三人承担注意义务和实施了侵权行为②。

雇佣人所承担的替代责任理论并非源于任何极其清楚的,具有严密逻辑的法律原则,它实际上源于社会的安排和便利以及朴素的正义。雇佣人被推定为其本人的利益而使用雇工并且被推定为能够更好地承担那些因为此种安排而偶尔产生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因此,当雇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了侵权行为时,雇佣人必须就此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③。

二、雇佣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雇佣人责任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是为现代各国民事立法所普遍确定,但雇佣人承担责任的性质即归责原则是什么?各国规定不尽相同,就其基本内容分析,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严格责任制。此种性质的法律责任,主要由欧洲大陆法系的某些国家采取。严格责任的理论根据在于:源于委托工作的危险,应当由因该工作的完成而受益的人承担;给某人提供就业机会只不过是为了追逐雇佣人自身的利益;在那样的情况下雇佣人对那一领域的(委托给)专门人员的工作的特别危险依法负有委托控制义务。

二、过错责任制。此种性质的法律责任主要由大陆法系国家所采取。其特点是以雇佣人的过错确定雇佣人责任。该过错为选任、监督受雇人方面的过错、由法律推定,无须受害人举证。故为过错推定责任制。

三、无过错责任制。采取这种立法例的国家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等。其特点是,不以雇佣人选任或监督受雇人的过错确定雇佣人责任。无论雇佣人有无过错,均应对受雇人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负责。

英美法系中,雇佣人的这种民事责任称为替代责任。论其性质,为一种无过错责任。雇佣人不得主张选任或监督受雇人已尽相当注意而免责。雇佣人本身虽无任何过失,仍应就雇工的行为负责。至于是否以雇工的过错责任为要件,则要看这种侵权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过错责任或无过错责任。即雇工的侵权行为为过错责任的,须以受雇人的过错为要件,为严格责任的,不以雇工的过错为要件。

我国现行民法没有规定雇佣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学者们对如何确定雇佣人责任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雇佣人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兼采公平原则为补充:另一种观点认为,雇佣人责任应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对于雇佣人就雇工在执行职务中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佣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这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保护弱者的现代民法思想。在这一无过错规则原则下,雇佣人不得以证明自己对雇工的选任和监督已尽应有之注意而免责⑤。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意见,即雇佣人责任归责原则应为无过错责任。理由如下:

一、从我国现行民事立法看,雇佣人民事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制,与现行法的有关规定相符。在民法通则中,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雇佣人民事责任不应比监护人民事责任轻。尽管这两种责任的根据不同,但都是对他人的侵权行为负责。高度危险作业民事责任,亦是无过错责任。当高度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为雇工时,即发生雇佣人民事责任问题。由于雇佣人民事责任为无过错责任,与高度危险作业民事责任的性质一致,因而雇佣人就不能以自己在选任监督受雇人上无过错而免责。相反,雇佣人若承担过错责任,则就会出现雇佣人对雇工在作业中致人损害,既承担无过错责任,又承担过错责任的矛盾现象,这就为合理解决高度危险作业民事责任设置了障碍。

二、否认雇佣人责任为无过错责任的理由有以下两点,一是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对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没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06条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在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条文中没有规定雇佣人的责任,因此,雇佣人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没有法律依据;二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保护雇佣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发展不利,雇佣人无论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容易养成雇工的怠惰等恶劣习惯,使雇佣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有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该理由不能成立。首先,讨论雇佣人责任本来就不是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而是对今后立法的思考和建议,现行法律没有对雇佣人责任规定无过错责任,根据现行法律当然不能适用无过错的雇佣人的责任(实际上这本身就是个探讨的问题),但这并不影响今后法律对雇佣人责任明文规定无过错责任。其次,适用过错责任制固然有利于保护雇佣人的利益,但同时却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现代侵权法的社会功能,首先在于补偿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然后通过对民事主体权利之保护和补救,在客观上平衡社会利益。对雇佣人责任适用何种责任,应从侵权法的这一基本社会功能出发,着眼于保护和补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牺牲受害人的利益,强调保护雇佣人利益和经济发展,难与侵权法的本旨相合。可见,采取无过错责任,不会压抑雇佣人的活动及经济发展,采取无过错责任制,雇佣人可以通过保险或提高商品及劳务的价格,分散其负担,并对受雇人严格管理,以避免责任的发生,这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是有裨益的。

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雇佣劳动关系也随之得到不断发展,劳动者受雇的组织或个人都负有对劳动者教育、监督的责任,雇佣人对雇工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责任也应照法人对其职工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原则处理。

此外,关于雇佣人的民事责任,虽然目前基本有过错责任制和无过错责任制两种立法例,但采取无过错责任制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顺应雇佣人无过错责任制的世界潮流,在立法上采取雇佣人无过错责任制。

三、雇佣人责任的构成

雇佣人对雇工在执行委托事务过程中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下列几项构成要件:

一、须有第三人受损害的事实。第三人所受损害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第三人所受的损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雇工在执行雇佣人授权的事务时,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害。

二、雇佣人与雇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的存在是雇佣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雇佣关系是指雇工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的劳动关系。据此,雇工就是按照雇佣合同为雇佣人所选任并在其监督下,执行受雇任务,并获得报酬的人。考察雇佣关系存在与否,首先要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雇佣合同(口头的或书面的)。如果有合同一般即可认定雇佣关系。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要进一步考察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即行为人是否为雇佣人提供劳动,是否为雇佣人所监督、有无报酬、雇工提供劳动并获得报酬应是认定雇佣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经常出现所谓的“借用工人”的现象,即一个雇佣人将他的雇工临时“借给”另一个雇佣人,供其支配使用。例如,运输企业主将一辆卡车及司机借给另一企业主从事运土工作。如果雇工被借用期间因侵权造成他人损害,那么损害后果应由哪一个雇佣人来承担呢?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主要还是看雇佣人是否具有对“借工”发布指示并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借出工人的雇佣人在借出之后依然保留了这种指示权,则赔偿责任仍应由他承担;反之,如果借入工人的雇佣人在借入之后就获得了对借用工人的指示权,则应由他来承担赔偿责任。法国的司法判例发展了另一条规则,即将借用工人的事务分成两个领域,每一个领域的事务受一个雇佣人的指示的控制。借用工人的侵权行为属于哪个领域,对该领域事务具有指示权利的雇佣人就承担损害赔偿义务。在上述案件中,如果被借用司机的侵权行为是由于他不遵守一般的交通规则引起的,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害应由借出司机之运输业主承担;反之,如果侵权行为是不当装载泥土引起,则损害由建筑业主负责赔偿⑥。笔者以为:关于“借用工人”致第三人损害,应由两位雇佣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既防止雇佣人相互推诿,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雇工的行为必须为执行职务的行为。雇佣人只对雇工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雇工的侵权行为是不是在执行职务时所实施的,是认定雇佣人责任成立的关键因素。因为雇佣人只可能对雇工执行其委托事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在实践中,认定雇工是否执行事务即确定雇工执

行事务的范围,有时非常困难的。我们可以从雇佣人的主观意思和雇工的逐个意思出发来分析这个问题。从雇佣人的主观意思来看,他所指示雇工应该办理的事情,就是执行事务的范围,超出雇佣人指示的范围的行为都不是执行事务。从雇工的主观意思来看,他执行事务本来就是以雇佣人的指示为依据的,但在雇佣人指示不够具体明确,或者因情势变化必须另行执行事务,或者为雇佣人的利益而为之的情况下,其行为亦应属于执行事务的范围。单纯采用雇佣人主观说来确定雇工执行职务的范围,客观上会给雇佣人以雇工行为不符合其主观意志因而不属于执行事务范围提供依据,而雇工主观说,强调以雇工意志为标准,使执行事务的范围任意扩大,致雇佣人承担不可预料风险。笔者认为,前二种学说是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标准的,若采取这些观点,就等于由当事人自行认定行为性质,使之失去客观标准。那么,究竟应采用何种标准来确定雇工执行事务的范围,笔者以为应采用客观说,即是以执行事务的外在表现形态为标准,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与依雇佣人指示办理的事件要求相一致,就应当认为是属于执行事务的范围⑦。雇工的行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但与职责无关的行为,则不在其内。雇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以执行职务的方法,故意致害他人,以达到个人不法目的,虽然其内在动机是出于个人的私利,但其行为与职务有内在的关系,因此也认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⑧。例如,某个体成衣店徒工为顾客送成衣,乘机隐匿衣物逃走。该徒工虽然故意实施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但他的行为与他的职责有密切关联,是以执行职务活动实施侵权行为,当然应视为执行职务的范围。之所以造成这种后果,雇佣人选任不当的责任是不能逃避的。

四、雇工行为须构成侵权行为。雇工行为须构成侵权行为,是雇工承担

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有四项,即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判断雇佣人的行为是不是侵权行为,通常也应以此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为标准。如果雇工因执行职务所从事的活动属于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只有其主观有过错,才能发生雇佣人的责任,如果雇工因执行职务所从事的活动属于无过错责任的场合,如在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责任中,无须雇工主观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雇佣人即应负责。如果雇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那么即使行为造成了损害,他本人也无须承担赔偿义务,既然如此,雇佣人的赔偿责任自然无从谈起了。

四、法律后果

雇佣人责任构成后,雇佣人就对其雇工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因侵权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替代的赔偿义务。在此赔偿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中,受害人是当然的权利主体,至于义务主体是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雇佣人与雇工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就应当是共同的义务主体⑨。另一种意见认为,义务主体不是作为加害人的雇工,而只能是加害人的雇佣人,雇佣人才是实体法上的当

事人即加害人和诉讼法上的当事人即被告。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意见。替代责任并不是连带责任,因为确定这种责任,不是必须在雇佣人和受雇人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始能确立,而是只要确定雇佣人的主观过错即可确定责任的构成⑩。既然权利主体要求雇佣人承担雇佣人责任,那么实体法上和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就只能是雇佣人。当然,权利主体也有可能并没有明确主张由谁来承担赔偿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承认雇佣人的义务主体资格而不承认雇工的义务主体资格则显得并不适当。这里有必要区分两个相对独立而又有着同样内容的请求权依据。第一个依据便是雇佣人责任,这里的加害人是雇佣人,是他自己实施了侵权行为,他承担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特殊侵权责任;第二个依据则是一般的侵权责任,这里的加害人是雇工,他承担的是一种一般的侵权责任。显然,如果受害人以雇佣人责任为依据提起诉讼,那么被告就只能是雇佣人,而如果受害人以一般侵权责任为依据起诉实施侵害行为的雇工,那么被告就只能是雇工。在后一种情形,被告承担的只是一般的侵权责任,与雇佣人的雇佣人责任无关。在权利主体没有明确说明以何种依据请求赔偿或者同时提出两种依据的情况下(例如他还不知道加害人是不是雇佣人的雇工,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是不是发生在职务过程中),将雇佣人和雇工列为共同义务人和共同被告也并无不可。这样做不但在法理上说得通,而且对维护受害人的利益也有实际好处。

雇佣人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如果雇工有过错,即对雇工取得求偿权,雇工应当赔偿雇佣人因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形成一个新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如果雇工主观上没有过错,则由雇佣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对雇工不取得求偿权。如果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有过错,应按《民法通则》131条规定的混合过错原则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按各自过错程度确定双方所应负担的比例。雇佣人对雇工的求偿关系按前面叙述的原则处理。

五、立法建议

由于我国《民法通则》未对雇佣人责任作出规定,与雇佣人责任相关的规定只有第43条和121条,前者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后者规定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两种责任虽然也可算作广泛意义上的雇佣人责任,但由于其主体和行为的局限性,很难适应实际生活中的许多案类。随着我国雇佣劳动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立法上确定雇佣人的责任已成为必然趋势。笔者以为,我国的雇佣人民事责任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雇佣人责任应确定为一般责任,这是相对适用于特殊主体或行为的国家机关或法人责任而言。作为一般责任,雇佣人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十分广泛,既包括一切私法上的雇佣关系,也包括国家与公务员及其他职工之间的关系。

二、雇佣人民事责任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制,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接轨。

三、雇佣人的免责事由应区分雇工的侵权行为为一般侵权行为或特殊侵权行为而有所不同。

四、雇佣人民事责任的基础在于雇佣关系的存在。在确定是否为执行职务的标准上,应以雇工行为的外在表现形态为标准,不管雇佣人或雇工的主观意思如何,只要雇工的行为在客观上与执行事务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既可认定雇工的行为属于执行事务的范围。

五、雇佣人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根据雇工主观上有无过错,确立求偿权,以督促雇工谨慎工作,减少损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①张民安著:《过错侵权现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6页。

②张民安著:《过错侵权现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9-390页。

③张民安著:《过错侵权现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3页。

④房绍坤著:《论雇佣人的民事责任》。

⑥邵建东著:《论雇主责任》。

⑦杨立新、韩海东著:《侵权损害赔偿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第307页。

⑧杨立新著:《侵权法论》上册,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05页。

⑨杨立新、韩海东著:《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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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证明责任的概念在我国学界有三种界说:行为责任说,双重含义说,危险负担说。行为责任说认为证明责任是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双重含义说认为证明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危险负担说......
浅谈性侵幼女的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2-10-04
关键词 性侵 幼女保护 刑事责任 一、性侵幼女案件频发现状 近年来,随着性侵幼女案件的报道频出,性侵幼女行为有如洪水猛兽般的冲击着我们的道德底线,法制之基。海南校长、官员带小学女生“开房”案尤为令人义愤填膺,以至于“校......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上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当事人 自我责任 程序保障 内容提要: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对其诉讼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构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的程序法原理。自我责任主要通过为当事人设定行为......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下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当事人 自我责任 程序保障 内容提要: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对其诉讼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构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的程序法原理。自我责任主要通过为当事人设定行为......
民事诉讼中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浅析
发布时间:2023-03-18
民事诉讼中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浅析 民事诉讼中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浅析 民事诉讼中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浅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五......
浅析工伤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
发布时间:2015-07-29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伤事故常见、频发。工伤事故的救济方法已由最初的一元化向现在的多元化发展,呈现出工伤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竞合格局。因此,在实践中多元化的救助机制之间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 一、工伤赔偿责任与民......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5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
个人合伙的特征及其民事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6
合伙与自然人独资经营相比,可以集中较多的资金,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以达到仅靠一家一户的经济力量无法达到的经济目的,便于发挥合伙人各自的优势,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力;与法人相比,合伙不受法人条件尤其是财产数额和独立责任......
概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是事后的追究,具有强制性、财产性和补偿性等特点。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由特定机关(法院、仲裁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予以追究而进行的判......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下)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下)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下)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下) 四、健全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条件和方式 健全的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全面效果有赖于相关条件和保障体系。 (一)促......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上)
发布时间:2022-08-27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上)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上)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上) 环境民事责任体制(Environmental liability regime)与环境行政责任体制、环境刑事责任体制并称为当代三大环境法......
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分析
发布时间:2022-12-05
越来越多的公司股东与公司高管日益分离成两个独立的群体,各司其职,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贡献。作为直接管理者,公司高管运用手中权力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相较于公司其他人员,也屡见不鲜。不少公司高管,正是利用其......
浅析明星虚假广告代言的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并向全国征询意见稿。其中明星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问题再一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本文仅从明星广告代言的相关法律概念、立法概况以及法......
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探析
发布时间:2023-06-10
摘 要 在证券法律的责任体制里,民事类型的证券责任处于系统的核心地位,自然就是证券法律管理体制的重中之重。要保持证券市场的秩序和运行效率还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要确保民事证券责任的落实。民事证券责任是证券司法规范的最后......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发布时间:2023-06-09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三)国际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发展概况 1. 关于民事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2. 《罗加诺公约》所建立的环境责任制......
浅谈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21
刑事错案的出现损害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形象,近年出现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等案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值得引起重视。加强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有助于监督办案人员、确保判决质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对此进行......
浅谈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范围及责任界定
发布时间:2023-07-24
浅谈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范围及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02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科 论文摘要 物权的民法保护方式有三种可能,即侵权责任方式、物权请求权方式和侵权责任—物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内涵
发布时间:2023-02-09
摘 要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对于当事人为了胜诉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法官为了裁判而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作出认定的活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而对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内涵进行研究,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证明标准 证明失败 证......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发布时间:2023-07-25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验资即验证企业资本的简称,是法定验资机构接受企业或其投资人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对新设立......
浅谈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
发布时间:2022-10-19
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注册会计师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一种专家的身份,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其它机构或组织提供审......
管理人刑事责任探究
发布时间:2023-07-15
摘要:2006年新《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最大的亮点在于管理人制度正式得到了确立,意味着我国经济制度法律法规的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被赋予了广泛的权利,却没有明确和......
论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民事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4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合同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最典型的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无效合同在实践中类型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现实中担保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
论公司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代理人说 特殊侵权 主观过错 特殊情形 内容提要: 经理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其以公司名义从事侵权等行为时应该对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该责任性质宜采特殊侵权行为说,要求经理具有主观过错。在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拖欠职工退休金以......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性质的再思考 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传统的以行为能力为前提,识别能力为核心的民事责任能力理论与民法的诸多制度和理论产生了冲突和矛盾。现代侵权法的发展为我们重新定位民事责任能力的地位创造了条件。民事责任能力属于权利能力的结论既合乎理论,又切合实际。以识别......
1980年以来英国的雇佣关系变化
发布时间:2023-01-04
摘要:本文从政府职责、制度程序和实质性变化三方面,并结合中国的雇佣关系,来诠释1980年之后的英国雇佣关系变化。 关键词:雇佣关系 变化 政府 1 1980年以来英国的雇佣关系变化 1.1 政府角色的变化 政府在雇佣关系中发挥着......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09
关键词: 举证责任的分配;盖然性说;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立法完善 内容提要: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上)
发布时间:2023-03-05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上)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上)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上) 内容提要:文章针对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倒置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展开全面研究,并兼论举证责任“正......
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区别之浅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左 志 平刘 金 海 在古罗马法中就有雇佣契约这一法学概念,它被列入租赁契约之中。自工业革命以来,雇佣契约中逐渐分化出劳动契约这一独特的契约类型。近代西方国家非常注重劳动契约,以国家公权强制规定,劳动法研究和发展十分迅速,其......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下)
发布时间:2022-08-29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下)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下)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下) 四、制约举证责任倒置的价值与因素 一般认为,制约举证责任倒置的因素有二,即举证的难易和是否有利于实现......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制度之一,其设立目的的主要是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是法官如何裁判问题。所以无论大陆法系抑或英美法第都一向重视该制度的研究、运用。但由于受传统审判理念的影响,我国对该制度重视不够。审......
浅谈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23-04-14
近年来,全国各地逐渐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 经济 责任展开了审计。我县也根据地方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几个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试点。面对全新的审计对象,根据村级组织负责人的角色定位,紧紧围绕其在 发展 地方经济......
雇主对雇员受损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2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在雇员受损赔偿纠纷中,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适用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明规定。笔者所在基层法院均是引用民法 通则106条第2款按过错原则判令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浅谈美国中的的雇主责任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4
【论文关键词】雇主责任;工作范围;企业责任理论 论文论文摘要:雇主责任制是一项古老却又在市场经济中蓬发生命力的一项制度,规范并调整着雇员与雇主以及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然而我国关于雇主责任制的法律并不完善。本文通过详细......
浅议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及其履行
发布时间:2023-06-18
行政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因而有效地管理、使用资金对于单位来说十分重要,文章从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角度,探讨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承担主要会计责任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并就如何更好地履行会计责任提出了一些建议,对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明确、履行会计责任,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责任履行一、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必要性行政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资金来.........
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试析
发布时间:2016-04-06
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最大程度地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维护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是内幕交易责任的组成部分,旨在赔偿投资者因内幕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对实现证券市场公平正义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长期侧重于......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05
[摘 要]我国现行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其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在实行过程中,内幕交易人更多地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现实中投资人很难追究内幕交易人的民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成为解决这一问题......
小议见义勇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 见义勇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见义勇为责任原则,是独立于民法三大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之外的归责原则,其目的是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分清见义勇为责任与无因管理责任,笔者认为通过对见义勇为给......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发布时间:2013-12-19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人类进入资本主义之后,雇用关系因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两条件形成而形成了。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
试论民事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
发布时间:2022-12-21
试论民事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 试论民事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 试论民事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 关键词:提供证据责任;证明责任;负担 摘 要:提供证据责任与证明责任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将二者罗列在一个“举证责任”概......
企业社会责任与雇主品牌塑造(1)
发布时间:2023-03-16
[摘 要] 全球知名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翰威特咨询公司举办的2005年度中国最佳雇主评选活动结果,让中国企业的经营者们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企业员工的敬业度相比大型外资企业员工的敬业度要低得多。究其原因发现,中国企业在承担企......
雇主责任构成要件之我见(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文章的开始,先选取两个案例,一则发生在美国,一则则是国内的例子。先讲美国的例子:有一位货车司机路维,驾驶着一辆大型拖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撞上了一辆因机械故障停在路旁的客货车,结果造成两个站在车边的乘客当场身亡,一名坐在车......
民事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民事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的探讨 民事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的探讨 民事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的探讨 在我国,对于民事举证责任的含义和分配规则的理解和认识还存在着较大分歧。鉴于此,本文试图准确解释民事举证责任的含义并阐释其分......
谈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转换(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7
审判方式的改革在充分解决程序、效率方面的问题之后,着重解决证据方面的问题,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措施就是强化“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一向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举证责任的分配则是举证责任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对举证责任问题作......
股东瑕疵出资民事责任探析
发布时间:2015-08-25
摘 要 公司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对外承担责任的保障。因而出资既是公司股东所应担负的基本义务,也是股东享有股东比皆是,严重破坏了公司的信用体系,威胁了社会交易安全。因此有必要对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作一探析,以......
关于民法典中民事责任新体系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于民法典中民事责任新体系的思考 关于民法典中民事责任新体系的思考 关于民法典中民事责任新体系的思考 一、关于民事责任新体系思考的根据 前苏联民法学说的启示与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 ......
证券纠纷民事责任探讨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本文按证券合同纠纷和证券权益纠纷两大类别对若干常见的证券纠纷的民事责任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有关司法部门的重视,尽快制定一套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的系统的完整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 证券合同纠纷......
垃圾短信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6
一、垃圾短信侵权的概述 (一)垃圾短信的概念 由于我国法学界没有对垃圾短信这一概念给出明确的定义,故有学者认为,垃圾短信是指未经接收者同意、包含违背法律规定或具有广告信息内容的或以恶意报复他人为目的的、侵害接收者通信......
分析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9
大家好,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分析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研究,希望大家喜欢! 论文摘要:内幕交易一直是证券市场的重点监管内容之一。简而言之,它是指内幕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使证券市场交易各方......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发布时间:2023-02-12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我国民法典应建立新的民事责任体系 一、民事责任的立法例及其发展--责任与债从融合到分离 《罗马法原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页629。) ......
有限责任公司歇业后民事责任的承担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9
【摘 要】 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服判决并申请再审,再审法院裁定撤销生效判决,同时裁定发回重审,原债务人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法院认为再审法院的裁定并无要求原债权人返还财产的给付内容,......
无效担保民事责任的裁量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无效民事责任属缔约过失责任,它区别于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现行法律对无效担保合同民事责任的归责采比较过失责任相抵原则,比较过失责任相抵在确定无效担保民事责任中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担保合同中担保行为的无偿性,法律对其应......
高危险民事责任与民法典关系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高危险民事责任与民法典关系研究 高危险民事责任与民法典关系研究 高危险民事责任与民法典关系研究 内容提要:产生于19世纪中期的高危险民事责任未能与近代民法典发生历史的机缘。现代民法典出于......
试论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
发布时间:2023-03-13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试论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解决您在写刑法论文中的难题 试论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 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行为、化解矛盾,保障我国社会......
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10-16
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站,今天本网站为大家提供了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认定,希望朋友们读后有所收获!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2001年我国证券市场发生银广夏......
析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关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4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三类合同......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的构建浅析
发布时间:2016-09-23
2007 年1 月18 日,轰动一时的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跨国贩毒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昆明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韩永万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该案件的争论焦点在于,在该案侦查阶段,共有十多起案件指向韩永万,......
从本案看雇佣、承揽关系的实质区别
发布时间:2013-12-19
从本案看雇佣、承揽关系的实质区别 从本案看雇佣、承揽关系的实质区别 从本案看雇佣、承揽关系的实质区别 案情: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是雇......
双重压力下高职人才培养逻辑的转变:可雇佣性视角
发布时间:2022-10-27
摘 要:当前,高职教育面临就业压力与能力缺失的双重压力。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遵循可雇佣性人才培养逻辑,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可雇佣性素质与能力,是高职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就业压力;能力缺失;可雇佣性;......
分析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之区别
发布时间:2013-12-19
分析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之区别 分析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之区别 分析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之区别 在古罗马法中就有雇佣契约这一法学概念,它被列入租赁契约之中。自工业革命以来,雇佣契约中逐渐分化出劳动契约这一独特的契......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环境民事责任体制(Environmental liability regime)与环境行政责任体制、环境刑事责任体制并称为当代三大环境法律责任体制,其中环境民事责任体制是最基础、最重要也是迄今最薄弱的体制。研究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概念、特征、范围和历史......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国际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发展概况 1. 关于民事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目前已经签订一系列有关环境民事责任的专门的国际条约。例如,在核能方面有关环境民事责任的国际公约有:1960年关于核能领域第三者民事责任的巴黎公约,被1964......
分析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08-16
大家好,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分析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认定,希望大家喜欢!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2001年我国证券市场发生银广夏事件......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分析
发布时间:2016-04-06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对举证责任的含义、举证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举证责任的倒置进行了探讨和论述。 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行为、化解矛盾,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
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07-22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认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尽管从实施到......
民事证明责任“正置”与倒置的划分
发布时间:2022-12-20
民事证明责任“正置”与倒置的划分 民事证明责任“正置”与倒置的划分 民事证明责任“正置”与倒置的划分 【内容提要】正确理解证明责任“正置”与倒置的划分,关键在于先要理解“正置”与倒置的对象,其次要明白......
ATM取出假钞的民事举证责任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23
随着市场经济与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ATM机也成为消费者频繁接触的金融工具。ATM机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比如,安装读卡装置与摄像装置窃取银行卡磁条与密码,操作完毕忘记取卡等导致储户遭受经济损失。制造贩卖假币......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分析
发布时间:2022-10-05
这是一篇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分析的内容,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出证据并予以证明的责任,以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诉讼后果。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对举证责任的含义......
浅析交通事故责任问题
发布时间:2016-04-08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整理了浅析交通事故责任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浅析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2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以致于在司法实践、劳动行......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归责探析
发布时间:2023-02-19
注册 会计 师作为 现代 社会 的 经济 警察、证券市场的看门人,其作用的发挥对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减少财务报告舞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独立的第三者,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客观地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意见,......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健全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条件和方式 健全的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全面效果有赖于相关条件和保障体系。 (一)促进司法诉讼[31] 环境损害民事责任(与传统损害相反)的效力取决于行政和司法当局高效率处理案件的能力,以及公众可以提起......
举证责任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发布时间:2013-12-19
举证责任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举证责任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举证责任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近几年,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掀起了一场审判方式改革的热潮,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作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