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房需求是公民最基本的民生之一,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条件。在我国,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以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模式为研究对象,试图探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运行机制问题,为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提供可借鉴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住房 公共租赁 武汉市
武汉市是从2010年才开始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试点,基本建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有机衔接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着力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保障问题。
一、武汉市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运行存在问题
(一)供需很难平衡。本市的经济适用房的现状是供给小于需求,稀少的供应量在武汉市庞大的住房需求面前简直是沧海一粟。
(二)供地普遍偏远。本市的经济适用房区位选址基本上远离城市中心,给居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诸多不便。
(三)户型面积往往失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中小套型建筑面积应该控制在60-80平方米左右,但在武汉市的实际操作中,户型面积稍微偏大。
(四)销售对象鱼目混珠。经济适用房明显存在着供给小于需求,在申请认定环节中,申请对象规定为贫困低收入家庭,但在实际生活中却难免出现了“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等问题,所以对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环节的监督要加大力度。避免震惊全国的“六连号”事件在武汉重演。
二、限价商品房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
(一)限价房政策落实难。如何找到开发商与市民之间的平衡点,是政府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限价房既要让消费者满意,又要让开发商“有利可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是很难找到这个平衡点的。
(二)限价房的区位问题。限价房的上地来源是来源于存量上地以及未利用的上地。城市越大,交通成本越高。如果区位偏远,所在的区域生活消费环境不成熟,公共服务也会跟不上。
(三)限价房不能“质优价廉”。限价房利润较低,很大程度上不能保证良好的质量,它属于一个过渡性产品,若仅仅为了眼前的需要,建造了大量设计水平和居住品质不高的住房,那么当有一天我们不再需要限价房时,这些住宅所处的位置和状况都将变得特别尴尬。
三、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若干政策建议
(一)武汉市公租房政策实施具有比较良好的预期,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决策性风险,在全国各地大规模进行公租房的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盲目决策导致的风险。如尽量减少政府包办、在公租房开发建设中,探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机制。
(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有机衔接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及科学合理的进入、退出机制。
(三)武汉市公租房政策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空置现象。建议完善公租房的补贴机制,申请门槛能惠及更多困难群体,租金更加趋于申请者的承受能力,使住房困难群体早日享受到政策的阳光雨露。
(四)公租房退出机制完善。对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市场招投标进行标准化简装,成立专门物管队伍统一管理,实行数字化精确档案管理和有效的退出机制。
(五)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转变房地产开发方式。通过科学有效的自住型住房市场对市场预测,增加刚性住房市场供应,稳定住房价格、稳定社会公众对住房市场的预期,压缩投资快、投机性的市场空间
(六)注重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是整个社会的共有财政,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花费了国家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租住者认为公共租赁房不是自己所有,只是短暂的居住所以不爱惜,导致损坏率比较高,影响到后面居住者使用的效率。而且安全、干净的居住环境也是租住者所希望的。因此我们要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的人性化和规范化,使其与普通商品房拥有同样,甚至更高水准的物业管理服务,把公共租赁住房的损耗率降到最低,使每个租户都能感觉到家的温暖。
(七)建立严厉的赔偿机制。无规矩不成方圆,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过程中出现的任意改变住房用途、改变住宅结构、违规转租、故意损坏房屋等行为要坚决的打击。对已具备退出条件而拒不退出的人要进行严厉的惩罚。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以后取消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八)加快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由于我国现在没有完善的个人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导致在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等方面存在非常大的困难,所以政府应协同公安、金融、税务、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多个部门搭建个人信息系统平台,对居民的经济条件、纳税记录、公积金缴纳、资产变动、房产登记等进行动态监控,这样既有利于各种保障性制度的推进,也可以为其他的国家条令提供依据,保证住房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