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政治工作是保持和提高我军战斗力和实现军队建设最为关键的工作,长久以来一直是我军的“法宝”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逐步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政治工作出现了极大进步,走入法制化的轨道,且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果。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军政治工作的法制化仍处于探索阶段,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经验,对我军现代化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改革开放 军队政治工作 法制化建设
作者简介:张媛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重庆能源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学。
在改革开放后长期政治工作的实践中,我军将法治意识作为基本指导思路,并建立了初具成型的法制体系,使我军政治工作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最终促进了我军正规化建设。
一、强化政治工作中的法制化建设应当适应客观要求
1991年,中央军委将依法治军确立为新时期的军队建设目的,而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做出的《宪法》修正案中,对于依法治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上升为我国基本的国策和政治原则。
因此,在依法治国这一整体要求下进行军队的法制建设,尤其是工作中的法制建设便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内务条例》中,法制建设则被规定为我军政治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和基本原则:“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军各项建设的首位”以及“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自“八一”南昌起义后,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政治工作从建军伊始起便是军队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政治工作法制化进程则是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虽然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化具有相当长的历史,但由于长期以来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教条思想的左右,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受到了极大地阻碍。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思想领域得到了极大地发展,法制的作用也因此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而且国门的逐渐开放也为军队政治工作带来不小的冲击,原有的工作方式已经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正是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法制化建设便成为最为有效地政治工作手段 。
(一)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是适应新社会变革最为重要的手段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建设成为国家的中心任务,国家的法治化进展也进入了快车道。官兵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亦随之发生着变化。对于自由、民主、平等等理念的追求极大的影响了部队的政治工作。此外,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军队、地方、百姓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也日益紧密,这几个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所可能产生的涉法问题也必然随之增多,这也从客观上要求我军今后的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法治化进展。
此外,由于军队在法律实践中是一种作为“特殊群体”的存在,因此,军队必须更为强调自觉的服从,具有极为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如何处理好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达到维护官兵个人利益和战斗力之间的平衡,都需要进行法制化建设,其中便包括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制模式的建设。
(二)政治工作法制化是军队全面建设的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我军当前进行建设时的客观社会现实,因此,无论是军队建设还是法治建设,必须具有共同点。为了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国这一目标,国家必须采取各种的国家行为方能实现,军事工作作为重要的国家行为自然不能例外,而依法治国在军事活动中的反映就是依法治军,具体到军队政治工作中便是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法制化的快速发展。政治工作中的法制化以其独特的功能为政治工作提供了基础保证,使得各项政治活动和军事实践能够稳定而持久的完善和发展,是军队政治工作乃至所有军事工作的基础保障。
就本质而言,所谓的军事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本质便是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对于军队政治工作中涉及的主体和基本关系进行调整和保护,以此来保证军队政治工作的合理和高效的运行。
(三)法制化手段是政治工作创新的必然要求
1980年,邓小平同志针对改革开放后军队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条件一针见血的指出,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军队不能刻板的沿用以往的经验,必须不断地发展和创新,而这种发展和创新必须以时代的发展为基础。法律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特有并且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其效力权威且较为稳定,可以极大地对军队政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弱点进行弥补和保障,从而从根本上促进军队政治工作的规范化和正规化,抛弃原有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等错误倾向。
胡锦涛同志曾经明确指出,全军要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加强部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工夫;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工夫,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真正落到实处。
只有坚持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法制化建设,才能使得我军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永远保持下去,并且普及和确认我国长期以来形成并确立的各种成果、经验,最终达到强军的根本目的。
二、建设完善的法规体系保证有法可依
一旦失去了法律和法规这一法制化建设的基础,法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军队政治工作的法制化也便无从谈起。改革开放后三十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法制建设必须顺应潮流和社会形势的发展,从而真正确保法治的精髓有效地反应到军队的政治工作中,从而保证具有我军特色的政治工作法规体系建设,最终促进我国军事现代化发展。
(一)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建设需要和国家整体法制建设相结合
我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的军队,因此,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而党对军队、国家和人民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以法律化的方式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便成为了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化的首要条件。目前,我军进行政治工作所依据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国防法》等法律,对其中的原则和规定进行了一脉相承的继承,并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了相应的发展和完善,最终保证了党性在我军政治工作中的鲜明体现。 为了保证我军政治工作的正常进行,我军根据客观现实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军队团以上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等一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不仅促进了我军政治工作的法制化进展,也从根本上使得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得到了保障。除此之外,军队的工作绝对不是单独而绝对的,必然会涉及到其他社会主体,因此,军队政治工作绝对不是独立存在,而是和现实社会、国情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这也就要求在进行军队政治工作时,必须要和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相结合,否则就会失去存在的基础和土壤,无法真正的将效果落到实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军和地方之间的联系日益频繁,比如军地人才交流、退伍军人的安置、军地之间民事纠纷。针对这种情况,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基础进行规范,并且通过加强军队内部的法制建设来实现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近期出台的大量法律法规,对于军地、军民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和协调,以法制化的方式保障和促进我军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关于重视部队官兵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通知》、《关于加强基础部对法律咨询工作的意见》、《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若干规定》等,起到了极为重要的规范性作用。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是法制建设的前提。军队政治工作涉方方面面,极为复杂繁重。唯根据军队的实践情况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真正的起到规范作用,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一样:“要抓好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
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实践,目前,涉及我军政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适应战时和平时的法律体系,为我军政治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法律保证。
(三)法律体系应当与时俱进
作为调节和规范现实的法律体系也必然需要随之改进,以期适应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促进我军政治工作的发展,为依法治军和建设现代化军队提供基本的保障。
三、严格规范实践行为
完善而科学的法律体系是在军队政治工作中进行法制建设的前提,唯有在完善的制度以外建设有效的执行机制,方能保证法律法规的本质作用,促进我国军队建设的发展。
首先,应当着重解决组织功能和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作为文本规定是无法自发的发挥实际效果,必须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以完善的制度实现法律法规的真正效果。
其次,应当注意我军内部的法律人才和机构的建设和培养。经验证明,在部队法制化建设和政治工作中,军队律师和法律顾问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使得部队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法律事务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不仅从根本上促进了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成就,而且也从实际上推动了部队各项任务和工作的顺利完成。
经过长达三十年的时间,我军政治工作中的法制化建设已经取得了极为巨大的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军政治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必将为军队的发展起到更为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