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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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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应用
时间:2015-08-17 12:23:05     小编:

[摘要] 环境保护作为公共事务,需要一种公共治理模式,在公共治理中政府、企业与公民社会团体都不是也不应该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是建立环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网络治理机制的最佳途径,是突破环境法律制度瓶颈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环境公共领域良好治理的重要保障。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在环境法治中能够并应该发挥“造法”功能,为环境法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创新提供合法性基础。环境法治需要依赖环境协商民主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程序机制,保障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团体以平等的身份通过民主协商设定各自的行动范围和有效边界,设定各自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实现环境公平正义。环境协商民主在中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应受到环境法学界的关注。

[关键词] 公共治理; 协商民主;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 环境法治; 造法功能; 公众参与; 责任追究机制; 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Deliberative Democracy Mechanism in the Rule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Law

Zhou KeTeng Yanjuan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tself, as a form of democracy, has only a short span of thirty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regional integration discuss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erestrelated parties tend to be pluralistic and interest demand tends to be spanersified, hence multiple stakeholders need to reach a consensus. Therefor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tself is also draw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Eastern and Western scholars. The academic research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mainly focuses on the researches of the basic theory, the connotations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ory, the orientation of th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ory in the whole democratic system,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ory and freedom, equality, fairness, justice etc.

With the more prominent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s aroused increasing concern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volves the conflicts of multi subject and multi interests, so a mechanism is needed to reach a consensus on the environmental interests, and the best way to establish this mechanism should b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to break through the bottleneck of environmental legal system.

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 environment coordinating democracy should not be a single principle, rule or system, but a dynamic operational mechanism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law enforcement and legal supervision can realize its own functions of adjustment and repair. Through the operation of the democratic mechanism of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 consultations or negotiations are needed for the vital interests related to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nd a consensus will be reached for such major issues as the allocation of power, the contents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y assumption. Based on a mechanism of equal consultation, this consensus will have a good effect.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environmental group events indicates the legitimacy crisis of environmental law, the lack of multi subject, multi equal consultations leading to the predica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guid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role of companies not being fully reflected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ck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eeds a model of public governance, but governments, companies and civil society groups are not the only subjects in public governance. In order to achieve good governance in the public domain, a network governance mechanism with benign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three should and must be established, and the best way to establish this mechanism should b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 Appl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o Chinas environment law must confirm the ″law making″ function of environment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the democratic consultation mechanism provides the basis of environmental legitimacy for the concept, principle and system innovation of environmental law; so a mechanism must be established to guarantee that all represent the interests of consultations in order to equal main body status, clarify the government, companies, civil society groups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ponsibility scope, improve the accountability system and establish judicial linkage mechanism, guarantee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environmental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this paper, th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s introduced into the field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emocratic mechanism of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 to Chinas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is not only a breakthrough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but also a breakthrough in Chinas environmental legal system. This paper attempts to construct an approach of the democratic mechanism of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 in the environmental law, not yet mature. More concerns are expected from the circle of environmental law.

Key words: public governanc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environment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mechanism; rule of environmental law; function of making law;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of accountability; environmental justice linkage mechanism

一、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产生及其概念界定

(一) 协商民主机制的缘起、发展和理论基础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综合性理论含义在西方理论界争论很大。从理论渊源上说,自由主义对个人自由发展和人格完善的关注,社群主义对公民参与的重视、地方性的关怀以及公民美德的倚重,共和主义对利益平衡与妥协的阐释,法团主义对国家与社会有序沟通的构想,社会民主主义对实质平等和民主的关注等多元观点均为协商民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思想启迪[8]。

比起罗尔斯、哈贝马斯等协商民主学说的代表,毛泽东是中国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者和实践者,其《论联合政府》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协商民主的萌芽。该文有关中国宪政设计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来的政治协商会议制度都可找到协商民主的痕迹[9]。

(二)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界定

笔者认为,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目的并不在于让受某一决策影响的所有人能坐在一起,坐在一起只是其外在的表现,其实质是在平等的环境下各协商主体动态地解决环境问题,维护环境的公平、正义。其运行的机理及目的在于:所有受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能坐在一起,通过协商的方式就权力的分配达成一种共识(或决策),对这种经过协商达成的共识在其实施时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当这种共识受到损害或共识中出现空白时,要有相应的填补机制、应急机制。换言之,环境协商民主在环境法治中并不仅仅表现为一项原则、规则和制度,而是贯穿于环境法立法、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全过程的一套动态运行机制,它有一套基本的、法制化的运行程序,然而一旦运行程序出现问题,它又有相应的机制实现自身的调整、修复、修补功能。通过环境协商民主这一套动态运行机制保证环境法治的实现。

从实质意义上说,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实际上是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三方互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一套运行机制,通过这种机制的运行,随时就环境问题涉及的重大利益进行协商、谈判,就权力的配置、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重大问题达成一种共识。这种共识是基于一种平等协商的机制而达成的,必将具有良好的实施效果。中国环境法治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恰恰说明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环境法治中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已经为我国环境法治带来了困境,摆脱这种困境也只能依赖于环境协商民主机制。

二、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是突破环境法律制度瓶颈的必然选择

(一) 环境法律制度虚化源于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淡化造成的环境治理参与意识的淡薄

随着雾霾天气的常态化,饮用水污染、垃圾围城等环境事件的频发,环境问题与日常生活的密切相关性日益被公众所认知,环境治理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然而对于环境民生问题,公众往往将治理的希望寄托于政府,政府也视其为自己的责任,这种认知不仅造成环境治理的效果不佳,甚至造成了政府与公众的对立和冲突。尤其是近年来环境问题涉及的利益冲突更为复杂和尖锐。仅仅是“可能的风险”已足以酿成一场风暴。

对我国某些环境法律的正当性产生疑问也是公众之所以发起一些群体性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这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某些建设项目的兴建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公众参与或征求公众意见已经是我国环境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或法律要求,没有切实实施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设项目,实际上就是不符合环境法律的相关规定;二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某些建设项目上马虽然符合法律规定即具有合法律性,但是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本身缺乏正当性。

哈贝马斯通过提出商谈理论力图从法律的角度为立法决策提供合法性来源,他认为现代社会已是一个非中心化的社会,不论是在非正式还是正式公共领域的话语协商中,所有意见或主张都要平等地受到理性的批判。哈贝马斯提出“双轨制商议民主路径”,即非正式的公共领域中社会意见和正式的公共领域中国家意志形成一个理性“交往之流”。在哈贝马斯看来,法律的正当性只有通过公民民主参与形成公共意志的立法程序,才能让法律规则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意[11],受到普遍认可的法律才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执行。依赖这种协商民主机制来化解法律的正当性危机,可以使公众减少使用过激手段这种非法治化的表达方式,转而求助于环境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在环境问题上,我们每个人不仅是环境破坏的受害者,同时也是环境破坏的加害者。环境治理应该是一个由广泛主体参与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个与环境利益有关的主体都应该参与到环境治理中,这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中国环境治理中却缺乏一种参与机制,造成环境治理参与意识的缺乏或淡薄,公众参与等环境法律制度虚化,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环境治理参与意识的培养有赖于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能为各利益主体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一个有效的路径,能保障各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从而为环境参与治理的制度设计提供思想理念的支撑,这个机制无疑应该是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环评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环境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环境法正当性危机的存在,其瓶颈就在于环境协商机制的长期淡化造成的环境治理参与意识的缺乏或淡薄,瓶颈的突破也只有依赖于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造成环境治理参与主体的不足或错位

1.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导致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错位

“传统治理模式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公共权力资源配置的单极化和公共权力运用的单向性,其深刻根源在于统治者获取公共权力主要依靠暴力或对稀缺性的权力资源(如土地、资本等)的垄断性占有,而不是依靠公共的选择”[12]181。

中国对待环境问题有个认识过程,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个经济优先的理念,并以基本国策为实施机制,即强调理念的超前性与手段的强制性。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却一直不见好转,著名的库兹涅茨曲线在中国失灵了(工业化国家在人均GDP 5 000美元左右时,环境状况会随经济发展转向缓解趋势,即出现曲线拐点,但这个拐点在中国至今未出现),雾霾却戏剧性地出现在这个拐点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这种情况的发生与长期以来的一种错误认知即政府是环境治理的唯一主体密不可分,从而导致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出现了错位,将政府的地位置于另两个主体之上,政府似乎是环境治理的唯一主体,因此不管是不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全部一并承担,这不仅加重了政府的责任,也造成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还造成公共资源的不经济性。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错位表现为淡化了企业、公民社会团体在环境保护中的平等主体地位,但其更深层原因就在于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其他治理主体要么没有能够参与到环境治理中,要么当了陪衬,走了过场。

2.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导致市场机制在环境治理中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的环境保护强调行政主导,宪法规定环境保护是国家的职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块论也把环境法归入行政法之列,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法理论界也热衷于把环境法解释为行政法本体构造。环境法属性的这种历史性选择,究其原因在于市场经济规律追求的是财富的最大化,而环境问题却是人们在追求财富最大化时罔顾了生态环境容量带来的恶果,环境保护当然需要对这种追求财富最大化的行动加以限制。因此,环境保护与市场经济规律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即所谓环境不经济外部化。既然(市场)经济规律及其左右的法律不能有效地调整,人们自然祈灵于强制性的行政控制,类似卢梭《社会契约论》中所说的让渡自己的权利与自由以获得必要的安全。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导还应当有下文,这就是契约,即协商机制。通过协商机制就契约内容达成理性共识。而这种理性共识的达成仅仅有政府一方主体显然不足,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必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环境治理引入市场机制就成为一种必需的选择。市场经济刺激机制的引入有助于弥补行政主导的不足和缺陷。

市场机制的引入可以有效克服“政府失灵”,催生出环境保护的内生性力量,有利于提高环境治理主体的广泛性和参与的广泛性。环境不经济内部化的可能性、必要性和现实性说明了企业主体可以而且也必须是协商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外,企业的参与实质上将市场经济引入了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经济刺激手段的实施有利于扩大环境治理资本融资的范围。环境治理主要还是得依靠新技术的研发,比如新能源的利用开发技术、污染物处理技术的创新升级等。环境科技研发仅仅依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实质上就是为社会资本进入环境保护领域提供了保障。只有充分调动市场的经济刺激性手段,发挥出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环境保护行政主导带来的困境。 3.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导致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以来,私主体利用自然资源的制度设计受到空前的重视,自然资源物权涉及全体人民包括后代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充分的协商民主,这种自然资源物权必然是灾难性的。在我国,与之伴生的问题是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表达有明显的非理性趋势,例如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出现的一些公众暴力抗法事件。我国当前环境保护包括自然资源利用的领域,公众参与的欠缺已成为制度的瓶颈。

对于公共事务,要是仅仅由公众自己处理,那就是“公地悲剧”; 要是仅仅由市场处理,那就是“外部不经济”;要是仅仅由政府处理,就是当下中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制度与机制安排,政府、市场与社会各有其独特的行动资源和行动逻辑,也各有其特定的行动范围和有效边界。在公共治理理论的视域下,政府、市场主体与公民社会团体都不应成为唯一的治理主体,三者的运行机制中各有优势与不足,只有三者互动合作才是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公共治理的理论基础是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三边互动。为了实现环境公共领域的良性治理,应当且必须建立起三者良性互动的网络治理机制,在互动中开辟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而建立这个机制的最佳途径应当是协商民主。

当然,中国环境保护协商机制一直都有一定的体现,旧的有“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环境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相结合”、“环境综合治理”,新的有“生态补偿”、“联动机制”、“五个融入”、“全面协调”等,但公民主体的欠缺使之与协商民主还有根本的差距。

(三)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导致环境法律责任不明确

环境立法应当体现环境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是一个模糊和抽象的概念。正是由于环境公共利益概念的模糊,各方利益群体都以此为借口来谋取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规避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最后牺牲的恰恰是环境公共利益。在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下各个相关利益主体进行对话、协商,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最后确定利益的分配方案;也只有通过平等主体的参与、协商并达成利益及责任分配方案,才能获得各个利益主体的认同,使环境法律规范具有正当性。

协商民主机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赋予公共决策以正统性、民意性和权威性,使决策容易被公众接受和服从,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决策事项的执行清除某些潜在的阻力。目前我国环境法治淡化了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作为平等主体进行的协商民主机制,缺乏多方、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协商、讨论,甚至根本没有运行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很容易造成优势利益群体的寻租现象,由此达成的利益分配方案中对某个或某些群体的保护可能并不是基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而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诉求的体现,体现和维护的并不是社会整体公共利益,且环境责任承担主体、承担的责任内容不明确,造成环境行政执法困难等困境,而这些困境又进一步恶化法治环境。因此,明确环境法律责任主体及其承担的责任内容,改善环境法治也必须依靠协商民主机制。

中国环境法治中协商民主机制的淡化导致了目前环境法治的困境,要想突破困局,必须强化环境法治中的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从而培养环境治理参与意识,建立政府、企业、公民社会主体等各环境治理主体平等参与环境治理的程序机制,明晰环境法律责任,维护环境法律秩序,实现环境法治。

三、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实施进路

(一) 明确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造法”功能

1.环境协商民主机制“造法”的可能性

2.环境协商民主机制“造法”的现实性

(1)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对环境法理念、原则创制的作用。原初状态的假设和特征要想在现实世界尽可能多地重现,至少要提出一个观点,以便为各种广义和狭义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议程设定及决策机制的出现提供解释,无疑这个观点在环境法治中最恰当的表述应当是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法层面,以联合国为例,协商民主的最大成功就在于可持续发展,这是联合国有史以来在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上第一次取得基本的共识,“合作原则”从环境保护扩展到一切重要国际事务。可持续发展、合作原则就是环境协商民主机制运行的体现和产物。而且在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下,环境法治的理论和实践一定会创造出更多有价值的理念和制度。

(2)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环境法律实践中的运用。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主持了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政策法律研究的课题,其中一些措施如单双号限行、外地车辆进京限制、机动车尾气上路检测联合执法等,在当时受到行政法学界和民法学界一些学者的强烈质疑,认为这是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也违反了行政许可等。万般无奈之下,课题组采取了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结果是绝大多数市民普遍赞成采取这些强制措施。课题所用的社会问卷调查方式实际上就是为公民社会团体参与环境协商民主提供了路径,由于协商主体的扩展,多元利益得到了体现。奥运期间空气质量的改善充分说明通过这种方式的环境协商民主达成的共识,不仅得到了充分的尊重,而且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尽管中国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环境协商民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但环境协商民主作为强制措施的理论根据,居然在奥运期间成功地实施了。这说明了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在环境法律实践,尤其是中国环境法治不完备的情况下,应该并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为各种平等主体参与协商提供了机会,只要保证这种机制良好、有效的运行,那么在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下达成的决策、共识就是一种民意的表现,就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协商民主的“造法”功能具有正当性,应当被认可。

(二) 建立保障各利益代表以平等的主体身份进行协商的程序机制

在我国的立法工作中,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等理念早已有所体现,然而其实施的效果差强人意。实践层面上,开门立法中很难见到各方利益主体之间意见交流和交锋。利益相关者、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专家学者的参与也极其有限。就安徽省合肥市2013年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八项立法来说,近一半立法在征求意见的环节,参与的市民人数不足百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使“走出去”“上门”请代表发表意见也请不来,每一次法规征求意见稿都发电邮给947名代表,每次收到的反馈仅有1%[14]。因此,在环境立法中推行开门立法,要建立一套长效的机制来避免“走过场”。

立法机构为保障多元、多方协商主体参与协商机制必须建立一套明晰的、长效的程序性机制。首先,立法机构应对立法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并及时公开相关立法信息;其次,立法机构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询公众及各方利益代表的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及公众反馈这些意见;再次,立法机构应委托相关顾问公司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数据整体统计、分析,撰写相应报告;最后,立法机构还应提出相关的综合性立法建议。这套程序必须以一种规范性的文件将其固定下来,使其成为环境法律协商民主机制的程序之一。当然,为了保证立法能充分体现各方利益,需要公民有权利投票,选择更具有代表性的团体, 避免随机选择代表造成的协商主体事实上的不平等。通过平等的协商辩论,使各方充分尊重和理解彼此的立场,促进公共理性的形成。

(三) 必须厘清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在环境保护中权责的范围,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1.要转换政府职能,刺激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鼓励公民社会参与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强调的是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三方协商主体身份的平等,只有在平等的前提下,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表达,并在决策中得到充分尊重,由此达成的共识才具有价值和意义。然而,实践中,三者的主体身份并不具有天然的平等性,我国环境法治长期以来主要依赖于行政主导,政府在三方机制中实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必须转变政府的环境行政职能,厘清政府的职权范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说明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领域内的作用已经得到党和国家的认可,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协商主体地位的平等已经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然而要想让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权范围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该政府管的事,政府不能推卸责任,政府不该管的且依靠市场机制运行就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也必须管住自己的“手”。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该伸到何种领域,该抓多大的权责,必须要在多元、多方主体平等参与下,经过充分的协商来达成权力分配的共识。换言之,环境协商民主机制运行的成败关键在于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的权限范围的划分是否合理、有效,这种合理性、有效性依赖环境协商民主机制的运行得以实现,同时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也依赖于这种合理性、有效性而得以存在。

协商民主机制是一种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的三方互动机制,环境权利的享有和环境义务的设置也需要这三方以平等主体的身份进行协商,明确各自所应承担的权责,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真正使公众参与到决策中。

2.明确责任主体和协商主体的权责范围

公共决策中的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为政府的环境行政活动增强了正当性, 但也可能会带来政府责任不明和责任回避的问题。环境协商民主机制要求环境公共决策必须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才能做出。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任何参与决策协商的人似乎都对决策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权力寻租现象和部门利益的追逐可能导致协商过程中出现操纵决策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决策就不一定是公共协商的结果, 当决策失误时,决策者可能会以这是公共协商的民意体现为借口,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一部分责任推卸给所有环境协商参与者, 从而逃避自身的责任,混淆协商主体和决策主体的责任区别。协商主体承担的责任是保障其他协商主体平等地参与协商,使各方利益表达的路径通畅;决策主体承担的责任是保障决策是在充分尊重各方利益诉求之上的理性共识。换言之,协商主体有权以平等主体身份平等地参与到环境讨论、协商过程,自由表达,同时承担不妨碍其他主体平等参与民主决策的责任。责任主体有权在充分尊重各方协商主体的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做出最终的决策,其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决策不得违背环境公共利益,而且是多元、多方协商主体平等协商做出的决策。毕竟“公共协商一旦被利用, 将使决策责任变得扑朔迷离”。“因此, 必须厘清协商过程中决策者和参与者的相应责任, 明确谁应该对最终决策负责, 应该负多大程度的责任, 同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15]105

(四) 建立司法联动机制,保障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重点在于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三者之间的协商,尤其是要注重公民社会团体的参与,然而也不能忽视各主体内部之间的协商。

1.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设立应与环境司法机制相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发布的《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为提高环境保护司法水平,在环境保护纠纷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可以设立环保法庭,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自该意见出台后,各地法院纷纷以环境保护审判庭、合议庭以及巡回法庭等形式积极开展环境司法专门化试点。作为司法审判的专门机构的“法院是维护环境法治、环境法律权威和环境公平正义的基本的、有效的、最终的保障”[16]11。 环境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与环境司法没有很好衔接导致的司法难题。对此,应改革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给予一些原隶属行政管理体系的机构以独立第三方地位。例如,环境诉讼制度中环境损害的鉴定是一个难题,目前在环境诉讼的司法实践中遇有需要进行环境损害鉴定的问题时法院常常指定各级环保局下属的环境监测站为案件的鉴定机构。按照行政管理体制而设立的、隶属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环境监测站,其独立主体资格的不充分,中立性的缺乏,使这种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具有一种天然的不足。因此,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应对中国目前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使其成为中立的第三方组织。

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设立要考虑与环境司法的衔接,要摆正政府、市场、社会在环境司法行为中的位置,为环境诉讼活动中必要的调查、证明、执行等活动提供公正、客观的服务,保证环境司法机制的良好运行。

2.建立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环境协商民主机制为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有效对接提供了基础。环境司法联动机制是指综合运用环境立法权、司法权和环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充分调动、协调、整合各方环境执法力量,构建立体的、全方位的、多部门的环境保护联合行动机制,形成行政和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网络化生态环境保护运行体系。环境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综合工程,这意味着环境法治需要发挥立法、司法、行政等各种力量的综合作用。环境司法联动机制的创设就是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建立起三者良性互动的网络治理机制的体现。

鉴于环境要素自身的特点,生态环境纠纷案件具有类型错综复杂、当事人众多、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利益诉求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在环境司法中,不仅要加大环境公益诉讼的推行力度,完善环境诉讼程序,还需要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的配合,形成生态保护的合力。司法部门应及时与环境资源行政部门如环保、国土、林业等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沟通,互通信息,交流经验,通过执法联席会议等形式将涉及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信息进行平台整合和资源共享,共同探讨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合力打击和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根本上促进本地区环境的改善和发展”[17]。例如,最早设立的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为了解决环境案件的案源难问题,提出了“政党驱动,多方联动”的方法,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驱动之下,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社会团体协同作战,形成网络化协商机制并使其成为一种长效制度。

协商民主如今成为热门话题,它既是高层主动提出来的顶层设计,也顺应了民意。环境保护协商民主机制在中国虽然是新事物,但已显示出一定的价值和美好的前景。对于解决环境问题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协商民主机制将为环境法的理念、原则、制度、实践创新提供源泉和动力。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无疑会促进环境法治良好、健康的发展,应当成为环境法学界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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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问题与路径: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探论
发布时间:2022-11-14
摘要:基层协商民主机制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切入点,是加快发展人民民主的推动力,也是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形式。多年来,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取得了很大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需要不断完善协商性党群治理机制、参与决策机制、合作机制、利益协调与矛盾调解机制、平等对话机制、法治保障机制等各种相应的运行机制,以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关键词:基层.........
坚持依法协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12
【摘 要】依法协商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要求。这一论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实现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目标的回应。文章通过对我国......
州际协定-美国的区域法治协调机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摘要: 在美国,州际协定是实现州际合作和解决州际争端的最为重要的区域法治协调机制。本文从法律变迁的角度,对美国的州际协定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宪法依据、程序、法律地位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角度对美国的州际协定......
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法在环境绩效审计中的应用 (1)
发布时间:2013-12-18
3、效益估算 (1)生产效益。年产3000万块砖,按市场价格 计算 的生产效益为:3000万块×0.1元/块=300(万元/年) (2)环境 经济 效益(间接 影响 效益)。砖瓦厂回收利用煤渣的间接经济效益,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煤......
浅谈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9
" 论文关键词: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制度 论文摘要:以协商民主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政协是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的一种国家民主形式,人民政协既要高举团结的旗帜,更要发挥民主的功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对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
浅议“协商民主”
发布时间:2023-07-26
摘要:协商民主是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其核心思想是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它以公民参与决策作为民主的核心价值,其本质特征是公开的、理性的公共协商。协商民主理......
“互联网+”环境下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创新
发布时间:2023-07-19
新时期,中国在全面推进改革、实施创新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重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成为一道紧迫的时代命题。“互联网+”行动的推进和互联网思维的普及,将带来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协同治理机制的深刻变革。为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成都市亦需要不断改善社会治理现状,不断探索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和治理格局。其核心是运用现代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建立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制衡机制,不断.........
协商民主:城市治理的有效模式
发布时间:2022-08-21
城市的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杭州市以及浙江许多地方,通过把民主机制渗透到社会管理和政府决策之中,力图提升公共决策的民意分量。而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民主形态如何有效嵌入到城市治理之中,从而改进治理机制,......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涵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3-05-22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改革中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且指出需要“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对于协商民主内涵理论界给予了极大关注,并在理论和......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发布时间:2023-06-09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 (三)国际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发展概况 1. 关于民事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2. 《罗加诺公约》所建立的环境责任制......
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10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的出现,让环境问题收到了社会公众的关注。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是在环境公共财产论、公共委托论、环境权论的发展,让公众参与制度在环境保护体系之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探究。1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应用意义在对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探究.........
环境工程中有机化学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12-21
摘要:环境工程可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有机化学作为环境工程的重要技术支撑,决定了环境工程的实施成效。鉴于此,文章深入探究了有机化学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以期真正发挥有机化学的应用价值。关键词:环境工程;有机;化学;应用引言当前,有机化学已经成为环境工程方面的重要技术,可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对生态环境展开综合防护与治理。文章结合自身对有机化学的了解,对有机化学在环境工程中.........
论民主中德治与法治问题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2011年,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明澍进行了“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与研究”,他选取了北京、深圳、孝感、榆树4个地区的1750个样本,回答了“中国人想要什么样的民主”、“中国政治文化的特征”等问题。其中得出的结论......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参见:《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著《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8—113页。 [12]关于国外学者的肯定意见参见:[日]“特辑·民法100年——新时代の民法を展望する——第3部·座谈会‘民法の发展と新时代への......
浅谈困境与出路:在中国传统文化与民主法治之间
发布时间:2022-12-09
论文 关键词: 中国 传统文化 文化精神 民主法治 论文摘要: 现代 意义上的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社会控制模式以及价值系统,不仅强调国家通过 法律 来控制社会,而且也强调国家本身受法律的支配。但作为西方文明产物的法治有着......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2-09
第一,日本民法只规定了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在这种情况下,既非营利又非公益的团体(所谓,中间法人)如何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因为对公益法人设立所采取的是许可主义,而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大量涌现出来的公益性团体并不具......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2-13
(三)法人本质论在今天的中国是否还有意义? 如前所述,日本民法学界认为在法主体相关立法的时候,法人本质论虽然重要,但更应该重视的是包括法人本质论在内的政策性选择。 法人本质论只是为政策选择提供的理论依据。以笔者看来,......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1-03
[43]参见:[日]广中俊雄编著《民法修正案(前三编)の理由书》38页,116页(有斐阁,1987年版)。中田裕康“公益的团体の财产”载《ジュリスト》No.1105,第56页(1997年)。转引自同上论文。 [44] 参见:同上书和论文。 [45] 日......
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6-15
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关键字:生物处理 废水 生物技术 现代 过程 环境 生物 处理 应用 技术 黑大我爱你,欲哭无泪地写的论文啊......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① 当时对于这些理论在日本学界基本上只是流于介绍,并没有对其展开深入的讨论。其原因是因为,这些理论主要是作用于立法政策,而当时日本民法典已经颁布实施,对于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这种两分法的法人制度又没有修改的社会需要。因此,......
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6-21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正在遭受着巨大的破坏,各种因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地凸现出来,这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是一种极大的阻碍,因此,需要对环境......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一,该制度的立法过程表现了对公益性法人的设立人的意思的尊重。首先,日本民法第40条规定了“捐助行为的补充”,即财团法人设立人在确定章程具体内容之前死亡时,法院应根据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的请求对章程的具体内容予以规定。其次,......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3-01-15
五、对中国民法典中社会团体及法人制度立法的思考 (一)现有民法典草案中的法人制度设计 2009年12月成立,经人大常委会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称“人大草案”)中第三章第45—57条是关于法人的规定。将这些规......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2-08
[28] 日本民法第33条规定:“法人非依本法及其它法律规定,不得设立”。 [29]关于近代以来对法人设立采取的各种“主义”参见:[日]近江幸治著《民法讲义Ⅰ 民法总则(第4版)》第96页(成文堂,2009年版);[日]雨宫孝子“非营利......
当好协商民主的主人翁
发布时间:2022-11-23
对政协职能、地位、作用要有新认识和新定位 我认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顶层设计和治理结构是很清楚的,即中共执政、人大督政、政府行政、政协资政、民主党派参政。在中共的领导下,各方力量都担负起各自的分内责任,共同构建和完善国家......
协商民主视角下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治理探讨
发布时间:2023-05-14
摘 要:从2002年SARS疫情发生到去年的“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频繁发生,从发生以来就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全国上下已建立了应对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体系,但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完善。试着从协商民主的角度来探......
浅谈离子色谱法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2-27
离子色谱的发展在我国的环境检测中起到的作用有很多,对治理污水和土壤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必须做好离子色谱的应用维护,才能保障对环境的监测。我国环境监测中的重点是一些工业企业,这些企业的在发展中产生的环境破坏力较大,其中污......
案例法在环境工程教学实践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10-30
【摘要】探讨案例法在环境工程学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环境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目标和要求,采用案例教学模式构建环境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学的新体系,提出教学实施的具体方案,把案例法应用于课程教学改革中需要经历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两个环节。通过对环境工程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可知,案例法在环境工程课程教学改革中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应用理论知识的.........
民商事仲裁制度: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之妥协(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民商事仲裁制度作为一种排斥国家司法权力过分强行介入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1〕之所以为人类社会普遍认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民商事仲裁制度凸显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某种程度的妥协,而此种妥协正是现代法治社会理想模式的......
自主学习法在高中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3-09
摘 要:计算机教学在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当前高中计算机教学存在的问题,教师可以使用自主学习法进行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自主学习法;高中计算机教学;应用 目前,人类已经正式进入信息化时代......
不断完善的中国商标法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8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原《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1年......
从“法制”到“法治”的中国语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摘 要] 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古老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正在发生现代转型。从制度层面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需完成以下几方面的转型:以刑为中心到以民为中心;程序工具主义到程序正义的转型;法律属性的公......
情境教学法在播音主持教学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2-12
【摘 要】与一般艺术教学工作相比较,播音主持教学工作具有其特殊性。本文结合教学工作经验,探讨了情境教学法在播音主持教学中的具体应用,以期为提高播音主持教学质量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情境教学法;播音主持教学;教学质量......
核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3-22
【摘 要】核技术的开发利用对社会经济和生活发展来说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其在我国能源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但是核技术运用的过程中,存在电离辐射的问题,不仅对人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同时对生态平衡也存在着极大的影响。相......
膜分离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3-13
摘要:受益于我国科技的快速发展,当前膜分离技术已获得了巨大的进步,并且在我国诸多领域均有所应用。该项技术凭借其无污染、工艺精简、低能高效等优点,在环境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此,本文笔者对膜分离技术展开简要概述,并对环境工程中膜分离技术的应用进行详细分析,以供参考。关键词:膜分离技术;环境工程;应用一、膜分离技术概述1.与传统过滤的区别一般情况下,传统的过滤方法主要采用的是物理分离方法,该种方法通.........
试论中小河流治理在水生态环境中起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3-03-26
引言 水资源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的控制性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水利工程发展十分迅速,中小河流治理作为水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我国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有着重大作用。但在我国当前实际的中小河流治理当中,受多......
第三方治理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5-09-11
【摘 要】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正在经历全面的转型,污染防治开始从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转变。目前,第三方治理在我国的实践还不成熟,因此有必要梳理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的现状,深入探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及其重要作用,并从不同纬度......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中)(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国际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发展概况 1. 关于民事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目前已经签订一系列有关环境民事责任的专门的国际条约。例如,在核能方面有关环境民事责任的国际公约有:1960年关于核能领域第三者民事责任的巴黎公约,被1964......
从中国入世看WT0协议在中国法院的适用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6
1999年11月和2000年5月,中国政府分别与美国和欧盟达成了加入WTO的双边协议。随着中美、中欧加入WTO协议的签订,中国入世已为期不远。WTO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条约,从条约的角度看,国内法院无疑是执行国际条约的重要部门。因此,一......
长尾理论在中国电商界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10-22
【摘 要】随着互联网科技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日趋完善,社交网络兴起把全球连接成一个信息共享的大市场,人们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个性化需求,这就是长尾理论提出的背景。自从2004年由克里斯・安德森提出后,这一理论不断地被研究发展,......
我国协商民主若干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3-04-09
摘 要: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理论,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是西方政治学家就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在发展中表现出的局限性提出的应对之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是党和人民对民主形式的创造,是党......
论“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作用
发布时间:2016-09-19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
沈阳经济区环境行政执法协同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21
摘要:面对当今严重的环境污染,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处理环境问题已成为新的时代特征与要求。对沈阳经济区环境行政执法协同机制进行研究,梳理沈阳经济区环境行政执法体制运行状况,探寻其弊病所在,给出完善沈阳经济区环境行政执法协......
民间艺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思考
发布时间:2023-06-17
摘要:环境艺术是包含了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体,旨在为大众提供一个更加舒适的,满足身心要求的高品质生活空间,是人与周围的人类居住环境相互作用的艺术。现代环艺的发展正在追随着艺术领域中的“复古”思潮,从传统民间艺术中找寻更多......
民商法原则中对赌协议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12
对赌协议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的扩大化,但直到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对赌协议做出约束和规范。通过分析相关对赌协议的法律原则,可以对对赌协议做出进一步的理解。民法和商法原则是与对赌协议密切相关的法律原则,本文从民商法原则出发对对赌协议稍加分析。一、对赌协议的定义在企业投资估值调整机制中包含了对赌条款的协议被称之为对赌协议。投资估值调整机制,是在投资领域中普遍常见的一种手段,一般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互.........
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传统民居装饰
发布时间:2023-03-05
传统民居装饰就是在传统民居建筑实体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传统民居装饰艺术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 中国传统民居装饰具有五彩缤纷的表现形式、别具一格的造型规律以及浓郁的......
民商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3-09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的过程中先由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案例,然后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参与教师的教学之中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率先提供具体、真实的案例,并将学生引导至真实的情境之中,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并与......
浅谈宪法环境条款在环保执法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11-09
伴随着越来越多冒着各种颜色废气的烟囱的出现,清澈的河流与清新的空气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替而代之的是比非典还要可怕的雾霾,弥漫在空气中久久消散不去。市场上各种防雾霾口罩的兴起,开拓了经济市场上一个新领域的崛起。江苏镇江水污染事件、句容死鱼事件,这些事例都在告诉着我们,环境污染不断加重,并无时无刻不在侵害着我们的生活。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不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地方也陆续发布各种规范性文件,通过立法手段.........
VR技术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4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VR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并且在环境艺术设计当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利用VR技术可以将环境艺术的设计内容进行直观展示,使环境艺术可以从传统思想的局限当中脱离出来,利用虚拟现实的手段对抽象思维有一个直观的表达。并且,在将环境艺术设计与VR技术整合过程当中,设计者是基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上来进行应用的,这将会在具体的应用过程当中强化人的感知,可以更好的促进VR技术在环境艺术设计当.........
论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德治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6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始终注意把......
从中国入世看WT0协议在中国法院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07-22
广大朋友们,关于“从中国入世看WT0协议在中国法院的适用”是由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1999年11月和2000年5月,中国政府分别与美国和欧盟达成了加入WTO的双边协议。随着......
论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在资源环境专业中开设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3-05-29
论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在资源环境专业中开设的作用 论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在资源环境专业中开设的作用 论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在资源环境专业中开设的作用 精品源自化学科 论文关键词:资源环境 资源与环境法 课程 论文摘要:目前,资......
论中国环境与经济至上主义
发布时间:2013-12-17
" 一 发展中的问题在发展中解决? 进入二十一世纪,伴随中国经济增长的环境与资源问题进一步凸现了。 再就是复合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二十多年来,中国对环境污染的控制范围十分有限,即主要针对常规污染物如SO2、烟尘、COD、BOD等......
我国应实行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分立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 我国法学界对于如何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如何处理或建构我国商事立法模式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和分歧。论文通过对四种不同形态的商事立法模式的阐释,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抉择的争议进行了评析,主张我国应实行以《商法通则》为......
案例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4-01-10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案例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应用”,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法史学是法学和历史学相互交叉而形成的一门学科,根据研......
自主协作型课件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2
摘要:自主协作型课件是基于建构主义自主学习理念设计制作的,在教学中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自主协作学习探究过程是在课件情境及问题的引导下,通过自主协作学习发现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新型教学方式。本文分别从教学理念、教学方......
中国酒店治安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分析
发布时间:2022-09-29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酒店行业也成为新时代下的朝阳产业之一。在良好的发展前景之下,我国酒店业如何健康发展也成为当前酒店业需要面临的挑战之一。我国酒店治安环境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本文结合当今酒店治安环境发展现状......
浅议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6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下来,赋予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取得基本成效的基础上,不断解决我国农村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进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把我国的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活动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
论邓小平基层协商民主思想
发布时间:2023-03-28
摘要:邓小平的民主思想及极其丰富。本文阐述了邓小平基层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渊源,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实践意义。这里的基层协商民主强调在居委员会组织建设和村委员会组织建设。邓小平基层协商民主理论对于营造一个“生动活泼”民......
乡村社会治理变迁与多中心民主协作治理制度的创新
发布时间:2023-06-27
" 20世纪80年代初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我国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村民自治制度代替了人民公社体制。国家放松了对农村社会的全面直接控制。村民委员会的直选。促使了农村社会治理开始发生了从“官......
分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的立法困境及解决对策
发布时间:2017-06-12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法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核心问题。民商法当中所包含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基本的应用原则。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条款。但是对于它的内涵解释和应用范围和途径,历来都有许多观点分歧。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当中的法律规范适用。而且,我国市场经济正处在发展期,诸多矛盾和问题并存,诚实信用原则在应用过程中也面临不少困境,这是目前的事实。因.........
论中国书画装裱艺术在室内环境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2-09-25
摘 要:中国书画装裱艺术距今已有170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独有的传统文化之一。利用书画装裱艺术来改善空间环境也是室内环境设计的重要手法之一,文章主要从室内环境设计的基本规律和法则入手,对中国书画装裱艺术赋予室内空间环境的文......
中国旅游业入世的法制环境准备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中国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1986年7月中国向GATT代表理事会正式提出恢复缔约国地位申请,14年的历程可谓雄关漫道,艰难曲折。1999年11月15日,中国......
WTO与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变革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 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的事实意味着WTO 的原则和规则在中国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意味着中国必须变革其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适应WTO原则和规则的要求。本文首先分析了WTO对各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一般要求和对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协商民主理论的决策合法性构建及其批判
发布时间:2023-01-11
摘要:代议制民主的决策合法性危机引起了协商民主理论的反思。协商民主理论通过对公民平等而直接参与的诉求、决策程序正当性的制度设计、公共理性的运用和对共识与公共利益的价值追求,从价值和程序两方面来努力重建决策的合法性。协......
论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兼论中国乡村的民主政治改革
发布时间:2023-03-11
" 一、引论 中国乡村民主自治是史无前例的事件。我们几乎没有现代国家的直接经验作为参照系来对这一事件进行评论,因为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从农村开始的,更没有在与中国相似的历史条件下从农村开始进行政治改革的成功经验。我......
企业电子商务安全环境中的技术应用
发布时间:2022-11-11
摘要:随着Internet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正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是随着网络应用的扩大,网络安全风险也变的非常严重和复杂。归纳起来,针对网络安全的威胁主要有:软件漏洞,配置不当,安全意识不强,病毒和黑客......
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7
内容提要:侵权法理论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侵权自身的特殊性对传统环境民事责任理论提出了挑战。出于维护正义、稳定社会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环境侵权损害填补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民事责任的社会化为各国民法和环境法所共同关注。本文分析......
计算机协作学习法在C语言课程教学中应用
发布时间:2022-10-29
摘 要:笔者在C语言程序设计实际教学过程中采用计算机协作学习教学模式,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教学模式转变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多向教学模式,有效的激发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协作学习能力,把枯燥的程序代码变......
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24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企业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该文就阐述了关于中小型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仅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
政府审计在环境审计中的主导作用
发布时间:2023-06-26
摘要: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可促进环境保护资金的有效使用,促进政府环境政策的落实和完善;根据政府审计与环境审计的关系,改革促进环境审计的方式以及政府审计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作用。政府审计在环境审计过程中应起主导作用,政府审计部......
环境艺术设计在动画漫游中的应用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6
摘要:现阶段,信息科技的进步促使经济、文化多领域的全球化发展,多元文化的互相交流碰撞也促进了艺术设计文化与思想的多元发展。该文从建筑动画漫游的概念、环艺设计在动画漫游中的思维形式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环境艺术设计在动画漫游中的具体运用。关键词:环境艺术设计;动画漫游;建筑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各行业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以科技为依托的虚拟现实技术,是现代前沿科技的代表之一。环境艺术设计领域.........
政治视角下当代中国环境治理的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22-11-29
一、明确界定部门权限,合理分配权力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环境统一管理部门与其下属部门在法律地位、权力和职责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需要明晰环境管理部门的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权力界限,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定,提高环境管......
论宪法诉讼机制在中国的建立
发布时间:2015-07-24
【摘要】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维护宪法的法律权威和建立宪法的监督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虽然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宪法诉讼各具特色,有着不同的发展历程,但是宪法诉讼是各国实施宪法监督的不可取代......
论区域环境治理及其体制机制构建
发布时间:2022-11-04
摘 要:传统的以企业或项目为管理对象的点源环境治理与环境问题的区域化日益相悖,环保历史与现实理性呼唤新的环境治理模式,与点源环境治理相结合的区域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区域环境治理是指以自然区域整体为治理对象的环境治......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23-06-02
【摘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关键词】依法......
“对赌协议”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近年来,“对赌协议”在国内初露端倪就引起无数纷争。事实上,对赌协议是一种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了解并正确认识这一新生事物将有助于国内企业实现低成本融资和快速扩张的目的。本文从我国企业签订对赌协议融资的现......
政府在完善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6-04-15
[摘 要] 对很多私营企业来讲,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促进企业有效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它关系到私营企业劳资关系冲突问题的解决,而在此过程中,不可忽略的一个主体就是政府,政府在完善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中具有......
生物技术在环境工程当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4-11
生物技术在环境工程当中的应用 生物技术在环境工程当中的应用 生物技术在环境工程当中的应用 文 章 来 源 自 3 e du教 育网 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环境意识的观念越来越强,环境保护以及合理的利用和开发正......
计算机技术在环境监测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6-09-27
环境监测作为一项全新的技术运用内容,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环境质量改善、治理以及环境执法、宏观决策等方面都发挥出了很大优势。通过计算机技术的融入,能为环境质量信息的发布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对于环境污染的......
从国际法国内法角度谈WTO协定在中国的适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9
摘 要:中国成为WTO成员国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履行WTO协定所确定的条约义务,即WTO协定如何在中国适用。从国际法(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传统理论和各国实践出发,分析WTO协定作为国际贸易公法的特殊性质,参照各国适用WTO协定的......
曝气在环境工程水处理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7-08-17
摘要:目前,世界上所有现代化水处理工程项目中均有曝气技术的应用。曝气技术是促进水中有机物被微生物有氧分解的一种污水处理技术,它是污水好氧生化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曝气设备在工作时,通过各种方式将空气和水体混合,使得水中的溶氧量增大。某些曝气设备还可以起到促进池中水体循环、防止污泥沉淀等作用。关键词:环境工程;水处理;曝气技术1曝气设备的分类与运用曝气设备我们最初是应用在污水的处理中,那么曝气技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