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1个现代产业园区,226个行政村,总人}I 68万,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山区、库区县,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县、全国第二大将军县.2012年6月19口,时任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在金寨县视察调研时作出搞活金寨县农村金融,使金融在扶贫开发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指示,籍以创造有益经验,对安徽农村地区发展,乃至对全国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借鉴、)银监会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尚福林主席、周慕冰副主席和詹夏来副省长亲临指导,全面推动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重点,立足支农、助农和惠农根本点,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新路、
一、金寨县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农村商业性金融是一个广阔的市场,且大有可为,因此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各种类型的商业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是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改制、增设、分设,县域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2年8月改制为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组建了金寨徽银村镇银行和金寨江淮村镇银行,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家村镇银行的县。各国有商业银行增设营业网点和自助银行16个。省担保集团金寨分公司、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国元农保金寨支公司在金寨县设立分支机构并开业运营。华安证券、海通证券、新华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金寨县设立营业部、)重组县城投公司改制为集团公司,资产规模达105亿元。新设汇金投融资公司,注册资本6.9亿元。县担保公司注册资金由1亿元增资扩股至2.23亿元。目前,金寨县域拥有金融机构10家、营业网点73个、自助银行22个、
(二)加快金融知识普及,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秉持普惠金融服务的监管理念,持续督促各银行业机构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争取人民银行、银监局对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创新金融监管机制。银监部门出台差异化监管政策,提出鼓励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合理确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学掌握存贷比等4方面,19项措施。人民银行对该县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给予以倾斜等政策,对各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不计入存贷比考核,将金寨县支农再贷款限额提高到3亿元,再贴现限额提高到2亿元、
二、金寨县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效及主要问题
(一)金寨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成效
一方面扩大了信贷投放,促进了经济增长,至2014年9月底,全县贷款余额81.8亿元,同比增长28.4% ,增幅居全市第一,2014年上半年,全县存量存贷比为50.9,新增存贷比64.4%,分别较2012年6月提高8.4个、32个百分点,新增贷款余额17亿元,金融改革以来,涉农贷款实现翻番,贷动新增农民合作组织 128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1家,全县财政收入由2012年上半年的3.09亿元,增加到2014年上半年的4.5亿元,增长45.6%、另一方面支持扶贫开发,加快了农民增收、截止 2014年9月底,全县涉农贷款65.7亿元,占贷款余额的81.7%} 2012年、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分别为13%,14.2%,2013年末达到7146元,两年减少贫困人3.9万元金融扶贫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事实上的相对垄断
数量众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直接导致了农村信贷市场需求的分散与竞争性,需要多元化的金融组织来满足、)国有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向嫌贫爱富对农村地区缺少资金的支持,对三农服务也不够成熟、考虑到设立网点成本、评估成本、风险控制成本、信息成本制约因素,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服务不够全面
由于农户的分散性,使得国有大行获取信息的成本非常高昂,对大量分散的农户进行分级管理、信用评级异常不便,这也增大了贷款的风险性,由于国有银行营业网点的设立成本高,而农村地区的收益却很有限,两者的矛盾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不会在农村地区设立较多的营业网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中仅农业银行保留部分网点,而村镇银行因为资金实力不足和公司治理水平较低,导致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限,形成了农信社和邮储银行事实上的相对垄断、
2.农村经济增长乏力,金融有效需求不足而抑制农村金融发展、 一是农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由于金寨县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这些问题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滞后,金融需求结构分散,需求主体信贷承载能力有限,从而导致金融有效需求不足,二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影响农民融资能力、)如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影响了林农资产核定及林权抵押贷款;依托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创新,以及基于动产和权力开展的抵质押贷款等发展不足。
三、加快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农村金融监管方式,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设同样需要制度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但目前银监会的体制结构不适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监管,在农村基层金融机构里,银监会的编制不够,人员层次不齐,工作职责模糊,这种监管体制远远落后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面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特有的特征和改变,对其监管也要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合作性金融机构,还有大量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存在。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往往是处在主导地位。在市场化的基础上,我们要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村镇银行,我们可以让地方政府连同金融监管机构一起对其进行监管,这样可以加强对地方金融的风险防范,构建地方政府、银监局以及人民银行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地方政府还要积极构建银企沟通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逐步建立完善的资信评估体系。
(二)规范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经营金融业务,效益和风险同时俱在,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在允许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建立相适应的农村金融退出机制。通过规范的准入和退出,以有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改善和加强自身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小型和中型银行的私人资本投资,必须是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