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00年,联合国在千年首脑会议上确定千年发展目标成为普惠金融理念的直接来源。其后,联合国于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正式提出这个概念。目前国外对普惠金融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普惠金融目标本身的概念和原则性介绍。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微型金融研究和推广机构,在普惠金融研究和建设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开创性工作。2006年出版的全世界第一部系统研究普惠金融的著作,在对世界微型金融发展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微型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方面提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二、发展普惠金融与实现中国梦的思想联结
在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新时期,正确认识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与实现中国梦在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对指导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功能缺失到新政出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金融领域改革。迄今为止,我国己经构建完备的金融体系。现有金融体系是以大银行特别是国有大银行为主导,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富裕人群和大中型企业,而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金融服务空白。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经历商业化改革以后逐渐远离农村。合作金融从理论上来说最有利于解决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因为它是联合弱势群体资金开展自我互助的组织形式。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政恰逢国际普惠金融理念提出
在我国实施农村金融改革新政的前后,普惠金融理念开始在国际社会流行。普惠金融理念的形成是在理论界对弱势群体金融服务需求重要性不断认识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并先后经历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小额信贷理论、微型金融理论、普惠金融理论等。从农业信贷补贴论到金融市场论,金融发展先后经历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弱势群体因为无法获得传统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而常常陷入贫困恶性循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微型金融在缓解贫困方面发挥的显著作用引起了广泛关注。微型金融被视为一种新型的制度和机构创新模式,普惠金融理念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三、实现普惠金融中国梦面临的关键难题
(一)国外普惠金融理论和实践模式不完全适用于我国
普惠金融理念起源于国外,它被移植到我国以后,在对普惠金融的理解上发生了偏差,而且国外普惠金融的实践模式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还有许多具体的问题需要落实解决。对普惠金融的理解存在片面化。我国一般将普惠金融理解为实惠、福利和全方位的金融覆盖,认为普惠金融就是要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金融服务,这种理解容易忽视普惠金融的深层次含义。首先,普惠金融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扶贫和福利,其深层次意义在于创造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强调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注重充分发挥贫困弱势群体的金融努力水平。
(二)现有金融机构体系与普惠金融的要求存在差距
构建与发展普惠金融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基础,金融机构是普惠金融服务的供给方,直接关系到普惠金融目标的实现。体制内金融机构体系健全但功能不足。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存在天然隔阂,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服务成本高,缺乏规模效应,导致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服务目标上移,缺乏服务贫困弱势群体的积极性。我国政策性金融主要以政府指挥棒为基准,在体制上缺乏为贫困弱势群体服务的积极性。
(三)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成为需要攻坚的难题
普惠金融机构在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时,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就是要在帮助弱势群体脱贫的同时实现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做到这一点依赖于两个方面:要么是金融机构提供的普惠金融业务自身存在较大的收益空间,在成本收益上存在可持续发展性;要么是国家实施较大力度的财政资金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激励来弥补普惠金融机构的部分运营成本。
四、中国梦目标下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框架
(一)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未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要在实现中国梦的总体框架下进行,要实现贫困弱势群体在金融服务上不再被边缘化,将贫困弱势群体纳入国家金融体系的合法客户,使他们能够便捷地享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机构能够稳健经营,内控机制完善,具有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长期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整个国家拥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选择。政府对金融机构开展有效的政策激励、引导和监管,市场力量得到充分发挥。
(二)发展思路
普惠金融发展要以实现中国梦作为总体目标,为保证该目标的实现,应遵循以下发展思路:通过明确推动主体,加强战略部署,将普惠金融发展上升到国家整体改革高度,改变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双线改革的思路,将这两部门的试点改革统一到实现普惠金融中国梦这一总体目标中来。其中,构建普惠金融服务供给体系是发展普惠金融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另外,良好的政策激励和引导环境也为普惠金融中国梦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通过以上战略部署、机构保障和政策环境三个方面的建设,降低普惠金融机构交易成本,形成良好的信岱机制,构律有效的风阶防控机制和良奸的社会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