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蒂在他自己的文化语境里,自我嘲讽为“傻笑的知识分子”,关心世俗的幸福胜于关心学术。在他看来,一个知识分子在自己的学术世界里努力,其实是私人事件,而积极面对生活,积极面对时代,为生活之幸福而奋斗,反而更具公共价值。
国家的自豪感和耻辱感
罗蒂认为,哲学在当代,其任务就是让生活变得更美好。大家有理由对罗蒂在年过七旬时写的这些文章表示惊讶,惊讶他居然一厢情愿当起美国左派的老师来,想指导他们走上复兴的正道。但是,细读这本书,会发现,罗蒂想说的,其实是怎样让一个国家的政治变得更优秀,让一个社会的民主变得更优秀,并最终让人们过得幸福。
尽管他分析了美国左派在一个世纪里的起伏,我们要注意的是,罗蒂对左派的定义非常宽泛,他指的是,那些积极为社会正义做斗争的人。罗蒂对右派的定义,同样非常宽泛,他说右派就是那些认为国家基本上保持良好状态的人(虽然他们可能会认为过去更好),即那些比较安于现状的人。谈论美国的左派,其实是在谈论那些有着良好的社会愿望的人。
这本书的阅读,极具乐感。一翻开,即可见到罗蒂的“国家隐喻”。他用人来比喻国家,说国家如人,自尊心过强,就会太傲慢,自尊心不足就做不了什么事。一个国家的自尊心,来自于民众是否为它感到自豪。因此,“如果一个国家想在政治筹划方面富于想象力和创造力,那么,每个公民都应该在感情上同自己的国家休戚与共――因国家的历史或者现行的民族政策,而产生强烈的耻辱感,或炽热的自豪感。当然,只有在民族自豪感压过耻辱感的时候,这个国家才能在政治上有所作为。”
这个世界,实在不存在一个纯粹的国家,让人产生“炽热的自豪感”,一般而言,是耻辱感和自豪感共行。美国也不例外,在一些作家笔下,美国虚伪、自欺欺人,甚至没有人性(发动了不正义的越南战争),腐朽糜烂,让美国人引以为耻。而美国人对自己国家的自豪感,来自对美国民主与宪法的自信。“如果你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邪恶的国家里,而不是一个抗击邪恶的国家里,你就不必对国家负责,你只对人类负责。”所以,生活在民主国家的美国人,在罗蒂眼里,就应该对自己的民主国家负责,因为这个国家的“民主自由”而爱国。“我们可以不信任或者不喜欢我们的同胞以国家的名义所做的许多事,但是我们的国家本身,其民主的制度和光辉的前途是不容置疑的。”
罗蒂非常善于思维诱导,你几乎可以想象,这个15岁便以其聪颖之天资,进入芝加哥大学主修哲学的家伙,从容微笑之后,装作咳嗽几下,再继续娓娓而谈。他别有用心地引用威廉・詹姆斯的话:“民主是一种宗教,而且我们注定不允许它失败。信念和乌托邦理想,是理性最崇高的表现。任何一个富有理性光辉的人,都不会听天由命。”与其说,他这是温柔表扬左派,不如说,他是在不动声色地宣扬民主,要大家以民主建设为中心,坚持理性自主,坚持社会理想。
社会理想不能“画饼充饥”
罗蒂的担忧在于,那些有着良好社会愿望的人,只在理论层面去设想一个好的国家、一个好的社会,习惯于带着美好的愿望与精细的理性作旁观状,把生活中很具体很真实的事情概念化、理论化,当活生生的现实被转化成纸面文字,结果可能就是曲高和寡:“我们几乎不可能从他们的书上爬下来,回到适度的抽象层次,去讨论一条法令、一个条约、一个总统候选人或一个政治策略的优点。”与现实的脱离,必然会产生理论的幻觉。兴致勃勃构建了一个完美的理论体系,却发现只能当做是理性的艺术品,只有欣赏价值,没有实用价值。
当然,罗蒂并不指责这些生产“理性艺术品”的人们,他们真诚地生产着智慧的产品,无可厚非,如果他们为此感到快乐,那更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这一点,罗蒂在1989年写的《偶然、反讽与团结》里面把哲学家海德格尔作为一个反面的例子,进行了分析。罗蒂认为,海德格尔创造的那些关于人的哲学、生命的哲学,都很不错,对于海德格尔本人来讲,他的哲学意义非凡,但是他的哲学,一旦遇到现实,便零落成泥碾作尘。海德格尔的哲学,有助于他自己完善自己,对公共生活的完善,起不了丝毫作用。所以,最明智的方式仅仅是把海德格尔视为一位努力构建自己理论的人,而不要指望他能指导他人的世界观、人生观,更不要指望他能对文明的进程起什么作用。
如果一个人有一些社会理想,那么,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自个儿制作“理性艺术品”这里。一个拥有良好社会愿望的人,一个对现实有些不满意,希望现实能变得好一些的人,在罗蒂看来,就该有一些行动。当然,行动不是指天真地以为自己一个人就能去改造社会。在现实社会里,实际上起改造社会作用的是政府。罗蒂说:“这个国家里(指美国)居住的是真实的人们,他们正在忍受不必要的痛苦,他们的大部分痛苦都是可以通过政府行为来治愈的。”所以,如果能影响政府,比如,能参与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方案,那么,社会理想就会离现实更加近一些。
社会理想是很具体的事情,产生于每个人真实的生活里。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真实。在战争年代,就是和平,就是不恐惧。在和平年代,社会理想则显得更为具体,比如,希望有好的收入,有好的住所,有健康的食物,有好的医疗条件,有足够的休闲时间……但是,这些希望,并不一定会非常鲜明地被人意识到。
特别是,在一些国家意识形态的宣传下,现实可能会变成这样,明明过得很艰难,却会以为自己幸福得像花一样,并把“画饼充饥”当做一件道德的事情。罗蒂认为,有社会理想的人,就应该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加入到公共社会里,大家一起来探讨,哪些希望是可以追求的,哪些幻觉是应该放弃的。罗蒂特别强调的一点是,社会理想是零碎真实的。宏大的社会理想,往往不过是浮云。
不要把“人民”当做天使
但是,有社会理想的人,不一定有机会去参与政府活动,不一定有机会去参与具体政策的制定之类的事情。有思想的人的普遍的习惯就是,忍不住对政府指手画脚,总以为政府比自己笨拙。希望社会进步的左派,非常容易这样:当他们看到政府做的事情不尽如人意的时候,就开始觉得整个体制充满问题,让权力与腐败变成了好兄弟,觉得政府罪不可赦。 罗蒂略带讥屑地用福柯的理论来描述那些绝望左派的状态:他们觉得幽灵般的权力,无处可见又无处不在,阴魂不散,他们觉得他们面对着一个庞大的强有力的如魔鬼般的体制,最大的恐惧,就是不知道这个魔鬼究竟有多强大。罗蒂说,这样的想法,非常不正常,仿佛像一种“邪教”,自己吓自己,结果无所作为。
罗蒂认为,一个有自己生活理想的人,一个能进行独立思考的人,不要去诋毁现存的政府,政府是做事情的机构,不需要赞美,也不需要诋毁,需要的是,人们有能力指辨政府做的事,是否正确。不要去丑化国家,一个国家的形成,总有它自己的历史,历史需要尊重,除非你能保证发动一场有效的革命,使一切都变得满意,并且在革命的过程中,保证不会以粗暴的方式伤害到人,但是,无数历史事件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事。以及,不要把权力当做是洪水猛兽,当你出于正义厌恶权力的时候,权力仍在离你很近的地方运行,权力本来可以造就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不要把“人民”当做天使,人民就是活生生的人组成的,有鲜活的欲望,有真实的企盼。
好政策,就会产生好的政府行为;坏政策,引发糟糕的政府行为。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美国大大小小的政策制定,都需要通过民主程序,体现最大化的民意。罗蒂要人们坚信,通过一些政策去解决社会生活的问题,政府的政治活动,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去帮助实现普通人的生活理想,不是什么权力争夺与控制。人民花钱养一个政府,就是为了让它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问题,让普通人合理的梦想变成现实。社会进步,是一个个问题的解决,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幸福。
罗蒂举了美国的例子,比如女性获得选举权,黑人与白人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工人的工资符合生活需要,社会福利变得更加人性化,认可同性恋的婚姻……渐进的改革,积累起来,将会是革命性的变革。没有人能明确地说,一个社会在朝着一个确定的方向发展,进步都是偶然的,每一个偶然的进步都值得珍惜。因此,每个人都有责任把政府驯养好,有怎样的人民,就有怎样的政府,有怎样的政府,就有怎样的社会。当你牢牢把握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梦想,你就有理性明白怎样的政策是好的,督促政府推动着社会往更幸福的方向发展。
当你读完这本书,再仔细端详这本书的标题,“筑就我们的国家”,你肯定会恍然大悟:民主不仅用来爱,更是用来“用”的,并且越用越好。让民主变得优秀,国家就更值得爱,筑就我们的国家,就是筑就我们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