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厘清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和军事职业教育三者职能定位,明确三者的内容方式,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才能使三者同频共振,在一体推进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进程中,形成最大合力,发挥最大效益。
关键词: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这一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育人体系,紧贴实战化军事训练需求,紧扣当前作战训练力量整体运作的军事活动规律,贯彻了军事教育为战斗力建设服务的职能使命,服从和服务于适应强军重任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目标。
“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谋划和落实过程中,应当用好系统思维。一方面要注重综合性,把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看作是以诸构成部分为依托而组成的综合体,研究任一对象客体都必须从其次级系统性要素、结构、功能、相互联系方式、历史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另一方面要注重最佳化,根据需要和可能,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确定出最优目标,并运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和处理方法整合既有优势资源,在动态中协调体系与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使构成部分的功能和目标服从体系的总体最佳目标。
为此,应该在科学厘定“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者职能定位的基础上,通过内容方式的创新完善和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使三者职责明晰、紧密衔接、相互作用,在培养造就新型军事人才的有机整体中协力共进。
一、准确界定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的职责功能
为确保“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保持系统联系固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明确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个协同层次的分工和职责,使三者的功能和目标聚焦战斗力生成标准,瞄准“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最佳化,找准自己的位置,自觉进行自身的动态调整和创新发展。
(一)军队院校教育是新型军事人才基础能力系统集成的主力军,发挥奠基承续作用
军队院校教育的基本职能是培养人才,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系统性、专门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侧重基础理论的学习和基础性基本技能的教育。遵循“教为战”的战斗力生成标准,作为知识、智力、人才生产和知识创新的基地,在“三位一体”培养体系内,军队院校在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处于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的重要位置,是新型军事人才成长成才的关键基点,是其个性才能与岗位需求对接的内在路径。它以学员的实际岗位需求为基本指向,以提高学员的岗位任职能力为目标,奠定学员岗位任职和成长发展的基础,强调学用一致,着力促进学员军政素养和岗位任职能力提升,挖掘其后续发展潜力。同时,以多种方式为军事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院校教育前和院校教育后服务。
(二)部队训练实践是新型军事人才综合能力生成检验的主力军,发挥需求牵引作用
遵循“练为战”的战斗力生成标准,部队训练实践注重实际操作和实际能力的训练,在“三位一体”培养体系内,它是新型军事人才能力素质生成的孵化器和实践锻炼的主要途径,并且根据与时俱进的多样化任务需求,明确军事人才后续发展目标,为军队院校教育和军事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指南。在贴近实战的演练过程中,部队训练实践成为新型军事人才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知识向能力转化的重要途径,使其经由近似实战环境的锤炼,更加全面、准确地发现自身能力欠缺与不足,形成把学习知识、研究问题、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有机结合起来的行动自觉。
(三)军事职业教育是新型军事人才职业素养拓展延伸的主力军,发挥职业导向作用
近期,四总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军事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军事职业教育是围绕提升军事人才职业特质、专业品质、创新素质,有计划开展的全员学习、开放学习、终身学习活动,是院校教育、部队训练的拓展补充,是素质教育在军事领域的重要实现方式。遵循“学为战”的战斗力生成标准,在“三位一体”培养体系内,军事职业教育贯穿于军人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发挥其针对性和灵活性强、选择性和自主性强的特点,提供现岗位任职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提供到其他岗位任职的知识、技能及自我个性发展的条件储备;奠定参加军队院校教育的学业基础,为军事人才实现逐级递进提供多维多层次的学习平台,促进学、训、用一致性的高度实现。
二、创新完善“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内容方式
“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属于典型的合作教育,在内容方式上需要对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和军事职业教育进行通盘考虑、统筹规划、一体设计,强化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在整个军队教育系统中的教育效应和整体效益。
(一)以军队院校为施教主体,注重教育训练内容的承接转续
军队院校教育作为新型军事人才基础能力系统集成的主力军,其奠基承续作用发挥的逻辑起点立足于军人职业生涯的总体目标,坚持与部队训练实践和军事职业教育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同频共振,实现三者在教育训练内容设置上的承接递进,有效衔接,促使教育训练内容方式的创新完善与一体化融会贯通的同步实施。军队院校应该承担军事教育训练大系统的人才培养宏观设计任务,筹划谋定军队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实践接轨、军事职业教育与部队训练实践对接、军队院校教育与军事职业教育衔接:军队院校要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要求,突出课程内容体系的实战性,兼顾好适应军人岗位需要和职业导向的专业性和系统性知识的传授,同时还要前瞻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着眼未来超前设置教学内容,储备适应未来战争的人才梯队;部队训练实践应强化理论应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为军队院校教育提供岗位实践和应用平台,又与军事职业教育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补;军事职业教育应发挥岗位指向性强、实践性强和选课自主性大的优势,把重点放在知识和技能的新颖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跟进与拓展方面,既适应部队训练实践要求的发展变化,也提供了在军队院校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知识拓展学习的辅助条件。
(二)以部队训练为实践运行主体,注重教育训练模式的交叉兼容
作为新型军事人才综合能力生成检验的主力军,部队训练实践要以“问题反馈、任务驱动”的方式,在教育训练模式上实现与军队院校教育和军事职业教育的交叉兼容,发挥好需求牵引作用。部队训练实践要用好军队院校的“专家库”,强化理论对训练的指导,利用技术攻关、理论研讨、新装备集训、重大军事演习等场合,创造部队训练指挥军官与院校专家的学习、交流的机会,强化部队训练实践的理论指导自觉性,提升训练层次和科技涵量。军队院校教育要使教学模式与部队训练特点和规律相适应,强化“为训施教、以教促训”意识,紧密跟踪当前部队作战训练和管理教育的实际,调研其中重、难点问题,形成典型教学案例,营造“课堂直通战场”的演练情境,面向部队未来可能担负的任务,开展针对性训练,重推实践性教学,突出实践技能的操练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创新能力锻炼。军事职业教育要依据战场确定培训标准,采用与军事人才岗位能力素质提升规律相适应的教学模式,运用远程教育网络组学组训,发挥业余时间效益,进行职业岗位必需基本理论、科技知识和指挥、技术技能的学习、训练,大幅提升学习内容与岗位的关联度,加深自主学习与履职尽责的融合度,较好解决实践随时变化与知识相对滞后的矛盾。
(三)以军事职业教育为反馈延伸主体,注重考核评价的自主促动效应
军事职业教育是新型军事人才职业素养拓展延伸的主力军,以自主学习、远程学习、个性化学习等为主要实施方式,其满足施训需求的快速灵活性和职业岗位充电、提升的可持续性,依靠学习者较强的自主性得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综合化考核体现了军事实践对军人职业素养的最终评价,是军事人才职业角色能否满足岗位需求的直接反映。有效的考核评价能提供及时有用的反馈,培养锻炼学习者自我识别、选择、控制、管理等自主性学习能力,为新型军事人才一体化培养提供主体动力支持系统,确保支撑、拓展、深化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功能的发挥。据此,应在军队教育大系统中建立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院校评价与部队评价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方式,以军人任职能力为核心,重点考察知能转化与实际运用能力。从思想政治、军事基础、专业业务和身体心理等方面,对作战指挥、组织训练、部队管理、政治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考核,突出实践应用能力考核;采取实践操作、想定和现地作业等方式,突出对知识灵活运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最终使客体评价转化为主体自我评价反馈的激发力量,能动实现自主性学习。
三、建立健全“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制度机制
“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和军事职业教育是这一大系统的子系统,只有把三者作为人才培养的一个有机整体,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综合协调、专项支持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三方的积极性与优势,加快教学条件、政策机制、法规制度建设步伐,构建起纵向衔接、横向联动和相互补充的合作运行机制,才能形成人才培养的最大合力、发挥最大效益。
(一)理顺统筹协调机制
高效、顺畅的运行体制是保证“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作用发挥的关键环节。在机构设置上,应建立起编制体制内上下联动的专职机构,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任务:对下指导监管督促工作落实;对外接受各项业务工作,发送相关需求;对内协调涉及人才培养的各部门具体落实并归口收集、管理各类资料,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责是为各级党组织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在制度建设上,确定“三位一体”运行机构,按照法治建设思路,以法规的形式赋予各机构职责任务,明确“三位一体”运行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运行的机理,切实解决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及军事职业教育在体系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体系运行顺畅。
(二)建立军人职业规划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部分提出了“军官职业化”重大命题,从军官职业化与军人职业角色契合的内在要求看,职业态度、能力和素养的塑就与新型军事人才培养,具有内在一致性。现实中,军人个体发展方向和任职意向并不确定,发展意愿和组织期望之间信息不对称。要按照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改革部署,以全程军人职业培育为着力点,总体规划军人职业生涯,理清军事人才的成长路径。如,生长干部分配到部队任职后,领导、机关在恰当的时机,与其共同谋划军旅生涯,在组织要求与个人意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下一步职业发展方向;军人个体可通过部队训练实践和军事职业教育提前为进入下一岗位做好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储备,并为进入院校教育环节打下坚实基础。
(三)设计岗位资格认证制度
“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时间、空间跨度较大,而每一部分、每一阶段都是现职军事干部生长路径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现职军事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在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基础上将关口前移,实行资格认证鉴定,建立认证鉴定体系。军队院校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评定,为其提出任职岗位意向。部队依据军人个体职业规划,定期对岗位任职情况进行评判。军事职业教育机构建立各类岗位任职资格认定平台,军人个体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能力素质提出认定申请。
(四)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信息平台
建立学习者、部队、院校均能实时操作的一体化网络信息平台,是“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职能发挥的重要保障。其中应包括学习管理系统、认证鉴定系统及反馈系统等。学习管理系统为学习者提供随时进行学习、测试的网络环境,并适时记录学习者学习情况。认证鉴定系统为院校、部队等各级组织机构提供对每一名准备从事或已从事专职工作的学习者进行资格认证鉴定的平台。反馈系统包括“院校―部队信息互访”和“院校―部队认证鉴定互调”两个子系统。一方面学习者在部队训练实践期间各种疑难问题可随时反馈至院校,院校在研究解决反馈的同时,也了解掌握部队当前建设发展中的热、难点问题。另一方面院校与部队各级组织机构可以相互调阅所有学习者的资格认证鉴定情况,有助于形成符合学习者特点的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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