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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中的合理许可费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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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中的合理许可费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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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借鉴专利法的规定,增加了合理许可费的赔偿方式,建议在未来的适用中借鉴德国经验,不限于著作权人已经签订的许可合同;但不宜采用德国的“假设谈判法”确定合理许可费,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的获利大于权利人的损失时,合理许可费倍数的上限可以是侵权人的获利。

[关键词] 著作权 侵权赔偿 合理许可费 德国著作权法

[中图分类号] G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7) 04-0082-06

Research on the Reasonable Royalty in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 Jun Zhu Xuezhong

(Shanghai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ngji University,Shanghai, 200092)

[Abstract] China’s Copyright Law(Revised Draft) referring to the patent law, increases the reasonable royalty compensation mode, the experience of Germany can be learned and not limited to the license signed by the copyright owner, but it is not suitable to use the“Hypothetical negotiation”to determine the reasonable royalty. When there is evidence that the profit of the infringement is greater than the loss of copyright owner, the upper limit of the reasonable royalty may be the profit of the infringing person.

[Key words]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ompensation Reasonable royalty Germany copyright law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增加了合理许可费赔偿方式[1]。在我国,合理许可费赔偿首先确定于专利法中,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修订先后借鉴了这种赔偿方式。但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方式在我国存在适用比例过小、适用范围狭窄等问题[2]。著作权法修订增加的合理许可费赔偿方式未来能否发挥期待的应有作用值得研究。合理许可费是目前德国著作权侵权赔偿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方式[3],其立法和司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 德国著作权侵权中的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

2.1 合理许可费的涵义

德国在立法上较为统一,对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规定三种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权利人的所失利益、侵权人的所获利益以及合理许可费。

合理许可费是德国目前最简易、常见的计算著作权侵权赔偿额的方式。它指在著作权侵权发生时,理性双方当事人依据可预见的未来市场商业利益的获得所能达成协议的许可金额。用此种方式计算损害赔偿额无须考虑侵权人与著作权人实际上缔约可能性,也无需考虑侵权人是否实际上能获得利益,且由于合理许可费制度属于假设性质,实际上并未存在或建立许可关系。因此,不影响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侵权人以后如需继续利用权利人的作品,仍须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4]。

此种计算方式主要源于侵权非法使用者地位不得优于获得许可的合法使用者地位的思想。具体来说,合法使用者是在支付许可费后,取得权利人同意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侵权人未支付许可费就使用作品。两相比较,侵权人至少节省了许可费的支出。

2.2 合理许可费适用的程序

合理许可费是依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87条由法院酌定赔偿,其目的在于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因此,法院酌定的数额即使与实际损害额并不相符,亦属于可以接受的情形。

但法院在酌定数额时应考虑相关因素,包括作品的市场经济价值、著作权人的名誉减损以及侵权作品是否造成市场混淆等,使酌定的数额尽量接近实际损失。法官自由心证的过程必须呈现,不允许法官故意忽略重要因素而恣意认定数额。

法官在运用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酌定赔偿额时主要经过三个阶段考虑:(1)权利人曾与其他人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法院可以以此合同确定的许可费作为赔偿额认定基准。(2)权利人未曾有过著作权许可,法院则以著作权许可交易市场中广为接受的惯常许可费作为酌定依据。(3)权利人未曾有过著作权许可,亦不存在惯常的许可费时,则假设侵权人和权利人通过假设谈判确定合理许可费,再全面考虑个案相关的所有因素,由法官运用自由心证确定赔偿额。在此种情况下,法官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和侵权行为相关的因素,包括侵权时间、方式、范围以及侵权的频率、侵权的是作品的整体还是部分、侵权作品和权利人作品的相似度、权利人作品的市场价值;(2)和侵权人相关的因素,包括侵权人所得利益、侵权人因侵权而降低的商业风险、侵权人因侵权节省的成本等。

2.3 合理许可费的倍数作为赔偿额的问题

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侵嗨鸷ε獬ブ贫茸裱填平原则。因此,长期以来,德国法院在认定合理许可费时,认为虽然侵权人不得优于合法许可使用人,但也不得较合法许可利用人处于更不利的地位。这种把侵权人和合法许可使用人同等对待的想法,是基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不具有惩罚性功能而来。因此,在著作权人在侵权前已经有其他的著作权许可合同时,或者著作权交易市场存在广为接受的惯常许可费时,法院一般径行以此作为损害赔偿额,仅在少数案件中对既有的许可费酌加,以作为赔偿数额。例如1972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娱乐音乐和舞蹈音乐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许可费的两倍作为赔偿。法官的判决理由是对于个别的著作权人来说,自行发现侵权行为并维护权益的可能性不大,只有通过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巡查机制才可能落实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此巡查制度所需的费用不菲,若不能由侵害人分担,将会加重权利人的负担。因此,由侵权人分担此项费用具有其正当性[5]。 联邦最高法院以后将此项判决原则扩大,适用于管理家庭用影片录像带中使用的音乐作品,但未再扩及于其他案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其他管理业务,均未有以许可费的两倍作为赔偿数额的规定。

3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中合理许可费的司法实践

我国法院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颁布之前就开始以合理许可费作为赔偿额的司法实践。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京高法发[2005]12号)第7条将“原告的合理的许可使用费”纳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高发[2007]89号)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依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16条指出:注意参照许可费计算赔偿时的可比性,充分考虑正常许可与侵权实施在实施方式、时间和规模等方面的区别,并体现侵权赔偿金适当高于正常许可费的精神。

与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基数的不确定性不同,著作权主管部门有一定的收费标准,如文字作品的稿酬、版税的规定;音乐作品表演权的收费标准等,由著作权集体组织受权收取,有相对客观标准。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确定著作权人实际损失时,把稿酬的2―5倍确定为赔偿额[6]。

上述司法指导文件把合理许可费作为计算权利人所失利益的一种方式,这和《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确定合理许可费为独立的赔偿方式并不相同。权利人所失利益赔偿遵循传统民法财产权侵害赔偿的填平原则,权利人若想获得全部赔偿,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由于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和共享性,权利人在遭受侵权时,依然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但许可费的数额有可能减少,权利人损失的实际上是获得较高许可费的利益,即是侵权前后许可费的差额。但这个证明责任对权利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完成。有论者认为,法院以合理许可费作为损害赔偿额的目的,实系为了实现原本应发生但却未发生的市场交易[7]。这种观点是变相认可了侵权的合法性,有变相强制许可的嫌疑,同时容许侵权人保留侵权利润,实际上不是遏制侵权而是鼓励侵权。

总之,根据传统民法财产权的完全补偿法理,要求权利人就损害承担举证责任,将会使权利人即使通过诉讼也可能无法获得充分的赔偿,造成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低的现象。因此,为了保障著作权人的利益,我们不拘泥于传统民法财产权损害赔偿理论,借鉴专利法的规定,确定合理许可费和权利人所失利益、侵权人获利相并列的独立的赔偿方式。

4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中合理许可费制度的改进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把“权利交易费用”确定为独立的著作权损害赔偿的方式,并且取消了四种赔偿方式的适用顺位,改为由权利人自由选择适用。这种直接把合理许可费拟制为权利人所受损失的方式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权利人一般只需证明许可费的存在即完成举证责任。因此,合理许可费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确定赔偿额的方式,被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和学理界广为接受。

但我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权利交易费用”和专利法、商标法的用语“许可费”不同,也和德国“合理许可费”的用语不同。一般而言,权利交易指权利人控制权的转移,包括权利所有权的转让和权利使用权的转移,后者即权利的许可。知识产权和有形财产权不同,客体具有无形的特点,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并不妨碍著作权人继续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以获得许可费,著作权人损失的是侵权人应支付的许可费。若以著作权转让的费用作为计算赔偿的基数,因著作权转让费用一般都高于著作权许可费用,显然对侵权人是不公平的。

从历史解释角度来看,我国已有的著作权赔偿司法指导性文件和判例中的用语均是使用“合理许可费”。从比较解释角度来看,英语“reasonable royalty ”,我国大陆译为“合理许可费”,我国台湾地区译为“合理权利金”;德语“Entsch?digungslizenz”,我国大陆译为“合理许可费”,我国台湾地区译为“类推授权金”,均未包含权利转让费用的含义。从体系解释角度来看,我国专利法、商标法上使用的均是“许可费”,在同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侵权赔偿没有本质区别的前提下,法律用语应统一,方体现法律的规范性。因此,《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的“权利交易费用”应修改为“许可费”为宜。

著作权侵权赔偿中的合理许可费制度来源于对专利侵权赔偿中相应制度的借鉴,实践证明这种制度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著作权法中引入此方法是合理的[8]。要注意的是,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主要是专利的本身市场价值不同,著作权客体即作品许可他人使用所彰显的价值有两种:一种是作品的一般许可使用,主要满足社会公众对作品精神上的需要,体现的是作品本身的价值,合理许可费赔偿应为侵权人支付给权利人的稿酬和版税;另一种是作品的商业许可,作品被用作商品或服务的标示,体现的是作品在推荐商品或服务中所起作用的价值,这和前一种意义上的许可费是不同的,合理许可费的赔偿应是著作权人与作品商业使用者根据市场情况和作品情况确定的许可费。与西方国家在专利侵权赔偿中广泛适用合理许可费制度不同,我国专利侵权赔偿中适用合理许可费赔偿的范狭窄,比例很小。为了避免未来著作权中的合理许可费制度重蹈覆辙,我们有必要借鉴德国经验,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研究合理许可费的适用范围、倍数适用等问题,以保证该制度能充分发挥作用。

4.1 著作权侵权赔偿中的合理许可费适用范围问题

在当前的著作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实践中,有统计数据表明,著作权适用比例很小,如北京市各级法院2002―2013年涉及著作权侵权赔偿的3138份判决书中只有0.5%的案件采用合理许可费来确定赔偿额[9]。在司法裁判中,法院对著作权许可合同的认定普遍持谨慎态度。一般只会考虑在侵权发生前,权利人曾经和其他人签订的著作权许可合同,许可内容与侵权行为的匹配性,即许可权利类型、时间等与侵权行为相一致,若不一致,法院将不予适用许可费赔偿方式[10],而转向适用法定赔偿,许可费成为在法定赔偿阶段考虑的因素之一[11]。 综上所述,我国法院适用合理许可费赔偿方式只是相当于德国合理许可费制度的适用第一、二阶段,即需存在著作权人曾签订许可合同或著作权交易市场惯常的许可费,我国法官一般不会考虑在没有许可合同和惯常许可费的前提下,由法官通过自由心证确定合理许可费。

在原告主张所失利益案件中,原告只须证明其获得利益可能性即可[12],这说明法院在计算损害赔偿时,面临事实的不确定性和可裁量性。因此在适用合理许可费赔偿方式时,即使现存的许可费的事实基础与案件事实基础不完全相同,法院仍然应参照。学者威廉・F.帕特里William F.Patry主张,在合理的范围内,法院对于损害赔偿额的不确定及模糊处,应作出对著作权人有利的处理[13]。

从法律用语来看,《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将合理许可费确定为独立的赔偿方式,并未将其限定在著作权人已经和第三方签订的许可合同。有学者建议,当不存在被市场普遍认可的使用费的情况下,则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采用通过假想谈判或分析的方法确定许可费[14]。

笔者认为,通过假想谈判法来确定合理许可费的方法,与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不能协调一致,并不适合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国情。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存在法定赔偿制度,该制度设计的价值是其他赔偿方式难以适用时的兜底规定,法官需考虑相关因素通过自由裁量酌定赔偿额,而德国的“假想谈判”法同样是法官考虑相关因素通过自由裁量酌定合理许可费赔偿。由于影响赔偿的主要因素是作品的市场价值以及侵权行为的特征等,因此,两国法官考虑的因素必定存在重叠之处。德国的著作权侵权赔偿没有设立法定赔偿制度,他们可以从容地设计主要是通过法官自由裁量来酌定合理许可费的“假想谈判”法;而我国若采用“假想谈判”法,与法定赔偿没有明显的界限,法官在适用中将无所适从。但德国合理许可费赔偿的适用不限于著作权人和第三方已经签订的许可合同,这个思路值得我国借鉴。在没有在先的已经确定许可费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参照权利人的其他类似作品、或相同或相似领域里的相似作品的合理许可费,再根据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权损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额。此类作品一般具有相似的市场收益,可以作为系争作品的替代许可费考量,这样既可以扩大著作权合理许可费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比例,又与我国现有的著作权赔偿制度相协调,是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

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关于合理许可费赔偿的规定是“参照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而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则删除“通常”两个字。原草案中“通常”二字,致法院于适用该条规定时,仅能从客观存在的许可合同确定的许可费中认定合理许可费的赔偿额,使得法院无法考量案件本身的特殊性。“通常”二字的删除,使得法院在审查合理许可费时,可以具体结合个案的情况,考虑作品的价值及其侵害行为的程度、侵害人与著作权人的竞争关系以及作品的商业使用等因素而综合确定合理赔偿数额。

4.2 著作权合理许可费倍数问题

德国是遵循填平原则的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侵权赔偿一般以合理许可费作为赔偿额,只是在权利人有其他未能计算的损失时,才适用合理许可费的倍数以完全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在德国,此种方式只是在少数个案中适用,并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将侵权人与合法使用人同等对待的想法与判决结果在德国受到批评。对侵权人而言,若在侵权后仅须赔偿未支付的许可费,侵权人将缺乏在使用前取得权利人同意许可的动力,若再考虑权利人未必会发现侵权行为、未必会提起诉讼以及诉讼时效消灭等因素,则反而会鼓励侵权人擅自使用后再赔偿未支付的许可费。对权利人而言,仅取得侵权人本该支付的许可费,并未考虑权利人实际上其他利益的损失,例如权利人因侵权诉讼支付的成本;侵权人提供劣质产品所产生名誉损害;若侵权人事先取得许可,可能基于合同关系负有的义务;权利人丧失了约束侵权人订立价格的利益等[15]。可见德国适用合理许可费倍数的目的在于增加侵权成本,在奉行损害赔偿填平原则的德国具有惩罚的意味,以达到阻止侵权的目的,实现侵权法的预防功能。

我国则是直接规定许可费的合理倍数作为赔偿额,在我国专利侵权赔偿合理许可费倍数确定的赔偿额是补偿性质还是惩罚性质,学者有不同认识[16]。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故意侵权、侵权情节恶劣、多次侵权等情况,可以按照1倍以上3倍以下的使用费的标准计算赔偿额[17],可见在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额,在于惩治故意或恶意侵权,具有惩罚性。在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加入惩罚性赔偿的前提下,有学者认为应取消合理许可费的“倍数”规定[18]。我们认为在加入惩罚性赔偿后,故意、恶意侵权诚然可以由惩罚性赔偿规制,但合理许可费的“倍数”规定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合理许可费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最低限额,具有适用简单、方便的特点。但也有未能预防侵权人违法使用的缺陷,侵权人与合法被许可人实际上是被平等对待,侵权人的违法使用纵然被查获,也只是负担合法取得许可时本应支付的许可费而已;而侵权行为是否被发现尚属未知之数,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比正常地获得许可可以享受更为优惠的条件。即使在侵权人并非故意、恶意侵权的情况下,侵权人也同样节省了合法许可谈判的成本,因此,不侵权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合理许可费的赔偿数额应比正常的许可费高才能遏制侵权,这个高出的数额是由“倍数”来体现的。在故意侵权已经由惩罚性赔偿规制后,合理许可费的“倍数”依然有预防过失侵权的功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对于专利法上规定的合理许可费,我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规定有两处不同:一是改变了适用顺序,从专利法上严格顺位适用变为自由选择适用;二是取消了适用的限定“参照”[19]。著作权法拟取消“参照”的限定,“倍数”则更有存在的必要,法官在裁判中可以根据作品市场销售量、同类作品的价格、侵权行为等因素,通过“倍数”的调整来达到确定合理许可费高于正常合法许可费的目的。我们认为许可费合理倍数的上限应该是权利人的损失,在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的获利大于权利人的损失时,合理许可费倍数的上限可以是侵权人的获利。 著作权人因侵权而减损的利益多属于未来可得利益即“所失利益”,即使著作权人未实施权利,事实上未遭受损害,但在法律上仍应认为有损害。“损害赔偿不仅是事实问题,更是法律问题”[20],赔偿不应以事实上的损害而应以法律评价的损害为标准。在法官裁量许可费合理倍数的框架下,将侵权人获利和权利人损失都作为确定赔偿额的影响因素,与完全赔偿原则吻合,也体现了对侵权人的威慑,由此也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5 结 语

我国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增设合理许可费赔偿方式,未来的适用是否可以避免专利法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适用的弊端,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国在借鉴德国经验时,要注意与我国现有著作权赔偿制度的协调,国外成熟赔偿方式的本土化,才能真正完成法律的移植。

注 释

[1]2014年6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其中第七十六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权利人可以选择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或者一百万元以下数额请求赔偿。

[2]张玉敏,杨晓玲.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金计算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法律适用,2014(8):114-120

[3]许超.从德国法看我国著作权赔偿制度[J].电子知识产权,2004(5):74-78

[4]范长军.德国著作权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34

[5]Bachmeier C. Germany:copyright dispute over news programme signature tune[J].IRIS: Legal Observations of the 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2014 (6):12-13

[6]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京高法发[2005]12第25条。

[7]Andrew W. Coleman, Copyright Damages and the Value of the Infringing Use: Restitutionary Recovery in Copyright Infringement Actions ,21 AIPLA Q.J.91,96 (1993)

[8]Bendix K. Copyright Damages: Incorporating Reasonable Royalty from Patent Law[J]. Berkeley Technology Law Journal, 2012, 27: 527

[9]谢惠加.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效果分析:以北京法院判决书为考察对象[J].中国出版,2014(14):37-43

[10]如在(2013)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33号判决中,法院认为“三元公司和山东广播电视台等签订的涉案作品著作权许可合同所体现的价格,并不能证明涉案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市场价格”;在(2007)苏中民三初字第0108号判决中,法院认为“由于上述合同均签订和履行于2002年至2003年期间,……而美而光公司未经许可安装并使用涉案Pro/E2001版软件的事实则发生于2006年,参数技术公司诉讼中提供的证据材料尽管真实有效,但却无法充分、准确体现在美而光公司安装涉案Pro/E2001版软件期间该软件相关模块的同期市场价格”;在(2016)京0107民初字1812号判决中,法院认为“该作品的授权费用并不能证明另一涉案音乐作品当然具有同样的商业价值,且许镜清授权案外人的权利范围与蓝港公司具体使用情况存在差异”等。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确定法定赔偿时应考虑的因素: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12]黄立.民法债编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25

[13]William F. Patry , Copyright law and Practice[M]. 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 1994

[14]范晓波.以许可使用费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探析[J].知识产权,2016(8):99-105

[15]王怡苹.著作权损害赔偿之再建构:以德国法为借镜[J].台大法学论丛,2015,44:817-869

[16]认为合理倍数属于补偿性质的学者主要有: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736)、范晓波(以许可使用费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探析[J].知识产权,2016(8):99-105)等;认为合理倍数属于惩罚性性质的学者有:汤宗舜(专利法解说[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弗兰克A哈梅尔(中国法院对知识产权法的实施:兼论对损害赔偿和费用承担的主张[J].中德法学论坛,2011(8):316-328)等。

[17]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新专利法司法解释精解[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103

[18]范晓波.知识产权的价值与侵权损害赔偿[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172

[19]《@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七十六条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权利人可以选择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或者一百万元以下数额请求赔偿。

[20]杨彪.受益型侵权行为研究:兼论损害赔偿法的晚近发展[J].法商研究,2009(5):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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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侵权损害的社会化赔偿机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论文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环境侵权日益复杂化,私法公法化的趋势日益显著,传统的民事救济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环境侵权的需求。应运而生的便是责任的社会化、赔偿的社会化。在论述我国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必要性的同时,在借鉴国外......
关于我国侵权法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0
内容提要: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英美法的一项重要损害赔偿制度,但由于其有悖于传统民法的“补偿”价值,所以学者们对在大陆法系中导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随着侵权领域范围的扩大以及侵权行为危害程度的加深,在我国侵权......
我国消费合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发布时间:2015-07-29
就旅游合同这一特殊的消费合同来说,其特性以及该类合同本身所要达到的合同目的,都要求立法和司法中对这一类合同,相较于其他普通消费合同要有更为全面的保障。然而,从两大法系就这一问题的发展趋势来看,对于除旅游合同之外,意在追......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网络造成公众与著作权人之间新的利益冲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成为网络环境下的利益平衡砝码。网络环境下,公众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范围应有所扩张,表现为公众对网上版权作品应有更大的合理复制权,但公众对版权作品在网上的合理......
论环境侵权损害中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发布时间:2023-01-08
一、国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 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中又被称为示范性赔偿,是加害人因其主观上的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在向受害人承担了补偿责任的基础上,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惩罚性赔偿金,以此惩罚加害人的行为。现代惩罚性赔偿制度......
司法侵权确认与司法侵权赔偿的联系与区别
发布时间:2013-12-19
司法侵权确认与司法侵权赔偿的联系与区别 司法侵权确认与司法侵权赔偿的联系与区别 司法侵权确认与司法侵权赔偿的联系与区别 司法侵权确认是指具有确认权的机关,对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侵权依法作......
论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侵权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06
2011年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提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下载服务。后百度宣布撤销百度文库所有未授权作品。由此看出,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著作权的保护受到......
浅析著作权侵权入罪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05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第一战略储备,也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尽管起步较晚,但由于善于借鉴国际上现有的经验成果,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已......
虚假陈述侵权的认定及赔偿
发布时间:2023-01-15
虚假陈述侵权的认定及赔偿 虚假陈述侵权的认定及赔偿 虚假陈述侵权的认定及赔偿 内容提要: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需符合特定的标准: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应当分析其是否符合......
解读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23
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解读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 一、财产权侵权赔偿原则的确定:以利益平衡为中心 (一)全面赔偿原则对间接损失与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认知 财产权侵权损害赔偿......
简述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16-04-19
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简述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网站内容每天更新,欢迎大家时时关注哦! 摘要:财产权侵权责任在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中历来占有重要位置,并广泛存在于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责任之中。鉴于所受侵害财产范围......
浅析我国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01
伴随网络游戏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在娱乐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社会问题与法律问题,而网络游戏著作权的保护成为了其中之一。但由于我国网络游戏发展时间不长,相应的专门性规范文件还未形成,以导致了诸多理论与实践的不足。 网络游......
论环境侵权中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控制
发布时间:2023-02-15
论环境侵权中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控制 论环境侵权中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控制 论环境侵权中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控制 关键词: 纯粹经济损失;环境侵权;利益衡量;损害赔偿 内容提要: 环境侵权中的纯粹经济损失较之其他领......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5-13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 一、前言1999年,王蒙等六位作家状告“北京在线”网站侵犯其著作权案,北京瑞德公司诉东方信息公司网上主页著作权纠纷,新......
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经济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9
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经济分析 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经济分析 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经济分析 引言 损害赔偿的计算是侵权法中最具挑战性的问题之一。但是,人们一般认为,损害赔偿 的难点集中在精神......
投资国不可补偿规制权的界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2-07-29
一、公约或条约相关规定 (一)不涉及不可补偿性规制的公约或条约 一些双边投资协定包含了间接征收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区别可补偿和不可补偿的规制行为。因此,通常需要根据个案分析来做出决定,考虑的因素包含:规制的经济影响,仅从这一......
试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和保护
发布时间:2023-02-18
试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和保护 试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和保护 试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和保护 【内容提要】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随着今年以来的数起侵权案的审理而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网络作品也属于《著......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06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一、与有过失的概念及其蕴涵的价值 1、混合过错还是与有过失? 混合过错之概念是中国大陆民法学界和司法......
专利侵权法定赔偿中的主体特征和产业属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3
摘要: 我国专利侵权法定赔偿存在明显的产业区分特征和多种赔偿计算方法并用倾向。从参考因素看,除权利类型和专利许可费用外,对于快速消费品案件,法院侧重于侵权人生产规模和侵权产品价格;对于耐用消费品案件,法院还会额外关注......
名称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初探
发布时间:2023-02-16
名称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初探 名称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初探 名称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初探 (一) 企业名称是由国家或地方县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包括字号、商号)都是......
惩罚性赔偿制度中赔偿金额的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4
摘要:惩罚性赔偿制度因其赔偿原则与民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不同,其存在问题饱受争议。惩罚性赔偿具有多重功能包括赔偿、惩罚和遏制等。惩罚性赔偿有别于一般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十分重要,为符合损害赔偿的实质要求,赔偿数额应当与实际损害之间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在其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之间,应当有所规范。如此,才能让惩罚性赔偿更为合理,能够实际解决司法活动中的问题,实现自身的价值。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功能;.........
商标侵权归责任原则及损害赔偿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4
【内容摘要】 商标在商吕经济中的普遍使用,既涉及国家利益,又涉及商品生产者、经销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更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不可谓不重要。然而,商标侵权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并给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及至整个国民经济都造成......
侵犯知识产权 不仅是经济赔偿
发布时间:2015-08-07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越来越不陌生。然而,知识创新与知产侵权常常相伴而行。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两级法院审判了几起知识产权案件,展示了司法保护创新的力度。这些案件提醒我们:侵犯知识产权,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
浅谈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23
摘 要 在科技与法律交织的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是立法、司法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侵权现象多发、样态各异,根据现有侵权判定标准难以在著作权法上规制新侵权行为,亟待寻找解决方案。本文针对加框链接现象,对既有侵权判定标准予以......
我国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的分析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6-09-23
1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内涵 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工商业发展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早已逐步显现,其中受影响最深刻的就是环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得人们不得不对环境救济问题进行重新认识与深入思考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应运而生。环......
设立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赔偿)基金的制度构想(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问题的提出 三鹿乳业集团虽然破产了,但关于“三鹿奶粉事件”我们还记忆犹新。这一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有如下两点值得反思:(1)作为侵权人的三鹿公司与另外21家责任公司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大约9亿元)后,共同出......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相关因素探析
发布时间:2023-02-01
摘 要:专利权不像版权和商标权,与权利人的名誉、声誉紧密联系,其价值和意义主要是通过专利权来实现或达到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强的财产性。目前专利侵权赔偿原则主要有不让侵权人获利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法......
论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17
【摘要】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与《侵权责任法》第47条相关的易于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来明晰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严格适用范围、条件以及它对我国司法实践活动的意义。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损害;侵权 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惩戒性的赔偿或......
浅析我国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6-03-15
【摘要】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非物质性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这符合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理念。......
浅谈涉微博著作权侵权之转发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微博受著作权法保护之前提――符合作品要求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微博若想成为著作权保护对象首先应满足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对作品的定义,学理上有不同的解释。而我国2002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发布时间:2013-12-19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通路为用户接入网络服务,使用户与网络连线的从业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是......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6
作为“朝阳产业”的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是迅猛的。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数5910万,上网电脑2083万台,网站数37.1万个,CN下注册的域名数17.9万①。为适应数字技术下网络环境对著作权的挑战,......
浅析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思路
发布时间:2023-02-03
摘要:随着美术作品著作权产业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本文对50份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书内容进行了梳理,通过对判决书内容的事实认定部分、“本院认为”部分、和判决结果部分进行了分析,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论述,找出了相关规律性内容和审判业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并且根据该问题研究情况提出了建议。关键词: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思路;事实认定当前,在美术作品著作权产业高速发展.........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证据认定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责任中最重要、最常见的责任形式,其目的在于弥补权利人因违法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如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既是案件审理的重点,也是考验法官智慧和公心的一道难题。 概括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
初探惩罚性赔偿在美国环境侵权中的适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论文摘要: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这种形式的侵权各国适用的救济方式各异,其中惩罚性赔偿是美国环境侵权司法中比较有特色的一项制度。本文正是基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重点研究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介绍此制度在美国环境......
我国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6-01-15
摘要:我国对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主要规定在知识产权法规以及相关条例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立法的完善,相关法条法规得以不断改进和补充,.........
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探析知识产权信托
发布时间:2023-03-26
摘 要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运行以来,虽然在垄断模式下压缩了与使用人间许可使用费的协商空间,在使用费分配方案中不能使权利人得到满意的预期效益。但是这一制度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著作权人难以行使和难以控制的权利,促进......
建筑作品著作权侵权相关法律问题试论
发布时间:2022-12-30
建筑作品著作权侵权相关法律问题,司法部门的实践经验不够,可供参照借鉴的类似案例极少;专业性极强,牵涉建筑学、法学、司法鉴定学等综合交叉问题。 一、建筑作品是否被侵权之事实基础 在我国目前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建筑作品的著......
中国舞蹈著作权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15
第一章舞蹈著作权主客体对象辨析 在国际著作权研究视野中有关舞蹈著作权客体对象作品的概念、构成和范围,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学者,或同一范畴内不同时期的法律学者,即纵向与横向的任一向度研究对于这一问题都没能形成一个具有更高......
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 经济的发展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资源消耗和生态破坏也愈加严重。如何平衡经济、环境、生态之间的关系是经济转型阶段的中国亟需解决的难题。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项环境经济政策,其提出以及在美英等国的成功运用为我们提供了......
我国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27
摘要:2014年新《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将消费者后悔权引入远程消费领域。在实施一年后,我国因网购退货而引发的纠纷数量仍居高不下。本文从实施现状出发,通过对中外立法进行,对条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发现我国......
浅谈我国远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著作权法律制度障碍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20
" 论文关键词:远程教育资源 共建共享 著作权 制度障碍 论文摘要:远程教育资源强调其获取的便利性及低成本性,这要求远程教育资源在共建共享层面必须排除相关的制度障碍。在著作权法律制度上,作为源头的建设以及作为终端的共享,遇......
论我国新闻侵权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1
内容提要: 随着新闻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新闻侵权纠纷日渐增多,新闻侵权对新闻事业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正逐渐成为新闻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对新闻侵权制度进行合理规制,促使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能正确利用大众......
试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23-01-02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责任;过错责任;连带责任 内容提要: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信息交流中处于中立第三方地位。在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害著作权行为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共同侵权行为的帮助人,承担间接责任;这......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因特网带来了著作权人和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作品用者之间新的利益平衡的问题,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受到了新的挑战,需要重新确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以适应网络环境下维护著作权人利益和使用者利益平......
完善我国专利权限制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17
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编辑整理的完善我国专利权限制制度研究,供您参考,我们会持续更新,请留意,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字典范文网查看。 摘要:专利权是国家授予专利权人的一种独占权,对专利的保护有利于更好地激励发明成果的产生并推......
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谈赔偿请求权的选择
发布时间:2013-12-19
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谈赔偿请求权的选择 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谈赔偿请求权的选择 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谈赔偿请求权的选择 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
试析完善刑事国家赔偿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1
广大朋友们,关于“试析完善刑事国家赔偿制度研究”是由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我国现行的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立法宗旨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的合法权益,通过国家......
网络著作侵权行为的地域管辖
发布时间:2013-12-19
网络著作侵权行为的地域管辖 网络著作侵权行为的地域管辖 网络著作侵权行为的地域管辖 摘要:近年来,网络著作侵权行为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而大量增加。基于网络自身的特殊性,对网络著......
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2-17
一、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的现状 20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国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知识产权案件分别由民事、经济、行政和刑事审判庭进行审判。1993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我国首个知识产权审判庭,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划......
试论互联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侵权及立法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14
论文关键词:数字化作品 网络著作权 网络传输权 责任主体 论文摘要: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现象日益严峻。本文从保护对象、侵权责任主体角度出发,对互联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展开论述,并提出法律......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中)
发布时间:2023-05-03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中)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中)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中) 四、区分不同侵权情形下的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 考察现有学说,无论是“权利能力说”还是“法益......
我国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制度之合理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9
关键词: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能力;父母;其他监管人;连带责任 内容提要: 未成年人具有平等的侵权责任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人人平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现代民法基础和理念的应有之义,是合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同时也......
再议“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发布时间:2023-03-07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是否可以重复享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双重待遇? 这一问题目前在国内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实践中,发生这类案件,各有关部门会根据自己的行业内部规定而有不......
美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作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7
百年来,美国两家规模最大也最负盛名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ASCAP(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和BMI(美国广播音乐协会)为数以百万计的音乐人代理着他们的作品,极大地维护了版权人的权益,提高了美国人的版权意识,推动了原创音乐......
论商标侵权案中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5
论文摘要:商标侵权行为侵犯的是商标使用人的使用权,包括商标注册人和商标被许可人的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赋予了商标注册人和商标被许可人不同的诉讼地位。但是,从权利受侵害的角度和诉讼当事人资格的角度看,注册人和被许可......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一 从一部侵权赔偿责任的书谈起 张新宝教授翻译的德国冯•巴尔所著《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①一书,是了解与研究外国这一领域法学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书。其作者是西欧侵权法的权威之一;其译者,则是中国侵权法领域的权威之一。......
我国国际人权法中不可克减权利的分析与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09
一、不可克减的权利的内涵与范围 (一)不可克减的权利的内涵 在法律上,克减这个词是英文Derogate/Derogation翻译过来的《布莱克法律词典》对克减的解释是对法律的某一部分的废止或者是废除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克减条......
投资国不可补偿规制权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6-11-23
习惯国际法普遍接受的原则是政府征收私人财产,不管此类行为的目的如何,当没有给予及时、完全和有效的补偿,政府的行为就违反了有关征收的一般原则。然而,国际条约和司法裁判并没有对征收的范围和所征收的财产权利的范围作出明确的界......
我国物权变动制度理论构建之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物权变动制度理论构建之研究 我国物权变动制度理论构建之研究 我国物权变动制度理论构建之研究 目前,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物权法律制度已成共识的今天,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变动制度的理论......
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8
摘要: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影响消费者的健康权和安全权,也必定影响社会经济市场秩序,甚至会侵害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2015年10月1日起,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与修改前的相比,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更为严厉。该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了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为遏制严峻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必将越来越受到社会.........
近代中国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
发布时间:2023-05-21
【摘要】从清末开始,中国法制逐步与世界接轨,但国家赔偿制度却迟迟未能建立。清末至北京政府二十余年间,由于国家赔偿责任并未被所有国家承认,因此该阶段中国也未能建立起国家赔偿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于国家赔偿制度在国外......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由于我们的“侵权法”在基础理论上,将Infringement的责任与Tort的责任混淆为一,将确实适用于Tort的“过错”前提套在了全部Infringement上面,我国相应的诉讼中缺少了“协助侵权”概念(Contribut......
论环境侵权赔偿原则与价值衡平(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6
现代社会以工业的高速发展为基础,为人们带来了快捷、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但它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烦恼,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工业污染事故达数千起。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在不断增加,噪声污染、水污......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我国物权法中居住权制度的设立 [摘 要]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就有居住权这一制度。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是用所有权......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3] 当然,查找这类辞典,一是要找英文版,以避免被水平不高的中文版译者误导;二是要找最新版本。例如布莱克法律辞典在第六版之前,尚缺少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专门解释。过去我们有的只懂中文的教授在资料中找不到外国有关商标“反向假冒”的法......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另一方面是Infringement问题。这一术语,才真正应译成“侵权”。它包含了“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之类绝对权的请求权相对应的侵害。这种侵害的行为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包括(但远远不限于)损害赔......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法、德这两条中的有关规定,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许多人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与这两条是“相同”或“近似......
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罚执行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21
2013年底,国家多部门联合部署的剑网行动的顺利进行,再一次将盗版这一沉痛而又敏感的字眼带入了国人的视线。2014年8月8日,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王欣结束了110天的境外逃亡生涯,被抓捕归案。这标志着网络盗版的草莽时代......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我国刑法中规定:知识产权侵权(除专利侵权外),情节严重的,均须负刑事责任。这里讲的“情节严重”,绝不仅仅是说“损害赔偿责任”越大、赔偿数额越高的,越要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损害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不像有的学者论述的那样,发生了......
试析侵权致死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7
内容论文摘要:运用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中的“伤害”,其含义并不包括死亡的后果在内。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分析来看,136条第1项规定的是侵害健康权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们的一部分民法研究者及一部分侵权法教科书,将仅仅可以戴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狭义侵权责任或Tort责任)上的小帽子———“侵权构成四要件”,硬要戴到侵权责任(即广义侵权责任或Infringe ment责任)上去,已经给正常的司......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迄今为止,我国大多数法院在侵权纠纷的判决书中,如果不先声明“行为人有主观过错”,是绝不敢接下来判其停止侵害的。即使那事实上明明白白是侵害,判决书中至多敢讲“不法侵害”,绝不敢确认这种“不法侵害”实质上就是“侵权”。这几乎近似......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08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内容提要: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历经从无到有,由简单而成熟的发展过程,现在已成为民法理论和实务......
侵权索赔的经济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04
侵权索赔的经济分析 侵权索赔的经济分析 侵权索赔的经济分析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揪出一条新闻:某家医院为了多收病人,竟然屡屡在就诊者的化验单上造假,将健康者送入传染病房。更可恨的是......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6
【Abstract】 Tort Law Article thirty-second of China's juvenile tort cases,the minor is not liable,guardian shall reduce the reasons of liability without fault;the provision of product in China's unique national c......
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4
[提要]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日益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的研究却相对较少。本文对电影著作权价值评估展开探索,研究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对评估方法选择及相关参数模型进行解析,并提出解决方法。关键词:电影;著作权;资产评估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4年11月23日一、引言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们精神上的消费需求愈发增强。.........
侵害债权制度构成要件及类型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侵害债权制度构成要件及类型研究 侵害债权制度构成要件及类型研究 侵害债权制度构成要件及类型研究 内容摘要:本文在承认债权可被侵害的前提下,把侵害债权行为放在侵权行为为法的大框架下进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