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作为清末新政的重点内容,备受全国各地重视,河南也一直积极致力于新式教育的建设。然而由于地处中原,远离沿海地区,社会风气开化较晚,河南新式教育的发展远不及江浙地区教育的发展。虽因顺应时代潮流,取得了一些成果,推进了河南的近代化教育事业,但还是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总体来说,士绅是推动河南新式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主导力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由于政府政策,士绅自身的知识、思想局限等,新式教育的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1.教习知识局限
新式教育的新不仅应体现在学制、机构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完备上,更应该注重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打破旧的封建模式,实现质的新跨越。尽管当时河南的很多中小学堂都开设了理化、自然科学、格致等科目,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得到实行。大多数学堂还是依旧重视经学的传授和封建旧礼教的陶冶,学堂也大多是在旧式书院或是义学上改建而成,有名无实,只不过是换了牌子而已。新教育中还依然包含着浓厚的封建色彩。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以“忠孝”二字为宗旨。1906年河南学务公所在成立《章程》中明确提出:“以学部奏定之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各条为宗旨,以普及教育,养成国民之道德、智识、技能为成绩。”①这是河南近代正式颁布的教育宗旨,充分体现了维护封建伦理道德的理念。登封县在贯彻此教育宗旨中,更偏重“忠君”、“尊孔”二条,新办的学堂全部设在宫、观、祠、庙内,就连教育行政机关也设在孔庙附近的明伦堂、文昌阁;新学堂以及师范传习所的上下内外,言必称孔孟,辞必颂韩程,师生如父子,唯上为命从,封建气息甚为浓厚。又如禹州知州曹广权,向来热心兴学,1904年开办师范学堂、高等小学堂,却以“尊崇经术,先道后艺为旨”。②
清末,中国急需有知识,懂西学的教师来开启教育新风,然而科举制培养出来的秀才、举人、进士,对近代科学及文化却是非常缺乏了解的。1905年,河南巡抚陈夔龙在《筹设初级师范学堂折》中指出“豫省中、小各学堂……所延教习,虽不乏品学兼优之人,究非由学堂出身,教授管理,未必一律合法。”③。很多教员知识落后,思想迂腐,顽固守旧。据《豫报》记载,卫辉中学“自去年(1905年)停科举、改学堂”,两位教习是“犹坐拥皋比,坚守旧学以存道统,不论学堂科学如何,便以《圣武记》为历史教科,点缀《四书讲义》、《语录》,即为国文、修身。绝不肯遵奏定章程,按新法讲授”。④信阳州师范学堂,“教务长李某者,非学堂出身,滥竽充数,但横抄宋儒语录,诋新学为梦醉东洋。尤以压制学生,拍道台马屁为得计”;其他教员则是教地理者,不知“咸湖淡湖之分”;教英文者,不知“发音造句之法”;教博物者,则是在“东洋购买三五月文凭,常栩栩对学生说,吾在日本常到植物园考较,以借掩其短”。⑤师范学堂作为培养师资的地方,教习水平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学堂呢?
新式教育应该采用得当有效的教学方法,正如《奏定小学堂章程》中所规定的“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讲解明则领悟易”。然而,许多教习在实际教学中,仍采用的是“填鸭式”教学,即注入式教学法,大满堂灌输,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同时也不注重备课,不集体研究教材和教法,常照本宣科,边念边讲。
2.教习素养问题
常言说“为人师表”,教师的言行举止至关重要。清末,不乏自律、敬业的学堂教习,但也存在一些素质不高,腐败虚伪的教习。如浚县道口镇高等小学堂,教员系无赖之徒,其职乃百般钻营所得,学识人品万般皆下,致使学生纷纷退学,或转入汲县两等小学堂及其他学堂。⑥汝州某学堂的两位教习张士冲、蔡镇藩,常常相互勾结,欺压霸占妇女,乱收钱财,对学生不管不顾。像这样不合格的教习在全省比比皆是。还有的学堂打着教授新学的旗号,骗取学生学费。如开封私立速成工业学堂,以传授制造硫酸、墨水技术,学习电镀工艺为名,要求每名学生交纳学费银四元,学习时长仅为一个月,实则该学堂“一切应用仪器全无,偶有一二试验,亦不合法。瞬间一月期满,而学生尚茫然不解一端”⑦。
清末,《奏定小学堂章程》规定:“教授儿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尤须晓以知耻之义,夏楚(戒尺)仅可示威,不可轻施。”然而,教习在实际教学中,责打学生的现象相当普遍。如武安教习王秀文,就是一个典型的老学究,常常辱骂学生,日诵八股,排斥变法,还虚报学额,侵吞公款。⑧罗山县高等小学堂存在的问题更是严重。由此可见,当时的学堂无论是教习质量还是教学环境,都与新式教育所倡导的相差甚远。
3.部分地方官吏及士绅的办学态度
政府与教育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否往往是该地教育发展好坏的关键因素。清末兴学初始,不少识时务的地方官吏及士绅热心参与其中,推动了河南新式教育的发展。但是也有部分对新学一无所知,持敷衍甚至抵制态度的官吏及士绅。如新乡县知县韩某,“不知学堂为何物,不知己兴学堂有何责任,大吏催文频至,惧碍考成,及食皇出一手谕,责成各乡镇绅民办学,谕中所言,令人笑怒并至。”⑨温县知县祝康祺、宜阳县知县傅绳志等人都十分藐视学务,对学堂腐败现象视若罔闻,任其随意发展。身为掌管教育的地方长官,伊阳知县姚礼坤更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鄙夷学务,藐视教习,平日足迹不履学堂,甚至暑假季考时,亦不临堂一视,声言查学堂章程,季考系季员事,县官无涉。”⑩济源知县舒某同样十分排斥新学,1908年到任后就迫使当地已有学堂停办,他对新学的无知实在令人哭笑不得,以为学堂学生的分数是用杆秤称出来的,还认为青年子弟上学堂是误入歧途。
士绅充任教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缺少师资的客观形势决定的。清末废科举以来,学堂大量兴起,合格教员却十分缺少,只好选取当地文人秀才充任。这些士绅们自幼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熟读四书五经,很少甚至没有接受过西方近代科学文化知识,所以在新式学堂上他们所教授的还是封建老一套的东西。然而,他们并非主观要与新式教育的内容理念背道而驰,首先作为引领教育发展方向的教育宗旨本身就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加上士绅们自身知识的局限,因此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新式教育发展的缺陷。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注解:
①《河南教育官报》,1907年第1期。
②民国。禹县志。卷8.
③陈夔龙。庸庵尚书奏议。卷三。文海出版社。第34页。
④《豫报》,第二号。
⑤《河南》。第六期,第12页。
⑥《河南》,第八期,第134页。
⑧《豫报》,第二号。
⑨《豫报》,第二号,第64页。
⑩《豫报》,第二号,第64页。
B11刘大鹏遗著,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49页。
B12民国《长葛县志》,第七卷,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