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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继承立法构想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1-24 00:58:24
虚拟财产继承立法构想
时间:2022-11-24 00:58:24     小编:陈文胜

摘要:互联网时代孕育而生的虚拟财产为社会生活带来了新的广袤财富,也同时拷问着变革中的继承法律制度。通过对其可被继承性、请求权基础、继承效果和意义的分析能得出虚拟财产继承的一般理论基础。虚拟财产类型广泛,性质特殊。可继承虚拟财产包括网络账号、网络物品、网络货币、网络电子信息、其他网络财产等五类。类型化的构建能为虚拟财产继承划定准确的范畴,为法律规范奠定基础。继而,根据权能、隐私权、契约等因素进一步对可继承虚拟财产予以限缩,构筑虚拟财产继承的立法规范。最终,通过所有权继承和使用权继承两个路径实现虚拟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的构建。

关键词:虚拟财产;继承;立法构想

中图分类号:D9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6)02003207

信息化时代电子商务平台、社交网络、网络游戏等载体的蓬勃发展,孕育出了新型财产类型――虚拟财产。目前,我国《物权法》《继承法》等民事法律对此尚未有专门规定。而国内外相继出现的网络账号、网络商店、网络游戏币等继承纠纷案件也反映了虚拟财产继承面临的尴尬,继承人面临着来自网络运营商等多方面的阻力。我国在虚拟财产继承领域立法与理论研究的滞后,造成与虚拟财产继承的现实需求相冲突,使继承人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拟立足于现有的继承法律制度,从虚拟财产的理论基础出发,探求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法律框架,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一、虚拟财产继承的基本理论

虚拟财产是指以网络为载体,具有财产性质的电磁记录的总称。明确虚拟财产继承的基本理论是研究其是否能被纳入继承法体系的逻辑起点。

(一)虚拟财产的可被继承性

论及虚拟财产的继承,需以其可能性为落脚点。关于虚拟财产法律属性业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其受民法调整是无争议的。以此为基础,可从以下两方面论述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可被继承性。

第一,虚拟财产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财产种类的增加,必然促进有关它的所有权和继承权的某些规则的发展。这些占有财产和继承财产的法则所依据的习惯,是由社会组织的状况和进步确定和限制的。”[1]在互联网时代,社会公众取得、占有、使用、处分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了普遍行为,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而且虚拟财产极大地丰富了用户的生产、生活资料,也能为其创造实际的经济收益。从各国物权法的发展脉络就可清楚知悉,法律对财产的认识是个不断兼容并包的过程[2]。虚拟财产和一般有体物的区别在于其物质表现形式不同,需要通过一定的介质承载。而物质表现形式的差异显然不是将其排除在财产范畴外的正当理由。

第二,虚拟财产是公民合法财产的一种。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可通过下述内容检验:一是虚拟财产的主要来源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制作和网络用户的创作,这些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就应认定是合法的。二是虚拟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合法的。例如,Q币作为一种网络货币,其特性决定了它的局限性,并不会冲击现实的货币市场和金融环境,也尚未被法律禁止。三是虚拟财产的内容是合法的。虚拟财产表现为内容多样,是人类智慧在网络上的结晶。法律将虚拟财产的流通、使用、交换等予以禁止,既不符合法理,也不为社会所接纳。因而,虚拟财产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具有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虚拟财产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属于《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财产的范畴,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3]。

(二)虚拟财产继承请求权

继承行为被视为单独行为,无需第三人的行为就能产生继承的效果。但在继承中存在第三方作为继承标的物的管理者、运营者乃至所有者时,即发生对继承标的物的继承请求权。

传统请求权理论一般多讨论以债权为基础的请求权体系[4]。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构成,继承法律关系毋庸置疑是不可或缺的。继承权同物权、债权、人格权一样,成为相应请求权的基础权利。继承权、继承请求权和继承行为三者一并构成了继承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以此为依据,赋予了虚拟财产继承人的请求权主体资格,得以通过行使请求权实施继承行为并实现继承权。

继承请求权是适格继承人对第三人,即被继承人以外的继承标的物的占有人、管理人乃至所有人请求实现继承的权利。在虚拟财产范畴下,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财产继承事实的确认、虚拟财产权利的转移、对继承行为的协助等。其类型化分类结果为:(1)虚拟财产权利移转请求权,可称虚拟财产的主继承请求权,具体是指继承人请求虚拟财产的管理者、运营商等第三方向其转移被继承虚拟财产的权利;(2)虚拟财产继承协助请求权,即向虚拟财产的管理者、运营商等第三方请求协助其完成继承行为的权利;(3)虚拟财产次继承请求权,是指继承人在前述第三方违反或不履行上述两项请求内容时而发生替代请求权,包括损害赔偿、数据恢复、瑕疵担保等内容。在虚拟财产继承下,该项权利的发生事由是:(1)继承的发生;(2)继承标的物为他人合法占有。

(三)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效果及意义

虚拟财产继承直接的法律效果是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存在于网络空间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在继承事由发生后,继承人能够直接取得、占有、使用或处分虚拟财产,并依法行使权利;对不能直接处置的虚拟财产,可行使对虚拟财产的继承请求权,依法请求虚拟财产的管理者、运营商协助继承的完成。

将虚拟财产作为可继承的财产纳入法律规范,无疑会为诸多纠纷提供法律指引,从而解决当前的司法困境。此外,其意义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尊重逝者及其家属的伦理感情

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将其排斥于继承财产之外无异于对民事主体财产的掠夺。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分配方案。而且,虚拟财产承载着网络用户的生活轨迹和感情寄托。重视对故人的追思是社会的善良风俗,法律的制定与解释需要尊重并考虑这些因素。将虚拟财产纳入继承财产范畴是法律对社会民众情感的尊重和认同。

  2.有效保护和利用虚拟财产的价值,避免了财富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虚拟财产可以被继承,其继承人将可以继续利用虚拟财产并创造新的价值[5]36。而且,虚拟财产所记录的信息资料能被传承,将避免许多传统文化流失、断代的不幸遭遇。一旦法律阻却了虚拟财产继承的发生,大部分的虚拟财产都将面临闲置乃至被删除的风险。通过简单的价值衡量方法,就能比较出虚拟财产继承与节约有限的数据空间孰优孰劣。

3.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行业改良

虚拟财产的普及无疑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大动力。一方面,虚拟财产能丰富社会的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会更加激发社会创造财富的动力,创造新的生产力变革的契机。同时,认可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认同虚拟财产是继承财产的范畴对现有互联网行业的改良进步有积极影响。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将极大改善互联网行业现状,督促网络服务企业善意保护处于其存储、管理下的用户财产,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可继承虚拟财产类型化分析

虚拟财产是以网络为载体的一系列非实体财产的总称,在具备相同共性的同时,也有各类型的特殊之处。

(一)网络账号

网络账号是用户取得、占有、使用、处分虚拟财产的起点,也是虚拟财产的组成部分。它是由选定的字符组成,作为用户在特定项目中的代表。广义的账号还包括其对应的密码,两者组合搭配才能实现网络账号的功能。根据账号的不同使用平台和用途,可分为社交账号、游戏账号、邮箱账号、金融管理账号等。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作为用户身份的代表,涵括了用户的基本信息和操作权限;二是作为实施网络行为的媒介,用户能通过登录网络账号开展网络活动,进而取得、使用、处分虚拟财产。

目前,网络账号出现了集约化的特征。其一,一个网络账号具备社交、游戏、邮箱、金融管理等多项内容,腾讯QQ账号是其中的典例。其二,部分网络账号具有跨平台的权限。例如,淘宝网账号就能在天猫网、支付宝、虾米音乐、新浪微博、中国雅虎等不同类型的网络平台互通使用。

在此类型下,除带有权利人隐私或特殊约定的信息内容外,网络账号的基本信息、操作权限均可由继承人取得、操作。被继承后,网络账号作为身份代表的特征被逐渐淡化,其操作权限成为继承后的核心内容。一方面,原账户权利人因用户协议可能也未取得对账户的所有权,仅有使用权;另一方面,继承人通过继承的账户使用、处分虚拟财产,侧重于使用,不以所有权的转移为必要。因而,对网络账号的继承是以使用权为对象,既满足了继承人的使用需求,也不会与网络运营商的服务政策相左。

(二)网络物品

网络物品是指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开发、制作、传播和提供的用于网络活动的虚拟物品。一般认为,游戏装备是网络物品的典例。目前,通过网络销售、传播的电子书籍、音乐作品、影视剧作品也同属于网络物品的范畴。例如,消费者在亚马逊网购买并下载的Kindle电子书,其权利与购买的实体书无异。与其他虚拟财产类型比较,网络物品具有以下特征。

1.经济价值大。一方面,网络物品是一项知识成果,价值是对劳动的直观反映;另一方面,此类物品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且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2.流通性强。网络物品大都拥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是以一个或数个电商平台为载体的商品,网络用户可与网络服务商进行交易,也可与其他用户、玩家进行交易,物尽其用。

是故,网络物品是最具有物权特征的虚拟财产,其继承权利的保护有现有物权制度和继承制度的双重保障。网络物品的继承以虚拟物的直接交付为主要方式,继承人对继承财产的利用、处分更为灵活、多样[6]。而且,相较于网络账号而言,继承人需要根据网络物品知识产权规则和网络服务协议继承相应的权利内容,而不再局限于使用权。

(三)网络货币

网络货币通常是指以电子数值的形式存在,可在网络空间和特定平台上购买网络物品或服务的一种媒介。但是,网络货币并非货币的电子化,不具备一般等价物等的特性,不具有货币的职能,流通性不强[7] 。网络货币带有浓厚的预付式消费色彩,是“先买单后消费”的在网络上的范例[8]。

常见的网络货币以是否以支付对价分为:有偿网络货币,如腾讯公司的Q币、人人网的人人豆;无偿网络货币,如淘宝网的淘金币、虾米网的体验点等。另外,亚马逊公司发售的电子礼品卡也有类似网络货币的基本特征。

网络货币具有非常直接的经济价值,是连接货币和网络物品的重要渠道。但作为继承对象,网络货币有自身的局限性:一是网络货币与货币间的流转汇兑受限。无偿取得的网络货币不得兑换货币成为了通例,否则将对货币市场造成冲击,造成通货膨胀。二是网络货币流通性不足。网络货币在各个平台间发售,相互间的直接流通多不可能,继承人仅能依赖发售平台实现对其的处分。

(四)网络电子信息

网络电子信息的辐射范围可谓五花八门,不仅可以抽象概括为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也包括许多知识产权范畴以外的人类创造性财富。特别是社交账号下形成的诸多网络电子信息,通过博文、图片、音频、视频而为大众所感知,成果丰硕。而这类信息因带有被继承人的精神表露,在经济价值之外有更浓厚的情感价值,为继承人倍加珍惜[9]。

国内外多起虚拟财产继承纠纷的对象就是由被继承人创作或存储的网络电子信息。该类型与网络物品的区别在于,电子信息是以被继承人为创作主体,而网络物品则是他人成果并有特定用途。显然,前者的流通性和经济价值要逊于后者,但前者更具有情感寄托。对于电子信息类型的虚拟财产的继承大都以网络账号的继承使用为前提,继而实现继承人对电子信息的有效利用。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浏览、观看、复制、转载、下载、删除等。

(五)其他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的外延是动态的,具有扩张性,不能通过有限的列举而完全覆盖。网络的发展也使得虚拟财产的类型不断推陈出新。例如,网络存储空间作为云端技术革新的产物就存在继承的可能和需要。诸如百度云、Dropbox、微软OneDrive、iCloud等产品,不仅吸纳了众多用户,也存储着大量的用户数据。网络存储空间同日常使用的硬盘、U盘相比,共同点是电子数据的载体;不同点则是网络存储空间不需要用户置备实体硬件,而由虚拟的网络空间取代,更为经济、便捷。无疑,将用户有偿或无偿取得的网络存储空间作为独立的一项虚拟财产并予以继承在技术上可行且不存在理论障碍,也为虚拟财产的继承开拓了更为广泛的空间。毕竟,虚拟财产离不开一定的虚拟存储空间,等量的实体存储介质一般都价格不菲(网络存储空间也有有偿服务)。通过此例,相关的网络产品或网络服务在满足虚拟财产的一般性特征时就具备了作为虚拟财产的可能性,能够成为继承的对象[10]。 三、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法律建构

(一)虚拟财产继承的一般问题

虚拟财产继承需要满足继承的一般要件[11]。我国现行《继承法》通过概括加列举的方法确定了我国个人合法财产能予以继承,属于开放性规定。虚拟财产得以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加以继承。

首先,虚拟财产需要满足合法性的要求。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不得作为继承的对象,应由网络服务运用商通过冻结、注销等方式依法处置。一方面,虚拟财产应是合法取得[5]38。如若虚拟财产的取得方式不正当或违法,如通过外挂、数据修改器等,就不能视为被继承人合法取得,不得作为继承的对象。另一方面,虚拟财产作为继承对象需合法[12]。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认定,可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的合法、形式的合法、流转限制程度等。例如,虚拟财产不得为禁止流通物,淫秽电子信息不得继承。对于不法的虚拟财产,网络运营商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采取禁止访问、封禁、删除、收回等手段,继承人不得主张继承。

其次,虚拟财产继承人适格。虚拟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和目前《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一致。但在虚拟财产的一种学理分类中,虚拟财产可分为经济利益型和人格利益型两种。在人格利益型虚拟财产的继承上,法律理应尊重人的情感需求,给予平等的继承地位,淡化继承人顺序的规定,采取变通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方式[13]。

再次,圈定适格的继承范围。依前述分类,经济利益型虚拟财产是继承的首要对象,不宜再立法上添附其他条件。而人格利益型虚拟财产多表现为博文、照片、视频等,一方面联络着亲属间的情感,但也包含了许多未公开的个人信息[14]。故而,对公开的内容,可划归为可继承的虚拟财产;对未公开的邮件、通讯记录、电子音像资料等个人信息应划归为不可继承的虚拟财产,由运营商、管理者实施技术封存或冻结。

最后,虚拟财产继承需要有程序性要求。其一,是继承的启动与认证程序。继承人凭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等文件向虚拟财产的管理人提出继承申请,由管理者审核并办理移转。双方有争议的,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司法确认。其二,是虚拟财产的认定程序。根据可继承虚拟财产的范围,对虚拟财产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情感价值)予以估算,认定最终可由继承人继承的虚拟财产的类型、数量、权限等[15]。其三,是交付公示程序。网络运营商依申请对在继承范围内的虚拟财产交付被继承人占有、使用以及处分。并且,虚拟财产物权属性要求网络运营商应通过系统公告或其他方式对虚拟财产的转移事实予以公示,以完成虚拟财产的现实交付,保障继承人权利的顺利实现。

此外,有研究提出,应成立虚拟财产继承监管机构参与继承程序[16]。但在继承的私法领域,不应再遗留带有行政干预色彩的制度设计。在绝大多数情形下,网络运营商与被继承人间能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财产的顺利交付,监管机构反而给继承增添了门槛。而在涉及用户隐私等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用户生前的授权管理或遗嘱的方式处置。现有的如ipasswords等账户密码管理软件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选择,不再借助额外的“第四者”。即便没有被继承用户明示,网络运营商可直接对用户的非公开信息作技术处理,将其排除在继承范围外,嗣后予以冻结、删除。显然,监管机构不是被继承人的代理人,更不能代替权利人审阅隐私信息,无法起到所谓的“监管”职能。

(二)虚拟财产继承的限制

1.权能的限制

继承人的权能受到天然的限制。若继承人是对虚拟财产所有权的继承,并非当然能够实现所有权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全部权能。一方面,处分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就包括网络服务协议的限制。例如,对继承Q币的处分需要符合运营商制定的规则。另一方面,其权利的行使也会与被继承人的行使方式相异,相关功能面临转型。例如,在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后,脸书网改变起初了解到用户死亡便立刻删除其资料的做法,而将其转变为网络吊唁场所,仅删除部分个人信息。离逝用户的家人或朋友可通过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据启动该程序,但他们无法实现对该网站的全权管理[17]。由此可知,同被继承人对相关账户的使用权限相对比,继承人对被继承账户的权限和使用方式会因网络服务运营商的规则而有所限缩,两者并不一致。需要平衡网络运营商与继承人的诉求,对现有成熟的有限继承管理模式予以确认。

2.隐私的限制

取得和控制被继承人的隐私不是虚拟财产继承的目的。在虚拟财产的典型类型中,诸多内容与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紧密相连,其继承也受到隐私利益的限制[18]87。在社交网站中,如QQ空间、新浪微博,用户可通过仅自己或特定对象可见的方式发布信息,这当然构成被继承人隐私的一部分。又如,电子邮箱内存储的电子邮件内容,除用户自主公开外,也受到保护。如若这类数据被一并继承,不仅有违被继承人的意愿,而且其隐私利益也无法得到妥善的保护。虚拟财产中隐私信息是相对独立的,在用户离逝后也将作为人格利益的组成部分受到保护。隐藏的音像资料、通讯记录、电子邮件数据并非当然的继承对象: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其他明示时,这些数据不是虚拟财产继承的对象;唯有在被继承人有遗嘱和其他明示时,隐私数据才可在遗嘱和明示的范围内被继承。在虚拟财产认定后,立法应赋予网络服务运营商对此类信息采取技术保护的权利,可采用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限制或拒绝访问乃至删除等。

3.契约限制与排除

与普通财产不同,虚拟财产的产生、存续甚至灭失均是以网络服务协议为基础,以网络服务器为载体的。虚拟财产继承也当然受网络服务协议的限制,并广为接受。在网络服务的高效和专业分工背景下,网络服务协议的设计能为用户提供有效的指引,预防风险的发生。虚拟财产的使用及其继承受契约限制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但是,部分网络服务协议在权利的流转上作了一定的限制乃至排除,不允许初始注册用户向他人有偿或无偿转让账号,以QQ为典型。那么,这一限制能否影响虚拟财产的继承呢?

  目前,网络服务协议一般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存在[1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以限制账号转让为典例的契约限制并不能排除继承人对虚拟财产的继承权利,不得作为运营商针对继承人诉求的抗辩理由。而从格式条款的解释看,虚拟财产继承并不在契约限制的范围之内的解释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并不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嬗变。由此可知,虚拟财产在继承时需要接受网络服务协议的技术性限制,但该限制性规定不得排除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三)虚拟财产继承的路径分析

在虚拟财产继承一般性问题的基础上,还需要针对各类型的虚拟财产的继承分别予以分析,重视特性对继承的影响。从前述可继承的虚拟财产类型分析中可知,单纯的继承路径并不能实现虚拟财产的有效继承。

首先,被继承人对各类型虚拟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内容不尽相同[20]。例如,被继承人对网络账户享有的是使用权,而对网络货币享有的是所有权。虚拟财产继承应视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其次,继承人对各类型虚拟财产的继承需求不同。除了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之外,情感因素也在虚拟财产的继承中处主导地位。这两种的差异需求势必在权利内容的继承上有所区别,即要通过经济简单的路径实现继承需求。最后,需要正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正当诉求。一味地扩张被继承的权利内容,可能会危及整个互联网服务行业的正常发展,损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正当盈利,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不符[21] 。

继承路径可分以下两类:

1.所有权的继承

同一般财产继承一样,虚拟财产所有权转移应是继承路径的主流。前述的网络物品中的电子书籍和影视剧、网络货币、网络电子信息均在此列。继承人能通过继承取得对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充分实现继承的目的。一方面,这几类虚拟财产都具有较高的独立价值,不过分依赖网络运营商开发的平台和服务器。例如,继承人继承电子书籍除载体的区别外,和继承实体书籍并无差异。另一方面,其权利的转移并不会对服务协议的履行和运营商政策造成实质性影响。运营商在自主的盈利模式下,对此类虚拟财产担负的是管理者的责任或扮演中介的角色,替代以广告、物品销售等方式取得收益,不宜再以掌握网络物品的所有权为必要(避免权属争议带来的纠纷和霸王条款的负面影响)。例如,网络货币虽由运营商发售并严格监管,但用户通过货币能直接购买网络货币取得其所有权。此外,网络运营商需在合同基本原则的框架下为所有权的转移提供可能,信守承诺,注重附随义务的履行,不得额外收取费用[22]。

目前,热议中的《继承法》修改需要对现有的被继承人―继承人的一元模式予以必要的修正,重视财产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新变化。具体而言,虚拟财产的所有权继承路径是一个至少涉及运营商、被继承人、继承人三方的多元模式,可能还会有关联用户作为利害关系人出现主张权利。那么,继承法在信息化时代的多元参与模式下,其视角应更加开放,及时补足权属确认、利益追偿等制度,为继承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2.使用权的继承

相比之下,网络账号和游戏装备的继承路径只能通过使用权的继承实现。现行立法对此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既没有明文禁止,也未有加以认可的蛛丝马迹。私法的实践不能拘泥于教条主义,是一个敢于革故鼎新的历程。对虚拟财产继承的认知也应是如此。就网络账号而言,结合现有技术的有限性和风险的防控,网络账号使用权的继承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已能满足虚拟财产继承的需要。美、荷等国在虚拟财产领域采取的技术中立原则,其中第三项就立足于网络活动可能的特殊性,允许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做出差别规定以求在整体法律效果上的统一[18]9496。那么,在权利的继承上做一些让步也未尝不可。

而对于游戏装备等网络物品的继承,需要注意游戏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产生的价值与网络服务运营商创制游戏装备而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剥离。而且,玩家及其继承人可通过平台外途径对游戏装备等网络物品进行交易,扩充了网络物品实现流通价值的途径。一方面,避免平台限制而产生的折价情形;另一方面,也给继承而来的网络物品留有了溢价的空间。

总而言之,虚拟财产继承路径的不同在于其丰富的类型化呈现。继承法以及其他民事法律必须正视网络技术对立法变革的影响,与时俱进。

四、结语

热议中的《继承法》修改需要紧扣时代的发展脉搏,虚拟财产的出现是一大契机。目前,财产的继承大多是一元化模式,忽视了各类型财产的特殊性。着眼于尚未有共识的虚拟财产继承问题,类型化研究不失为一种客观的尝试。在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所有权的继承和使用权的继承两个路径设计才成为可能。对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立法构想,既是虚拟财产权利人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也是继承法律制度的一大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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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女性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推动我国的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建国以来,我们国家通过颁布各种法律法规来保护女性的地位,维护女性的权利,尽管收到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法律实践以及思想......
网络游戏虚拟物的财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3-12-19
网络游戏虚拟物的财产权保护 网络游戏虚拟物的财产权保护 网络游戏虚拟物的财产权保护 一、虚拟物概述 在服务商预设的网络游戏环境下,玩家在不同的游戏中构筑了一个又一个社区。我们将这些网络......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游戏的出现和发展,针对网络游戏出现的纠纷频繁发生,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成为纠纷的焦点之一。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针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加快进行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以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游戏......
制定中国民法典财产继承编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3-12-19
制定中国民法典财产继承编的思考与建议 制定中国民法典财产继承编的思考与建议 制定中国民法典财产继承编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作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继承编的立法设计方......
探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构想(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婚姻家庭法”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的科学。而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立法的重心之一,尤其是夫妻财产与社会经济等相关因素又紧密相连,因此需要对夫妻财产制进一步研究,使其完善。......
对我国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以近几年我国实践中出现的虚拟财产纠纷为研究背景,概括总结出了此类纠纷的主要特点,并对我国司法机关在受理及认定虚拟财产纠纷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具体做法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而就立法完善提出若干具体建议。 ......
虚拟财产在何种情形下应受到现实法律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3-12-19
虚拟财产在何种情形下应受到现实法律的保护 虚拟财产在何种情形下应受到现实法律的保护 虚拟财产在何种情形下应受到现实法律的保护 「案情简介」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虚拟装备是无形的且......
虚拟财产保险的发展现状、难点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3-05-14
摘 要:在互联网时代,与网络游戏伴生的虚拟财产规模迅速扩大,交易十分普遍,网络黑客也随之大行其道,严重威胁了网络用户的虚拟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国内部分保险公司与网游商家合作推出虚拟财产保险显得尤为及时和必要。本文在厘......
虚拟企业财务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2-07-24
新的促使组织形式逐渐转型,虚拟企业将成为21世纪企业组织形式的主流。实证表明:企业虚拟化程度与利税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我国企业的虚拟化进程呈加速发展趋势。企业虚拟化的趋势正在改变企业财务资源配置平台与资源约束条件,财务资......
3D虚拟场景构建与渲染
发布时间:2018-05-21
摘要:针对如何建立一个与现实环境相似的虚拟场景,以及如何实现人机交互。首先阐述了虚拟现实技术的相关理论以及3D虚拟现实技术,然后完成3D虚拟场景构建与渲染,最后利用VF语言完成人机交互的应用程序。关键词:虚拟场景;构建;渲染;人机交互中图分类号:TP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7)30-0197-021概述现实技术(VirtualReality,简称VR)是计算机领域的最.........
法律继承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共七条对法定继承进行规定,但现今社会体制的变化,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家庭结构的改变,使得继承也发生变化。现行《继承法》在法定继承方面应当进行发展和完善。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和法定继承顺序方......
浅谈建立虚拟培训组织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6
目前很多公司正努力转变成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指其员工不断尝试学习新东西并运用于实践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组织,以下就是由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的浅谈建立虚拟培训组织。 学习型组织的特征是持续学习,员工共享学习成果并......
虚拟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探析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17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虚拟生产模式已经越来越广泛的被运用到企业中。查字典论文网为您编辑了“虚拟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探析研究”虚拟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探析研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内部组织和管理......
刍探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2-11-13
虚拟是一些独立的厂商、顾客、甚至竞争对手,以商业机遇中的项目、产品或服务为中心,充分利用各自的核心能力,广泛利用信息技术,以合作协议、外包、战略联盟、特许经营等方式所构建的动态的、型的组织。虚拟企业将成为网络企业的方向,......
虚拟财产在何种情形下应受到现实法律的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为某网络游戏的玩家,一日发现自己ID内所有的虚拟装备丢失,包括生化装备10件、毒药2个、生命水2个、战神甲1件等。李某与网络游戏运营商联系,该运营商仅能查询装备的流向:寄给玩家XX。李某向运营商索要玩家XX的详......
虚拟生活的伦理架构(上)
发布时间:2022-09-18
虚拟生活的伦理架构(上) 虚拟生活的伦理架构(上) 虚拟生活的伦理架构(上) 所谓虚拟生活,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以网络(虚拟实在)为中介的生活。为什么说这只是一种最简单的理解呢?主要的原因在于,网络在我们面前......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发布时间:2023-06-27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一、网络游戏中“武器装备”侵权纠纷引发的思考 (一)国内首例虚拟财产......
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继承客体的特殊性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继承客体的特殊性 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继承客体的特殊性 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继承客体的特殊性 [摘 要]为了充分展示人们的智慧和调动人们的创造性,社会与法律......
戏仿:经典的继承与重构
发布时间:2023-07-03
摘要:戏仿作为一种叙事策略,在很久之前就出现于欧美的小说创作之中,但人们对戏仿的评价并不高,甚至认为它是一种很不严肃的低层次的表现手法。戏仿者在选择素材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那些人们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品进行延续或者戏谑性......
继子女法定继承权的相关思考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随着社会家庭离婚与重组数量的增加,继子女及其继承权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继子女继承权的存废问题以及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问题都需要明确并加以解决。 关键词 继承权 抚养 扶养 作者简介:何玄哲,华......
追续权的立法构想
发布时间:2023-01-11
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将追续权纳入著作权利体系中。本文笔者从追续权的概述,追续权立法的必要性,追续权的主体与客体,追续权的内容与行使四个方面来探讨追续权在我设立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艺术作品;追续权......
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南北方宗族社会
发布时间:2022-11-02
摘要:本文主要利用民国期间全国性调查资料,对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作比较分析。本文认为,近代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习俗反映了以宗祧继嗣为基础的宗族社会财产继承制度特点,但中国乡村财产继承制度并不是某种高度一致宗祧继嗣观念的简......
论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定位
发布时间:2022-10-07
摘 要:我国现行继承法未将基本原则条文化,学者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多有讨论,但鲜有将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界定为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更无人论证其于继承法中的地位。自由价值是继承法的根本价值,由继承法的自由价值与本质属性所决定......
国际海底资源之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证成
发布时间:2020-01-14
摘要:国际海底资源是21世纪的接替性资源,也是各国竞相参与开发并进行争夺的重要财产,其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在法理上具有相应的依据。对其进行相应的研究,应确立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应然性架构,分析国际海底资源归属于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范畴的合理性,研究国际海底资源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现实距离性,并提出缩小这种距离与切合两者之间关联的完善思考。关键词:国际海底资源;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理论构架中图分类号:D.........
《宋刑统》中的财产继承制度特点及影响略考
发布时间:2023-03-22
分析中国历代的财产权继承制度可以发现,财产的继承权是伴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而变化的。宋代以前,社会的组织形式是以宗桃为基础构建的,此时宗桃继承是财产权继承的主体,宋代以后,商品经济萌芽,私有制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从而衍生出......
房地产虚拟性与价格背离
发布时间:2023-07-24
关键词:销售价格;租赁价格;背离;虚拟性 1 销售价格与租赁价格的理论关系 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销售价格与租赁价格有紧密的关系。图1是房地产买卖市场与租赁市场的四象限模型,从理论层面探讨销售价格......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成难题
发布时间:2022-10-25
继承涉及继承人、被继承人和财产。如果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死亡,独生子女称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或者对父母的财产状况不清楚;又或者清楚父母的财产却找不齐完成过户、继承所需要的证明......
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继承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20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自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以来,这项实践活动就是一种客观存在。新中国建立后思想政治教育,在实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实现了从实践到理论学科的转换。其中,思......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有待继续完善
发布时间:2022-07-21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有待继续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有待继续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有待继续完善 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版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狭义仅指专利权和商标权,广义的还包括产地标......
民间传统继承习惯与现代继承法的良性结合
发布时间:2015-07-27
自秦朝以来,我国就一直在传统继承观念的支配下处理继承问题,形成了“诸子均分制”的继承习惯,并在实质上发挥着法律的作用。客观地说,这种朴素的继承观念和继承习惯对于调整我国古代人民的家庭财产关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维护家......
共同继承遗产的定性反思与制度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26
关键词: 继承法;共同继承遗产;共同关系;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份责任 内容提要: 受我国传统同居共财的法律文化影响,家庭财产共有也就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亦遵循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立法理念,对此作了相应的制......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各方关系问题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08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各方关系问题之分析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各方关系问题之分析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各方关系问题之分析 一、概述 二、网络游戏中虚拟......
信息系统架构虚拟化技术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15
摘要:由于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深化,因此更多企业的信息系统面临着负担越来越重,很难充分利用资源,而且成本会相对的增加等问题。公司的信息系统应用偏向复杂化,它和如今的IT网络处于激化状态,服务器的不断增多,但是对于服务器资源......
基于静力虚拟变形法的结构损伤识别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17
摘要:为了提高大型结构损伤识别的计算效率,引入静力虚拟变形法(VDM),并结合序列二次规划(SQP)算法实现损伤定位和损伤定量。首先,基于VDM的基本原理,推导了损伤因子与虚拟变形的关系;其次,建立损伤应变与实际损伤应变的目标函数,并利用SQP算法优化目标函数,实现了结构损伤识别的快速计算;最后,以某实际大桥有限元模型为例,对其吊杆的损伤识别进行了数值模拟研究。设计了基于恒荷载的实时监测和基于车辆.........
简论书法的继承与创新
发布时间:2023-01-12
如何对待书法的继承与创新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书法界普遍关心和争论的焦点,也是当前书法创作所面临要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 要有理解和分析地继承传统 要有理解和分析地继承传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批判地继承传统。古代书法家的优......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
发布时间:2013-12-17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 [摘 要] 本文就财务分析系统建立的原则、内容等进行了探索,力图建立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 财务分析应该就哪些方面进行,这......
虚拟货币之困
发布时间:2023-06-14
虚拟货币的市场现状 2014年,多国政府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打压,被认为是这一虚拟货币价格大幅下跌的主要原因。而在近期,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各类虚拟货币迎来一系列的“利好”。 从今年以来的经济气候来看,虚拟货币再度升温,来自......
网络虚拟化及网络功能虚拟化技术探讨
发布时间:2016-10-14
摘 要 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得到了研发与应用。在本文中,将就网络虚拟化及网络功能虚拟化技术进行一定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网络虚拟化 网络功能 虚拟化技术 1 网络虚拟化以及网络功能虚拟化 在一......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
发布时间:2023-01-16
" [摘 要] 本文就财务分析系统建立的原则、内容等进行了探索,力图建立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 财务分析应该就哪些方面进行,这个问题是我国财会界最近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财会学科体系在内容上一直存在交叉重复、界限不清......
艺术设计虚拟教学团队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 要】现代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迅猛扩展,艺术设计教学团队可以利用网络的力量扩大团队的资源和边界,通过远程技术使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却有相同目标的老师和学生联系起来,在网络空间中构建虚拟的教学团队,分......
服务器虚拟化在校园中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2-10-08
服务器虚拟化可以解决校园信息化过程中硬件设施重复投入、信息系统各自孤立、多系统多平台管理困难、硬件资源的利用率、IT资源不断膨胀等问题。虚拟服务器通过云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能有效提高校园服务器的管理水平。 一、虚......
独生女继承母亲遗产遇阻隔
发布时间:2022-11-20
[案情]卢瑛与丈夫陈先生因响应计划生育国策,于上世纪80年代只生育了独女小陈。陈先生于2001年因病去世,5年后,卢瑛也因病追随丈夫而去。 卢瑛的父母均早于卢瑛去世,除了这个独生女外,卢瑛还有一个妹妹卢小妹。卢瑛生前留有一辆......
谈继承公证
发布时间:2023-06-21
摘 要: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近年来,财产继承纠纷不断出现,本文通过探讨通过继承公证,来从而化解社会上的财产继承纠纷。 关键词:继承公证......
试论遗产的界定及遗产债务的继承
发布时间:2016-09-21
关于遗产的一般含义,从字面上民众普遍接受为先人所遗留财产之意。关于遗产的法律含义,厘清遗产与继承客体间的关系是确定其法律含义的关键所在。[1]当前我国学者对遗产与继承客体两者关系大致存在两种观点: 一是等同说,即遗产就是继......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本文就财务分析系统建立的原则、内容等进行了探索,力图建立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 财务分析应该就哪些方面进行,这个问题是我国财会界最近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财会学科体系在内容上一直存在交叉重复、界限不清......
杜尚:无人继承的反抗和独立(外一篇)
发布时间:2023-04-07
在艺术史上,似乎有各种各样的答案都指向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二十世纪初期的艺术爆发为什么能释放那么多的能量?即使在今天,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看到雨后春笋般的旗帜和主义都集中在那段时间亮出了各自的标签和宣言。其中影响最大,波及......
对建立财务分析系统的构想(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本文就财务分析系统建立的原则、内容等进行了探索,力图建立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 财务分析应该就哪些方面进行,这个问题是我国财会界最近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财会学科体系在内容上一直存在交叉重复、界限不清的......
关于建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构想
发布时间:2013-12-17
" 摘要: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是用于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来确认和保障的。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对财政转移支付只是通过一些政府规章进行规定,还没有权威的法律制度对其进......
案例:继承纠纷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2
一提起遗产纠纷,我们很自然地就想到是老人去世后,子女们之间的纠纷。但是姜玉洁的情况有些特殊,因为和她发生遗产纠纷的,不是她的兄弟姐妹,而是她年近八十高龄的继母。这母女俩到底有什么样的矛盾要闹上法庭呢?事情的起因源于姜女士......
虚拟社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虚拟社会的概念和特征 自上世纪末开始,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利用网络普及率的提高,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形态――虚拟社会逐步进入大众的视野。所谓虚拟社会,是指以互联网网络为平台,由广大网民之间的网络联系和互动而形成......
讨论民商法角度的继父母子女间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7-06-12
前言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问题曾一度困扰着诸多公民。从法律角度来讲,其主要是着重从促进家庭结构稳定的层面出发的,鼓励我国公民积极形成养父母子女的关系。而在形成这一关系的同时,彼此也形成了抚养的关系,从民商法层面来讲,其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亲生父母子女间有着同等关系,本文就针对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探究。一、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继承这一概念原本就拥有多层含义,从学术层面来讲获得认可度较.........
基于云架构的高校桌面虚拟化研究
发布时间:2015-09-10
摘要:该文针对信息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提出了基于云架构的虚拟化技术,并将其引入校园网络应用。通过介绍云架构以及桌面虚拟化的概念,引入基于云架构的高校桌面虚拟化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基于云架构的虚拟化桌面的理论研究、整体架构......
浅议继承公证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要]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最基本的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公证业务,多年来,它对社会稳定与家庭和睦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传统意义上的继承权公证产生重大影响,文章就继承公证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促进公证业务......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刍议
发布时间:2023-01-07
资本的纽带连系着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金融机构一旦发生危机或者破产,必然会通过资金的纽带而影响到其他行业的发展。[论文摘要]金融风险的.........
继承与突破
发布时间:2023-07-12
跨媒体出版是对多媒体信息进行策划、组织、编辑和管理的系统架构,其实质是通过“一次制作,多元生成”发挥范围经济效应,打造出版传媒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占领细分市场和不断满足消费者偏好的必由之路。 在技术推动下,媒介融合已......
寻找继承者
发布时间:2023-05-30
传统文化是国家的宝藏,但几乎所有国家都面临传承的困境。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传统文化缺乏继承者,即,文化的“血液循环”出现了问题。在2014年5月17日日本驻上海领事馆新闻文化中心重新开启的庆典上,日本传统文化继承的经验和挑战,......
房产继承公证中的注意要点分析
发布时间:2015-07-27
目前,由于我国房产继承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公民对房产继承法以及公证这一必要程序的不了解,导致其办理公证不规范,出现了大量房产继承矛盾。特别是在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不是同一人时,没有房产的继承公证或者公证出现漏洞,导致......
虚拟所有权初论
发布时间:2022-09-27
虚拟所有权初论 虚拟所有权初论 虚拟所有权初论 内容提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网络已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民对其在网络中占有的网络物品的权利实质......
虚拟的情诗(组诗)
发布时间:2023-02-01
海河的柔波我在金亭掬起海河的柔波里暖暖地看到了你金黄的秋风悄然吹开了岸边的垂柳波动的涟漪幻化出你亭亭的身影飘零的一片片落叶让我穿过7年的时光在海河的涛声里去聆听军粮城历史驿道上的马蹄声你在化验室里握紧镊子的柔荑和嘴角抿起的丁香般的笑靥……翻开记忆尘封的书卷我站在泰山上的迎客松下一遍遍地朗读你的芳名那满含津味芳香的话语说你还记得我,刹那间这使我百感交集我从未说出的秘密和心事在浸满你余音袅袅的夜里让我.........
在继承中求发展——浅谈继承传统艺术的意义
发布时间:2023-07-24
戏曲艺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魄宝。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多元文化的冲击,戏曲正承受着极大冲击力所带来的影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剧种的生存、发展是全国戏曲界面临的重要课程。文化部部长蔡武同志《在全......
日本亲属、继承法的主要变化
发布时间:2022-09-30
日本亲属、继承法的主要变化 日本亲属、继承法的主要变化 日本亲属、继承法的主要变化 二、《亲属法》的近况战后宪法修改之后,民法也相应的进行了改正,财产法本来是现代法因而没有进行修改,......
论汽车行业虚拟体验营销模型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2-11-26
摘要: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消费者非常注重购买前的体验。汽车又是一种非常容易实现体验营销的产品,随着营销的,汽车虚拟体验营销逐渐兴起。通过构建汽车虚拟体验营销模型,为提供汽车虚拟体验营销的思路,并且特别强调网上与网下体验相......
试衣的虚拟与现实
发布时间:2019-11-19
网购一族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模特试穿服装像仙女,可买回来穿自己身上却难掩乡土气息。殊不知,模特图和买家秀中间隔着的不只是身材差异,还有令人咋舌的PS功力。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因为“想象和现实的差距”而造成的退换货问题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衣服怎么样,上身才知道。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能直观感受衣服的上身效果,交易后不满意再进行换货或退货,这样不仅是消费者时间和金钱的浪费,而且频繁的换货退款会直接拉高电商的商业.........
从现实走向虚拟
发布时间:2023-05-01
生在这个创业的时代,很多事情很多事物都在改变,现在的消费习惯也在变化,消费心理也在变化,就拿我这次汽车消费来说吧。对于汽车这件大件商品自然也有了不少自己的心得。我的第一辆车就是这辆飞度,当时自己刚参加工作,需要一个练......
虚拟社会管理初探
发布时间:2023-01-03
虚拟社会管理初探 虚拟社会管理初探 :电视包装与电视节目产业化 后现代主义及其相关音乐 电视栏目纪录片的特性探析虚拟社会管理初探 摘要:虚拟社会管理已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管理虚拟社会对我们建设和谐......
代位继承比较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9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国关于代位继承的条件和适用范围规定有很大差异。对一些有代表性国家的代位继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代位继承的性质,完善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 一 制度比较 (一)代位继承的......
虚拟环境下政务知识流程的结构探析
发布时间:2013-12-17
知识管理 知识流程 政府 虚拟环境 随着时代的到来。政府的实体组织转换在网上运作时,“流程”则是虚拟环境下政府实体组织向虚拟组织转化的共同基体,也成为转化过程中需要重新设计的结构。本文试图将知识管理思想融入到政府流程......
在虚拟现实系统构建过程中使用3DS MAX
发布时间:2013-12-18
在虚拟现实系统构建过程中使用3DS MAX 在虚拟现实系统构建过程中使用3DS MAX 信息技术论文 更新:2006-4-8 阅读: 在虚拟现实系统构建过程中使用3DS MAX 在虚拟现实系统构建过程中使用3DS MAX 国防科技大......
论孟子对孔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创造
发布时间:2023-06-28
诠释孔子——论孟子对孔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创造性 发展 摘要:孟子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从 时代 特征出发,为孔子思想作出新的诠释,在基本遵循孔子论述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儒家学说的精神品格,从而发展孔子所创立的学说......
王船山对“无善无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22
摘要:王船山作为明末遗老,对晚明心学狂禅深恶痛绝,并在其著作中多次对阳明及其后学尤其是“无善无恶”学说批判。但思想史从来不可能有真正彻底的反题与断裂,本文试图梳理船山的“无善无恶”思想,及其与阳明思想之异同,从中见出晚明思想转折的内在理路。关键词:无善无恶;继善成性;天人之辨引言船山对“无善无恶”说的批判可谓不遗余力,散见于其著作多处,究其原因,这是因为他深恶晚明轻狂士风,认为这都是源于王阳明“无.........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28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限定继承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精品 源自 英 语 论文摘要:限定继承制度是我国《继承法》一项重要原则,它是财产继承独立于身份继承的结果,打破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父债......
浅析我国古代家族法中的继承
发布时间:2023-06-16
[摘 要]我国古代家族法中的继承植根于对血脉这一自然事实的遵从,秉承了最朴素的自然法思想,它其中所蕴含的法理思想和人生观念,仍值得我们后世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继承;同居共财;承受;父子一体;夫妻一体 在中国古代,家是......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发布时间:2022-09-30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摘要:财产课税历史悠久,曾是一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各国财产课税实践表明,尽管其在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复存在,......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6-04-28
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站,今天本网站为大家提供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分析,希望朋友们读后有所收获! 论文摘要: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保有量和交易量随着游戏产生的迅猛发展而屡创新高,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繁多。而在法律界,对......
虚拟世界,保护隐私
发布时间:2015-09-15
两年前,我申请了一个QQ,还加了许多“明星”。但我并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在一次上网的时候,我看到一位明星主动加了我,她可是有很大名气的“赵丽颖”哦!高兴之余,我收到了她发来的消息。我不禁纳闷起来,以前那些明......
浅析转继承公证
发布时间:2023-01-29
【摘 要】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转继承,而最高院关于转继承的司法解释也只是一笔带过,相对于复杂的实务而言显得苍白无力。转继承公证是继承公证的一部分,对转继承的不同理解,直接导致转继承公证不同的法律后果。明确......
简析高等教育投入立法的构想
发布时间:2023-06-20
一、中国高等教育投入立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举办各种学校,发展高等教育,发展各种教育设施,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
广义虚拟经济下的精神生产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03
摘要:精神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精神生产理论可以对经济发展的过程和规律进行分析。广义虚拟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精神生产在广义虚拟经济时代具有更广泛的主体平台和更加丰富的产品。中国经济新常态就需要促进和解放广义虚拟经济下的精神生产力,将人的生活对象化的解放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途径。关键词:广义虚拟经济;精神生产;发展规律;供给侧改革精神生产是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生产的方式,.........
论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与公证
发布时间:2022-11-03
论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与公证 论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与公证 论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与公证 夫妻约定财产制,亦称为契约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所得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处分和婚姻的对外责任以及婚姻终......
论“四萧”继承与背离二重性产生的根源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四萧”继承与背离二重性产生的根源“四萧”对儒家传统文学思想的继承与背离自始至终贯串于他们的文学活动中,这种矛盾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时代根源。它既是“四萧”特殊的社会地位与个人爱好互相碰撞的产物,也是当时文化思潮作用于文......
非货币财产出资登记:立法冲突及制度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公司法》实体性规定赋予股东出资了较大的选择权,股东可以自由选择非货币财产出资,而设立公司进行出资登记因公司尚未成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以非货币出资设立公司的有关程序性规定,与《公司法》出现冲突与不相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