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可以有效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已被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我国从2009年开始营改增试点。为了有效地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国家不断从纵向行业方向和横向地域方向扩展营改增的范围。业界调查结果显示,从营改增开展至今,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冲击,相关的财务管理理念和会计核算方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低能耗高产出的行业,应该得到政府的鼓励和扶持,况且资金需求量又大,受信息技术生命周期影响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也高,所以而对营改增,公司财务如何评价,值得研究。
本文针对S科技公司的经营结果进行实证分析,旨在说明税率由5%变成fi%,计税基数由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部分变成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部分到底会对企业的财务评价产生哪些影响,进而为企业进一步经营提出建议。
一、S科技公司财务分析的前提说明
S科技公司位于中部某省份,1995年成立,其业务范围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开发服务和其他计算机应用类服务。2014年年初S科技公司所在的省份进行营改增,公司无法直接将营改增前的财务指标(即2014年的财务指标)和营改增后的财务指标(2012年和2013年的财务指标)进行比较,亦即无法进行财务评价。而对这种困境,为简化分析突出重点,笔者只分析测算税负变化涉及的财务指标评价问题。
S科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从2011年开始基本呈增长趋势,表明公司发展能力良好。同样S科技公司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对销售收入比率一直在下降,公司发展能力堪忧。这种单一指标财务评价得到的前后矛盾的结论让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扑朔迷离。为了解决这种困境,笔者将用主成分分析法对S科技公司营改增前后的财务评价问题进行研究。
二、增强营改增前后相关财务指标的可比性
由于S科技公司在2014年才进行税种改革,导致2014年财务指标和前几年财务指标可比性不强。为了增强可比性,笔者结合同行业和S科技公司经营规模相仿的10家公司(在2012年已进行营改增)的进项税抵扣情况,根据持续经营的会计准则,对2011年、2012年、201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剔除处理,增强相关财务指标的可比性。
1、主营业务收入价税分离
经营规模相仿的10家公司在进行营改增后进项税可抵扣成本占比在10%左右,且保持稳定。根据持续经营的会计核算要求,有理由推断如果S科技公司在2012年就进行营改增,则只需对2012年、201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增值税价税分离就可得到2012年、201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以2012年为例,该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6237万元,如果当年就进行营改增,则主营业务收入应确认为126237/(1+6%),即119091.51万元。
2、可抵扣成本占比
营改增前企业的税负量=营业收入yx营业税税率r1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量=营业收入y/(1+销项税率r2) x销项税率r2一营业成本、X可抵扣成本占比i/(1+进项税率r3)x进项税率r令营改增前企业的税负量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量,即企业税负减轻,则有可抵扣成本占比i y/c x * r2 x (1 +r3)/r3/(1 +r2卜y/cxrl x(1+r3)/r3 根据税收政策可知rl=5%,r2=6%} S科技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进项税主要产生于电路租费、广告费分销商渠道佣金和作为补贴的手持终端价差,这些项目适用税率为11%,因此可令r3=11%比较合理。代入上式可知这10家相仿企业的税负在营改增前后略有减轻,S科技公司2014年税负也因营改增而减轻,因此有理由假设如果S科技公司在2012年就进行营改增,则当年税负情况也会减轻,即要根据比例调高主营业务收入。仍以2012年为例,该年主营业务收入价税分离后确认为119091.83万元,由于可抵扣成本占比8.6%比10%多16%,故将119091.83万元调高16%.即138146.52万元 经过以上处理最终得到S科技公司2012年、2013年的相关财务指标。
三、S公司财务评价
为增强结论说服力,也引入S科技公司2011年财务数据作为参照。运用SPSS进行主成分分析后,得到三个主成分,分别是fl ,f2和f3。
可知主成分fl的方差贡献率为0.57846 , f2的方差贡献率为0.28663 , f3的方差贡献率为0.13491。将方差贡献率转换为权重,得到如下公式:
综合得分z=0.57846*f1+0.28663*f2+0.13491 *f3
代入数据可知2014年综合得分最低,为-0.71890111,表明2014年财务状况最差。
四、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S科技公司在营改增背景下经营需要改善,不然持续经营财务风险很大。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会计部门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营改增后,公司的财务人员应完善发票管理,合理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积极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此外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一致,营改增后坏账损失也要缴纳增值税,因此财务人员还应加强各类应收账款的管理,尽量减少坏账的发生,控制经营风险。
二是拉长产业链条,采购时倾向于选择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公司,即使涉及到小规模纳税人时也要督促其去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要购置固定资产时,尽量集中采购,修订合同范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购价款是否包含运费等费用尽量降低公司税负。
三是争取当地政府政策支持。十二五规划以来,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处于高速扩张的时期,光纤、电路、宽带、基站、铁塔、管道等大型设施租赁购买业务一般涉及到地方基石出设施建设,公司可尽量与当地地方政府合作,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税收政策优惠。同时,针对地方税收政策也应该积极开发低税率产品,迅速扩大新产品的销售量,增加有效的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