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的继续教育独具特色。文章从法律法规、教育理念、办学格局、资金筹措、质量监管、发展趋势等六个方面探讨美国继续教育的特点, 并结合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现状进行简略分析, 以期为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继续教育; 美国特色; 启示;
Features of American Continuing Educatio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Chinas Development
Wu Jia
College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bstract:
American continuing education has distinctive features。 The paper intends to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in terms of the policy and law, educational philosophy, educational patterns, financ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Comparison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tinuing education in America and relevant analysis will provide significant re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tinuing education。
Keyword:
continuing education; American features; implication;
继续教育是指一切正规学校教育之后的再教育和培训。美国继续教育主要包括以学位课程为主学历的继续教育, 和以职业培训、社区服务等为主的非学历继续教育。美国继续教育以1907年威斯康辛大学成立成人教育为起点, 历经100余年的发展, 仍然保持强劲发展的动力和势头。目前, 美国参加继续教育的总人数已超过2300万人, 并以每年100万人的速度增长。[1]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 美国继续教育形成了鲜明的特点, 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一、美国继续教育特点
(一) 政府重视, 法律规范
美国继续教育在国家教育和社会发展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在美国, 继续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拥有极高的战略地位, 几乎所有大学都开办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办学规模大、发展速度快。毫不夸张地说, 美国甚至认为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乃立国之本。正是出于对继续教育的高度重视, 美国通过立法确认继续教育的法律地位, 规定其具体实施和监督部门、财政投入主体和投入比例。从法律层面保证成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监督, 保证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为了积极推动继续教育发展, 美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早在1966年颁布的《成人教育法》, 及同年出台的《成人教育法案》为美国继续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坚固的基石。后续颁布的《美国成人高等教育法》《美国全国职业教育法》《美国职业训练合作法》《卡尔·D·帕金斯法》《全国就业与培训法案》, 这十几部法律法规的颁布对美国继续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从颁布法律数量之多、覆盖面之广可见美国对继续教育法律立法工作的重视程度。除了立法, 美国也十分重视继续教育相关法律的修订与完善, 如1970年、1974年、1978年美国政府曾连续三次修订《成人教育法》。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已成为美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 对象广泛, 教育理念终身化
在美国, 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已成为深受大众欢迎的生活方式。美国接受继续教育者十分广泛, 囊括了上至总统、公司董事、科研工作者, 下至普通工薪阶层、技师劳工的各类人群。接受继续教育对象是不分年龄和种族的, 无论受教育者的文化程度、社会阶层、职业状况如何, 都是继续教育服务的对象。因此, 美国成人参加继续教育的比例高达成年人口总数的1/3。美国某统计报告指出, 早在1995年就有7600万人就读各类成人学习班, 占美国成人的40%, 比1991年增长8%。[3]而现在, 美国高校中就有46%的学生是接受继续教育的。由此可见, 美国继续教育覆盖面广泛, 且潜力巨大。
继续教育在美国以如此强劲之势发展的原因何在?究其根源在于终身教育理念的深入人心。在当代美国, 终身教育思潮盛行, 其核心意义在于人类需要坚持终生学习, 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和个人全面发展的需求。终身教育理念的普及是美国重视继续教育的理论依据, 也是美国继续教育蓬勃发展的思想先导。这一思想推翻了传统的“一教定终身”的理念, 打破了单一的学校教育模式的界限, 它倡导终生不间断学习, 随时随地学习。一教未必定终身, 学校也不再是学习和充电的唯一场所, 人们只有通过终生不断地学习, 才能够适应时代和社会。要实现终身教育, 必须引入继续教育, 实现正规学校教育后的再教育和培训。
继续教育是实现终身教育极其重要的手段, 其主要特点是开放、灵活、门槛低、能充分满足各阶段学习人群的学习需求。继续教育能填补已有知识体系中存在的空白和缺陷, 不断提升受教育者的知识储备, 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以继续教育为主要载体的美国终身教育体系已基本形成, 它已经成为美国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 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 办学主体多层次, 格局多元化
美国继续教育形成了以高校为主体, 企业、行业协会、私人以及继续教育专业组织构成的多层次网状结构。
美国的继续教育兴起于高校, 高校是继续教育的主体。兴办继续教育是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体现, 也是高校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美国的大学十分重视继续教育, 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一些研究型大学的继续教育起源于为居民开设公共知识讲座, 这两所大学现已成为波士顿及周边地区居民进行终身学习的主要场所。[3]特别是麻省理工学院已成为“128号公路”许多高科技公司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基地, 为技术管理人员提供大量高水平的学术讲座、研讨会和短期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企业也对本单位员工开展继续教育, 一般大型企业都有专门机构负责各个部门的继续教育计划, 对职工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和再教育。在美国, 超过85%大公司都向内部职员开设相关领域最新课程。如有一些公司开设智能机器人、计算机语言、风险评估管理等体现科技最新进展的课程给公司新进领导或继承人。
行业协会开展继续教育占比20%。如美国律师协会、医师继续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协会等, 都大力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私人也举办继续教育, 美国有近200家私人举办的继续教育机构, 占比6%。另外, 继续教育专业组织也积极开展相关的继续教育, 如国际继教训练协会、老年寄宿学院、继续教育审核理事会[4]等都提供极具专业特色和针对性的培训项目。
(四) 集资渠道多元化
为加快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美国政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继续教育所应承担的经费比例。如美国《地区再发展与训练法案》规定:“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 个人不必承担任何费用。其费用三分之二由联邦政府负担, 三分之一由州政府负担。”[2]政府负担各州的公立大学、社区学校等开办继续教育所需费用的70%。另外, 私立大学继续教育活动所需经费的13%也由政府提供。
为了确保资金的来源和继续教育的持续发展, 美国政府积极倡导鼓励各类民间组织以及个人行为投资继续教育和培训行业。一些企业向成人学校捐助教学设备和书籍;设立专门的基金, 为成人学校培养专业教师提供经费支持;向学校派送具备专业技能的企业教师;还有一些团体和个人为继续教育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通过志愿的形式开展演讲和研讨活动等。根据美国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据统计, 美国企业每年用于职工培训的经费为300多亿美元, 占其销售额1%或工资总额的3。3%。[4—5]很多企业的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占比很高, 如通用电气公司每年3亿美元用于员工培训, 摩托罗拉公司更是高达10亿美元。
(五) 多方质量监管
美国继续教育结构错综复杂, 虽然迄今没有专门的机构对继续教育的质量进行监管 (尤其是私人培训机构) , 但并不意味着美国对继续教育缺乏质量监管。常见的质量监督方式有三种:一是自律自查, 如很多大学专门成立了质量监督部门, 审查继续教育的项目课程及教育成果, 对效果好的项目予以保留和跟进, 对于效果不佳的项目予以取缔;二是评估认证。美国有许多专业认证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标准进行评估并提供专门认证标准和程序。三是市场监管, 以市场杠杆为导向, 通过企业和培训者选择的倾向性来实现教育机构的优胜劣汰。因此继续教育机构都非常重视培训项目的研发, 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越来越多的高校着力打造精品化的品牌培训项目, 为企业提供各类开放式和定制式的继续教育服务。这些项目经过市场需求的检验, 具有持久的发展力, 一些不符合市场需求和规律的项目则逐步退出市场。
(六) 培养较高层次人才, 学历高移化
目前成人越来越多通过继续教育攻读较高层次学位, 如攻读硕士学位的继续教育受众就达400多万人。美国高学历在职人员进修比例也日益增加, 据统计, 2005年美国参与继续教育的1亿人中就有近7000万人受过高等教育, 占总人数的75%。[1]美国重视高层次学历成人继续教育的投入, 逐年增加教育预算, 力求更好地服务高等学历人员。如美国科罗拉多国家技术大学是一所由45所大学联合创办、以实施高层次远程继续教育的新型大学, 它主要进行硕士教育以及短期课程培训。美国各种类型的大学后继续教育服务中心有近2万个, 其经费设备、师资等都从政府与企业得到支持。
精于培训的企业大学也打破局限, 开始涉足具有学位授予的高等继续教育领域, 大部分的企业大学目前都能授予学士、硕士甚至博士学位。企业大学的学位标准也需要经过政府教育机构的鉴定, 其标准参照传统大学学位执行。一些科研机构和公司也陆续开始涉足授予学位的继续教育, 如贝尔实验室、兰德公司和IBM公司均可授予相关工科以及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
二、对我国继续教育的启示
我国的继续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继续教育体系。但较之美国, 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很多问题和不足也日益凸显:如长期不受重视, 高校消极或被动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社会参与不足;定位不明确, 经费缺乏等。“十三五”期间, 我们应举上下之力, 积极作为, 为继续教育建章立法, 加大投入, 促进社会广泛参与, 准确定位, 主动履行高校作为继续教育主体的教育职能, 努力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通过发展继续教育, 既能使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得以实现, 又能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 成人参与继续教育比例将大幅提高, 从2009年的1。66亿人次增加到2020年的3。5亿人次, 年参与率达到50%。[5]美国继续教育历经百年, 在政策法规、教育理念、办学体制、资金筹措、质量监管、发展趋势等方面对我国有效发展继续教育有极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 加强立法, 提供保障
立法工作是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也是国家干预和管理继续教育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继续教育的立法还相对比较薄弱。目前仅有个别省、市、自治区有继续教育立法, 但没有国家层次的相关法律。由于国家继续教育基本法的缺失,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法律法规的效力, 致使一些规定流于形式, 各项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我们应当继续大力推进我国的继续教育立法工作, 依法治教, 以法促教, 推动继续教育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和企业对继续教育投入比例, 使其发展规模和经费来源等适应继续教育整体发展的需求。对继续教育的具体实施部门、监督机关、财政投入主体、投入比例等做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和规范, 并明确相关的惩罚机制, 使法律真正地落到实处。
(二) 加大投资力度, 多方筹措资金
我国的继续教育主要由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部分组成。经费来源的基本现状是:学历教育政府和高校几乎都是零投入, 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成人学生所缴纳的学费, 其标准仅相当于全日制学生学费的1/3至1/2。目前我国学历教育一般都是采取“学校—”这种联合办学模式, 原本廉价的学费被继续按照双方协定好的分成比例进行分割。经过一番分配后, 最后落实到办学的经费相当有限, 经费的短缺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广开经费来源, 加大投资力度才是学历教育在经费源头方面的应有之意。非学历教育是依据项目进行投入, 实施一项一结, 严重缺乏基础建设的经费。总体上来说, 由于继续教育经费的缺乏, 从源头上严重制约了其发展的动力和势头。我国目前这种状况很难兼顾扩大教育规模和保证教学质量。为推动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应该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 最重要的是国家应给予继续教育基本投入, 鼓励不同性质的资金进入继续教育市场。进一步制定具体措施, 鼓励多方投资, 使投资多元化, 做到政府、企业、个人合理负担。现在我国很多企业往往忽略职工的继续教育, 国家要借鉴发达国家继续教育经费筹集方面的经验, 制定明文规定企业对职工继续教育的投人, 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 提高社会参与度、构建多元办学体系
建设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 必须要有社会大众认同和广泛参与。终身教育理念是中国发展继续教育的应有之意。特别要转变传统观念, 打破继续教育等同于学历提升的误区。已经取得高学历, 高职称的人同样需要接受继续深造和学习, 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各种渠道普及终身教育理念, 让人人参加继续教育成为一种社会的共识。社会大众应积极介入继续教育的改革,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体系、项目、课程以及教学 (培训) 过程设计等;企业和个人应积极为高校继续教育提供实践基地, 并积极参与质量监控与效果评估。
美国的继续教育具有多元的办学体系, 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私人等多方参与办学。美国在继续教育办学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 如他们多系统、全方位地广开学路, 开设的课程种类繁多、深度各异, 组织形式也多种多样。这样的办学模式不仅能适应不同层次学习者的需要, 而且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内涵的发展需求。因此, 我们也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 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 通过各类渠道途径为受教育者提供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 改变大一统的传统办学模式, 致力于实现基本政策和法规允许的多元办学主体, 各类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都应当积极参与继续教育, 利用自身的优势, 为继续教育提供具有特色的支持和服务。让全社会全面参与, 努力创建一个民办公助、公办民助、政企联合、校企联合、中外合作、私人办学等多元化的继续教育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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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继昌。教育创新发展背景下高校继续教育的战略转型[J]。开放学习研究,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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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奉越。美国继续教育的特色[J]。继续教育研究,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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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殷明。从美国经验看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取向[J]。继续教育研究,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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