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本文结合不同纳税人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不同,从增值税款计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增值税涉税会计分录处理三个方面分析说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涉及增值税时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关键词】 已使用固定资产 增值税 财税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税须先把固定资产划分为动产与不动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不管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均需要交纳营业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不管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均需要交纳增值税。本文所称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财税处理
1、购入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的财税处理
因此,购买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再销售时必须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增值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增值税适用税率)=81900÷(1+17%)=70000(元)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适用税率=70000×17% =11900(元)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3)会计分录处理
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81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1900
按17%税率计算出应交增值税=81900÷(1+17%)×17%=70000×17%=119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90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119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 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
2、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的财税处理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须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增值税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61800÷(1+3%)=60000
应纳税额=销售额×2%=60000×2%=1200
(3)会计分录处理
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00
累计折旧 12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61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1800
按3%征收率计算出应交增值税=61800÷(1+3%)×3%=60000×3%=18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00
减1%征收增值税=60000×1%==6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6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财税处理
依据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依据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额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61800÷(1+3%)=60000
应纳税额=销售额×2%=60000×2%=1200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以本题为例,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处填写60000元;在第5栏“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处也填60000元;在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处填写1800元,;减征的1%即600元填列在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处。
3、会计分录处理
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00
累计折旧 12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61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1800
按3%征收率计算出应交增值税=61800÷(1+3%)×3%=60000×3%=18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800
减1%征收增值税=60000×1%==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6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财税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其增值税财税处理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