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历1783年,亦即清乾隆四十八年,本是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年份,因为这一年并未发生惊天动地、足以影响后世历史进程的大事件。但在乾隆诗坛上,这一年暮春的四月二十五日,则是一个令人欷[慨叹的时刻。这一天,乾隆年间天才旷逸、极富盛名的诗人黄仲则在贫病交加,历尽了一生坎坷后,最终在奔波途中客死他乡,年仅三十五岁,这颗清代诗坛上最璀璨的星辰就此彻底陨落。他的好友洪亮吉在奔丧途中给时任陕西巡抚毕沅的信《出关与毕侍郎笺》中,描述了仲则临终之前的惨况,曰:“日在西隅,始展黄君仲则殡于运城西寺,见其遗棺七尺,枕书满箧,抚其吟案,则阿之遗笺尚存;披其帷,则城东之小史既去。盖相如病肺,经月而难痊;昌谷呕心,临终而始悔者也。犹复丹铅狼藉,几案纷披,手不能书,画之以指。此则杜鹃欲化,犹振哀音,鸷鸟将亡,冀留劲羽,遗弃一世之务,留连身后之名者也。”其凄凉悲苦,读之令人为之泣下。
黄仲则悲苦的一生,诚如其好友吴阶《哭黄仲则》诗二首其一所云:“一代风流绝世词,寒灰历劫仅如斯。万千著作行行血,三十遭逢处处疵。永夜龙眠珠吐后,当春蚕死茧缫时。有才毕竟青衫老,终古诗人得似谁。”纵观古今,像黄仲则那样才高八斗的诗人当是凤毛麟角,他九岁就能吟出“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的佳句,十六岁在府试三千人中名列第一,二十四岁时采石吟诗语惊四座,洛阳一时纸贵。也很少有人像他那样终生不遇,八次应乡试均报罢,“如此清才真旷世,谁知一第比登天”;也没有谁像他那样孤露凄凉,至亲骨肉相继辞世:四岁丧父,七岁时随祖父到常州居住,家徒四壁;十二岁时,祖父去世;十三岁时,祖母去世;十六岁时,唯一的手足――他的异母兄长又离他而去。他的穷困寒素更是无以复加,且看他诗中对此的反复吟诵:
全家都在风声里,九月衣裳未剪裁(《都门秋思》)
多君怜我坐诗穷,幞被萧条囊橐空(《仇丽亭》其四)
青山笑客不归去,为报饥寒驱又来(《仇丽亭》其一)
畏寒偏欲冲寒来,我辈谋生不如雁(《东阿道中逢王剑潭》)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怀抱高才却蹭蹬偃蹇,终身沦落,旅食他乡,寄人篱下,终至客死异乡,落得个令人浩叹、不胜欷[的了局?社会之黑暗、世风之浇薄、士风之卑弱、科举制之腐朽,都是个中原因,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恐怕还是他狂狷孤傲的个性。
黄仲则的这种个性是与生俱来、由来已久的。洪亮吉《候选县丞附监生黄君行状》云:“君美风仪,立俦人中,望之若鹤,慕与交者争趋就君,君或上视不顾,于是见者以为伟器,或以为狂生,弗测也。”这是他十六岁时参加童子试时的情形,也是他在社会大舞台上的第一次正式亮相。他因为诗做得好,人也长的潇洒漂亮,所以成为大家倾慕的对象,都希望能与之结交。这实在是人之常情,如同今日风行全球的演艺明星、文体大腕,哪一个不是粉丝如云、从者如蚁?时代虽然各异,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追星之风,古今一理。但黄仲则的表现着实令人沮丧,“上视不顾”,冷若冰霜,傲气十足,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其态度之倨傲,几乎达到了目空一切的地步。
据其孙黄志述《黄仲则年谱》所引仲则族弟黄怀孝撰《节孝屠孺人传》载,“先兄以才名闻海内,人皆为孺人贺,而孺人独忧之,戒先兄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才而狂,是益之疾也。’先兄谨受命,而抑塞磊落之气终不能掩。”仲则之母屠氏,是一位深明大义的女性,仲则四岁时丧父,屠氏含辛茹苦,不仅抚养其身,而更重教导其心。作为母亲,她更全面了解仲则的性格秉性。黄仲则少有异禀,九岁既有佳句流传于世,稍长后更是以才名闻海内,因此人人都向她表示祝贺。但她不以为喜,反以为忧,因为她深知仲则之秉性,“才而狂,是益之疾也”。
邵齐焘先生是仲则的恩师,对他也相知甚深,多次规劝他要养心养气,豁达开朗,因此二人彼此相得,情同父子。邵先生去世后,仲则十分悲痛,因为像邵先生这样真正理解他、真心关心他的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为排遣因为邵先生去世而郁积的苦闷,他决意游历,来到了邵先生的生前好友、时任湖南按察使的王太岳处。左辅《黄县丞景仁状》云:“时湖南布政使定兴王公太岳,郑(虎文)同年友也,遂游焉……王故名士,负其才,及见心折,每有所作,必持质黄秀才定可否。然狂傲少谐,独与诗人曹以南交,馀不通一语。”因为邵先生的余荫,再加上他确实有才,王太岳给予了黄仲则应有的礼遇和尊重。但是,我们仍不无遗憾地看到,黄仲则的表现的确颇成问题,“狂傲少谐”,除了与诗人曹以南结交之外,其他的人连一句话都懒得说,骨子里是不大瞧得起别人的。
他的好友之一吴蔚光在《素修堂集》之《黄仲则诗序》中也记载了关于黄仲则的几则轶事,有云:“汪子剑潭曰:‘仲则为人长身疏眉而秀目,性清异绝俗,然其举止往往类童稚。曩从朱笥河先生安徽使院,与仲则语,一日中记其自相矛盾者什九。至酒酣谈辨间发,人士满座,而仲则忽僵立如槁木。乃或偃仰身世,欲相对泣下,而仲则持一竿,跳掷下阶,效横刀舞鞘,呕咦颠倒自乐,人笑之。’余观仲则良然。”这段话有几点值得注意。他的长相外貌、风神气质毋庸多言,但举止“往往类童稚”,则是一种幼稚的、很不成熟的表现。其次是他的言语,一天当中,自相矛盾的地方十之八九,就实在让人诧异。看来,诗人只能是诗国的君王,而绝非现实的宠儿。在现实中,诗人几近于白痴。特别是在诗酒高会、议论勃发的筵宴上,本来是把酒言欢,开怀畅饮,尽情吐露心扉的绝佳时机,但诗人却神经质般地突然“僵立如槁木”,实在是大煞风景。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近乎儿戏的举止,旁若无人,自我陶醉,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荒诞和不得体。如此种种,偶一为之尚可,时间久了,怎么能使人接受和容纳呢?朱克敬的《儒林琐记》也说黄仲则“狷狭寡谐,与人交,虽暂合,终致乖忤。独与洪亮吉善”。据洪亮吉《黄君行状》所云:“居半岁,与同事者议不合,径出使院,质衣买轻舟,访秀水郑先生虎文于徽州,越日追之,已不及矣,其标格如此。”这则轶事是在黄仲则与洪亮吉同在安徽学政朱筠幕中发生的。本来朱先生对他和洪亮吉都是十分青睐的,以猿鹤目之,但莫名其妙的是,黄仲则因为“与同事者议不合”,不久就质衣买舟、不辞而别,另谋他就,直接炒了幕主的鱿鱼,可谓牛气冲天! 洪亮吉《玉尘集》卷上还记载了另一则关于黄仲则的轶事:“(黄仲则)尝与余游市中,一富人从肩舆出,牵衣道故,黄努目曰:‘汝辈亦知人间有黄景仁乎?’即拂衣去。其标致如此。”诗人素有诗名,或许经常受到倾慕者的崇敬与膜拜也未可知,时间久了也就形成了习惯,所到之处如果无人喝彩就觉得不能接受。按照当时资讯传播的水平,不要说一介布衣如黄仲则者,即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上,也不可能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穷乡僻壤,山疆海隅,“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可谓屡见不鲜。然而面对无人赏识的情形,黄仲则就觉得受了冷落,受到了羞辱。所以,依他敏感自尊的个性,就势必还以辞色,以致拂衣而去。
有的时候,这种狂狷的个性还导致他沉浸在虚幻、浪漫、理想的诗国中,而无视现实世界中某种通行的习俗或规则,因而鹤立鸡群,与众不同,使人觉得此人不可理喻,无法按照常人常理来与之交往。王昶在《黄子景仁墓志铭》中云:“乾隆戊戌,黄子仲则来受业门下,读其诗,固己奇之。及久为之处,落落然,招之不来,麾之不去,因以益奇其人。”不论黄仲则如何天才特出,声名卓著,以世俗而论,他就是一介白衣秀士,既无身份,又无地位。而黄仲则竟能在京中出入周旋于这些缙绅之门,并且常为座上客,把酒论诗,相谈甚欢。“招之不来”,是摆谱拿架子,颇有明星耍大腕的风范;而“麾之不去”,则显得不识相,不知趣,不知进退,最后可能就是不受欢迎。这个众人眼里的狂生,在诗歌中也豪不掩饰自己的狂态:“臣本高阳旧酒徒,未曾酣醉起乌乌。称生谩骂奚生傲,此辈于今未可无。”无异于昭告天下的自我宣言,斩钉截铁,毫不含糊。这种狂狷情感的抒发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感慨,在《两当轩集》中处处可见,如“白日长吁静夜歌,飞扬慷慨欲如何?”;“宝i仅存心愈壮,明珠虽去海尤宽”;“颠狂落拓休相笑,各任天机遣世情”;“吴下酒徒犹骂座,秦川公子尚登楼”;“一身未遇庸非福,半世能狂亦可哀”。躁动不安、狂傲慷慨、愤世不平的情绪,弥漫在他的诗句中。
但另一方面,黄仲则似乎也很敏感于同势要贵人的交接,虽然这有可能是改变他窘迫地位的一种捷径。王昶《春融堂集》卷五十八《黄子景仁墓志铭》载,仲则入都后,“都中士大夫如翁学士方纲、纪学士昀、温舍人汝适、潘舍人有为、李主事威、冯庶常敏昌,皆奇仲则,仲则亦愿与定交,比贵人招之,拒不往也,余因以益奇仲则。”恐怕在黄仲则看来,所谓的贵人,不懂风雅,不能与之谈诗论文,与自己并无共同语言。他之所以拒绝与之往来,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一向穷困潦倒,受不了那些富贵人物对自己的逼视,和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从某种意义上说,恐怕这也是一种自卑吧。
黄仲则的这种狂狷孤傲、与世少谐的个性气质,与他家乡常州的文化环境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据乾隆《大清一统志》卷六十载:“(常州府)风俗秀而多文,愿而循理,君子尚义,庸庶厚庞。”“承泰伯之高踪,由季子之遗烈,居英贤之旧地,杂吴夏之语音。人性佶直,黎庶淳让,敏于习文。”顾炎武评介“毗陵六逸”之一杨宗发曰“行身甚猖,文笔甚狂”,这其实也是许多毗陵士人的共同特点,他们不拘小节,耿介、直爽、狂狷、负气。邵长衡在《毗陵县志小序・人物志序》中也曾十分自得地说:“毗陵为泰伯端委之墟,而季札型之以礼让,风气渐开矣。又历千有余年,至宋而人才之生号称极盛,而明足≈。后先炳R史册者,上之扶名教而植纲常,次亦狷介自守,不苟附和。立朝则犯颜敢谏,励矫亢之节,不幸遭离变故则伏节捐躯,摩顶不悔。下至闾巷匹夫,皆知义之足荣,而生之可轻也。明高攀龙有言,天下有事,则毗陵人必有……虽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乡哲之流风遗烈,更千百世犹有感慕而兴起者。”
乾隆年间和|当国时,许多常州士人被称为“戆翰林”。刘禺生撰《世载堂杂忆》有云:“当时走和|相之门,壮年出任封疆者,以毕秋帆沅、阮伯元为最得意……孙、洪、阮、毕并重一时,但气节独归孙、洪,官爵皆归阮、毕。尚气节者,固甘为戆物也。”
“甘为戆物”,在这样的文化基因、文化风习的遗传和熏染下,黄仲则的狂狷气质也就不难理解。作为个人品质而言,直率、倔强并非缺点。只要有足够的资本和适当的限度,狂狷孤傲、与世少谐,也未必一定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其间的分寸如何拿捏,颇费思量,搞不好就会适得其反。可以肯定的说,黄仲则绝对不善此道,否则他就不是黄仲则了。
涉世的最初阶段,黄仲则对自己的人生并没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只是在随波逐流而已。按照一般读书人的套路,无非是读书、应考、中举、做官、致仕、终老,一路走来,虽平凡平淡,但不失为安妥稳健。黄仲则一直在“诗”与“仕”之间徘徊,“诗”是他最精湛的手艺,也是他赢得大名的资本,割舍不得。千百年来,诗被士大夫们抬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位,“诗可以兴观群怨”,“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诗承担了远远超过自身重量的负荷,“若使诗文能救国,兴亡何须动吴钩”,平心而论,“诗”只是茶余饭后、酒酣耳热之际的消遣和清玩,饥不可食,寒不可衣,没有哪一个人单纯依靠做诗谋生度日;“仕”则是主流价值取向,是安身立命、名垂青史的前提和归宿。终其一生,他都在这二者之间犹疑彷徨,举棋不定。包世臣《齐民四术》卷六《黄征君传》云:“(仲则)性豪宕,不拘小节,既博通载籍,慨然有用世之志,而见时流龌龊猥琐,辄使酒恣声色,讥笑讪侮,一发于诗。”从这则轶事来看,黄仲则是有所醒悟的,他以布衣之身看到了时流的阴暗面,大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事实上,在明、清两朝论官序爵的世俗社会里,在科举制大行其道的用人机制下,知识分子的出路在举业,在八股制艺,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没有科举功名,便失去了平步青云、致身通显的最好机会和最佳途径。由此导致的连锁反应,就是没有官职身份,便没有社会地位,自然会遭人白眼,受人轻视。这才是主流社会的传统和常态,而黄仲则理想中的诗人世界、诗人社会才是悖时I格、不容于世的异数。诗歌换不来乌纱帽,诗歌也换不来黄金屋和颜如玉,所以,在诗歌的世界里游刃有余的黄仲则,便只能徘徊在主流社会之外了。纵观古今中外,没有那个社会是特别优待诗人的,即使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也是要消灭诗歌,把诗人驱逐出去之后,其国度才成为“理想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