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认真对待德性:自由心证的法理学再探讨

认真对待德性:自由心证的法理学再探讨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5-27 00:14:27
认真对待德性:自由心证的法理学再探讨
时间:2023-05-27 00:14:27     小编:

内容摘要 作为法理学核心概念的“自由心证”,事实上已经被吸纳入我国当下的司法实践中,并且构成了我国司法建设的关键点。因此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法官根据自身对证据之判断所形成的内心确信而对案件进行判定,其法理上的正当性何在?如何避免因“自由心证”而可能弥漫的司法腐败?关于“自由心证”问题,学界目前已存在着德沃金与波斯纳的激烈对垒;然而,在这两者之外引入近年来兴起的德性法理学,才有可能实质性处理自由心证的正当性问题。德性法理学以司法德性作为法官司法实践的规范性要求,在学理层面尚涉及到无争议的司法德性与争议性的司法德性两种状况。对于我国的司法建设,儒家德性能够成为一个很有效的思想资源。为此我们有必要在当下司法实践中重新激活四个古典概念:礼、正名、义、仁。

关 键 词 自由心证 德性法理学 司法德性 实践智慧 儒家德性

作 者 吴冠军,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41)

基金项目 上海市浦江人才项目“‘后结构主义’之后的政治哲学”(12PJC036)

自由心证的实践性症结

这场意义深远的大讨论,尽管将自由心证问题重新置入法理学的核心,但仍然有很大缺失。构成对自由心证另一层学理挑战的,还有第四个层面,笔者称之为“实践层面”。它涉及到的问题是:法官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处理好自由心证的工作?才能使自由心证的运用具有法理学上的正当性?相对于其他三个层面的问题,应对自由心证的实践层面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更为迫切。我们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通常认为,该司法解释的颁布(《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司法界正式认可和采纳自由心证制度的标志。② 虽然在刑事法律中自由心证尚未有明确的表述,但是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中存在的灰色地带,基本上是采取根据自己内心的倾向来进行判断的方式。这就使得,法官的“自由判断”实践如何才能形成法理上的正当性,成为亟需解决的理论问题。

既然自由心证强调法官针对证据证明力评判上的自由(即证据证明力的评判被完全赋予法官、其心中对被告人有罪达到了“内心确信”就可以作出有罪判决),那么问题是:法官的判断是否可靠?我们如何来信任法官的能力?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关于事实的争议提交到法官面前,由法官来自由评判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这本身即是对法官个人素质的信任――信任法官在道德上的优越,信任法官能够坚持规则。然而,自由心证所要求的法官素质,如何来得到确保呢?即使法官具有判断的能力,但法官也是社会场域中的行动者,他们一样面临腐败的可能。刚落幕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已将依法治国作为核心议题,故此,在司法实践上,我们必须直面如何有效应对司法腐败这个问题:法官的能力问题与腐败问题,便是自由心证在实践层面所遭遇的根本问题。③

正是在这个司法建设的实践性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引入新的学理资源,对自由心证进行理论上的一个重构,从而有效地将法官的“自由判断”确立在法理正当性的基石上。在我看来,索伦近20年所经营的德性法理学,为我们重构自由心证理论提供了一个学理资源。④ 最近30多年,西方政治哲学界、道德哲学界掀起了一个被称作“美德的转向”的学术潮流,而德性法理学,就是这个学术转向进入法学界的一个发展物――它关注于人的卓越或者说德性,拒绝以权利和效率为本位。

在西方,规范性法律理论一直为两个敌对阵营所统治。一个阵营由德沃金所代表,这个阵营关注权利,我们可以称之为“道义论者”。他们相信法律的任务就是保护权利,因此法律权利必须映射(或者至少接近)道德权利。而另一个阵营以法官波斯纳为领袖,关注法律规则的成本和收益,我们可以称其为“结果论者”。在过去的50年间,在法律疆域中的每一块土地上,这两个阵营之间的征战连年不断。尽管双方都宣称他们获得了胜利,但实际情况更接近于平局――无论哪一方都无法给对方致命一击。而索伦声称,德性法理学是同时对两者进行挑战的替代性方案,它提供出一个新的(同时也是古老的)看待这些规范法律理论中根本问题的视角。

顾名思义,德性法理学就是以“德性”(virtue)为中心的法学理论。“virtue”一词来自于拉丁文“virtu”,而这个拉丁文词汇又来自于希腊语“arête”。在现代英语中,“virtue”这个词的含义并非清晰明了。这个词可以指“优点”或者“好的特征”,又可以被理解为“贞操”。在德性法理学中,这个词是在哲学的意义上被理解:德性是指“人的卓越”,即,使人成为“好人”或者“卓越的人”的属性或者特点。“德性”的哲学意义扎根于西方古典哲学传统之中,我们可以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发现它。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包括了勇敢、实践智慧和正义等品质。[2]

无争议的司法德性

从德性法理学角度出发我们就可以看到,自由心证要求法官的卓越,要求司法德性。然而,对于哪些个人品质能够在好的判决中起作用,人们并无一致的看法。索伦将司法德性分为“我们都能同意的司法德性”和“存在争议的司法德性”⑥ 两种。[4] 为什么我们首先需要确定能够被社会大众一致接受的司法德性?索伦以美国现状为例。从索尼娅・索托马约尔被提名并且最终当选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这件事可以看出,法官的遴选越来越受制于政客在关键问题上的偏好,因此政治意识形态也就在法官遴选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状况。实践中的这些不同意见,同样也反映在法律理论上。法学家们对好判决的判断标准各执一词,我们不得不尝试找出那些能获得广泛认同的司法卓越品质。所以首先我们需要确立起无争议的司法德性。

在这个语境里面,“无争议”意味着这些德性都是建立在不具有争议性的基础之上,这些基础来自于人们广为接受的关于人性和社会现实的信念。其中的“德性”,乃是指心智或者意志所具有的倾向性品质,这些品质是人的卓越的构成部分。而“司法德性”,则包含了与裁判相关的一般的人类德性,以及与法官这个特殊社会角色相关的特殊德性。索伦以“司法廉洁”与“司法冷静”作为无争议德性的例子。“腐败”可能是具有普遍认同的司法恶习之一。出卖自己的司法判断权以谋取私利的法官,不但是道德上的卑污,而且会败坏法律的实质目标,因为腐败的法官做出来的判决,在法律上大多是错误的。除此之外,腐败的法官做出来的判决,还会损害法治的建设性价值和法律判决的一致性,并且由此损害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法律正当性的公共接受。

索伦强调:即使那些最激进的法官遴选政治意识形态论者,也会接受这个结论,即司法腐败是一种恶习。当然,也有可能某些法官以整体地偏向某一特定政治意识形态或为某一特定政党谋取利益的方式,来接受贿赂或者政治好处。但是即使那些支持基于政治意识形态做出判决的铁杆支持者们,也不会认为一个“做出了正确的判决”的腐败法官还算是一个好法官。为什么会这样?索伦给出了两个理由。首先,腐败的法官根本不能算作他们意识形态上的同盟,因为他们的判决是用来交易的,只要意识形态对立双方中的任意一方给出一个更好的条件或者更具有吸引力的贿赂,他们就会被那一方劝诱。其次,腐败总是有被曝光的危险,当腐败被曝光的时候,一个有利于其中一方的判决可能实际上只有负面的影响,使得该意识形态被“去正当化”。当然,这两个理由还可以被另一个原则性的理由所补充――腐败的判决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判决意识形态论的支持者没有任何理由不从道德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尽管索伦讨论的是西方现代社会政党政治的情况,然而司法腐败同样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坚决杜绝的一个基本共识。

如果我们接受司法腐败是一种恶习的结论,那么与此相应的德性又是什么?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因为导致腐败的性格缺陷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性格缺陷就是贪婪。贪婪可能是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如果一个法官所欲求的比他/她应得的份额更多,就会促使他/她收受贿赂。所有的人都有可能犯下这个错误,即把财富(只是一种手段)当作最终目标(某物因其自身而值得被追求)。有些法官可能会愤愤不平于其收入和律师的巨大差别,法官的收入可能仅仅是提供私人法律业务的律师的一个零头,而后者却远没有他们有才干。

为了确定廉洁是一种不具争议性的司法德性,我们不必找出每一种可能导致腐败的恶习。在索伦看来,以下命题不具争议性:“法官应当具有抵抗将会导致腐败的诱惑的性情倾向。”我们可以把这种性情倾向称作“廉洁的司法德性”,即便在社会中廉洁这种德性包含了很多其他类型的特殊德性――它们和特定的人类恶习相对应。

另一种恶习也和腐败紧密相关,但却不同于贪婪。法官的腐败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欲望放正。法官和我们普通人一样,很可能会由于对欲望的过分追求而堕落腐化,这些欲望包括豪宅、给家人或情人慷慨购买礼物的能力,抑或是豪华游的机会,等等。索伦使用了一个被道德说教家们反复使用的词,把这种欲望没有放正的恶习,称作“放纵”。那么,放纵是否是一种“司法恶习”呢?在西方社会,很多人可能会说放纵是一种纯粹私人的恶习――一个法官喜欢高品位的鸡尾酒或茅台酒、喜欢最新款的LV挎包,或是喜欢年轻貌美的伴侣……按照自由主义的观点,这些都是他/她的个人私事,因此也就无关于他/她是否是个卓越的法官。然而,按照德性法理学以及自由心证对法官的要求,放纵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司法恶习。当然,如果对这些东西的欲望都能保持在一个适当的度,追求这些欲望的性情倾向不能算是一种恶习,或者至少说,不是一种无争议的恶习。对这些享乐的过度追求,还可能导致腐化之外的东西。当一个法官在法庭上还沉醉在成瘾性的物质欲求之中,那么他/她肯定更容易犯错误。即使是对于不太容易成瘾的那些享乐的追求,也可能限制法官在庭上的表现,因为它将法官的注意力和精力从司法职责中吸引到别的什么地方。

而与放纵这一恶习相对应的德性是节制。节制,按照其古典理解来讲,包含了将所有自然欲望按秩序排放这一层意思。但是索伦提议用另一个词来表达“司法节制”。英语有句俗语,刚好和“法官应当将其欲望放正”的这个直觉相契合:人们会说一个节制的人“冷静得像个法官”,因此索伦建议我们可以把这种司法德性叫做“司法冷静”。司法廉洁和司法冷静,只是许多无争议性的司法德性中的两个德性。索伦给我们列出了一个简单的表。卓越的法官必须是勇敢的――一个懦弱的法官可能因为胆怯而作出错误的判决,仅仅是因为他/她过于害怕身体上的侵害或者社会地位的下降;卓越的法官必须聪明且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愚笨和无知的法官没法很好地运用法律;卓越的法官必须有个好脾气――过度的愤怒可能会令法官失去理智,从而基于私人原因而非法律原因来对当事人课以过度的惩罚;卓越的法官必须是勤劳的――审判是个苦活,懒散的法官常常会抄近路从而导致不公,等等。 两种存在争议的司法德性

有些司法德性是不具有争议性的,从任何合理的裁判理论视角看,廉洁这样的德性都是好判决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索伦指出,另外还有另一部分司法德性,它们是有争议性的。其中两个最重要的德性就是“实践智慧”和“正义”。亚里士多德建议我们把德性分为两类,智识德性和道德德性。智识德性是心智或者智力的卓越状态,心智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灵魂中的理性部分。道德德性则同品性和情感有关,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情感是灵魂中无法自行理性运作但却能够依循理性来运作的部分。而智识德性还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智识德性是理论智慧,比方说,理论物理学家、逻辑学家或数学家所具备的卓越品质,便是理论智慧。第二种智识德性是实践智慧,我们平常称之为“正确判断”或者“常识”的这种品质,就属于实践智慧。

索伦的“实践智慧”概念,便是继承自亚里士多德。索伦指出,在当代德性伦理学中,实践智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使我们将德性伦理学同其他对立理论(譬如结果论和道义论)区分开来,为德性法理学的特殊主义及其对伦理学中决策程序的批评奠定了基础。人类日常生活中无可穷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我们无法依赖一个预先编制好的法条主义的抽象系统(诸种规则、程序等),来提供出所有可能状况下的“正确判断”。故此,我们需要实践智慧。

实践智慧使德性行动者有能力在个别的、复杂的和全新的人类经验面前做出正确的实践选择。德性法理学认为,好的判决需要实践智慧。具有实践智慧德性的法官将会运用衡平,矫正法律的个别性判断并且将一般的规则运用到个别的事实情境中。一个卓越的法官必须获得索伦所说的“法律视野”,即在内心中衡量一个案件,识别出法律上和道德上重要的特征,并且发现适当的先例来帮助解决困难的争议的能力。这种裁判理论与机械性的“法律形式主义”(法条主义)格格不入。好的判决不只是简单地找到案件适用规则,发现事实,然后以逻辑推演的方式来作出法律上正确的判断;相反,法官必须了解规则的目的来解决法律中存在的矛盾和漏洞。对事实的寻找也不是一个机械的过程: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官必须对证据的可信度进行评估,必须对对立证据进行权衡取舍,必须从可靠证据得到的各种可能推断中选出最合情合理的那个。换句话说,一个卓越的法官必须是一个明智者――具有实践智慧的人。在这个意义上,就自由心证之运用而言,实践智慧――尽管索伦把它归为一种存在争议的司法德性,便成为了法官所必须具备的德性。

下面,让我们来讨论“正义”的德性。这是一个比实践智慧更为棘手的问题。索伦指出:一方面,对司法德性认识上的分歧会变成关于正义这个德性的分歧――一部分人认为是“正义”的东西,其他人却认为是“不正义”。这便是麦金泰尔当年针对罗尔斯所提出的“谁之正义”问题。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分歧是关于实践智慧在判决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些人认为法官能够以衡平为名较少受到规则的制约,另一些人则坚信衡平应当为法律规则所严格限制。在索伦看来,这一分歧可以通过正义这一德性的两种可能理解来进一步说明“作为公平的正义”和“作为法律性的正义”。

在美国当代法理学界,正义的以下德性――“作为公平的正义”,被普遍看作是合乎道德地行动(甚至可能与法律相冲突)的一种性情倾向。这种正义德性的理论建立在以下这个隐含的理论基础之上――正义的要求是一种道德要求。而道德性同法律性则又被普遍视作为相互独立、泾渭分明的两大自治领域。如果把作为公平的正义纳入法理学视野,这便意味着,具有正义德性的法官应当依照其自身对于公平(或者道德)的信念而作出判决。然而,这种被索伦称之为“正义德性公平观”的法理学论述,遭到如下批评:理解公平这个概念的不同信念之间的分歧将会损害法治的最重要的价值。因为正义德性的公平理论要求每个法官依据其个人对于何为公平的判断来作出判决,而法官作出的这些判断常常又是不一样的,故而,以这种方式作出判决的结果将变得不可预测。若在司法实践中采取这种“正义德性公平观”,那么法律将无法提供协调人们行为、创造稳定的期待和限制法官恣意或自利行为等功能。

正因为上述批评,索伦不建议德性伦理学去坚持“正义德性公平观”。他从罗尔斯返回到亚里士多德,建议从“作为法律性的正义”出发来诠释正义的德性。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种理论,他将正义理解为法律性。为了理解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古希腊词“nomos”,这个词常常被翻译为“法律”,但是在古希腊语中,“nomos”的意义要比现代英语中的“法律”更为宽泛(我把它译为“约法”)。亚里士多德研究专家克劳特是这样解释两者的不同的:“当亚里士多德谈及一个正义的人,也就是nomimos,他是在说这个人和其所在共同体所接受的法律、规范和习俗之间有一种特定的关系。正义不仅仅是和共同体中立法者所订立的法律有关,更和支配所有共同体成员的更为广泛的规范有关。与此类似,不正义者的品格不只是表现在他违反制定法,更表现在他对整个社会共享的规范的背离。”[5]

亚里士多德的“约法”不同于我们所理解的“法律”:他区分了“nomoi”(“nomos”的复数)和古希腊词“psephismata”(一般翻译作“法令”)。“法令”是由立法者颁布的只对当时的状况有效的法,它不能被作为先例运用于之后的案件;而“约法”则具有广泛的运用范围:它不仅能用于个案,还能运用于将来发生的一般类型的案件。索伦用两种判断方式――个人判断和公共判断――来对这个问题进行阐释。如果法官依赖他们对公平的个人判断来解决纠纷,那么他们的这些判断就只能是法令,而基于公共判断作出的判决,则建立在“约法”的基础上。索伦据此指出:一个法官全面地考虑并基于对何种结果为公平的个人判断所作出的判决,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专横的。

当然,如果我们对公平的个人判断有普遍的一致意见(或者甚至仅仅是强烈的认同),那么基于个人判断所作出的判断可能是“约法”而不是“法令”。但实际上,人们对于全盘考虑的关于公平的个人判断常常会有分歧。即使带着最大的善意,这样的判决也只能被看作是在判断何为公平时好心犯的错误。通常,那些不同意判决的人则会将这种错误描述成意识形态、个人偏好甚至是偏见的产物。最差的情况莫过于指责法官恣意或者在自我利益的驱动下作出该判决。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认为,基于对公平的具有争议性的个人判断所作出的判决是“约法”的产物。故此,索伦强调:用“法令”的方式来治理社会是专横的体现。在对公正的个人判断基础上作出的判决是人治,而非法治。从亚里士多德的视角看,一个以“法令”为主要治理方式的政体无法为共同体的蓬勃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即共同体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根据克劳特的看法,亚里士多德确实将正义定义为法律性并推崇守法的个人,但这个定义包含如下前提条件:良好的共同体秩序“来自于稳定的习俗和规范以及整体融贯的、不会无端轻易变更的实定法”。在这个意义上,正义不只是法律性,并且倚赖于“一种智识和情感上的技艺,共同体成员用这种技艺来维持共同体中规则和法律体系的确定性”。[6] 从法律性的角度来看正义,正义的德性并不要求人们的行动要符合他们自己对何为公平的个人判断。作为法律性的正义是以公共判断为基础的。这些公共判断的基础就是“约法”――特定共同体中的实定法和公共规范。具有德性的行动者倾向于以“约法”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换句话说,正义的守法观念要求法官是一个“nomimos”(正义者),体认到守法的重要性并且倾向于以共同体中的法律和规范为基础而行动的个体。如果一位法官是“正义者”,那么他/她就会认真对待其所在共同体的法律与规范。他/她倾向于做合法的事,因为他/她尊重其所在共同体的“约法”,并将它予以内在化。

可见,即便索伦将“实践智慧”和“正义”列入有争议性的司法德性,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很有必要使自身成为明智者与正义者(在“作为法律性的正义”之意义上),从而方能够以其主体性的司法判断,去有效填补法律形式主义所倚重的那套抽象法条系统的法理学亏空。

自由心证与儒家德性

从德性法理学出发,具有正当性的自由心证之运用,便建立在法官的德性与卓越品质上:法官不但需要具备诸种无争议的司法德性,诸如司法廉洁和司法冷静,等等,并且还需具备像实践智慧与正义等这样的在法理学上仍存在争议的司法德性。自由心证给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并不只是现代官僚行政制下的一个官员而已,完全按部就班地按照程序来完成其任务或工作的法官不是一个好法官。法官本身已越出了现代性的程序主义―法条主义之框架,而要求古典的德性与卓越品质。当法官缺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实践智慧,这将隐在地影响到他/她的司法判断力;当法官私人生活是一个贪婪者或放纵者,那司法系统再怎样“法治”,仍然会有大量贪腐滋生。只有具备卓越德性的法官,才能够使其主观的“内心确信”,具有法理学上的正当性。⑦

那么,我们如何来保证,法律系统能够源源不断地得到具备德性与卓越品质的法官呢?更进一步地,我们如何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法律语境中来保证这一落实?德性法理学尽管没有直接讨论这些问题,然而它已经为我们指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卓越法官的代代相继,需要一个共同体培养出稳定的社会文化、形成良好的规范秩序。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们普遍地认同一套“约法”,即一套稳定的习俗与公共规范。而卓越品质和德性,便是这样一套“约法”的主体性的内在化。在《亚里士多德主义德性法理学与儒家德性法理学》这篇论文中,索伦指出德性法理学可以有不同类型,在中国,更有可能得到发展和落实的是一种“儒家德性法理学”而非“亚里士多德主义德性法理学”[7]。

要建立儒家德性法理学,我们需要激活四个古典概念:礼、正名、义、仁。《论语》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8]作为一整套社会交往中的社会规范或习俗,“礼”很接近亚里士多德对“约法”的理解。而“名”的正确使用,是“礼”维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因为“礼”中所包含的社会规范的传输、加强和运用必须通过语言的使用来实现。我们用一组概念,来识别错误的行动和义务所要求的行动,如果语言的使用者没有正确地运用这些概念,那么人们对这一规范体系的主体间同意就会分崩离析。

如果说“礼”和“正名”形成的是一套外在的规范秩序,那么“义”和“仁”就是主体内在的德性,对应的是古希腊思想传统中的人的卓越。“义”可以被用来描述行动,也可以被用来描述人。如果一个行动在道德上是正确的或者“对”的,那么我们就说这个行动是义的;如果一个人具有正确行动的倾向,那么我们就说这个人是个义士。换言之,义既是道义论概念,又是德性论概念,具有“义”这一德性的人,倾向于做出正确的行为。而“仁”,则是儒家中最高的德性,可以看作是所有德性的合体。

光有“仁”和“义”这些德性,未必就能保证复杂社会中的和谐秩序。“礼”和“正名”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由好人组成的共同体――每个公民都仁慈、勇敢、性情温良。换言之,他们拥有完备的德性。现在再假设这个共同体没有礼或者法律,也不存在调整承诺行为或者界分社会角色的社会规范,没有习俗和法律规定财产制度和契约制度,更没有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即使这样的社会可以运作,它一定不会蓬勃繁荣。由于没有社会规范来界定角色与权利,误解将随之产生;由于没有正式的程序,纠纷也很难被顺利解决;由于没有区分社会角色的机制,当多个个体需要协调他们行为的时候,人们必须一次又一次进行艰苦的磋商……

经过上述讨论我们看到,为了建立儒家德性法理学,我们需要同时激活礼、正名、义、仁这四个古典儒家概念。依据儒家德性法理学的视野,在中国的社会文化中,法官须具备“仁”、“义”等在中国社会中普遍认同的德性和卓越品质,才能处理好自由心证的工作,使自由心证的运用具有法理学上的正当性。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在社会中培养起关于对(right)/善(good)的价值观体系,形成一个良好的规范秩序(依赖“礼”、“正名”等资源),才能使得社会能够源源不断地向法律系统输送具备卓越德性的法官。

因此,自由心证在实践层面的问题――即,法官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处理好自由心证的工作――可以借助德性法理学(亚里士多德主义德性法理学、儒家德性法理学)来加以应对。这意味着,对现代性的形式主义―程序主义法学的一个古典超越。自由心证制度的确立,使得社会和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与要求变得更高,因为自由心证将证据证明力的评判完全赋予法官:只要法官心中对被告人有罪达到了“内心确信”,就可以作出有罪判决。当外在程序之限制不足以抵达“内心确信”领域时,我们就惟有依赖法官的司法德性。是故,法官的“内心确信”的法理学正当性的根据,就在于他所具备的卓越德性;而具备卓越德性的法官的来源保障,则有赖于社会价值文化与良好秩序的长期建设。

黄仁宇在其名著《万历十五年》中提出:“以道德代替法律”是传统中国政治治理的一大顽疾,严重阻碍中国法律精神与契约意识的成长。[9]这个观察自有其洞见,然而现代的法律结构,却恰恰自身不能构成一个“自治”系统,司法实践需要德性的介入,而儒家的古典资源,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强有力的“支援”⑧ 作用。这并不意味着从法治走回“德治”的老路,而恰恰意味着走向更完善的法治建设。故此,在今天的依法治国探索中,我们不应该回避法官之“主观判断”问题,并在措辞上以“人民法院”取代“审判人员”,而是应直面“法官职业道德”的建设问题,将其作为法治建设的一个核心任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晚近在欧美学界兴起的“美德转向”与德性法理学,将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探索具有切实的理论指导意义。 注释:

③2013年8月那起震动社会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最初举报人就是在一场民事诉讼败诉(两次上诉皆再败诉)后,因极度怀疑判决的公正性,经个人调查发现法官与诉讼另一方及其律师是亲属关系。随后举报人用了一年以上时间跟踪该法官,最后获致视频证据后公开举报上海高院多位法官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视频中除了5人为上海高院法官外,还有3名社会人士,其中包括1名律师)。举报人还掌握有大量关于该法官频繁出入高档场所消费、坐拥多套房产、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当交往等等的视频资料。举报人此前曾拨打110举报过一次该法官的嫖娼行为,但因律师胡某出面顶包,而未能举报成功。笔者亦曾私下向多位认识的律师询问,都得到如下承认:他们工作的一个核心部分,就是“陪法官”。

⑤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与法哲学的一个基本命题, 就是法律可以构成一个自治的系统或者说领域, 同道德领域彼此泾渭分明。一个人即使完全没有德性, 并不影响他/她成为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主体(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曾有名言, 即便一个纯由魔鬼组成的民族, 也能建立起法治的国家)。而前文的分析使我们看到, 法理学必须把道德引入到法律中。

⑥索伦在《Aristotelian and Confucian Virtue Jurisprudence》这篇论文中重点发展了这个区分。下面的讨论,亦出自索伦此文的论点。

⑦当然,德性法理学也遭遇到一些理论层面的内在困境,我在受邀担任索伦讲座之学术评议人时曾专门对该理论之困境做出过分析,其中和本文前述讨论尤为相关的一个意见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经验现象,在一个共同体内部的不同文化与地域之间,对于什么可被算作“德性”或“卓越”,往往具有极大的差别,甚至存在激进的不可兼容性。这在我看来,是德性法理学所面对的一个根本性挑战――所谓“无争议”与“有争议”这两种司法德性之间的界限,并非可以明晰划定(尽管索伦努力在做这件事)。当然,我对索伦还有一系列进一步的质疑(譬如,在某些状况下,去维持一种德性恰是意味着违背既有的实定法),因篇幅之故此处不予展开。

⑧“支援”一词,在迈克尔・博兰尼(Michael Polanyi)的“支援意识”(subsidiary awareness)意义上使用。

参考文献:

[ 2 ][ 4 ][ 5 ][ 6 ][ 7 ] Lawrence B. Solum. Aristotelian and Confucian Virtue Jurisprudence. unpublished paper, 2009.

[ 8 ] 论语・为政.北京:中华书局,2006.

[ 9 ] 黄仁宇. 万历十五年. 北京:三联书店,1997.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动静结合下的自由心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6
一、自由心证制度的价值内涵――动态因素 (一)自由心证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基本概念 神示证据制度为法定证据制度所取代是人类认识发展的结果,对法律规定的严格遵从取代了对神明的盲目迷信,人们认为神明之所以不可信是因为它飘忽不定,......
关于认真对待利益-利益的行政法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权利 利益 论文摘要: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权利概念的严格性日渐丧失的情况下,利益在西方国家的行政法中勃兴,其法律地位逐渐被承认,并对行政法提出了新的挑战,推动了现代行政法的产生。受传统文化和现实情况多种......
认真对待利益-行政法中的利益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9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行政国 利益 权利 反射性利益 论文论文摘要:传统行政法理强调利益与权利的划分,将法律保护的范围限定在权利保障的基础之上。“行政国”的兴起促使行政法从以权利保障基础向以利益保障基础发展。传统法律文化的......
对孟德斯鸠及其地理环境学说的再认知
发布时间:2014-01-26
对孟德斯鸠及其地理环境学说的再认知 孟德斯鸠是十八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创立的三权分立学说,奠定了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与三权分立同样有重要影响的......
德性伦理、自由社会与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3-01-16
" 假如我们不是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思想具体申述的差异性上的话,可以断定中西方传统伦理思想学说的基本指向,都是或具神性、或带人性的、类型学意义上的德性伦理。于是,作为现代性的伦理言述形式--"美德"伦理与"公德"伦理的二元划分,就......
对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1-30
对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对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对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一)民事立法上增加人身自由权的规定 (二)走中国特色的宪法保护人身自由权之路 1﹒完善宪法保护公民人身......
论法律论证的自由权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26
摘要:尊重自由权是正确的法律评价或决策的标准之一。但是对于人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享有自由权问题的解决,现有的两大主要路径都不成功:由于对于依据何种人性存在争议,而且从人性出发不能保证能推导出正确的标准,因而人文主义理论......
对住宅性能的认定方法进行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16
【摘要】住宅性能认定是 中国 的住宅产业 现代 化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保障体系、建筑体系、部品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性能认定体系中,性能认定体系是整个大系统的核心。在新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尚未颁布之前,有必要对......
浅谈康德对自然与自由的沟通
发布时间:2023-07-13
学界倾向于从美学的角度理解《判断力批判》,或者以审美的角度来解读康德对自然与自由的沟通问题,这说明大家比较重视《判断力批半归中的审美判断力批判部分,而对目的论判断力批判部分重视不够。本文试图从批判哲学的问题出发,探讨康......
以自由看待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越来越多。然而,我国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公共服务的供给仍存在着供给不足、分配不均以及提供方式单一等问题。把无支配作为标准来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
浅析大学生自我心理教育方法探讨
发布时间:2022-07-21
" [论文摘要]当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教育者更多地从外在的学业、就业压力、交友恋爱问题、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来讨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这些外在因素能在一定的程度上预防大学心理问题。但人们很少从大学......
探讨消费者对保险认知度尚有待提升
发布时间:2022-11-01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毕业季,毕业生们在毕业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那就是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很严格,一起来看看其他的范文,增点灵.........
对奥斯丁法学思想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5-08-20
【摘 要】约翰・奥斯丁(1790-1859)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学家,开创了分析法学一派,被后人尊称为“现代英国法理学之父”。同时,其相关理论(“法的命令说”、“恶法亦法”)也遭到了众多学者的批判。文章拟以莫里森的《法理学――......
规范教育与自由的理性探索
发布时间:2023-04-01
【摘要】在学校中,由于教育者只追求学生身体上、行为上的规范化,把规范教育异化成了规训教育,而规范教育虽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本身赋予学生自由和价值双重意义,规范教育应考虑的不是培养大量遵守规范的“秩序人”,而是在于看......
自由与自我:康德的自由概念及其批判
发布时间:2023-06-09
摘要:自由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关键概念,康德主要通过道德法则来论证自由,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根据,道德法则是自由的认识根据。自由意味着按照我自己设定的律令行动,自由即自律。共同体主义者的叙事式的自我观把自我视为在某种程......
追寻真正公正和自由的社会制度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历史法学派奠基人古斯塔夫·胡果(Gustav Hugo,1764—1844)于1797年出版《作为实在法,特别是私法哲学的自然法教程》以降,德国的法哲学分两个阵营交替发展:一个是“哲学家的法哲学”(如康德1797年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和黑格尔18......
青少年逆反心理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8
" 在对青少年的施教中,老师、家长及专职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者们,普遍感到当代青少年存在比较严重的逆反心理现象,同时又表现出无计可施、无可奈何的状态。逆反心理正在使很多教育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受到打击和动摇。为此,揭开逆反心理民实质、......
对钢琴重奏教学重要性的再审视与再认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摘要:钢琴重奏这门艺术表演形式可追溯至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其曲目众多,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和特性曲,还包括练习曲、改编曲和即兴音乐会作品等。笔者在本文中结合钢琴重奏的发展、状态,以其所发挥的作用,探讨钢琴......
随熊伟思海德格尔:读《自由的真谛――熊伟文选》
发布时间:2022-10-24
摘 要:熊伟先生是中国海德格尔思想研究奠基者,生平著述集于《自由的真谛――熊伟文选》。熊伟可不问胡塞尔,而成功交融海德格尔与华夏思想,因海德格尔是哲学理性主义传统的反叛者,契合华夏非逻辑非科学的思想传统。理性主义传统是......
上海自贸区:有待再破题
发布时间:2023-02-22
发展自贸区经济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释放“制度红利”的战略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贸区提出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 上海自贸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取得的经验及发展瓶颈,以及......
心灵观念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关键词】:原始灵魂观念;心灵;二元论;语言学 【论文摘要】:心灵观念起源于原始人解释梦境等现象的需要,原始人的这种直观、猜测的结果对后来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在实践、研究中造成根深蒂固的影响--认为人身上存在着独......
法治和自由之间的道德联系
发布时间:2013-12-17
" 引言 法治思想最为明确的一个现代解释是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所作出的,这特别见于他的《通往奴役之路》(1944年)、《自由秩序原理》(1960年)两部著作之中。在《法律、立法和自由》中,特别是在这部书的第三卷“自由人类......
对真实性审计几个理论问题的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在 目前 特定审计环境下,国家审计署提出了真实性审计。对审计基本职能的再认识,真实、合法、有效三者之间的关系,真实性审计与稽查特派员稽查工作之关系以及真实性审计与民间审计年报审验之关系等方面,论述了真实性审计的 理论 基......
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作为终极价值的证成路径探析
发布时间:2023-02-21
[摘要]伯林提出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两个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区分,其实质在于将自由界定为一种不受外界干预的生存空间。鉴于自由不仅是对一种不受干预的社会空间的保障,而且也是一种不受干预的操作手段,因此作为终极价值的......
对文学翻译中的交互主体性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2-11-01
摘 要:学界对于当前文学翻译中的交互主体性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文学翻译中的交互主体性内涵进行了分析,认为应该赋予其“社会环境”主体性特质。在此基础上探讨广义的文学翻译过程中原作者、译者、赞助人、译文读者等有生命要素......
经济自由与经济法的法理及其例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 经济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内容包括财产权和经济活动自由。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市场行为的重要部门法,国家尊重和保障经济自由应当成为经济法的基本精神。竞争自由权是经济自由的合理推定,反垄断法在保护竞争自由权方面......
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1-12
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人身自由权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的探讨 精品源自英 语 科 (一)民事立法上增加人身自由权的规定 (二)走中国特色的宪法保护人身自由权之路 1﹒完善宪法保......
呵护个性阅读,放飞自由心灵
发布时间:2023-05-12
个性化阅读以学生的自我领悟为主,教师的作用在于“导”。教师应正视学生的个体差异,激活思维,挖掘潜能,扶植学生的阅读个性,让学生在在阅读中彰显自我个性,在读中思,读中悟,读出自己独创的见解。个性化阅读有三个层级:解悟文本、扬弃文本、拓展文本。在这三个层级中所有阅读心理活动及阅读行为――感受、体验、想象、联想、品味、审美、发现、积累、质疑、反思、审视、激扬以及阅读的延伸、能力的迁移等都彰显着学生阅读的.........
浅谈对素质教育条件下德育管理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2-12-21
" 论文关键词: 素质教育 德育管理 管理模式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管理在德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就管理在德育方面的诸多功能及德育体系的构成进行了理论探讨,结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管理的基本模式......
自卑与超越   ———基于阿德勒疗法对电影《叫我第一名》的心理学探析
发布时间:2023-03-17
《叫我第一名》讲述的是布拉德科恩自六岁时就有一个终身伙伴妥瑞氏症。这个伙伴极其执着并带有极强的破坏性和伤害性:每时每刻、如影随形。他做事的效率低下,父亲厌烦他,学校屡次将他劝退,老师和同学误解他、嘲讽他、疏远他。大学毕业后,他也因此屡屡应聘失败。爱情与他无缘,身处公共场所(高尔夫球场)也会受到驱逐。然而科恩比他的伙伴更加执着地坚持自己的两个梦想:成为一名深受学生喜爱的老师和亚特兰大勇士队的吉祥物h.........
自发的法律与自由市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自亚当·斯密以来,尽管经济学界的风向几度变幻,但大多数最伟大的经济学家都相信,自由市场有利于社会增进财富。当然,自由市场首先需要一个由自由人组成的自由的社会。而任何一个明智的政治学家都会同意,只有法律之治能够维护个人的自......
柏拉图的“由德返法”和商鞅的“由法返德”
发布时间:2022-10-12
" 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分析,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中国古代思想家商鞅的社会理想都是由前后依次递嬗的两个阶段组成。柏拉图是“由德返法”,即从道德乌托邦基石之上的“理想国”到以重视法律作用为基础的“法治国”;商鞅则是“由法返德......
体育法学概念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3-02-04
摘 要:在对国内外关于体育法学概念的诸多观点进行批判性探讨的基础上,将体育法学定义为研究体育法和应用于体育的法及其体育法律现象的一门学问。体育法学概念的外延包括国际体育法、国家体育法、固有体育法和存在于群众体育、竞技体......
对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9
对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再认识 对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再认识 对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再认识 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问题,因直接关系到民法典的制定、民法体系的建立以及民法的实施,而曾经在民法、经济法......
关于意义疗法在心理咨询中对自我认知的意义
发布时间:2023-04-27
" 论文摘要;意义疗法是由维克多·E·弗兰克尔教授提出的,他认为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是寻找生命的意义。本文对意义疗法进行了简单介绍,其最终目的是帮助个体寻找生命意义,帮助个体重新认识自我,提高自我认知水平。意义疗法能够使个......
浅析康德的自由思想
发布时间:2023-05-28
摘要:自由概念一直是哲学家们讨论的话题,对自由研究颇深的一位便是康德。他以其独到的哲学眼光,通过对自由实在性的确证,在为人的自由和尊严进行维护的同时,他找到了一条超越前人的曲径小道,在“曲径通幽处”的小道上,康德对道......
复杂性的自由
发布时间:2022-09-05
之所以称复杂性自由,而不叫复杂性自由主义,因为还谈不上主义这么高大上。但自由是一个好东西,所有观点的人都可以用。以复杂性范式看待自由,同复杂的自由主义与简单的自由主义会有什么不同? 在我看来,复杂的自由主义与简单的自......
浅谈我国清真食品认证机构的法律形式
发布时间:2022-09-22
摘要:清真食品认证是我国引进国外清真食品管理经验,进一步规范国内清真食品行业的重要措施。由于国内清真认证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各种组织机构为竞争国内认证市场和利润,纷纷开展清真食品认证,从而导致清真食品认证市场的无序,甚......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探究
发布时间:2023-03-18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情况仍不容乐观。本文主要讨论我国宪法如何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问题。 2010 年5 月9 日,杀害同村人并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响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
自由主义:法权自由的底线与实质自由的目标
发布时间:2023-03-13
" 摘要:本文分析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概念“法权自由”与“实质自由”的涵义、价值观及实践意义。着眼于中国思想界的“主义”论战,文章概述自由主义的演化和内部流派,回答“自由主义是什么”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比自由主义与其它主......
勇敢的心为了自由
发布时间:2022-10-22
如今回头看,也许上世纪90年代的是电影能保证商业与艺术双重品质的独特时期,不啻为好莱坞最后一个“黄金时代”。诞生于20年前的《勇敢的心》,不仅是著名影星梅尔・吉布森的代表作品,也是一部不折不扣的传世之作。这部包揽当年奥斯......
对新闻事业党性原则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5-09-08
【摘要】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体现和最高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特定政党根本性质的最高体现。前一句话,说的是党性与阶级性之间的关系;后一句话,说的是党性与政党自身性质之间的关系。两句话合起来,就清楚地道明了党性的本质。新闻事业......
探讨小学美术教学中对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发布时间:2016-12-28
【摘 要】在美术教学中,笔者认为除了要培养孩子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之外,更加重要的是教师要保护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自信的培养必须从小进行,儿童时期的自信是整个人生自信心理的奠基石,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特别关注孩子自信......
用CSMP系统浅析唐宋文人性格对大学生心理自我认知的借鉴
发布时间:2022-12-03
【摘 要】唐宋诗词文化博大精深,蕴含了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文章针对当代大学生对于唐诗宋词的理解只是及于表而未渗于里,鲜有人深入研究诗词背后的作者的性格对其一生的影响作用,为此特引入心理学上流行的CSMP性格系统,通过剖......
对国际托收法律关系性质的再认识_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0
托收是一种常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卖方(委托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运货物,然后开出汇票连同有关货运单据交卖方所在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买方所在地分行或其他银行(代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凭买方的付款或承......
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真实面目
发布时间:2023-07-13
新自由主义是近些年来在全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一种社会思潮。新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及“核心价值”是什么?怎样认清其本质及其影响?认清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真实面目,对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特别是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
陶渊明“神辨自然”生命哲学再探讨
发布时间:2023-01-23
摘要:陶渊明的《形影神》组诗是其生命哲学的表述,包含着丰富的思辨性。陈寅恪、逯钦立两家分别从名教与自然及形神观这两种思想背景中寻求解释,标志现代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高度。唯以往研究,注重形影神三范畴内涵的分析,对组诗小序所示的“神辨自然”四字之真义,未有透彻的分析。其中包含多重思辨层次:首先,陶渊明将传统的形神相对的生命学说结构改造为“形”“影”“神”三个范畴,在此将魏晋流行的形神说与名教自然说两个.........
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运用理论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一)重要性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 会计 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 影响 会计报表使用的判断或决策。”可见重要性是指一......
对新刑诉法证人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3-23
一、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分析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则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制度是否完备的重要指标。但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极少。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无讼”、“止......
对话消极的自由与积极的自由
发布时间:2023-05-02
叔本华把人们对自由的观念分为三类:自然的自由、智力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对于前两者,叔本华的论述虽少,然而却已显示出对自由的基本判断,以至于对于道德自由也即意志自由的探讨和分析也基于这一判断。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叔本华对自......
浅析新闻自由的合理性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6-01-04
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观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当下中国媒体关于新闻自由等问题的争论,本文从马克主义新闻观出发重新审视新闻自由,并结合时代的发展阐释新闻自由的相对合理性,说明新闻自由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有必要......
自由与宪法的精义: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
发布时间:2023-07-07
" 摘 要:自由与宪法的精义是: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美国宪法与宪法修正案有143个“不得”与“应当”(平均到宪法有20.5个/条),所有的“不得”与“应当”均指向“国家”,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故人人均需牢记:你的自由是宪法之母......
浅析反性别歧视中合理区别对待的认定问题
发布时间:2023-05-07
摘 要:当今社会女性就业歧视问题仍普遍存在, 并且表现得更加隐蔽。虽说从就业数量上来说女性不再是传统上的“弱势群体”,但我认为这只是形式上的平等,事实上女性在就业中仍然受到诸多的歧视。造成歧视的原因多种多样,很大一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和自由主义的自由的根本区别
发布时间:2023-06-21
引言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第一章的开头,引用了黑人的解放者亚伯拉罕?林肯的一段话,正好可以看做对本文立意的最切表达:关于自由一词,始终没有一个好的定义,而美国人民现在恰好亟需一个定义。我们都宣称信奉自由,但用词虽同,所指迥异......
试析道德自由及其对大学道德教育的价值导向作用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摘要:道德自由是人类道德生活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类的道德尊严所在,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道德自由包含意志自由、道德自由境界和道德自由权三个层面的含义,从前提、结果意义和实现三个维度对道德自由进行了描述。道德自由具有......
刑事诉讼证据真实性的理性辨思
发布时间:2023-03-10
摘要: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出台,证据概念被重新界定,传统“事实说”被“材料说”所取代。新定义下的证据虽然是材料,需要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根据,但真实性仍然是不可抛却的证据属性。从反思何家弘教授早前关于对证据真实性要求的批评,到从认识论与盖然确定的角度分析“真实”,我们从动态的、时间推演的角度来使用一种实践理性层面的证据真实性。这种实践理性的真实性要求亦有实体法层面的规定与之相呼应,理论上亦为“.........
票据法十八条再探讨(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三,“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不足以涵盖所有可追究的债务人。如发生于伪造的支票背书流转的情形下,出票人被伪造签章,对票据情况毫不知情,自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此持票人则如何实现利益返还请求权?按我国票据法规定,似乎票据人将不得......
对岳珂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3-07-22
摘要:在阅读史料的过程中我们对一个人的认识往往会随史料本身的评价去评价,这往往达不到对人物客观公正的认识。在笔者看来,应当把人物放到当时所处环境之中,考虑人物内心复杂而矛盾的心理状况,考虑人之常情,这样才能对人物做出......
康德思想中关于道德教育的自由与自律
发布时间:2022-10-07
摘要:康德把道德教育定位于自由的领域,自由是德育的前提和根基,自律是道德教育的最高准则,坚持人是目的,注重道德教育方法的革新。在如今现代化的进程中,消费文化的日渐兴起,随之而来的物质强劲和道德萎靡,是引发全球道德危机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回到康德去的时代诉求仿佛有了更为深沉的意味。关键词:康德;道德教育;自由;自律。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杰出的哲学家、教育家。他独辟蹊径开创批判哲学之路,实现.........
客观真实原则之再认识(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键词: 客观真实原则/法律真实/证据真实原则 内容提要: 我国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坚持的首要原则。但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以事实为根据”,即......
对小学德育工作途径与方法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0-26
摘 要:小学阶段是学生学习的初级阶段,其道德品质的培养对于学生今后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也是学校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主要分析了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
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探讨
发布时间:2023-07-23
一、我国网络言论自由规制的立法现状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公民发表言论开辟了一条空前便捷、自由的途径,催生了与现实空间并存的网络空间这一崭新的领域。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虽紧密相连,却性质有异,其独特的表达载体和全新的表达......
心灵自由 2014年5期
发布时间:2023-03-17
摘 要:在影片《发条橙》中,导演库布里克充分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阐释的多种可能性,赋予影片本身更为深刻的意蕴。剧中主人公亚历克斯在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的旋律中经历了由“完全自由意志”控制下的异类暴徒,到被上了发条一样的心灵......
流浪乞讨人员的迁徙自由及其宪法学意义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内容提要:本文从宪法学的视角探讨流浪乞讨人员的迁徙自由。首先,本文通过简要对比欧洲联盟和美国公民权的异同,突显公民权对统一国家的重要含义,以期对中国有所启示。其次,文章将讨论公民权、国家统一和法律平等在中国的宪法学意义,......
性:权利与自由
发布时间:2023-07-27
(一) 如果我们放眼全球,那么就世界范围而言,在西方,作为一种话语,“性权利”的概念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变得彰显起来。8这自然与西方国家六、七十年代的“性革命”不无关系。此前虽不乏某些具体的涉性权利,但“性权利”作为一种......
浅论刑事诉讼中的自由证
发布时间:2023-02-09
在刑事诉讼中,所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这是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同时也是近代以来各国刑事诉讼法的通则。没有证据的裁判,或仅凭法官臆想推测,都违背了证据裁判的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所有要证明的事实,都需要有证据......
自由主义不是论证出来的
发布时间:2023-05-30
作者:张晓群 【内容概要】人们心中的“信念”或“真理”有三种:经验科学的、数学逻辑的、社会规范和道德信念的;这三种的理据互不相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道德信念,是不能靠先验论证令他人接受的。人们接受自由主义......
对初中地理学科教育价值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7-04-08
在基础教育初中阶段,每个学科都有其独特的教育功能和任务,它们相互衬托、互为条件,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民教育课程体系。然而在现实教学实践中,初中地理的学科地位却是随着是否中考而飘摇沉浮。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政府乃......
万福生科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再探讨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要:自创业板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过度粉饰经营业绩,会计信息失真、虚假陈述等行为经常发生。2012年9月18日,万福生科因虚增收入、伪造业绩等财务造假行为被勒令停牌并接受证监会的调查。现以万福生科公司为分析对象,把会计信息......
试论自己对德育工作的几点认识
发布时间:2022-12-21
" 论文摘要:笔者结合几年的德育工作实践,认为:完善的制度是搞好学校德育工作的保障;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是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基础: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点;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窗口:家庭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
对宋代妇女再嫁的社会态度由宽到严转变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3-05-02
[摘 要]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妇女劳动地位的改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这也决定了妇女再嫁的问题上社会态度的宽容。然而,综观宋代,在对妇女再嫁的问题上社会态度并不是一味的宽容,而是经历了一个由宽......
音乐对心理影响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16
1前言 音乐艺术教育就是以音乐为手段,以审美为目标的一种教育活动.音乐艺术教育对人身心健康的作用表现为以情感为主线,以审美为前提,以润物无声、窝教于乐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个人的身心健康和行为.音乐对人的物理作用, 声音......
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定位再探
发布时间:2013-12-19
" [摘要] 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是整个法学教学的灵魂和基本出发点,为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发展,我们应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将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以职业教育为主,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职业教育; 法律职业......
管理学的再认识:基于管理学与经济学的异质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8
摘 要:由于学科起源的历史因素以及管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的同质性,“经济学泛化”与“管理学弱化”现象日趋明显,管理学的学科价值一度受到质疑。然而,管理学与经济学具有异质性,两者在研究对象与内容、人性假设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都......
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运用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一)重要性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 会计 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 影响 会计报表使用的判断或决策。”可见重要性是指......
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关系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3-04-23
摘要: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 分析 ,不仅说明了二者之间的反向关系,而且也揭示了二者之间的正向关系;审计风险的高低取决于重要性水平的判断,但重要性水平的高低也受审计风险的 影响 。此外,不能忽视非重要性......
浅析学术自由的组织保障———德国的实践与理论
发布时间:2017-01-29
一 传统大学理念: 学术自由与教授治校 近代以来的大学理念与大学法制,是以学术自由为核心的。德国启蒙运动以来的大学理念的发展和实践,对近代全世界的大学发展都产生的深远的影响,其中的重要人物有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和洪堡等......
精心构建德育体系 用心守望德育真谛
发布时间:2023-03-05
学校是主要的育人园地,肩负着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接班人的重任,开展小学德育工作对加强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思想品德逐步形成的时期。由于年龄小、知识少、阅历浅和缺乏......
想象,让童心自由飞翔
发布时间:2023-03-10
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远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并推动着进步。想象才是知识进化的源泉”。由此可见,孩子想象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打开学生童心的一把钥匙。语文课堂,是学生领悟语言、......
民族自治地方司法变通的合理性论证
发布时间:2023-05-25
摘要: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不应享有法律变通权这一命题并不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一命题是以现代民主政治理论为基础的立法权的话语霸权的结果。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应当享有变通法律的权力,以交往行动理性为核心的法律商谈理论......
对共同经营的认定及其确认和计量方法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25
摘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发布以后,企业对合营企业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有可能被重分类为共同经营,从而使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直接并入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因此,对共同经营的认定及其会计确认和计......
浅析康德的意志概念的两个方面:实践理性和自由抉择
发布时间:2022-10-05
一、康德对意志( Wille)和自由抉择( Willkiir)的定义和区分 现代哲学的意志概念建立在亚里士多德和奥古斯丁以及后来经院哲学对意志、抉择、理性和自由意志这些概念的讨论之上。现代自由意志概念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1)承认有这么一个可......
还心灵一个本真的自己
发布时间:2022-12-13
人间总是喧嚣,因而佛陀保留清静;人间总有污浊,因而上帝平铺圣洁。处世间,不矫揉,不做作,还心灵一个本真的自己。 这个世界充满了诱惑,如果没有从容和淡定的心灵,怎能保证不自堕其志?心灵是区分雅人和俗子的一个重要标志。往......
论析女性文学中创作自由与社会道德的悖反和统一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女性;个人化写作;创作自由;社会道德 【论文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陈染、林白等为代表的一批女性作家,在日益开放、开明的社会环境下,凭借女性特有的情感以及细腻的笔触刻画了转型时期的社会变革。她们以。创......
弗里德曼和他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弗里德曼作为新自由主义 经济 学的代表人物,他长期坚持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的主张,反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认为大多数政府干预有害无益。弗里德曼对政府和市场的看法是片面的,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各有利弊,应该把市场调节和政......
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运用的再认识(1)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一)重要性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的判断或决策。”可见重要性是指一种错误......
论刑法学中的期待可能性
发布时间:2023-02-13
摘要: 期待可能性理论一直为我国刑法学界所关注,虽然期待可能性理论始于19世纪末的德国,但对于如何认识这个理论,以及如何将其引人到我国刑法理论之中,甚是争论不休,以重婚罪的经济分析为视角来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能从不同角......
论言论自由的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一、言论自由保护的一般原理 言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
两种自由概念(四)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六、地位之追求 在历史上,还有另外一种探究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该途径将自由和它的姊妹——平等与博爱——混淆在一起,因此也导致了同样违反自由精神的结论。自从十八世纪末叶,人们开始探讨这个问题以来,他们就不断地质问“个......
两种自由概念(二)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6
二、积极自由的概念 "自由"这个字的积极意义,是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 人的期望。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 取决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 意志的工具。希望成为主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