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教育方面也不断进步,逐渐引入并完善民商法学。近代学者对民商法学的研究数量多、视角多元化、具有时代特征,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很多人还没有了解甚至没有听说过民商法学,民商法学这一学科在许多高校还没有开设,没有让更多高校生了解、知道、认识。因此,应该对民商法学做进一步的研究,让更多人知道,让近代中国民商法学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民商法学
(一)民商法学简介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和海商法等。其中,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而商法则更注重效率。而民商法学是建立在民商法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门法律科学。
(二)民商法学术交流
在学术交流方面,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先后与多国的多个大学、研究所进行交流、学习,并与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与十分密切的联系。而且近代中国民商法学开展了数十次重要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同时还多次派出数人远赴海外学习、参加重要研究讨论会。近年来,中国民商法学不断向西方学习,并完善中国的民商法学,以此希望中国在民商法学这一方面有更大建树,涌现出更多优秀人才。
(三)民商法学建设成果
近代中国民商法学学者研究并翻译了多份有关民商法学的外文资料,并将此与中国现在的情况相结合,引领中国民商法学。同时,中国教研室开设了多科与民学、法学相关联的前沿课程,是近代中国的民商法学在高校得到进一步的发展。50年代初,中国民商法学参与并编撰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教材,这无疑是民商法学在中国有了良好的开端。2000年,中国民商法学参与了《知识产权法》一书的编写。而且,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的研究人员写了众多个人专著,发表了多篇影响重大。意义深远的论文。不仅如此,数十位研究人员的著作还获得了省部及以上奖励,这对其他研究民商法学的学者有很大的鼓舞。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与近代中国民商法学一道编写并发表了《判解研究》这一杂志,这是国内唯一专门研究判例和司法的学术杂志。同时,民商法学在合同学、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立法、公正司法等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的研究
(一)近代民商法学的研究成果
近几年,民商法学学者对民商法学的研究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对民商法学的译注、教材、专著以及资料汇编做了很多的研究,多达1200种。近几年,以陈瑾良的《民法通义总则》、戴修璞的民法债编总论》以及王宠惠的《比较民法概要》最为著名。
(二)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的研究特点
三、结语
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的研究开始于晚清,时间并不是很长,因此还存在许多不足与缺陷,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去改进、完善的地方。但是,我们坚信,在近代学者们的孜孜努力与其他人的配合下,中国民商法学一定会更上一层楼,达到让我们所有人都满意的高峰。中国一定能让民商法学成功的从幼稚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