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六项主要工作之一。
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大量经济纠纷和社会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法律也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之一。
一、 转包挂靠问题的原因分析
1、随着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井喷式发展,建筑行业整体规模迅速增长。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为了在利润率低的市场中生存发展,只能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利润率绝对数额的增长。
2、企业规模是其技术水平和企业信用的重要体现,目前各类企业排名都突出规模指标,导致企业的盲目扩张,这也是直接导致转包和挂靠行为的根本原因。
3、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都属于禁止性条文,且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对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细化认定,建筑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对施工挂靠和转包现象行政处罚不到位或过轻,造成违法成本低廉。
4、由于招投标市场比较敏感,市场竞争环境恶劣,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一些正规总包单位通过正常途径很难中标,促使这些有高资质的企业被迫出借资质,允许其它企业挂靠投标和施工。
5、业主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控制着中标决定权,有些业主单位受利益驱动或者行政干预,暗示或明示总包单位违法分包专业工程,甚至操纵其他无资质的个人和关系户企业挂靠总包单位施工,形成约定俗成的等价交换和隐蔽性更高的转包和挂靠。
6、一些地方地方保护主义或行业保护主义严重,限制外地或外系统企业承揽工程,造成外地和外系统高资质的企业不得不挂靠本地企业承揽工程,谋求生存。
7、建造师挂证现象亟待解决。一方面能够在施工现场履职又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人数与每年新开工工程项目供需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目前建筑行业中 50% 以上企业均为总承包资质,专而精的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比例较少,总承包单位为了晋升资质,招用了一定数量的挂证建造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而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就出现了在施工现场没有社会保险而只有注册证或岗位证的人充当项目管理班子的现象,这也是挂靠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正是考虑到《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难以执法的问题,国家住建部在开展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 118号),同时又以(建市施函【2014】 163号)进行了法条的释义。按照(建市【2014】 118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逐步杜绝转包挂靠等行为,就必须严格执行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承诺制和信用等级公示制以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工作单位和社保信息一致性制度。
二、 治理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实对策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承诺制,防止中标建筑企业受利益驱动,转移风险,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2、坚决杜绝挂证,从招标源头抓起。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将投标企业投标函或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八大员除了审查其资质资格、聘用单位、工资关系外,还应当审查八大员的一年期以上的社保关系,尤其是注册建造师、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一年期以上的养老保险明细单,从根本上控制挂证问题。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查实大宗主材、建筑构配件、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设施设备等是否为总包单位自有资产为重点,从施工现场的材料采购合同等方面,仔细甄别是否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从而判定是否存在转包挂靠和其他违法行为。
4、严格控制人员班子变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人员变更申请时,不仅要核对八大员注册或工作单位、证件合法有效期,还要核实变更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尤其是建造师、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如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与中标单位名称不一致,则不得变更。
5、实行企业从业人员网上实名制录入。将录入的各项信息作为企业投标时的依据,而且网上录入的人员信息要进行全部公开,作为项目中标后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核对的依据,充分发挥从业人员数据库的作用。
6、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例行的监督巡查中,要对中标施工单位的投标函或是资格预审文件中承诺的八大员,尤其是注册建造师、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明细单续期缴费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批后管理,随时核查,看是否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登记的岗位人员一致。
7、下大力气打破地域壁垒和行业垄断,消除地方保护障碍,建立公平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实行转包挂靠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严格保护举报人。
8、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自觉抵制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行为,通过加强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在建筑市场站稳脚跟,营造健康发展的氛围。
9、限制总承包企业数量和经营范围,积极出台政策,引导和鼓励专而精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申请企业资质,适当放宽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准入门槛,解决建筑业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供需结构的矛盾。
10、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度来强化业主单位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中所承担的责任,加大业主单位问责力度,通过立法明确业主单位作为项目投资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从法律和制度意义上杜绝业主单位对建筑市场经营活动的干预,从源头上遏制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的出现。
总之,目前建筑市场整体呈现供大于求的形势,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利润率较低,一些业主单位的不规范操作,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建筑业信用信息体系,一些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任重道远,这就需要我们持之以恒,攻坚克难,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