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基本原则,使陷入迷魂阵中近5年的电力改革曙光再现。最富奇思的“尝试”近来,一些企业集团的“奇思妙想”和“大胆尝试”,使业界对电力改革普遍陷入愈加的迷茫,改革的方向和成果受到质疑,五号文件和国务院的权威性也面临挑战。
首先是南方电网计划将部分股权出售给华能。据《经济观察报》19月中旬的一篇报道:华能与广东省国资委达成初步意向,将出资超过100亿元获得南方电网15%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华能参股南方电网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电监会等部门的原则同意。对此,电监会一位官员称,华能参股被决策层作为特例处理。
2002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电力改革纲领性的“五号文件”——国发[2002]5号《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尽管这一文件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是文件指明了中国电力改革必须打破垄断,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而五号文件指导下的电力改革最重要的改革成果就是“厂网分开”。
如果可以“特例”允许厂网不分,无疑是对五号文件方向的否定。即便五号文件存在什么不足也应该由国务院出台新的文件加以调整和替代,如果一些企业和部委可以否定国务院政策性文件,无疑对中国现行政治体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原则算得上是一个不小的“创新”。
国务院领导在11月1日的会议上,再次充分肯定了“十五”期间电力改革的成果,认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基本实现,发电领域竞争态势已经形成,新型电力监管体制初步建立,电力工业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指出,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
认为:“十一五”时期要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转变电力工业增长方式,促使电力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促进电力行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和安全运行。显然,“十一五”期间电力改革还有大量的任务需要完成,改革还要继续深入。
然而,另一条消息更是令人匪夷所思,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在进行上市筹资准备。据《北京商报》11月23日报道:“南方电网董事长袁懋振证实,南方电网上市的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之中;而我国最大的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副总经理郑宝森也证实,国家电网有意上市”。
电力改革的最终格局还没有最后确定,如此匆匆忙忙将电网企业推倒资本市场上,不仅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同时也会严重制肘下一步的电力改革方向。这无疑是将电网公司的既得利益与国家金融安全绑在了一起,尤其在境外上市,对于热衷于持有中国垄断企业股票的国外投资者而言,中国电力的任何改革都可能诱发一场国际金融争端,岂不形成“拥夷挟制”的局面。
最具创意的“市场”国务院这次提出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国务院将市场化改革作为“十一五”期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要求“处理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与加强改善市场监管的关系”。
尽管大家都同意进行市场化改革,然而,在业界对于电力市场化的认识确相差甚远,设想也是大相径庭。目前的一些典型的市场构架基本上是由一个大买主面对一群卖主的形式,由卖主们竞相压价,由买主挑肥拣瘦,“统购统销”。
市场在一个“总买家”兼“总卖家”的操控下进行交易,而且这个“总”既不需要对购电者承担“拉闸限电”的赔偿,也不需要对“发电者”承担电力过剩无电可供的责任,而且大家还得一起热热闹闹陪者他们圆一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