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协同育人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高校激发、增强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路径主要包括:合理选择协同育人企业,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共赢;加强校企协同育人的过程管理,为合作的长效运行提供保障;调整优化课程结构与内容,使企业能在协同育人中获得人才收益。
校企协同育人大学生实践能力大学生创新能力有效途径
一、引言
目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位,成为高等工程教育大国,基本满足了社会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工程科技人才的需求。然而,高等工程教育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的大潮中要想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就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摒弃传统的“象牙塔学院式”的人才培养方式。校企协同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它是一种符合国情、适应时代特征的有效人才培养途径。
校企协同育人是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但无论是合作形式、内容,还是合作成效,我国的校企协同育人跟发达国家相比都处于浅层次阶段,众多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缺乏积极参与的动力,普遍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现象,即所谓的“校企合作失灵”。如何激发、增强众多企业,特别是知名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动力,推进合作向多方位、深层次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是摆在高校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协同育人的意义与作用
基于协同育人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是通过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协同企业、行业、政府、事业单位、社区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应用型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课程开发、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制度保障等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合作育人模式。该模式可以打破高等教育过渡封闭的局面,有效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两张皮”现象,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期,生产技术水平日益提高,生产方式及岗位分工也日益精细化,但许多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基本仍是延续惯性,采取粗放式培养,主要表现在人才培养过程趋同且封闭、过度“以教师、课堂和知识传授为中心”,因而产生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毕业生缺乏差异化竞争力等弊端。这种社会需求“精细化”与现行人才培养模式“粗放式”的矛盾,既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也使企业、用人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人才。而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要尽快实现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应该加强校企实质性合作,实现协同育人,加强人才培养与社会岗位需求的直接联系,让学生具备行业企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团队精神,在行业企业的“联合”实践中提升其创新素质。
三、我国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的不足
我国校企合作协同培养工程科技人才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政策制度不健全。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缺乏指导、鼓励、组织、监督等手段,没有起到关键性的牵线作用。对于校企合作中各方权责利关系界定不明确,致使遇到问题时,无法保障各方的利益。二是高校内部的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不灵活,导致学校培养的人才不能与企业的需求形成完整的对接链条,企业不愿参与到校企合作当中去。三是企业追求经济利润,与高校合作培养工科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校企合作是政府、高校、企业等三方积极参与的行为,为使其正常运转、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策略
1、发挥政府部门的牵动作用,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
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政府不但是协调者,更是有力的推动者,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要为高校与企业合作创造政策与制度环境,发挥其牵动作用,为校企合作顺利运行提供保障。
2l世纪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创造未来,创新引领世界。通过高等工程教育培养出的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更是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在大人才观的背景下,必须树立起人才培养为社会,社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意识。人才培养不再只是高校的责任,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都要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政府要加大宣传,呼吁社会担负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并明确各自在人才培养中的义务与责任,让人才在社会的大背景下成长,最后服务于社会。政府参与产学研合作的主要职能是为产学研合作创造合适的条件和环境。目前,我国关于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制度并不完善,在合作中,仍然存在着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一系列不道德的行为。政府应该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企业、高校敢于并乐于参与合作的氛围。
为保证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要设置专门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管理机构。政府组织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和经济部门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并由教育部门主管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相关事项。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为:研讨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开展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指导;负责校企协同人才培养重要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决策,重要问题的解决,领导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实施工作。其直接管理对象为各省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管理机构。
2、合理选择协同育人企业,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共赢
在市场经济的知识经济时代,校企协同育人既是教育活动,也是经济活动,是一种互利共赢、平等的合作,合作必须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利益均衡的基础上。若协同育人只突出、强调一方的主体地位与利益,合作势必不能长效持久。
如何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共赢,克服“校企协同失灵”?协同育人企业的合理选择极为重要。高校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可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地选择企业。因为在校企协同育人中,合作双方资源与能力的异质性与互补性的程度决定了校企双方合作动机的强弱,任何一方的实力太弱,就会使另一方的合作动机减弱,合作就难以为继。因此,要探寻校企协同育人的实施路径,合理选择协同育人企业是第一步,是起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其主要实施步骤如下:第一是对企业的技术实力与信誉进行调查,了解是否适合与其进行校企协同育人,与其进行校企协同育人能否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第二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调查企业的需求,分析校企协同育人能为企业提供什么服务;第三是调查了解本校的优势资源,分析本校能为企业发展提供什么服务,努力构建高校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高校应认真、全面地研究分析此类企业对人才需求的特征,树立与其合作、为其服务的意识,积极为其培养人才,以此促进校企的深度融合。只有这样,高校才能为企业多方面的需求提供服务、做出贡献、创造价值,尽可能地保证企业在协同育人中能得到相应的利益保障,调动、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动力;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学生提供参与生产管理与科研活动的机会,从而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锤炼他们的非智力因素,提升他们的创新实践能力与思维能力。
3、调整优化课程结构与内容,使企业在协同育人中获得人才收益
人才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但在企业招聘人才的一两次面试中,无法鉴定一名大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往往在大学生进入企业后,企业对新员工会有大约半年至一年的考察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而通过学生教学实习,企业和大学生可相互了解、考察,显然比在短暂的笔试、面试中考察人才全面透彻得多。而且这些学生比较熟悉企业工程流程与业务,不用进行岗前培训就能直接上岗,大大节约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是,当前高校的人才培养存在着脱离实际需求的现象,学生能力结构不符合职业要求。
为了加强大学生专业能力适应性的培养,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大学生知识结构,使企业能在校企合作中获得合适的人才,得到人才收益,各高校各专业的课程结构与内容设置须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成果等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知识、专业特性及高校的办学定位,充分调动
企业与高校进行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保证校企合作的长久有效。
五、结语
校企合作是整合学校与企业技术、人才、智力资源,使学校和企业共同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实现高校、工业企业互利双赢,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有效途径。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和创新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运行机制,使政府、高校、企业等三方在合作中各尽所能,各司其职,才能将校企合作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