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发愤著书”被认为是一个典型命题,属于具民族特色的本土文艺心理学观点,是深刻揭示文学创作动力的中国古代文论代表。本文将力图辨析此命题存在的内在逻辑,及其成为典型命题的影响因子,藉此试探其对现世社会疏导心理能起到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发愤著书;双向选择;典型;心理疏导
在中国古代文艺创作动力理论中,“发愤著书”被认为是一个典型命题,它是民族传统意识形态、思辨方式的综合呈现。它影响深远,对其探讨,学界历来不乏其人。本文则要重点辨析该命题的内在逻辑,即:在广泛现实中,“著书”何需有“愤”作支撑,“发愤”何以要通过“著书”途径,两者怎么能结合又是怎样结合起来的。在此基础上,分析“著书”在众多抒发情感的方式中的突出优化性,从而处于现世角度,试探该命题对现下社会心理健康问题可以起到的作用和意义。
一、“发愤”之于“著书”的重要性
“艺术家的生命体验,往往表现为某种情绪情感的储备。这种储备在创作心理中逐渐会形成强大的定势和张力,如果遇有特殊情境的刺激,就可能转化为艺术冲动。”钱谷融、鲁枢元也认为:“艺术创作的材料,来自三种时间:当时的印象,早年的回忆,未来的憧憬”,真正让作家进人创作状态的对象必然是触动了作家心灵的事实。也就是说,情感的参与以及情感的变化在创作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艺术家以情感心灵为诱因,建构一幅心物统一的影象,从而才能使艺术品像“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烁着无穷无尽的色彩”。《毛诗序》中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有情感在心中涌动,才会有语言的表述即文艺的创作产生。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中有“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文章既然是情感、神明的标识,那么,文章的产生必然也离不开情感。
人类的情感类型是丰富的,具有两两对应性的。而比起对应的“乐”,“愤”就文学创作价值而言,有着更高地位,也比其它情感类型更具重要性。陆游有“盖人之情,悲愤积于中而无言,始发为诗”。明代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提出“太史公曰:‘《说难》《孤愤》,贤圣发愤之所作也。’由此观之,古之贤圣,不愤则不作矣。不愤而作,譬如不寒而颤,不病而呻吟也,虽作何观乎”。究其原因,可追溯以下几面因素:中国古代社会给予的环境,为文学提出了需承担社会教化功能这一附加政治要求,严肃、传统、道德的内容在社会范围内更被认同;对于创作者而言,自己所获得的情感“愤”比情感“乐”更深刻和永恒,由“愤”所产生的文艺创作就会更发人深思和更引人共鸣;从文艺接受角度来说,人类的自虐倾向心理因素也造成了这种不平衡对待本应处在平等地位的情感创作动力类型的现象。人独立于自然界而又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人又是动物;渴望自由又逃避自由;有高尚的精神情操又有卑下的求生动机……人之二重性或者可称为矛盾性决定了每一主体与生俱来的苦恼,有时,品位痛苦甚至成为了人类独特的嗜好。古今中外都认为,吃苦是人生的美德,没有苦恼、痛苦的生活反而是乏味而且令人遗憾的。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斯巴达人提倡艰苦磨炼,印度人提倡苦修,这些都是对苦难人生的礼赞。从弗洛姆的观点看,“这”也许是人类文化的重大缺陷之一,即一种根深蒂固并无法超越的受虐(或自虐)倾向。不管这种受虐倾向背后隐藏的是对人生的丰富性经历的追求,或是朱光潜认为的对感动和振奋鼓舞的追求,还是亚里士多德认为的对自身净化的追求,它总是反映了人类对悲愤情感的一种欲罢不能。
因此,对文艺创作动力的产生来说,各种在理论上本应具有平等地位的情感的作用并非一样。由于人类特殊的心理机制和社会处境,“愤”和“发愤”比起其它情感和情感抒发对文艺创作产生的影响具更明显的普遍性和重要性。
二、“著书”之于“发愤”的可然性
抒情之于人的精神生活,相当于饮食之于人的物质生活,是不可或缺的。当有情感郁结于心时,这种机制自动运行,试图寻求一种适当的方式来抒泄情感。情感因其所须发泄的特性,产生了抒发的动机,也即产生了抒发行为的动力。
文艺创作具有的抒情、治疗功能。对其功能,古今中外都有不少记载,中国古代文论中涉及的有如:《易传・系辞》中的“圣人之情见乎辞”,[1叫圣人能通过“辞”来表现自己的情感,情感能通过“辞”的文艺形式来得以抒发和呈现。《管子・内业》中说到:“止怒莫若诗”,诗歌歌这种典型的文艺具有发泄愤怒情感的重要作用。白居易《与元九书》中有“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泻导人情。乃至于陷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他认为文艺有“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其中的“泄导人情”强调的就是文艺对人处于强势的情感的舒泄、恢复生理重新平衡的功能。凯贝尔(Keble)提出“诗的治愈力(vis medica poetica)”概念:“毫无疑问,诗的一个最终原因就是:对许许多多人说来,它可以抒发怨愤,使他们不致疯狂。”甚至在弗洛伊德看来,天下文章皆尽“积郁――释放”,文学的表现过程是活脱脱的“迷狂”表演的一个版本,作家表演惯了的所谓“抒发胸臆”就是一种治疗过程,因为倘若不许抒发,定然是骨鲠在喉的积压。此外,医学界的临床研究也表明:“文艺在治疗中对个体心理可起到放松、疏导、转移(移情)、排遣、镇静、消解、娱乐等作用,进而促使人体在生理机能上也进一步得以受益。”
三、“发愤著书”理论对于心理疏导提出的思路
(一)“发愤”的优化性一―文艺创作的精神性和社会性价值
劳动、体育、游戏、艺术是我们常见、常用的抒情方式,它们的典型性因其特性使然。它们都能将情感诉诸肢体,能用最直接的方式来调节身体中情感的不协调。在如此多具有自身特点的抒泄方式中,文艺创作因自身的性能脱颖而出成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种。
1,文艺创作抒情方式的成熟性 文艺创作对于抒情的优化性首先体现在其活动自身的成熟性上。作为抒情方式中的一种,文艺创作发展源远流长,它是在其前身历经长时间的锤炼后定型下来的较成熟的且被普遍重视和采用的抒发情感的方式。它经历了使用感叹字吼一嗓子、巫术仪式、诗歌舞一体等发展过程,最后在时间、历史的优胜劣汰中独立、成熟。
感叹字是人类最早出现的语言,是人类最初抒发情感的语言表现形式。符号学家卡西尔(E,Cassirer,1874-1945)认为人类所有种类的语言、文字中,有相当大的部分,乃至根源性的部允都是用来表达情绪的,或是逐渐从表达情绪的过程中分化出来的。闻一多也说:“感叹字是情绪的发泄,实字是情绪的形容、分析与解释。前者是冲动的,后者是理智的。由冲动的发泄到理智的形容、分析、解释情绪,歌者是由主观转入了客观的地位”。
巫术仪式也被我们看作是文艺创作的初始形式。“从发生学的意义上看,借助于人体象征性动作的仪式行为发生在先,借助于语言符号的文学发生在后。从某种意义上可以把文学象征世界当作仪式象征世界之延伸或置换。”文艺创作也是对其释放能量功能的更科学的继续发展。
文艺也曾与歌、舞融为一体,不分彼此。“歌永言”,“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虽也含有语言表述成分,但原始歌舞的情感表达方式中,语言并非具有独立身份,而是在结合歌曲以及肢体动作的情况下进行的情感抒发。
所以,如今的文艺创作是在经历了感叹词吼一嗓子、巫术仪式、原始歌舞发展后,在历史的选择洗礼中沉淀下来的一种较成熟的抒情活动方式,其自身的成熟性和包容性使得它对情感抒发具有优越性。
2,文艺创作对抒情主体的精神性价值
文艺创作对情感抒发的优化性不仅体现在此方式自身的成熟性上,还体现在此方式对抒情主体精神方面的价值上。人类生存在物种的基本焦虑之中:个体是孤独寂寞的,但同时也是渴望和向往在被认同中实现自我,人类总是在孤独感和幻灭感煎熬中去接近被认定这一人生的终极追求。而“自我的实现”中的“自我”实际是通过他人之眼折射出的我的形象,“自我实现”实际是经社会或他人评判认同而产生的自我预设价值的实现。
语言文字是可与人跨时空进行交流的工具,文艺创作则是一种通过用语言文字记载下自己情感从而抒发情感的方式。在这种直面情感问题来解决情感问题的方式下,心理很多隐性、甚至不被自己察觉的东西由此被挖掘、整理出来,创作主体能更清楚自己的内心世界,创作主体的情感也能更真实地呈现于人前,从而为获得他人情感上的共鸣,为获得理解和认同创造可能。所以,对于有精神追求的人类来说,文艺创作的功能不仅在于发泄情感,它还要表现情感。它让人在释放情感的同时,也实现了追求认同感的高级需要。虽然表现与发泄都是由内部的一种躁动不安所激起,但在效果上却不相同,表现情感还多了一份获得他人共情的作用。杜威说:“发泄即解脱和消除,表现却是保持、向前发展,不断加工直至完成。”所谓情感的发泄,就是为内在的躁动不安寻找一条渠道,使之“流泻”出来,―旦这种躁动通过身体活动(或其他方式)释放出来,它们二者(内在激动与身体活动)便一起消失。正如婴儿啼哭,发泄―旦结束,情感也就消灭了,同时,情感的效果也终止了。失声痛哭固然可以使人轻松,疯狂地打碎家俱固然可以使心中一腔怒火消灭,但在发泄中却没有对客观条件的控制和对体现激情的材料的组织,更不会使情感成形和得到保留。而对情感的表现却不同,表现是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是以自己感情去影响别人,它就不仅仅是发泄。当某种情感在心中积聚时,表现者并不是不加克制地把它发泄出来,以求痛快,而是需考虑以何种方式去将其‘外化”出来,使别人分享。所以,文艺创作作为一种表现情感的方式,它通过扩大自己对他人的影响来让自己被理解、让自己被疏导,从而实现自我的被认同,获得内心的平衡。如朱光潜谈悲剧时谈到:“悲剧中情绪的缓和不仅是自己感到情绪,而且是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情绪”,对创作主体来说,“发愤著书”包含悲剧的此种效能。
灵魂孤独的个体在与人产生共鸣时才能感受到他者对自己的包容,感受到自己为人所接受、身份得以认同,才能由此而产生发自内心的愉悦感。所以,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人,具有摆脱孤独困境、追求被同类认同的向往。文艺创作以其缓解人类孤独处境与被认同愿望之间矛盾的首选方法的身份发挥着它对人类精神方面所具有的价值。
3,文艺创作对抒情主体的社会性价值
除了精神价值外,文艺创作对抒情主体还发挥着社会性价值,为他们在遵循社会规范、社会道德的要求下实现个人欲望提供了途径。人类陷于两个困境中,上面提及的物种的基本精神孤独焦虑是其一;此外,人类还深陷于另一处境中,这一处境就是社会生存处境,它由人类的高级动物性导致。个人是超越了一般动物的具有思想的社会团体中的个体,因而其行为须要符合这个社会整体的规则,本我须受到自我和超我的压制。个人身上承担着对社会的责任。
人类处在不断用社会规范修正自己思想行为、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分担责任的生存需求状态中,其对情感进行抒发的这一行为活动也必定要符合此规范。文艺创作对人类的社会性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作者进行文艺创作的方式既满足了人的生理需要、调整了自身的状态又不对社会构成危害;二是通过文艺创作,创作者使更多人获得情感经历的借鉴,思想行为的指导。从而他自身也获得了社会意义实现的需求。弗洛伊德将人的一切行为动因归结为“力比多”(Lihido)过剩的性本能驱使,我们暂且不管这一说法是否夸大其词,但他在谈论此问题时所涉及的一些相关思路却很有借鉴意义。他认为,充沛的力比多欲望好比一股潜流,有三条基本出路:第一条是通过正常的性行为得到渲泄;第二条是倒流或固着,形成病态的情结或者说受压抑而引起精神病;第三条就是转移和升华。由于人是生活在文明之中的,文明的形成不允许力比多自由地和无节制地活动,它不时地对其加以限制、约束和压抑,使它不至于危害他人和社会,而把节余下来的精力用于其它一些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弗洛伊德明确指出过:“恰恰正是性本能的这些成分才特别能进行这种升华,将其性的目的变成另一种更远大的、更具社会价值的目的。我们可以把我们的最高文化成就归功于以这种升华作用的方式释放的能量”。最高文化依赖于人类以升华方式对能量的释放。所以,最后一条出路,即把力比多转移到社会道德所容许的有价值的创造活动中去,使之得到解放,是一种最具调和性和社会集体性的发泄过剩力比多的办法。文学创作便是这种具有高尚性的创造活动。因此,弗洛伊德认为,作家有异常巨大的升华能力,这种升华能力也即是文艺创作能力。正是这种进行创作的升华能力,使作家比一般的正常人有更大创造力,对社会文化的创造提供能源,同时和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有所区别。精神病患者也是被过分嚣张的本能欲望所驱遣的人,他被无意识冲动所控制,不具备对现实的辨别和适应能力,他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是失调的,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主观世界里。作家虽然也受强烈的性欲所激动,也无法在外部世界得到满足,也会中断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而转向内心世界,但作家同时还能找到一条与现实协调起来的道路,即用文艺创作的方式获得本能欲望的替代性满足。这种文艺创作方式异于其他人或精神病患者等的无益于社会甚至有害于社会的宣泄,使作者获得社会的尊重和赞扬。“自我在承担起满足本能的任务之前,不仅必须考虑外部世界的危险,而且要考虑超我的反对意见,因此,它有更多机会来抑制自己去满足本能。然而,由于外部原因而引起的本能性放弃仅仅是一种痛苦,由于内部原因引起的放弃则因为服从着超我的要求而具有另一种整体效果。除了造成不可避免的痛苦之外,它还为自我带来一种愉快,这种愉快可以说是一种替代性满足。”弗洛伊德认为,要压抑本能是残忍和痛苦的,但如果是因更高的具社会性的超我而放弃直接本能需求,用另一种社会接受的方式来获得欲望的满足,那将是一种愉快,同时也是对社会承担的一种责任。文艺创作对人类多余能量发泄的能够实现以及对替代性满足的愉悦的能够实现让它被社会认同。它为人类提供了一条回避动物个体需求和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的出路,那就是在幻想的世界中获得宣泄:借助于作者的特殊天赋,把他的幻想塑造成一种新的现实,于是,在幻想的生活中他的情欲和雄心勃勃的愿望以对社会有正面价值的形式得以充分的表现。
这种文艺虚拟,除了满足创作主体在社会规范约束下抒发情感的需求外,还能满足主体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渴望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的需求。作家的文艺创作对遇到有过剩精力难以释放,有情绪难以抒发,有心结难以解开'有困惑不知所措的人来说可以起到楷模作用,可以引导他们用遵从社会发展的健康积极方法去获得内心平衡。文艺创作能引导个体形成社会性意识,引导个体从社会角度去处理个体过剩情感和精力,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
因自身的成熟性、对创作主体的精神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文艺创作成为了人类重要的抒情方式。章炳麟《国故论衡・辨诗》中就说:“盖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兴谕以尽意”,文艺是很合适的表达情感的方式。文艺创作能够给灵魂带来欢乐,它使创作者在虚构和幻想的世界中获得现实中缺陷的弥补,通过一个纸上的世界抒发了情感,拯救了心灵,感染了别人,确认了自己。钟嵘《诗品序》云“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除此之外例如屈原、李贺、蒲松龄、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一类作家的文艺创作缘由大致均可作如是观。总的来说,“文艺是人类独有的符号创造的世界,它是人的精神生存的特殊家园,对于调节情感、意志和理性之间的冲突和张力,消解内心生活的障碍,维持身与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健康均衡关系,培育和滋养健全完满的人性,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情感的聚集使主体有抒发它的需要,人类的群体特殊性使他对情感的抒发有特殊的要求。正是这种高层次的要求将抒情引向了文艺创作,特别是将“发愤”引向了“文艺”创作。文艺创作以它独有的特性和魅力在人类生活中发挥着作用,成为抒发情感最优化的途径。
综上所述,一方面,“著书”需要有情感的抒发,当然,对典型情感“愤”的抒发的需要就尤甚;另―方面,“发愤”在人类特殊的生存需要和生存背景下,它需要“著书”这种方式来得以更有意义地实现。双向的适合性使“发愤”和“著书”两个偶然放在一起的事实被广泛地结合了起来,最终成了反映因情感而进行文艺创作的普遍命题。而中国古代文论中这一典型命题,通过对其内涵及逻辑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它对心理疾病日益凸显的现实社会,在疏导心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