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职业足球赛事操纵行为出现的成因主要是:双重身份的足协权利过度集中、足球博彩制度不健全、经济利益的驱使、体育法制尚不完善等。治理之道:一是重建从业人员群体核心价值观;二是完善职业足球法律法规;三是适度开放体育博彩业;四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关键词】 职业足球赛;操纵行为;危害;成因;治理
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以来,职业足球赛事屡次上演人为操纵比赛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对足球运动的发展、足球赛事的正常秩序和生命力有着极大的伤害,危害了中国足球联赛的信誉。为了规范足球赛事,应该深刻剖析中国足球产生腐败的成因,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职业足球赛事操纵行为阐述
职业足球赛事操纵行为是指足球赛事的参与者(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为了追求集团或个人利益,违背公正公平公开的竞赛原则,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损害竞赛对手、第三方或者观众合法权益,破坏竞赛秩序对职业足球赛事进行支配和控制的行为的总和。[1]
二、职业足球赛事操纵行为的成因
1、足协双重身份,权利过度集中
中国足协的管理人员和组织机构由国家体育总局直接任命和指定,足协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同时,为响应国际足联“各国政府不得干涉足球”的规定,国家成立以足协班子成员为主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使得行政管理与社会团体合二为一,足协的双重角色由此产生。中国足协角色的混乱直接导致足协在职业联赛中权力的过度集中和俱乐部权利的缺失。中国足协既具有对足球事业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又拥有赛事的监督仲裁,运营管理等等权利与功能,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俱乐部仅为参与者。
2、不健全的足球博彩制度
我国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禁止体育博彩业,因此没有真正意义的博彩法。中国职业足球发展的20余年里,足球类彩票的运营非常落后,更多的资金进入了境外或地下赌球市场。最终结果导致球员与俱乐部管理层、球员与球员甚至球员与裁判之间相互勾结,从个体行为发展到集体作案,甚至有足协人员参与其中,串通操纵赛事。我们可以借鉴他国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足球博彩业并辅之以严格的监管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绝球员串通打假球,促进足球赛事的良性发展。
3、经济利益的驱使
人为操纵足球赛事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经济利益的驱使。第一,从俱乐部方面看,足球俱乐部运营每年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一些俱乐部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为了自救并延续球队的生存,就很可能会铤而走险靠贿赂裁判、教练和球员,靠操纵赛事来谋求暴利,达到以球养球的目的;第二,部分足协工作人员,本是监督和管理者的角色,然而为谋求私利,参与操纵赛事,破坏竞赛秩序,造成足坛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4、体育法制尚不完善
我国《体育法》的颁布实施,将中国竞技体育纳入法制化轨道,但是立法存在滞后性的特性,所以无论是《刑法》还是《体育法》都存在缺陷和不足,对于足球赛事操纵行为在法律中根本就未做任何明文规定。体育立法基础较弱,与体育法相配套的足球法规较少,法律法规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第一,界定模糊、量刑过轻;第二,对足球赛事的法律监管不够。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容易出现与社会道德和体育精神相违背的社会价值取向,所以针对这一领域法律监管更应严苛,为中国职业足球的更好发展建立一道绿色的法律保障。
5、足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
我国职业足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主要表现为:首先,职业球员的职业观念不强、职业意识淡薄。在足球专业运动员向职业足球运动员转变过程中,出现了为钱而战的现象;第二,在比赛中的球员表现出的职业素养水平不高;第三,个别足球裁判的职业道德缺失。裁判员职业道德缺失表现为判罚尺度把握不准确;执法判断能力和执法视野的缺乏;不合理的规避和处理赛事中发生的干扰现象;误判、漏判、偏判等现象严重;索贿、受贿、黑哨等等。
三、中国职业足球赛事操纵行为的治理之道
1、重建从业人员群体核心价值观
作为球员,就要洁身自好,恪守体育精神,尽自己的本分努力踢好球,对自己负责,对俱乐部负责,也对国家负责。要想到达这样的精神境界,就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重建球员等足球从业群体的核心价值观。首先,在职业足球联赛中,要着力培养高尚的体育道德和优良的比赛作风,重塑中国足球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其次,俱乐部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球员自律,不断提升足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足球从业人员正确的核心价值观;第三,不断加强足球管理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促使足球从业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爱岗奉献。
2、完善职业足球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制度执行力。首先,对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量刑定罪、处罚;其次,司法界与足球界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职业足球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并实施《职业足球俱乐部标准》,建立并完善日常监察制度,实施《职业足球俱乐部审查与监管办法》;第三,制定详细而全面的职业足球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并制定操作性强、惩罚有力的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适度开放体育博彩业
遏制足球赛事操纵行为,除了要依靠司法、足协、体育总局等部门监管和打击,杜绝假球与黑哨,还应建立疏导机制,尝试适度开放体育博彩业。新加坡就适度开放了体育博彩,规定赌球只能在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博彩公司进行,其它地下博彩是违法的。同时,新加坡政府严厉监控国外网络赌球的渗透,金融机构也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所以,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彩票管理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彩票法》、《博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足球博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体育博彩市场秩序,使得体育博彩业在政府可控的范围内安全、公平的运行,为中国职业足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影响而形成的大众舆论监督,是行政权力与法律外的第三种影响力。新闻媒体能够引导、强化与关注某一舆论命题,使之导向为强势舆论,形成一种社会纠偏机制,及时匡正社会运行中的弊端和偏差。我们应该把中国足球职业赛事甚至整个体育事业置于新闻舆论监督这个大的聚光灯下,让一些违法、违纪及犯罪行为曝光与众。新闻媒体要通过对事实的客观报道和评述来表达正义,为正确的舆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错误的舆论彻底的揭露和批判,保证社会舆论朝着正确的、道德的方向发展并迅速导向为主导性舆论,从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四、结语
中国职业足球赛事操纵行为是足球职业化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非常广泛,它的归因错综复杂。无论是司法部门还是体育主管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整治赛事操纵行为的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通过重建从业人员群体核心价值观、完善职业足球法律法规、适度开放体育博彩业、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等治理之道。正本清源,坚定不移地从源头铲除赛事操纵行为滋生和蔓延的土壤。重建中国职业足球发展的健康环境,净化足坛风气,重塑中国足球在国人中的形象。唯有如此,中国职业足球才能得到世界足坛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