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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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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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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内容提要]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的在建工程承揽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问题引发了学术界广泛、激烈的争论。本文以该法为出发点,在介绍、分析和比较典型立法模式的基础上,从可操作性、内在逻辑结构、外在形式美观和法域间的协调等方面进行探讨,试探性地提出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应当选择的立法模式。

[关键词] 法定抵押权 立法模式 可操作性 内在逻辑 形式美观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针对我国建设市场不成熟,业主拖欠承包费的违约行为难以有效制约的现象,参酌国外立法例,规定了承包人就工程价款债权而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它是依法直接规定的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但是,这种法定担保物权究竟是法定抵押权还是优先权的问题引发了学者间广泛而激烈的争论。本文拟对此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一、从我国《合同法》第286条看我国现行立法的模式选择

(一)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引发的立法模式之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筑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赋予了承包人就工程价款债权而对工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条也引发了学者对我国现行立法的关于法定抵押权立法模式和优先权立法模式的选择之争。

主张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抵押权的主要理由是:第一,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符合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不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不转移占有是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重要区别。第二,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未设独立的优先权制度的瑞士民法在第837条,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在第513条,德国民法典在第648条分别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规定为法定抵押权。否定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抵押权的学者认为,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是一种约定抵押权,并无法定抵押权的有关或类似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针对建筑工程设立法定抵押权,则否定了抵押权登记生效制度,对其他登记的抵押权人的利益也有影响。②

(二)模式之争中存在的缺陷及补救

优先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各执一词,雄辩滔滔,引经据典,但仔细究来,其所持理由均有可疑之处,欠缺说服力。深入研究,我们发现,优先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论证的理由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第一,在论证自身合理性的时候,采用概念涵摄的形式逻辑论证方法,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特征与优先权或法定抵押权的特征相对照,以不动产优先受偿权的规定符合优先权或法定抵押权制度分解的特征为由,将其涵摄。第二,在比较法上都以国外立法例作为其合理性的支持论据。主张优先权说的学者以法国、日本的不动产优先权(先取特权)制度为依据。主张法定抵押权说的学者以德国、瑞士的法定抵押权制度为依据。对于对方的论证均未提出有利的否定理由。第三,双方均以法律未规定独立的优先权制度或法定抵押权制度作为否定对方的理由,实际上却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嫌。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学者各自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论证自身存在的正当性、合理性时也为对方提供了正当性理由,在否定对方,论证对方的缺陷性时,也对自身的存在合理性提出了挑战,否定了自身存在的正当性。可见,对于二者论证的路径和理由进行反思不无必要。笔者认为优先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对于《合同法》第286条的解读存在重大缺陷。

2.比较法研究中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演变缺乏系统的探究。不少学者论证自己的观点时,以国外相关立法例为依据。但是这种论证方法本身是有局限性的,因为既有规定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抵押权的,如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也有规定为不动产优先权的,如法国和日本。学者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引经据典的层面,缺乏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这一问题在我国这一特定语境下的关注。有学者在对我国比较法学的研究状况进行论述时认为,当前的比较法研究“无论是微观比较,还是宏观比较,基本上都是分析和陈述不同法律体系及其具体规则、制度的异同。这样,比较法实际上成了一个搜集和储存法律异同之事实的仓库。事实的考察当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但事实的堆积并不是科学,正如石头的堆积并不等于房子一样。”③笔者认为,对《合同法》第286条进行解读时,也不能简单地堆积国外立法例。比较法上的“有”,即存在这种立法例并不能证明我国法律规定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立法模式。微观的比较研究,洞悉国内外立法例之间的关系,才能作出合乎理性的推论。

3.将法律的实然性和应然性混为一谈。《合同法》第286条所采用的究竟是法定抵押权立法模式还是优先权立法模式,是一个实然性而非应然性的问题。在争论的过程中,许多学者犯了以个人对制度的主观期待而代替对客观事物进行实证研究的错误。经过立法者主观价值判断而固化在《合同法》中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所选择的立法模式问题是一个事实问题,是“是与不是”的问题,而不是“应当是与不应当是”、“能与不能”的问题。《合同法》第286条在形成的过程中,立法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应然性问题,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和立法选择。但是,法律一旦公布并生效,则演化为一个实然性问题。两者相互区别,但同时密切联系。事实问题是立法者价值判断和立法选择的最终结果,因而认定事实问题须对条文的立法背景和过程进行考察,推知立法者的意旨。

探求立法意旨须以“立法史及立法过程中之有关资料,如一切法案、审议记录、立法理由书等”④为主要依据。但由于我国立法无附具理由书的制度,其他立法资料,如审议记录不公开,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时由起草人所作的立法说明往往非常简单,这就给法意解释方法的采用增加了困难。对于《合同法》第286条面临同样的困境。但是,我们仍能从《合同法》第286条确立的过程和参与合同法起草工作的权威学者的论述中进行合理推论。王利明教授认为“我国《合同法》也借鉴了上述(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经验,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规定了法定抵押权”。⑤从《合同法》第286条确立的过程来看,合同法建议草案第306条规定:“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设费用和报酬的,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有法定抵押权。”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建议草案基础上提出的合同法草案也在第177条规定“承建人对其所完成的建设工程享有抵押权。”后来的修改中考虑到法律条文仅规定了承包人享有法定抵押权,而该法定抵押权的内容、效力、实现方式仍有待于解释,不如直接规定其内容、效力和实现方式,更有利于法律适用,但对于该条文法定抵押权的性质认识没有分歧。⑥

二、法定抵押权制度的典型立法模式

虽然我国现行《合同法》采用了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但是实证法的研究结果并不能终结民法学的理论研究。只有在对优先权制度和法定抵押权制度具有明确、系统认识的基础上,理性地进行取舍,才能充实民法学理论,并对未来民法典的构建有所助益。由于法定抵押权制度和优先权制度都是“舶来物”,介绍、分析典型立法模式不无必要。

(一)日本模式

《日本民法典》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以优先权制度涵盖法定抵押权制度的内容,使法定抵押权呈现名实分离的景象。这一立法模式的原型是《法国民法典》中的优先权制度和《日本民法典》中的先取特权制度。日本民法中的先取特权制度取法于法国民法的优先权制度,但较其取法的对象更完善、更具典型性,因而更为后世学者所青睐。《日本民法典》于第八章规定先取特权制度,将先取特权分为一般先取特权、动产先取特权、不动产先取特权。其中不动产先取特权中规定,因不动产保存、工事、买卖产生的债权,于债务人特定不动产上有先取特权,其内容与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瑞士等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法定抵押权制度相似。

有学者主张在我国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并且保留留置权,使我国担保物权呈现质权、抵押权、优先权、留置权并存的局面,并且认为此方案“由于既保持了优先权的统一体系,又注意到优先权与现行担保物权体系的融合性,而且并不对现行法作大的改动,是一项既符合逻辑又易于操作的理想方案。”⑦

(二)德国模式

《德国民法典》将法定抵押权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手段规定于债编的承揽合同中。这种结构设计从法定抵押权与债权的关系的角度着手,侧重于法定抵押权担保债权实现的法律功能,将其从统一的担保物权中分离出来。《德国民法典》在债编承揽合同第648条第1款规定,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一部分的承揽人,以其因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可以要求定做人让与建筑用地的担保抵押权。工作尚未完成的,承揽人可以为了其已提供的劳动的相应部分的报酬以及未包括在报酬中的垫款,要求让与担保抵押权。我国台湾地区继受了德国的立法模式,于债编的第513条规定,承揽之工作物为建筑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缮者,承揽人就承揽关系所生之债权,对于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动产,有抵押权。

就现行立法而言,虽说学者对《合同法》第286条的性质究竟是法定抵押权,还是优先权亦或是法定留置权说法不一。⑧但以《合同法》第286条为基础,借鉴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例,在未来民法典中建构法定抵押权制度仍不失为一条可行的路径。

(三)瑞士模式

《瑞士民法典》将法定抵押权作为一种特别抵押权在物权编中专设一节,对其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地规定。瑞士和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采用这种结构设计。从总体上看,瑞士民法不动产担保制度与德国法不动产担保制度并无多大差异。但是具体到法定抵押权制度而言,瑞士民法虽沿袭了德国民法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同时进行了创造性的发挥,于民法典物权编第836条—840条将法定抵押权区分为无须登记的法定抵押权和需要登记的法定抵押权,作了详尽系统的规定,突破了德国民法将法定抵押权在债编而非物权编规制的模式,明确了法定抵押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形式、而非仅是债权担保手段的地位。

三、我国法定抵押权制度立法模式的选择与设计

法定抵押权制度在未来民法典中的立法模式问题,就是如何安排法定抵押权制度,从而使各项制度之间形成逻辑严谨、布局合理、形式美观的制度体系的问题。考察各国民事立法的社会背景、知识谱系并结合我国既有的担保物权体系,笔者认为,我国应当采用瑞士的立法模式。

就法律制度渊源而言,近现代民法中的法定抵押权和优先权都源于罗马法的优先抵押权(法定抵押权的一种)。罗马法的优先抵押权制度在近现代民法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继受,其中法国民法典继受最早也最为彻底。罗马法上所谓的“黑暗抵押权”制度被移植到法国。《法国民法典》颁布以后,罗马法的优先抵押权制度被安排在第三编第十八章“财产取得方法”中的优先权与抵押权中规定。日本民法在法国民法的优先权制度的基础上演化出先取特权制度。作为另一分支,德国民法吸收了优先抵押权关于“债权人为了帮助债务人保全或改良不动产而取得”⑨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在“债的关系”中对建筑承揽人抵押担保物权进行了规定。也就是说,法定抵押权和优先权在法律渊源上具有同源性。与其说他们有本质的区别,不如说是不同国家法律制度设计的结果。这两种立法模式以不同的方式安排和实现同一种对特定人、特定债权的保护。

我国现有担保物权体系的立法和学说既无体系性的法定抵押权制度,又无系统性的优先权制度,一切都在建构之中,因而完全没有必要囿于两种规制模式的具体规定,限制自己的视域,束缚自己的手脚,而应当弱化两者的区别,相互参照,取长补短,从而对权利的外延、内涵、运作模式作合乎逻辑的取舍。选取何种立法模式不再是单纯的制度间优劣比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考虑我国现有的民法理论资源(我国的民法传统和现有担保物权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和法典形式美观的综合性问题。我国之所以应采取法定抵押权制度而不采用优先权制度的原因在于:

(一)结构设计应当符合可操作性的要求

自清末沈家本修律以来,我国一直深受大陆法系之德国法的影响,近代中国民法传统的建立与德国民法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在担保物权的立法及学说理论上也不例外。德国民法中没有设立优先权制度,不把优先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形式。试图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其操作性不无疑问。就法定抵押权而言,我国虽然尚无体系化的立法和学说,但对于法定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形态向无异议,已然成为民法学界的共同语言。

法律不是纯粹思辨的结果,不单是抽象的概念、原则自我完结的封闭体系,而是带有强烈的实践性色彩的活动,它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科学性因素决定了民法典的体系首先必须是一个相对周延的逻辑体系,而传统性因素则要求体系设计者必须兼顾本国法学理论及法律实践的传统,诚如德国法学家所言,‘《民法典》的目的,是在不进行根本性变革的条件下,统一和阐明既存的私法。’”[13]创立与我国民法传统相背离的优先权制度,是对现有的民法学资源的浪费,成本过高,阻力过大,不易操作。

(二)结构设计应当符合制度间内在逻辑结构和外在形式美观的要求

从担保物权体系的内部逻辑结构而言,日本民法之所以能够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以优先权涵盖法定抵押权、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内容,建立统一的法定担保物权体系,与其担保物权体系内部的权利种类、权利效力的设置不无关系。在日本民法的担保物权体系中,质权和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留置权虽然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在物权编规制,但仅有留置效力,而无优先受偿的效力。因而,先取特权是作为惟一的具有完全效力的法定担保物权而存在的,法律体系内部不存在冲突,逻辑结构完整。

但是在我国现有担保物权体系框架下,留置权是具有完全物权效力的法定担保物权,而且,“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取消留置权的成本过高,不易操作”,因而,建立类似于日本的统一法定担保物权的构想不具有可行性。有的学者提出了一种折衷的方案: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并且保留留置权。这种作法虽然增强了法律制定的可行性,但有损于法典形式上的美观和逻辑结构的严谨。这种处理难以从理论上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保留以占有为要件的留置权这一法定担保物权形式,而不以占有为要件的法定抵押权,则归之于统一的优先权制度。这种厚此薄彼、区分对待的立法技术很难说存在正当性和合理性。

“法定抵押权十分类似于法定留置权”[14] ,两者在法典的外在形式和内在逻辑结构上有对称的作用。舍弃法定抵押权制度而保留留置权制度破坏了制度间对称的美学效果,逻辑结构的完整性也有所缺失。反之,在法典中设立法定抵押权,两种制度分别作为以占有为要件和不以占有为要件的法定担保物权,其逻辑严谨、形式美观,颇为可采。

(三)结构设计应当协调法域之间的冲突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区域间的民商事活动和交流更为频繁,消除区域间游戏规则的障碍是现实的需要。因而,我们目前对民法典具体制度的设计,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考虑到四个法域民商事立法的协调性以期能在将来顺利地统合四法域的民商法立法,建立统一的中国民法典。

立法预测,是指“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考察和测算立法的发展趋势和未来状况”[15] .要使民法典能够迎接未来社会的冲击,而不是仅应一时之需,必须了解本国社会现实并与未来社会需求合拍,实现向统一民法典的平稳过渡。澳门、台湾地区民商事立法都对法定抵押权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而没有优先权制度的设立,基于这一现实状况,笔者认为,在有利于法制统一的意义上应当采用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立法模式。虽然我们不能屈从于现实,但至少我们应当尊重现实,防止无谓的学术资源和法律资源的浪费。过渡性的民法典应当起到承上启下,协调沟通的作用。

此外,对于是采用德国的还是瑞士的立法模式取舍上,笔者认为,应在未来民法典物权编中专设法定抵押权制度。

《德国民法典》采用在债编中规制法定抵押权的立法模式,这种体例安排与德国立法背景可能有密切关系。1896年德国民法以18—19世纪德国社会经济为背景,构筑了具有强烈民族色彩的担保物权体系。由于拜占庭时期(东罗马帝国时期)的“黑暗中的抵押权”制度的成立与存续不须任何公示方法,导致德国学者“不承认法定担保物权制度”。[16]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对建筑承揽人债权效力予以强化的客观需求。为了解决现实性的矛盾,德国法从担保物权对债权的依附性着手,从保障债权实现的角度出发,在物权编外设置了以登记为要件的建筑承揽人的抵押担保物权。可见,德国法上的建筑承揽人抵押担保物权是对社会生活的应对措施。德国法并非主动自觉地试图建构完备的法定抵押权制度,相反,对法定担保物权采取一种审慎、警觉的态度,非常保守地进行零星规定。

我国倘若采用德国的立法模式,虽然能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资源即利用《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成本最低,可操作性最强,但是,这并非是一种理想的立法方案。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而言,法定抵押权与意定抵押权相对应,二者进一步抽象则构成抵押权这一上位概念。在抵押权一章中若单设意定抵押权,将法定抵押权置于物权编之外的承揽合同中,突出了法定抵押权的担保作用,但其物权性质逃逸,从形式上割裂了法定抵押权与物权的联系,抵押权概念在形式上丧失了抽象化的基础。同理,这一体例安排也从形式上割裂了法定抵押权与留置权的联系。民法典对于各种权利在结构上的安排是其内在逻辑的直观化,因而,结构的安排应尽量明晰地体现法律的内在逻辑,而不应当人为地割裂权利之间形式上的联系,破坏制度之间的体系感,给人一种杂乱无章、逻辑性欠缺的感觉,人为地制造诸多不便。权衡利弊,笔者认为,在物权编规定法定抵押权,使法定抵押权与意定抵押权、留置权交相辉映,既能明晰权利设置的内在逻辑结构,增强制度间的体系感,又能保证法典形式的美观,不失为一种理想的立法方案。

注释:

[②] 参见孟宪海:《关于设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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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我国抵押权登记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登记机关不统一、登记行为缺乏司法性、登记程序不规范等。本文在分析我国抵押权登记制度存在的弊端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的一些具体措施。关键词:抵押权登记登记机关登记效力由于任何当事人设立、移转物权,都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浅论我国股票质押融资制度及其模式选择
发布时间:2023-04-28
www.LWLM.com编辑。 论文 摘要:在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大 发展 的背景下,股票质押融资作为一种世界通行的融资操作办法,已正式实施当前我国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已到了必须推出股票质押融资办法的时候,可行性已具备,在具体操作上,......
试论共同抵押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4
卷首担保法律制度作为化解市场经济风险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手段,横跨物权法、债权法两大领域,已经成为各国民商法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而在各种担保物权中,抵押权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担保方式,素有“担保之王”之称。抵押物......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2-10-23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我国物权立法应继续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摘 要]关于物权法定原则,似乎是一直以来都没有太大争议的议题,查了相关的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0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完善 一、引言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承包......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14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登记制......
对于民法典编篡背景下财团抵押权制度之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23-05-12
一、引言 2014 年10 月23 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当前,这一议题在学术界正处于热议之......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都是以船舶为标的物......
浅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法律
发布时间:2017-01-07
一、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本理解 它是一个精心构造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贷款和应收账款被包装并以证券,即以广为人知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出售。早在1988年,James A. Rosenthal和Juan M.Ocamp。在出版的《信贷证券化》一书中,......
论我国《公司法》法定审计模式的选择(1)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审计模式的选择是《公司法》确立法定审计制度面临的首要问题,包括审计主体与审计对象范围两个方面。注册会计师独任审计与部分强制审计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模式,体现了对审计功能及其局限性的理性认识。 我国公司法不应拘泥于某......
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一)
发布时间:2023-06-25
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一) 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一) 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一) 引 言 过失相抵制度的理论非常精深,实践中的运用也异常复杂。有鉴于此,......
浅谈我国农村土地抵押的实践困境与法制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12
一直以来,由于缺少抵押物,我国农民土地投资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力或存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比例很低,从信用社、农业银行贷款的有12. 9 %,从其他银行贷款的有0.9%。有学者作过估算,我国尚有将近30万亿元价值的村镇住宅和100万亿......
论动产抵押公示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动产抵押公示制度的完善 论动产抵押公示制度的完善 论动产抵押公示制度的完善 [摘 要]动产抵押是民法中一种新型的抵押担保形式。我国以登记作为动产抵押的仅有的公示方式显然不充分,不能适应我......
让与担保制度及我国物权立法的选择
发布时间:2023-02-06
让与担保制度及我国物权立法的选择 让与担保制度及我国物权立法的选择 让与担保制度及我国物权立法的选择 [摘 要]本文从让与担保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谈起,从罗马市民法的Fiducia、日尔曼法的Treuha......
我国司法鉴定启动权归属之初探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司法鉴定启动权的归属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中岌代解决的问题,笔者通过分析世界各国相关立法例,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当事人+法院”的司法鉴定启动模式,并从模式本身的合理性,与我国诉讼模式改革方向相一致以及符合国际司......
论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与抵押权的冲突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3-03-24
摘 要 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与抵押权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者之间的冲突,影响了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本文论述了在实践中的冲突问题,并给出了对策。 关键词 法院查封 扣押 冻结 抵押权 作者简介:赵亮,武汉理工大学......
法国的立法体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宪法是一个国家立法体制得以建立的根本法律依据。宪法的稳定则是法律体制稳定存在和运作的前提。随着法国革命形势的起落、政体的变迁、政党的更迭,其宪法也在这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修改,直到1958年宪法的制定,才确立了现行的......
浅论土地抵押权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0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局发展,土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人们已不再单独将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对待,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论土地抵押权。 将其当作一种资产进行科学的管理,以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经济杠杆......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 要 公有权即国家和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权的物权法构建是我国物权立法或民法典制定中的一个体制结构性难点。国家所有权物权法构建的基本问题,是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及其与国有财产占有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度从计划经济时代的财税统一、相互融合,逐步趋向于规范化、合......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构建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21
具有资本化性质的农村集体土地一直处于沉睡的状态,2013 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浪潮将其苏醒。各地试点实践不断深入,推动了规模化、制度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形成。宁夏同心县模式通过采取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模式,形成担保和......
论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0
这里是一篇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在我国,工伤认定是整个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程序的第一道程序,可见工伤认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法律意义,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工业革命以后,大机器生产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产力,在不断创造财富的同时......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1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摘要]:在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制度应该如何定位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该制......
探微抵押权(1)
发布时间:2023-03-01
我国正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为《物权法》),需要人人献计献策,以便未来的《物权法》成为优秀的法典。 本着这 种想法,本 文检讨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 称为《物权法征......
论一般人格权的立法模式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论文关键词: 一般人格权;人格;立法模式 内容提要: 一般人格权的产生及其模式是与民法典尤其是人格权法的立法模式息息相关的,因此,受限于不同制度背景的一般人格权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优缺点。从我国民法典的大背景着眼,将一般人格......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发布时间:2023-07-24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论我国物权法立法中的所有权体系 [摘 要]物权立法中,作为物权核心权利的所有权,其体系如何构建,学者们之间,以及与立法机关......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
发布时间:2022-10-22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 目 次 一。本文的缘起 二。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之剖析 三。法定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设......
准物权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立法建构
发布时间:2013-12-19
准物权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立法建构 准物权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立法建构 准物权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立法建构 [摘 要]准物权是对矿业权 、水权、渔业权、狩猎权等一些在性质和内容等各方面都有相当差异的特......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目 次 一.本文的缘起 二.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之剖析 三.法定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设立 四.法定通常夫妻财产制类型选择 一.本文的缘起 继2001年4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婚姻法......
论我国应建立居住权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我国应建立居住权制度 论我国应建立居住权制度 论我国应建立居住权制度 [摘 要]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最初作为人役权的一种形式,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都建立了居住权制度。基于我国社会现......
法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1、公民权利和给予公民关于行使公共自由的基本保障,为了国防对公民在人身和财产上所设定的负担; 2、国籍、人的身份和能力、婚姻制度、继承与赠与; 3、关于重罪和轻罪的确定和对它们可以适用的刑罚,刑事诉讼程序,赦免,新的审......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推行的法律障碍
发布时间:2023-02-13
论文关键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倒按揭;流质;土地使用权;公司; 论文摘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以住房为抵押的借贷,并以此为核心拉动养老、保险、房地产等多项活动。该制度在国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从分析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我国物权法中不应规定间接占有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26
我国物权法中不应规定间接占有制度 我国物权法中不应规定间接占有制度 我国物权法中不应规定间接占有制度 [摘 要]本文针对我国在制定物权法时关于是否规定间接占有制度的争议,从实证的角度分析评......
法国的立法体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王晓民主编:《世界各国议会全书》,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405页。 洪波著:《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2月版,第154页。 法国议会的立法范围包括:1.法律规定有关下列事项......
关于我国设立亲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于我国设立亲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设立亲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设立亲权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在身份权日渐演变、隐消的现代民法中,唯有亲权仍保留着一定的传统地位和现实社会......
典权制度立法的冷思
发布时间:2023-03-10
典权制度立法的冷思 典权制度立法的冷思 典权制度立法的冷思 [摘 要]纵观我国物权法的各个草案,无一例外的建议设立典权制度,并为之单独制定一章置于用益物权篇内。在我国物权法即将出台之际,学......
论我国独立保函法律制度构建
发布时间:2023-07-25
[摘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独立保函因其明显优于传统担保的债权保障功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实践中,国内银行和专业担保机构在独立保函的使用上已经相当规范化和国际化,但独立保函在国内法律中的地位远远没有达到......
关于制定我国物权法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于制定我国物权法的探讨 关于制定我国物权法的探讨 关于制定我国物权法的探讨 关于我国物权法的整体结构,我们认为应以传统物权法的体系为基础,结合我国实际需要予以安排。具体包括: 1.总则......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发布时间:2022-09-26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浅议我国国债立法 「摘要」通过对我国国债立法现状的分析,针对我国国债的特点和......
浅析我国国际私法中权利质权设立地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10-25
一、问题的提出 权利质权是指以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如依法可转让的各类债权或者其他权利)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权。现代社会以证券设质融资的方式甚为普遍,尤以国际贸易中商业票据的设质为最。而这种权利质权的兴起,必然带来的是相关涉......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论文关键词 租赁权 抵押权 冲突 物权作为绝对权,具有优先效力。根据债的关系的相对性,债权人仅得对债务人主张基于债之关系而生......
试关于流通抵押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3
内容提要:根据对罗马法和德国法抵押权制度的历史、抵押权现在发展的趋势以及中国的抵押权立法状况的考察,提出了旨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建立流通抵押权的建议:完善登记制度、抵押权的独立、抵押权次序的固定、抵押权的证券化。 ......
浅谈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方式
发布时间:2016-12-06
一、我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之立法方式 从上述概念看来,公共秩序仅仅起着防卫的作用,即防备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对法院地国的根本利益造成损害,学理上称之为消极功能。但事实上,法院不顾冲突规范,对某些关乎国家重大利益、基本政策的法......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3-12-19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一、美国隐私权的概念及内容 究竟什么是隐私权?这个在美国......
我国文物保护立法模式探讨
发布时间:2016-12-16
一、域外文物保护立法模式的现状与评析 总览世界各主要国家(地区)的文物保护立法现状,文物保护立法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即分别立法模式、综合立法模式和统一立法模式。分别立法模式,是指从单个文物要素或者从文物保护某一具体措施的角......
我国商业秘密立法模式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09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商业秘密经济价值日益凸显,对商业秘密进行立法保护受到各国重视。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无形财产权视角出发,分析我国现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模式的现状及不足,提出针对《商业秘密保护法》送审稿内......
我国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的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02
摘 要:由于卡特尔的危害性和隐蔽性,宽恕制度应运而生。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宽恕制度,提高了执法效率。但反垄断法规定的宽恕制度存在很多不足,仅仅是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文章将探讨宽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 关......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完善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完善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完善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各国破产法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破产法最成熟的一项制度,建立该项制度的目的是......
浅析我国公务员抵抗权制度之完
发布时间:2023-02-04
1、公务员抵抗权理论通说 在行政法上,对是否服从上级错误或违法命令问题有绝对服从说、绝对不服从说、相对服从说和意见陈述说四种学说。根据现代公务员立法的实践,相对服从说是各国对于公务员服从义务规定的通说,下属无权对上级命......
美国的立法体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2
3、设立军事学院和海军学院。引申自建立和保持陆军和海军的权力; 4、发电和出售剩余物资。引申自处置政府财产、管理商业和宣战等权力; 5、帮助和管理农业。引申自征税、提供公共福利和管理商业的权力。 (三)禁止联邦行使的......
美国的立法体制(6)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7
从利益的角度讲,如果突破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联邦(中央)和州(地方)有关权力划分的争论永远会存在,因为权力背后是利益和需要。即使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由于立法语言的模糊性、情势变更、现实需要等多种原因,也都可能引致立法权限......
试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4
论文摘要:司法鉴定制度是保障司法制度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在诉讼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司法鉴定制度逐渐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实践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如何完善发展司法鉴定制度,......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9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摘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审议当中对于我......
论我国诉讼制度中的司法鉴定(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6
【论文关键词】诉讼 司法制度 司法鉴定 论文论文摘要: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根据我国诉讼制度中司法鉴定的产生、发展......
我国税收立法权转授有悖于税收法定主义
发布时间:2023-03-16
我国税收立法权转授有悖于税收法定主义 我国税收立法权转授有悖于税收法定主义 我国税收立法权转授有悖于税收法定主义 对税收立法权的合宪性要求实质是实行税收法定原则,即税收法定主义。......
美国的立法体制(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一)立法建议权 美国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合众国的国情,并将他认为必要而适当的议案提请国会审议。"总统根据宪法的此项规定,以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国家预算咨文、年度经济报告等形式,行使立法建议的权力。......
美国的立法体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确立的原则,授权立法成立的条件包括:1、国会对于授权事项须有授权的权力;2、国会须明确限定授权的范围--明确授权的主题,定明政策,确定授权立法的标准;3、国会应于偶发性事件的立法中规定其要决定的范围......
美国的立法体制(7)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07]曾广载:《西方国家宪法和政府》,湖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3月版,第240-241页。 [08]王晓民主编:《国外议会研究文丛》第一辑,华夏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80页。 [09]引自孙哲著:《左右未来:美国国会的制度创新和决策行为》......
英国的立法体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地方的立法职权 英国地方政府制度是1974年4月1日在全国改革后推行的,全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大地区组成[xiii]。在威尔士和英格兰设郡和区;区以下设教区或乡。苏格兰设大区和区;北爱尔兰只设区。在地方的每一个郡......
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发布时间:2023-06-23
内容 摘要: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快速 发展 的过程中,其 金融 风险隐患也不断地暴露出来。为防范于未然,避免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给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损害,对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因素进行 分析 和探讨防范风险的措施是必要的。 关键词......
试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模式中的调解制度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面临一个很大的困扰,就是治标不治本,这种现象突出表现在对涉民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因此,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引入调解机制便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当前存在的大量涉民行政案件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案件的情......
英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9
英国议会享有立法权的体制,"可能使人以为法律是由议会'制定'的。但是,这些表面现象都是欺骗。"[vii]事实上,议会并不起草法案,对法案的修正权,也主要由政府行使。 (一)政府的立法提案权 英国政府在议会立法过程中起着较大......
美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通过决议和财政法案; 3、审议法案; 4、对州宪法提出修正案,等等。 州议会一般每年开常会一次,会期通常不超过2个月。有17个州是隔年开常会一次。在一些州,公民还享有创制权和复决权。征集一定数量的公民签名同意后,就可......
英国的立法体制(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2
根据董礼胜教授的相关资料及其研究,英国在工党政府1997年5月上台之前,长期以来基本上是不可能谈论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划分。1997年工党执政后,首次明确划分了中央政府与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地区政府的权限;恢复大伦敦议会,赋予其......
论在我国建立国际私法判例制度的构想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论文摘要:判例在国际私法中,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在我国,判例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随着两大法系的日益融合,法、德、日等国纷纷以判例作为国际私法的补充,故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国际私法判例制度,并对此项建立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基......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发布时间:2023-03-24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论我国物权立法思想的错位 [摘 要]物权法作为私法之重要部分,应以权利为本位,张扬个人自治。为此传统物权立法思想以所有权为中心,以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