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协调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所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协调城乡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侧重点,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能更好的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我国农村公路网络已初步形成,但不少地区的农村公路特别是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仍属空白。本文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对新形势下农村公路管理途径提出了个人观点。
【关键词】农村公路 管理途径 探析
农村公路线多面广,是公路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国、省道主动脉输送和汇集的任务,尤如人身体中的毛细血管,是各种人流、物流、信息流的网络枝节和端点,是县、乡、村三级交流的主要通道,遍布全国各个角落,直接为县城、镇及广大农村服务。农村公路的整体发展水平对促进城镇化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加强城乡物资交流,方便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公路管理的必要性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取得切实的效果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优化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不仅仅能够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同时,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也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是农村工作的作用时间得到延长。
第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公路利用率的提升。新农村建设在当今的社会中已经不再是一个生僻的词语,在很多人的意识中都已经对新农村建设有了客观的理解。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是配合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而来的,通过工程公路的管理工作将有利于农村公路利用率的提升,切实的保证新农村的实现。
第二,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公路网络的管理工作。在我国公路管理体系中,农村公路的管理是不容忽视的部分,尤其是在我国的许多偏远农村,公路管理的不完善将影响我国公路管理的整体效果体现。
第三,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条件。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就道路,仅仅依靠道路的修建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以此带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农村公路管理现状分析
(一)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根据我国公路修建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的大多数到了都是由乡级政府或者市、县级政府组织的,其能够针对乡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高效完成修建的任务。这种农村公路的修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认可,市、县、乡乡各级政府对农村到了的修建认识也在不断提升,为农村公路的修建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但是,与城乡公路修建相对应的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不足,各级政府没有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形成一个较为科学的认识,重视程度也不高,“重建轻管”的理念在许多地区较为“盛行”。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我国的大部分农村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合理农村公路管理理念。
(二)缺乏完善的责任机制
在我的立法中已经明确了对公路管理和建设的法律规范,尤其是针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及其养护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规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就是针对优化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工作的一项规定。但是,在我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尤其是在责任管理机制上,许多管理人员形成了相互依靠、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而且农民群众也没有发挥对公路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严重的影响了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三)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在我国许多地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人员都为当地的农民,或者是当地的农村干部,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公路管理知识培训,也没有较为专业的管理方法,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同时,由于农民的劳作任务较大,其管理人员的精力无法专注于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管理工作的进行。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村公路管理的效果好坏。
(四)管理资金支持不足
对于农村公路的修建工作来说,各级政府都倾注了大量的资金,将修建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在许多地区,其没有针对农村公路管理上给予资金支持,使的许多出现质量或者其他方面问题的农村公路不能及时的进行解决。同时,对于一些已经为农村公路管理配备了专门的费用的政府来说,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优化,但是还存在者经费不足的现象!资金的支持是我国农村路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三、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情况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江苏省农村公路网络已初步形成,但相对于农村公路建设速度,不少地区的农村公路特别是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仍属空白。另一方面,当前江苏省正在大力推进乡镇交管所的规范化建设,且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托乡镇交管所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乡道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新修订的《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监督管理工作。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由此可见,县道的监督管理(包括养护管理)、乡道的路政管理应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通常为县级公路管理站)负责。
(一)交管所具有独特优势
一是从管理点的布局上看,乡镇交管所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布点,与农村公路管理点多线长面广的情况相匹配,能够迅速赶赴事故点、违章点,也为各乡、镇办理路政许可事项提供了便利。二是从体制上看,规范化建设后的乡镇交管所是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也是乡镇人民政府交通工作主管部门,受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与镇级政府机构的工作交流、协调工作更为顺畅,可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从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轨提供良好平台。三是从改革效果上看,精简机构、减员增效是改革应当遵循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纳入路政管理体系,需要增加人力物力,利用交管所的办公场所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集约化、节约化。 (二)交管所的规范化建设成果显著
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区)交管所机构设置已经过正式批复,县(市、区)设立了副科级的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乡镇设立了正股级建制的交管所,体制已基本理顺,人员配备到位,内设机构分工合理。在形象上树立了行政执法良好形象,方便群众识别和进行监督。
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科学持续发展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要求,结合县情民意,科学制定符合地方特色和实际的管养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出台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日常管理养护考评办法$实施意见等,明确县、乡、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和管理网络
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是对我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的一个重要保证,作为各级政府要积极的落实责任制度,将农村管理工作按层级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管理阶层的责任,将责任细分,落实在每一个人的身上。同时,以落实责任为基础建立监督机制,从而构建完善的责权监督机制,促进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建立以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为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为乡级管理机构的管理网络,落实乡村道日常养护人员,开展全面养护。健全一套“县级有路政员、乡级有协管员、村级有联络员”的管理机制和“县级有指导员、乡级有管理员、村级有养护员”的三级养护管理网络和的路政管理网络。
(三)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执法模式改革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落地。乡镇交管所、县公路站都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一个地区宜只设一个公路管理机构。从实际情况看,尽管法律法规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监督管理职责,但这仅是明确公路管理机构具有管理公路的资格和职权,具体哪个公路管理机构来管理、管理哪些线路、需要达到何种要求,仍然需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明确,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定的条件。同时,交管所与公路站如何分工协调,也要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以避免基层无所适从。同时,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也需要加强考核监督,保障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乡镇交管所、县(市、区)公路站各项职能履行纳入依法运作、依法监督的轨道。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农村公路管理责任的真正落实。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的投入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行为来满足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所需要的资金,在资金充足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规划。同时,各级政府还需要调动当地企业对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感,发挥政、企双重力量,共同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当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已成为推进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作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应抓住机遇,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规范管理养护行为,维护公路建设成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服务”职能,努力开创公路交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