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噪音造成损害是否应当赔偿
1999年7月的一天上午,某市养鸡专业户张某正在给鸡添加饲料,一阵巨大的飞机轰鸣声传来,由远而近,震耳欲聋。他抬头一看,为邻近的两个行政村喷洒农药的飞机正从鸡场上空七八米处飞过。
飞机飞走后,张某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刚才还在欢快觅食的鸡群炸了窝,一个个惊恐万状,乱飞乱撞,发出凄惨的叫声。 张某认为,是喷洒农药的飞机噪音造成了鸡大量死亡和生长缓慢,有关单位应当对他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航空器“组织实施作业飞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作物或者牲畜等造成损害。”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者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落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地面(包括水面)上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飞机所属单位某农用航空服务站应当依法赔偿张某所蒙受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