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画家郑绩在他著的《梦幻居画学简明》中讨论了几个议题,在论到意时,他抛出了一个极具意蕴的观点:何为味外味?笔若无法而有法,只以意会,难以言传,正谓此也。予曰:不可有法也,不可无法也,只可无有一定之法。意在中国现代汉语词典中释义为心思;心愿;人或物流露的情态等等;而在音乐艺术中比较重要的功能就是知情表意的审美功能。不可有法,不可无法,阐述了我国古代艺术家朴素的艺术哲学观点,即章法自然,泾渭分明。
一、不可无法音乐艺术中继承之大成
对于音乐艺术来说,继承是必要和肯定的。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丰富的音乐艺术资源,随着近代闭关锁国的解除,外国音乐文化渐入,我国音乐艺术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国家民族音乐逐渐面临危机,如何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音乐文化,是留给当代音乐工作者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胡、古筝、琵琶、阮等民族器乐作为我国传统特色的本土乐器,在我国频繁的朝代更迭中见证着中华民族的荣辱兴衰;近现代西方音乐、乐器的传入打开了我国人民更广阔的视野,人们在多样的音乐艺术中徘徊,本土的民族器乐面临着危难的逼迫。虽然在20世纪20年代,音乐家刘天华先生就已将民族乐器引入高等音乐教育,但是在我国百年的发展中几乎所有的高校音乐学院普及了钢琴声乐的必修课程,而民族乐器仅以选修或非必修课程存在。少数的高校民族器乐专业的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生们已经默然把西方的音准节奏概念、音乐语言、审美观点作为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奠基,基本上无法掌握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语汇和风格特征。与此同时,高校民族音乐教师也将他们的教学重心放在对演奏技巧方面,忽视了对我国古代民族音乐的内涵培养。
不可无法启示我们,我国高校民族器乐教学在当代没有固定的章法约束是不可以的,先要设计一个基础理念,即为对本民族的传统音乐学习为基础,作为学习其他民族音乐文化的参照。在高校器乐教学中首先指出民族器乐教学的必要性,拓宽民族器乐的表演学习环境。
二、不可有法音乐艺术中创新之出新
创新作为新时代最喜欢的关键词之一,它本身蕴含着更新、创造、改变等多层的含义,可以说如果没有创新时代不会进步,人的生命不能得以成长。在我国当前创新驱动的国情背景下,我高校的民族器乐教学的创新也在伺机而动。在高校中以新民乐为代表的演奏形式受到广大青年人的喜爱,笔者在跟随学校民族乐团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过程中深有体会,以传统民乐与架子鼓、吉他、键盘乐器等现代流行乐器为搭配,形成青年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丰富了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
不可有法启示我们,新时代的创新要敢于想,敢于出新。要求高校民族音乐教师和学生都对民族音乐教学满怀热情,民族乐器发展了近千年的时间,它的发展不能止于这个时代;当代人有更广阔的视角和资源,应该更好的利用在民族器乐教学的创新方面。就像刘天华先生最先把二胡作为独奏乐器的创举一样,新时代的民族音乐工作者需把握时代的新方向,敢于承受舆论的风波与压力,致力于我国传统民族音乐的创新。
三、可无有一定之法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
传统音乐艺术经过上百年上千年的锤炼,其中取得的成果符合多数人民的审美需求,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历史文化的见证;而创新的新型音乐而代表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也就是代成审美艺术,拥有生机勃勃的旺盛生命力,是推动时代前进的不竭动力。
音乐艺术中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应该是辩证统一的,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章法自然,泾渭分明,这不是不可能完成的。音乐艺术中继承与创新的总驱动力应为音乐艺术的前进发展。就我国高校民族器乐教学来说,虽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也同样有广阔进步的空间。我国近年来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展露的大国形象,使得国际上开始频繁的关注我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我国传统民族艺术作为国家文化标志之一,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我国几千年民族音乐艺术的内涵值得音
乐艺术工作者更深入的挖掘与探究;高校民族音乐教学也需要推陈出新,适应当前时代环境的要求,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
可无有一定之法给我们的启示是,在音乐艺术中继承与创新是辩证统一的整體,更多的思索与探究他们的整体关系,是适应当前时代要求的重要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