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阐述了出版物中科技术语规范的重要意义,提出出版界应积极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编辑应掌握科技术语定名的原则,明确出版物中术语规范的主要对象。
关键词:出版物;科技术语;词语规范
1990年,新闻出版署曾与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联合下发《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原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实施的新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规定:使用科技术语不符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技名评委)公布的规范词的,每处计1个差错。《科技期刊学术类质量要求及其评估标准》非常明确地提出,应贯彻国家有关出版标准,学术专业名词和术语要求统一、标准、规范。①
尽管如此,科技术语不规范甚至用错的情况仍屡屡出现,甚至在教育领域中也存在错用或误用科技名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生对科技知识的正确把握和我国相关学科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有专家呼吁,“应该将科技名词规范化工作纳入到教材质量评估和师资培训计划当中,以更好地发挥科技名词规范工作对提高教育质量应有的作用。”②
一、出版界应积极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
科技术语是汉语词汇中比较特殊的、专业性很强的一部分词汇,由于使用范围有限,因此不为多数人所了解和掌握。加之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知识、新概念不断涌现,即使是懂专业的编辑也会遇到新概念、新名词的规范问题。而且,随着编辑队伍的新老更替以及近年来出版界的发展繁荣,大量新人涌入编辑队伍中。从整个编辑队伍看,术语不规范使用一是因为编辑的术语规范应用意识不强,有些编辑头脑中甚至没有这种观念。二是编辑的术语规范应用能力不强。因此,出版界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的机构主要是全国科技名词委,其开展的术语规范应用教育形式主要是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事实上,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只有全国科技名词委唱独角戏而没有其他行业部门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是不行的。全国科技名词委针对新闻出版界编辑人员、校对人员的规范科技名词培训班人数也有限,如2006年70多人参加,2008年120多人参加,2009年近70人参加。显然,这种活动并没有引起新闻出版单位的足够重视。笔者认为,出版界应该积极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不断提高编辑的术语规范应用意识和术语规范应用能力。
首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术语规范应用教育工作,要加强编辑术语规范应用教育制度建设,要把术语规范应用教育作为新编辑入职教育和老编辑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其次,要发挥版协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做好术语规范应用教育的宣传、组织等工作。再次,出版单位应建立具体的术语规范应用教育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编辑接受术语规范应用教育。
开展术语规范应用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对编辑进行培训,“开办规范名词应用培训班,尤其针对新闻出版界,是快捷而有效的增强非术语专业人员术语应用意识和术语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开展术语应用教育的富有开拓性的尝试。”③术语规范应用培训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准化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印发的重要文件等有关术语工作的内容,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五大类期刊评估标准及要求、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等,中国术语工作的历史沿革,术语定名的原则,出版物中科技术语规范的主要对象,不规范应用术语所带来的种种后果,海峡两岸术语交流对照的必要性与迫切性。通过培训,增强编辑的术语规范应用意识,提高编辑的术语规范应用能力。出版单位还可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有侧重地加强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术语规范应用培训。
二、编辑应掌握科技术语定名的原则
科技名词委在对科技概念定名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单义性。即名词是单一的、专用的,从理论上讲,一个概念只能有一个专门的、固定的名词,即“一义一词”,且一个词也只对应一个概念,即“一词一义”。对一个概念具有多个名词的,定名时只选择与概念相符或较贴切的词,只定一个术语。如大气科学中的nowcast,选用最能代表其内涵的“临近预报”为规范名,而淘汰“现时预报”“现场预报”“即时预报”等名称。
2.科学性。即定名应当准确表达一个概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属性,使其名符其义④。例如:noise以往有称“噪音”的,也有称“噪声”的,现已定名为“噪声”;uncertainty relation原称为“测不准关系”,其实并无“测”的含义,所以定名为“不确定度关系”;天文学中的Greenwich,以往称“格林威治”,但该词中的字母w不发音,所以新定名为“格林尼治”。⑤
3.系统性。即在审定名词术语时,充分考虑术语的概念体系,包括上、下位的概念关系,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关系,时间、空间与因果的关系。如半导体―半导体器件―晶体管―场效应管,是一个系统名词形的树状结构。⑥
4.简明通俗。即名词术语应简明、易懂、易记、易写。如optical fiber定名为“光纤”,television定名为“电视”。有许多术语由长串的词语组成,冗长难记,在不改变原概念的前提下,可在一定的范围内或遵照公知公用的原则使用缩略语,如radio detecting and ranging→radar(雷达);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laser(激光)。⑦
5.约定俗成。对应用面较广、使用已久、已为大家接受的词,即使科学性不强,也予保留,不轻易改动。若改动后可能造成新的混乱,不利于统一的词,也予保留。如mechanical motion沿用习惯称谓“机械运动”,而不改为“力学运动”。又如,robot被命名为“机器人”并不准确,但考虑到人们已经习惯这个用法,就未作改动。
6.国际通用与中文特点。名词术语应与国际通用的概念保持一致,力求在词形与发音上都与国际词相近,尤其是对一些由特殊的希腊语或外来语词素构成的术语,要尊重国际习惯。如X-ray称X射线、α-particle称α粒子、β-decay称β衰变、BASIC语言等。一些词则应保持民族语言特点,如我国天文学家早已定名的“金星”“木星”,很有中国风格,经审定仍维持原名,而不用“爱神”(Venus)和“大力神”(Jupiter)的说法。⑧ 7.协调一致。①同一概念在不同学科中名称不一致时,按照“副科靠拢主科,主科尊重副科”的原则统一定名。如probability,物理学叫“几率”“或然率”,数学叫“概率”。这是主科数学的基本词,经协调选用“概率”。②几个学科的交叉词有分歧,通过这些学科互相协调来统一命名。如对“苷”和“甙”的定名长期有争议,化学学科用“甙”,生物化学学科用“苷”,经协调统一用“苷”。③原则上应与已发布的有关名词方面的国家标准协调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应充分协商,慎重定名。④对海峡两岸的科技术语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基础后应用的原则逐步协调统一。对新词则可共同研究定名,以求取得一致。如《遗传学名词》中的locus定名为“基因座”,ribosome定名为“核糖体”,即采纳了台湾同行的意见。⑨
编辑掌握这些定名原则,“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有助于牢记定名的术语,规范应用术语。
三、编辑应明确出版物中术语规范的主要对象
1.规范术语的用字。即规范书稿中遇到的术语用字不规范的情况,包括错别字、异体字、俗字、自造简化字等。如把“时间分隔制”的“隔”写成“割”, “侵蚀面”的“侵”写成“浸”,把“挂挡压力”的“挡”写成“档”,“起航”的“起”误用为“启”,把“海绵”的“绵”写成“棉”,“叠标”的“叠”误用为“迭”,“青磐石”的“磐”错写成“盘”。⑩
2.规范术语中的同音词(或近音词)。同音词是指声音相同而意义不同的词,又叫“同音异义词”。还有一类词与同音词相似,词与词之间一部分字的发音相同,而另一部分字的发音相近,但两个词的意义不同,这里把它叫做“近音词”。术语中的同音词(或近音词)常常被用混。如“震动”与“振动”、“萌芽率”与“萌芽力”、“通信”与“通讯”。
3.规范术语中的等义词。等义词是指语言中意义相等、色彩相同,可以互相替换使用的词,即“名异实同”的词。术语中的等义词主要是由于不同地区的语言习惯不同,或有的人使用学名,而有的人使用俗名,或译名不同造成的。对术语中等义词的规范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①目前允许使用的非规范名,是不推荐用名,一般不宜使用。如“超音速”“惯性定律”“抗坏血酸”“抗菌素”“珍稀植物”须相应地改用“超声速”“ 牛顿第一定律”“维生素C”“抗生素”“稀有植物”。②已淘汰的旧名,不得使用。如“商高定理”“比容”“云幕”“老第三纪”“心肌梗塞”须相应地改用“勾股定理”“比体积”“云幂”“古近纪”“心肌梗死”。③有些词系通俗用法,为非学术用语,科技书刊也不宜使用。在科普读物中必须使用时,应注以相应的规范名。如“打嗝”“海绵动物”“隐形镜片”“白果”“空心菜”“电脑”,必须使用时应在其后标注相应的规范名“呃逆”“多孔动物”“接触片”“银杏”“蕹菜”“电子计算机”。
4.规范术语中的音译词。音译词是将借词按外国语或国内兄弟民族语言中的声音形式翻译成汉语,用汉字表达其读音的词。术语中音译词译名混乱的现象比较常见,主要表现为:同一术语有多个汉译名,这些汉译名有些字数不等,有些发音不完全一致,有些所用的汉字不完全相同,更多的则是上述情况的综合。如“罗兰”与“劳兰”、“莫尔斯码”与“摩斯码”、“卸扣”与“卸克”、“氟利昂”与“氟里昂”、“斯恰诺旋回法”与“史乔那旋回法”、“奥米伽”与“奥米加”、“黑格经验公式”与“何戈经验公式”等。经审定,上述每对词均应使用前者。
5.规范术语中的简缩词。有些术语字数较多,使用不方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被缩写成两三个字,其含义不变,我们称之为简缩词。有些简缩词是经规范的、在行业内被广泛认可的术语。在已公布的学科“名词”中,“注释”栏内的“简称”即是规范的简缩词,是与正名等效的名称,可以使用。如“核物理”“光纤”“烃”“血凝”“代谢”“艾滋病”“平巷”“地道”等。但对于那些简缩得并不合适的术语,必须加以规范,将其改为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如“一水”“二水”,它们在行业内并没有被广泛认可,更未经审定公布,需要改为全名,即改为“一级水手”“二级水手”;而对“水巷”“国路”等不合适的简称则应改为规范的简称,即“平巷”“国道”。
6.规范术语的注音。在编校实践中,还应注意规范注音问题。如:“模型”与“模具”,“模型”中的“模”应读做“mó”,而“模具”中的“模”应读做“mú”;“标识”中的“识”应读做“zhì”;“淋巴”与“淋病”,“淋巴”中的“淋”读做“lín”,而“淋病”中的“淋”读做“lìn”。
注释:
① 张伟.信息科技名词规范使用例析[J].中国科技术语,2010,12(6):52-57.
② 本刊编辑部.谈谈开展科技名词工作法规建设的必要性[J].中国科技术 语,2011,13(3):5~7.
③ 代晓明.谈术语应用教育[J].中国科技术语,2009,11(6):30~34.
④ 高素婷.科技名词审定工作实践与体会[J].中国科技术语,2009,11(1): 11~15.
⑤⑥⑦⑧ 陈浩元.科技书刊标准化18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 社,1998.
⑨ 潘书祥.汉语科技术语的规范和统一[J].科技术语研究,1998(1):8~13.
⑩ 李杰美.地质科技期刊中的几个错例[J].编辑学报,2001,13(4): 211~212.
张瑞喜.是耶?非耶?――几组容易混淆的字词浅析[J].科技与出版,1999 (5):21.
周庆.科技论文加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与出版,1999(增刊):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