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阿尔都塞作为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理论思想家,他的意识形态理论是他整个哲学思想的核心,在整个中西方哲学界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试图对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物质性特征、主体性特征进行论述,从而更深入的理解与认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
【关键词】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物质性;主体性;特征
中图分类号:B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250-02
一、物质性特征
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是个体与现实生存条件的一种想象关系,而这种想象关系最终取决于他们与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想象关系,这种想象关系本身具有物质性的存在,所以,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这里所说的物质性可以理解为“没有不借助于意识形态并在意识形态中存在的实践”,这就是说,意识形态存在于实践之中。
我们都知道,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及其实践中,每一种道意识形态机器,都是意识形态的一种载体,是意识形态起作用的一种途径,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如政治的、法律的、伦理的、宗教的、审美的、道德的等等)都是由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臣服性来保障的,也就是说一种意识形态总存在于某种机器当中,存在于这种机器的实践或各种实践当中。这种存在就是物质的存在。例如,教育的AIE,是由不同的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构成的制度,学校的这些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在校行为、可以奖励学生的优秀表现、可以惩罚学生的不好表现、还可以开除严重违纪的学生等等,当然学校的这些制度都是代表着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这样以来,国家意识形态就存在于教育AIE中,也就是学校的实践当中。再如,宗教的AIE,是由不同的教会制度构成,在封建社会尤其是西方社会,教会不仅具有宗教职能,甚至还有教育职能(像教会学校),文化信息传播职能,在社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样以来,教会就会集众多权利于一身,对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起了重要作用,国家的意识形态自然的就通过宗教AIE发挥作用,也就存在于教会的实践中。显而易见,国家意识形态也存在于实践之中,这种存在就一种是物质的存在。
总之,无论是国家的意识形态,还是个体的观念,意识形态都是存在于实践之中,都具有一种物质性的存在。
二、主体性特征
通常我们会认为,我们的生活由自己主宰,我们就是自己生活的主体。实际上,在阿尔都塞看来,我们的想象,我们的构想不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他说过“没有不借助于主体并为了这些主体而存在的意识形态”,这就是说,一方面,主体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所有的意识形态都为了这些具体的主体而存在;另一方面,所有意识形态都要通过主体这个范畴来发挥功能,因为意识形态的这个目标(为具体的主体而存在)只有借助于主体即借助于主体的范畴和他所发挥的功能才能达到。鉴于此,为了详尽的阐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主体性特征,现在从以下几个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主体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
为什么说主体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呢?这是因为“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这种功能定义了意识形态本身)就在于把具体的个人‘构成’主体。在这双重构成的交互作用中存在着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意识形态无非就是它以这种功能的物质存在形式所发挥的功能。”①
(二)所有意识形态都要通过主体这个范畴来发挥功能。
阿尔都塞早就说过“没有不借助于主体并为了这些主体而存在的意识形态”。主体是意识形态的物质载体,离开了主体这个范畴意识形态的功能就难以发挥。为了弄清楚“所有意识形态都要通过主体这个范畴来发挥功能”这个命题,首先,我们要知道“具体的个人”和“具体的主体”二者之间的关系,即“具体的主体”只有在它们由“具体的个人”来担当的意义上才存在;其次,我们要知道“在个人中间‘招募’主体(招募所有个人)、把个人‘改造’为主体(改造所有个人)”,这是意识形态发挥功能或者说起作用的主要方式。
现在我们来想象一个场景,比如说在校园里,有一天你正低头走着路,这个时候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在叫你的名字,作为被呼唤者你很自然的转过身、扭过头,回头看看是谁在叫你,这样以来,只是一个简单的转身,你就变成了一个主体。原因其实很简单,你已经承认那个声音就是在呼唤你而不是别人。再比如说,还是在校园里,有好几个同学走在一起,这时从他们(或她们)的背后,也可能是左边或者右边,传过来一个声音:“喂,那个同学请你等一等”,这个时候,会有好几个同学同时转身,当然了被叫的那个同学可能会最先做出反应,相信、怀疑或者知道就是在叫他,换句话说,这个同学听出了这个呼唤所叫的就是他(或她)。实际上,通过这两个校园里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事情的发生并没有连续性,因为被呼唤者听到有人叫他,然后他转过身看是谁在叫他,以及呼唤者发出呼唤的对象(即被呼唤者),这些事情之间不存在任何的连续性。
由此可见,把个人询唤为主体和意识形态的存在是一回事,所以,这件发生在意识形态之外(实际上发生在校园里)的事,其实是发生在意识形态的内部。这样以来,那些呆在意识形态内部的人,就有理由相信自己是存在于意识形态之外了。实际上,意识形态从来不会说:“我是意识形态”。“只有走出意识形态,进入科学知识,才有可能说,我就在意识形态内部(这是相当罕见的情况);或者说:我曾经在意识形态内部(这是一般的情况)②”。显而易见,意识形态内部的指责肯定是不会针对自己的(当然马克思主义者、真正的斯宾诺莎主义者除外),从来都是针对别人。这就可以理解为,意识形态虽然没有(自身的)外部,却又是(科学和现实的)外部。总之,意识形态是永恒不变的,意识形态一直把个人询唤为主体,所有意识形态都必须通过主体这个范畴来发挥功能。
(三)个人从来都是主体
至于“个人从来都是主体”这个命题,其实我们很容易理解,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可以举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比如说从孕育一个小孩开始、直到到他(或她)出生或者是成长,父母、家人、亲朋、好友可能都会对这个孩子寄予一定的希望,在孕育孩子的阶段,父母或许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出生后是个健康漂亮、聪明伶俐的宝宝;孩子出生后,父母家人、亲朋好友,首先会想着给孩子取一个好名字,希望他(或她)健康成长,希望孩子长大之后可以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等;在孩子成长阶段,父母及家人又会不停的希望孩子读书在哪所学校,如何提高孩子成绩,将来读什么大学,会有什么样的工作,会找什么样的对象等等。总之,从孩子还没有出生之前,他(或她)在家庭意识形态里就已经是一个主体了,从孕育阶段开始他们(或她们)就被寄予了太多的期望。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个人确实从来都是主体,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综上可见,主体和意识形态是一种双重关系,主体的存在离不开意识形态,同时,意识形态又必须通过主体发挥作用。所有意识形态都通过把个体建构为主体起作用或者发挥功能。
注释:
①②陈越.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3:361.
参考文献:
[1]衣俊卿.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姬长军.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研究述评[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1).
[3]张秀琴.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J].教学与研究,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