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二十年前的夏天,我八岁,叔叔二十九岁,还没留起一脸的络腮胡子。我们俩在青岛的海滩边度假。就在那时候碰见了叔叔的旧交,佩。佩当时正在海边烤着穿山甲,卖给那些在海边游玩的人们,五十元一串。叔叔先把佩给认了出来,嘿,他走上前去打招呼,你怎么会在这里?佩也认出了叔叔,亲热地拍了拍叔叔的肩膀。他们于是站到一块儿去聊天。佩边聊边做生意,他也给了我一串穿山甲肉。佩谈话时食指弹烟蒂的动作使我印象深刻,然而他手上并没有烟。他们的谈话忽而转到我身上,佩问叔叔,这个小孩是谁?叔叔回答说,我侄儿。过了一会儿他们的声音突然小了下去,我知道叔叔是不想让我听见。他以为那时候的我对事实并不知晓。
他们的聊天持续到很晚才结束。叔叔帮着佩收拾摊位,天色已暗,佩提议去一家新开的西餐厅里用餐,他请客。他卖那个烤肉赚了一些钱。佩住的旅店跟我们住的有段距离,他说他要回去打个电话,于是我们约好了一个小时后在那家餐厅碰面。佩后来迟到了半个小时才到,身边带了一个看上去很难判断年纪的女郎。他说这是他女朋友。佩的女朋友有一头蓬松发卷的长发,是当时港片里的女星常见的发型。瘾君子,指甲涂得很红。她跟佩一直在吞云吐雾,叔叔不抽烟,但他喝酒。他们点了一些酒,就是没点啥吃的,好像一点儿也不饿。我给自己点了三样:三明治、法式牛排,另一份具体是什么忘了。我是第一次吃西餐,因此把它们都吃得干干净净。总之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佩的女朋友笑起来嘴张得跟河马一样大。邻座有人争吵了起来,把一只酒杯扔到了我们这边,但这丝毫不影响叔叔三人的兴致。后来佩出去在外边的电话亭打电话,过了一个小时还没回来。他的女朋友便说我去看看。又过了半个小时,她也没回来。叔叔终于担心起来,让我去探情况。我回来后告诉叔叔,佩和他女朋友都不见了。叔叔盯着一桌子的酒瓶,说:再等等。但我们最终等到餐厅打烊也没等到佩,叔叔只好用自己的钱付了账。这几乎花了我们预用于游玩的数目的一半。那个夏天我和叔叔不得不在青岛的海滩上闲逛了三天后启程回家。第二天佩没有在海边卖烤肉,去他所住的旅店,所查问到的结果是昨晚他就离开了。叔叔理所当然地相当愤怒,尽管他并没有当我的面表达出来,但我能感觉得到他情绪的恶劣。叔叔虽然看起来豪爽,但骨子里都记着事儿。从那时起到现在,他一次也没再跟我提起过佩这个人。
然而有关佩这个人的记忆并未从我的脑海里消失。从叔叔的朋友中我能够得知佩的一些情况:跟叔叔是大学时期的死党,读中文系,毕业后就跟大家失去了联系;符合怪人的一切特征,不合群,左撇子,整日烟不离手。据说有人见过他戴着袖章,在深圳的交易市场里当保安,还有人说他炒股,炒房地产,赚了一大笔。但是这些叔叔根本不信,他嗤之以鼻,说:我还见过他在青岛卖蛤蟆肉呢!佩当时卖的当然不是蛤蟆,叔叔故意这么说,显示出他还记得当年的那么一件事。叔叔是属于早衰的一类,还没到四十岁头发就开始发白,也逐渐变得健忘,可是对于重要的事情,他一向记得很清楚。叔叔不曾娶妻,我知道有一半的原因是我的缘故。他会煮饭做菜,而且手艺很棒。为了照顾我他牺牲了很多,所幸的是我一向懂事,在成长的过程中并没给他带来太多的麻烦,这是叔叔最喜爱我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他半开玩笑地对我说,我当时把你丢到福利院不管了。
我七岁时成为孤儿。我的父亲长期服用含锂的药物来控制情绪,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住,亲手掐死了母亲。母亲被杀的时候我正在另一间屋里睡午觉,是我的邻居发现并报了警,她好心地把父亲和母亲送走后才回来把我叫醒。她告诉我,我的爸妈在外面有事,临走前委托她照顾我几天。她是个善良的女人,还让她的宝贝儿子陪我一起玩。可是这种施舍终究是有限度的,几天后她就把我送到福利院,安慰我一番后就走了。我在福利院度过了三个月的旋转木马般孤寂的时间。后来我唯一的旁系亲属就出现了。我看到叔叔的第一眼就意识到自己跟这个人有着某种联系。他当时穿了一件绿格子衬衫,脚上蹬着一双破旧的球鞋,柔软的短发,戴眼镜,很斯文。他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了他,然后他说,我是你叔叔。我问:叔叔是什么?他很认真地解释给我听。我说:我一直以为这个称呼是一种很好吃的饼干。他听完就笑了,摸摸我的头说:你喜欢“叔叔”吗?我看着他不说话。接着他就把我从福利院里带了出去,拉着我的手。那时我认为他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手掌。
我的妻子在订婚期的时候就催我从叔叔家搬了出来。她是一个与香奈儿、计算机、股票、购物、高跟鞋、飞机、洛杉矶(纽约、伦敦、东京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难以列举的大都市以及它们背后所代表的时间)这一类事物相关的女人。吃口香糖,喝葡萄酒,感到抑郁时会抽一点儿烟。她不想要孩子,做梦都不想。她认为生过孩子的女人会毁掉她身上原有的“圣洁感”―― 一种她所定义的比贞操更可贵的品质。她和叔叔相互不喜欢对方,这让我有时感到为难。结婚后我每周都会去叔叔家坐一会儿,她很少陪我去,她的说法是没有时间。每次聊到她的时候我和叔叔的谈话就像给下了凝固剂一样,气氛马上变得很怪异。有一次叔叔跟我说:我早就有预感,这样的女人不能娶。离了吧,再找一个朴实点的。我说:她不愿意。叔叔冷笑了一声:我看是你吧,窝囊废。我不敢应声。我们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把冰箱里的啤酒都喝光了。后来叔叔才说:你以后别来得这么勤了。我说这怎么行。他说:别担心我,实话说吧,我打算娶个老婆。他的表情看起来不像说笑。我问他:已经有对象了?他点头,说:下个月。下个月我们就结婚。
接下来我们得重新提及佩这个人的事情。佩竟然在叔叔结婚的前夕寄来了礼金和一张贺卡,快递单上留有一份详细的地址。叔叔不敢置信地把那张有佩的笔迹的卡片反复地端详了好几遍,他问我:他怎么会知道?我说:看来他没忘了你。叔叔不以为然地笑笑,说:别开玩笑了,他早就应该把除他以外的人忘得干干净净。他停顿一下然后说:我自己也是这么做的。我表示反对:不,你一直还把他当朋友,还在关注着他。叔叔说你别乱说。我说:你骗不了我。叔叔看了我一眼,说:我不跟你争这个。你现在比我魁梧,力气比我大,懂的知识比我多。你现在觉得相较于我越来越有优越感了,是不是?叔叔自四十岁开始就有这样一种哀怨的语气。他一直试图用这个来控制住我跟他之间愈发张裂的缝隙。我每次听见就会气愤地用指甲刮得沙发嘎嘎作响。第二天叔叔没跟我打招呼就买了张火车票走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地址跨了六个省份,一周后他回来,满脸的疲惫和沮丧。未过门的婶婶以及她娘家的人高兴得流下了眼泪,此前他们以为叔叔悔婚逃跑了,焦急得如同家中失了窃。叔叔重新挑了个举行婚礼的日子,一切低调从简,二十年以上的交情一律不请。婚前的单身夜叔叔和我把车开出城外两百多公里,在野外的一家加油站停下加油,趁这段时间我们俩走出车子,在草丛中哗啦啦地解放掉膀胱内的尿液。叔叔并不着急回去,他向我要一根烟。刚好只剩一根。我帮他点着,他开始笨拙地抽了起来,像含着一根棒棒糖。我是第一次见他抽烟。他还试着模仿我妻子抽烟时的一个怪异动作,把我逗得哈哈大笑。大笑之后陷入沉默,他把烟拧灭后对我说:咱们走吧。我说:你是认真的了?他说:当然,我不是哈利(厄普代克笔下的主人公),我不会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