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实施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法起到积极作用。信息化背景下,对创新实践学分进行认定,突破现有的认定瓶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关键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新实践;认定;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给高等学校提出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如何突破高校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人才过程中出现的同质化现象,凸显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快速适应社会需求,一直是高等教育面对的艰巨任务。
一、对创新实践学分体系的思考
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参加学校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成效或成果,经过学校创新实践学分相关负责部门认定后所获的学分。创新实践活动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证书”、“学科竞赛”、“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六个部分。
(一)在社团活动部分,我们规定社团活动学分上限为1学分,不累加。在实际管理中,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分开管理,部分学生同时向校级和院级申请,这在审核方面是很难查出来的。社团管理没有启用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在社团活动时,没有加入社团时间和退出社团时间,很难监控学生参与社团情况,又由于院级社团是二级学院管理和认定的,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这是很难监管的。
(二)社会工作部分指出“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时间超过两天或16小时者”可以申请0.5学分。一个学生服务多个部门,多处有记录,如果被服务部门在服务后没有及时记录,学生申请学分的时候就很难核实,打击学生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同时指出“担任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合格,经校(院)团委审核认定所获的学分”可以获得1学分,根据任职级别不同分数不同,但没有将“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与社会工作联系起来,这对获得奖励的学生没有激励作用,我觉得可以根据获取奖励的级别,通过加分或者另外获得学分来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
(三)技能证书学分是指“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资格培训或考试并获证书所获的学分”。所有技能证书学分和分数是一样的,都为85分1学分,虽然各个学科不同很难统一评价标准,我觉得可以根据证书考试通过率、社会认可程度、证书等级区分开,给技能证书分等级,不同等级分数、学分相应变化,提高学生考取技能证书积极性。
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思考
(一)在认定之初,管理团队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认定过程中互相推诿的情况。在各部门、各学院经过多次会议协调后才形成目前由教务处、学工处和校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协作完成的管理构架。此构架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在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时候没有管理机构,仅靠各二级学院自觉录入是远远不够的,建议成立一个教研室,专门负责创新实践学分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选课等的操作。在2014年4月新修改的认定步骤中,将创新实践学分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选课等操作一律省略,认定后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导入成绩。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先前的方法可以查询成绩录入人,可以查询未录入成绩的学生,但是操作繁琐,增加教务处和二级学院的工作量;后面一种方法快捷、简单,但是无法监控整个过程,无法统计哪个学院没有操作,不利于过程管理。
三、创新实践学分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学生申请学分需要学生本人填写表格,由项目负责人到相应的部门或者二级学院审核认定,需要打印大量的审核表、复印大量的支撑材料,浪费大量的纸张,不利于环保,也需要大量的人力成本。需要建立一个更科学的管理体系、认定体系、监控体系。
(一)创新实践学分信息化的可行性。依托学校现有的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和学生综合管理系统,两个系统相辅相成,使用同一个应用数据库,学生学籍数据、奖励惩罚数据等都是统一的,这给我们使用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创新实践学分提供了天然的条件。
(二)创新实践学分信息化管理。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有登记和审核两个步骤,学生干部任免,学生社团成员设置的登记工作,各二级学院来操做,其他项目由主管部门来登记。在审核方面,学生社团全校统一审核,统一出成绩,其他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学生参加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四、结语
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不断改进,将学生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办出特色,为学生走出社会积累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