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近代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朝野各界越来越意识到法医改良的重要和紧迫。奉命组建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并出任所长的林几,极力推动《法医月刊》的创办,并以新颖的办刊理念赢得各界的瞩目,成为中国法医学期刊的先锋和典范。
关键词;法医月刊;林几;法医学
80年前创刊的《法医月刊》是中国第一本专业的法医学期刊。它是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的产物,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司法改革尤其是法医学的进步和发展壮大。最早注意到《法医月刊》之价值的是黄瑞亭先生,他站在林几的角度简要论述了《法医月刊》的创办经过。本文通过研读《法医月刊》及相关史料,拟对《法医月刊》的创刊背景、发展历程、基本特点及历史影响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法医月刊》的创办背景
现代法医学是伴随着现代司法制度的兴起而发轫的学科。民国伊始,中国法庭的刑事审判方式由纠问式转向控辩式,这就要求诉讼证据在案件公开审理的过程中在法庭上当众出示、展现。鉴定人要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辩驳与质询,由此派生出法医学这门研究法律医学证据的科学。
1935年,在第一届研究员毕业之际,林几感慨良多:“吾国法医,向乏专门研究,墨守旧法;然人类因世界之物质进步,思想发达,而犯罪行为,则奇妙新颖,变幻莫测;是以吾国司法检务,犹如以稚子之制强寇,其不反被制于强寇而频兴冤狱者几希。”被奉为金科玉律的传统检验方法,却“毫无科学根据”,中国法医之改良“尤属当务之急”。
林几的呼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共鸣,纷纷撰文声援,如姜成勋的《调查司法声中应注意法医之吾见》,署名“汶”的《致司法部之呈文》等,国民党高层戴季陶也认为,法医学是“法谳之要术,人道之保障”,希望“政府对于法医人才之造就当视若急固焉可”。
二、《法医月刊》的发展历程
《法医月刊》以“图得着真正而科学化的洗冤录”为办刊宗旨。林几在发刊词中详细阐述了办刊的具体设想:“法医研究所有研究班之后,集教授、学员平时研究所得,发为月刊。举凡学术事例之足供研究参考者,公开登载。学术则包括法律、医药、理化、生物学、毒物、心理及侦察各科。事例则分民事、刑事各案。有意见之商榷,或事实之鉴定,但求真实,不涉虚夸。深愿法政界、医药界之有志于斯者,共同讨论,而期进步焉。”陈安良在“编前言”中也呼吁道:“因为它是刚出世的婴孩,希望各界能以同情的态度爱护,并用科学的眼光研究的精神加以指导。”
从第七期开始,除总编辑一职不变外,改由陈安良、张积钟任编辑,汪继祖、陈伟任校对,蔡炳南负责出版(发行)事宜,于锡銮、吕瑞泉负责广告部的工作。
不幸的是,新的编辑班子组建没多久,林几就患了十二指肠溃疡,必须赴北平接受治疗,司法行政部遂任命孙逵方继任所长一职,并自第15期开始兼任《法医月刊》的主编工作。
鉴于法医研究所工作日趋繁重,无暇顾及法医学论文的写作与编辑,故自1936年4月起改月刊为季刊,更名为《法医学季刊》,孙逵方重拟发刊辞,卷次期号另起。惜乎出版3期后即终刊。虽然《法医学季刊》脱胎于《法医月刊》,但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看,前者均迥异于后者,故对《法医月刊》的考察,并不涉及《法医学季刊》。
三、《法医月刊》的基本特点
《法医月刊》创刊伊始,就以创新、专业、特色而让人眼前一亮,两年下来,它慢慢地积淀出自己的风格。
从办刊理念来看,以培养年轻人为目的。首先,大胆启用年轻人办刊。在招收的第一届研究员中成立出版委员会,专门负责《法医月刊》的编辑出版工作。由这些刚从象牙塔中走出来的大学生编辑出版一本杂志,并且是刚刚创刊的全国公开发行的杂志,这是需要巨大勇气的。其次,大量刊登年轻人的论著。在1―7期杂志中,90%以上的论文都是由这些学员撰写的。通过《法医月刊》,人人都得到了练笔的机会,有的甚至每期都有文章刊出。再次,在第一届研究员毕业之际,将他们的毕业论文作为《法医月刊》的一个专号刊出,林几亲自作序,称赞这些文章“对于各种法医学术之探讨,尚颇有见地”。可以说,《法医月刊》就是特意为培养锻炼年轻人而创立的。林几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第一届研究员毕业之后,还有不少学员投稿《法医月刊》。
此外,“为普及法医学术起见”,特别开设“问答栏”,“如对法医有疑难问题时请函寄本会,当据科学原理详细答复。”为了更好地“讨论学术问题及改良检政”“谋法界医界之联络”第14期起特设“消息栏”,刊登法医界的新闻,以加强法医界的交流合作。为增强刊物的可读性、趣味性,增设了“艺苑”栏目,专门刊登以文学手法阐述法医学知识的文章,如张平的《从童年绝食的故事来猜度一个伪伤者的心理变态》等。
《法医月刊》的栏目一经设置,即固定下来,不曾取消或中断,这体现了一本刊物的严肃性和可持续性。
四、《法医月刊》的历史影响
《法医月刊》的创办,是中国近代法医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诞生,凸显了法医学的学科属性和专业特性;它的成长,为法医学的发展壮大、为法医学人才的培养成长、为法医学影响的扩大提供了平台。
首先,传播了现代法医学观念。林几和《法医月刊》的编辑们,试图通过《法医月刊》传播现代法医学知识和观念。比如,用现代遗传学知识讨论亲子鉴定问题,证明传统的滴血认亲的方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用现代毒物学知识解释“银叉验毒”是不可靠的;用现代免疫学的知识论证人学和动物学的区别;用现代解剖学和病理组织学的知识呼吁重视尸体解剖和病理学检验,而不能仅仅检验尸表,等等。更重要的是,这些讨论告诉大家:法医学并不只是专业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而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科学。这与林几坚持“把科学当做揭示真相的唯一根本标准”是分不开的。
其次,培养了一批法医学人才。如前所述,林几将《法医月刊》设置为法医研究所招收的研究员施展才华的舞台,采、写、编、发各流程均由学生负责。尤其是大胆地刊登学生的习作,让学生在检验实践中获得的经验知识得以充分表达。这种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们终生受益。法医研究所招收的第一届研究员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很快就成为行家里手,为民国后期法医学的发展和新中国法医学的建设作出了筚路蓝缕的贡献。这批学生毕业后,由司法行政部发给法医师证书(这是中国的第一批法医师),除部分学生另有安排外,其余均分发各省服务,“嗣后各法院遇有疑难案件,均由分发各员负检验或鉴定之责”。后来,他们有的赴国外继续深造,有的转入高等学校任教,成为法医学各领域的专家。如陈安良先后赴德国符兹堡大学医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医学院学习,获医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受聘为中山大学医学院教授;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广州市卫生防疫站站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广州市副市长等职。张树槐于1940年回北平大学任教,1943年赴日本长崎医科大学深造,专攻法医血清学、指纹学和血型的研究,回国后从事法医人证及物证检验和研究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大学法医学教研组主任,兼任公安部法医师、北京市公安局法医学顾问等。而新中国第一部高等院校法医学教材就是由陈康颐主编,汪继祖、张树槐参编的。
最后,促进了法医学学科形成。某一学问能否形成一门学科,一般包括几个要素:完整的理论体系、一定规模的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权威的专业期刊等。《法医月刊》从上述方面均作了努力。培养专业人才已在上文讨论,兹处不赘。在构建理论体系方面,《法医月刊》发表了一些对法医学学科建构颇有价值的论著。比如林几所著《实验法医学》就在该刊连载。在该著中,他这样定义法医学:“法医学者,是以医学及自然科学为基础而鉴定且研究法律上问题者也。”据其研究,法医学可分为法医检验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化学、社会医学、保险医学、灾害医学等。祖照基也探讨了法医学的定义及在医学上的地位,他认为,重视法医学的国家,也就是“文化进步之国家”。林几还从学科史的角度梳理了世界法医学的发展史。《法医月刊》对学科建设最重要的贡献则在于,让法医学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专业刊物;它的诞生,是法医学作为一门学科的重要标志之一。此外,《法医月刊》还为法医学界的交流提供了平台,这就是“消息栏”的创设。“消息栏”主要刊登“有关于检验及其他与法医学有关之消息”。如第15期就发布了浙江省高等法院培养法医人才的消息。
五、结语
诚如《中国医学通史》的评价:作为“我国第一部公开发行的法医学杂志”,《法医月刊》“对现代法医学的引进、介绍、应用与传播做了很大的努力”。煌煌《中国医学通史》能注意到并专用一段来讲《法医月刊》,可见该刊在中国医学史上尚有一定的地位。遗憾的是,随着《法医月刊》灵魂人物――林几的北上,《法医月刊》的办刊方针逐渐偏离初衷。后来,一个新的刊物《法医学季刊》取而代之,而新刊也仅出版了3期就中止了。但是,《法医月刊》的终刊,并不意味着法医学在中国遭遇了困境。相反,它已经被装进近代司法改革的汽车里,随着车轮滚滚向前。因为它传播的,不仅是知识,更是观念;它影响的,不仅是个体,更是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