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25 00:39:28
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时间:2023-02-25 00:39:28     小编:
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摘 要:在缔约过程中存在着一种独立的利益形态,“缔约利益”。缔约利益可能会受到来自两方面的侵害:对方当事人的侵害和第三人的侵害。对于前者,可通过缔约过失制度来解决。对于后者,应构建“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制度予以应对,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的,可依侵权理论来处理。

关键词:缔约利益、利益复位、侵权、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

一、问题回顾

缔约过程中第三人对合同的缔结进行故意破坏,这在美国法上被称为“对预期的合同关系的干涉”(interference with contract relationship),在处理上按侵权行为来处理。《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2版第766条对此有所涉及,依该规定,无论是明示还是默示的商事关系一般都可落实到合同上。缔结合同并从合同的履行中获取利润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不正当地干涉该权利,无论是阻止合同的订立,还是干涉合同履行的行为一般均称为“干涉预期经济利益实现的侵权行为”。

除了上列文章之外,还有一些关于该问题的观点散见于其他各种著作和文章中。比如有学者认为:第三人恶意妨碍当事人订立合同,虽然造成对当事人的损害,但因为合同尚未成立,债权并未产生,因此不构成侵害债权,对此种情况可按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处理。[4] 但有学者在论著中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缔约过失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涉及第三人,而干涉预期之合同关系,则是针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干涉行为而言的,所以干涉预期合同关系,不应当包括在缔约过失责任中”。[5]

二、本文的主要思路与观点

在本文中,笔者将以利益为分析视角,认为合同是当事人借以实现相互间利益变动的手段。对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过程可再分阶段考察,在不同的阶段,当事人的利益内容也不同。在合同订立后至合同消灭前,当事人的利益表现为合同利益,在合同利益之上设定权利予以保护,是为合同权利。在开始进行缔约磋商至合同订立的阶段,笔者将当事人的利益概括为“缔约利益”。在该种利益之上并未设定权利,但不意味着它不受法律保护。缔约过程中利益关系的表现为:在缔约当事人之间,就 “缔约利益”存在着“相对利益关系”;在缔约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绝对利益关系”。“缔约利益”也因此而可能会受到来自两方面的侵害:缔约当事人的侵害和第三人的侵害。关于当事人的侵害行为,有缔约过失制度予以解决,主要在合同法中加以规制;关于第三人的侵害,应按侵权行为处理,主要在侵权法中加规制。笔者不采“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表达方式,而是采“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的提法,以更加突出第三人侵害的对象是“缔约利益”。因当事人双方均享有缔约利益,因此,将第三人侵害行为仅视为对“受要约人”的侵害有失偏颇。

主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会产生一种内在的“利益复位”的需求, “利益复位”是民事损害赔偿制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原因和内在推动力。在“缔约利益”受到损害时,缔约当事人也存在“利益复位”的要求,这是应当对 “缔约利益”进行抽象并加以保护的根基所在;现代私法以实现和保护私人的合法利益为追求目标,这为“缔约利益”的法律保护提供了伦理支持;民事侵权法保护范围不断扩展的趋势,为“缔约利益”的全面得到保护提供了可能性和制度构设的基础。

三、利益、利益活动、利益复位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以利益为视角,目前正成为一种潮流。这种潮流在法学中也得到了体现,这可从近年来关于法和利益的研究成果的数量上可以看出。这是一种理论上的返朴归真,因为按照利益哲学家的说法:利益是唯一的推动力。[6]

关于利益的概念,有“好处论”、“对象论”、“满足论”、“需要论”、“关系论”等多种观点。[7] 在此处,本文采“对象论”,认为利益是能够满足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客观对象。人并非利益的傀儡,而是对利益有主观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表现出来。

第一、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主体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利益的追求,以争取到更多的实物、服务或机会,从而满足自己更多方面的需求。主体需求的无限性,使他的这种追求利益的行为不断的进行着。

第二、主体对利益的享有,是指客体非但已经纳入到利益关系中,且正处于使主体得到满足的状态之中。在这种状态之下,利益对于主体来说是既得的,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既得利益”。既得利益对主体需求的满足是不言而喻的,利益对于主体来说已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比如一个人享有某种财产,这种财产因为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并且正在满足着主体的需要,因此对主体来说是一种利益。

第三,主体对利益的保护。“保护”也就意味着“防止受到侵害”。主体可能受到侵害的是与客体的这种关系,他所保护的也就是他与客体的这种统一关系,而其他人却有可能使这种主客体统一的关系遭到破坏。于是,主体就不得不采取措施来使这种关系得以维持。比如某甲享有某种财产,某乙意图得到这种财产,因为他也需要这种财产,这种财产也能够满足他的利益需求。于是甲、乙之间就产生了利益冲突,如何解决这种冲突呢?典型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甲与乙共同商讨,乙以满足甲的一定的需要为条件得到这种财产;另一种方法就是乙不想自己受到利益损失而得到这种财产,因此他有可能采取其他的形式如偷、抢等等。在这两种情况中皆存在利益的保护问题。对于前者,甲要确保乙以双方已经谈妥的条件进行交易,当乙并未按约定提供相应的对价时,甲可以拒绝向乙交付转移该财产。对于后者,甲可以采取一定的防卫措施来实现对其利益的保护。如他可以将财产藏匿以防止盗窃的发生,或对侵害行为进行阻止,使其利益免受损失。但是无论甲如何进行保护,他的利益总有受到损害的可能。这就涉及到了主体对利益的救济。

第四、主体对利益的救济。“救济”一词用在这里,意味着主体使已受损害的利益得以恢复至如同损害未发生时所应有的状态。主体对利益救济的目的,笔者称其为 “利益复位”。由于利益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财产、权利等不过是利益的外在表现形态,而不是利益的全部。如果能用替代的、而且能为对方所接受的表现形式使受损害的主体达到内在的利益复位需求的满足,也应视为达到了救济的根本目的。也就是说,救济以当事人内在的利益复位的需求为基础,也以该需求为最高界限,同时,不以恢复原有的利益存在形态为必要。

就此,笔者设定了这样的一个例子。设利益主体为甲,利益客体为A.开始,甲并未享有A,并不能直接使A满足他自身的需要,于是他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了一定的活动,从而获取了能够使A满足自身需要的可能性。在这个过程中甲之所以能够寻求并获取对A的享有,前提是他有法律确认的“利益寻求类权利”,在私法中,它的具体描述是“意思自治”或“意思自由”或“债权”。现在,甲已享有了A,那么,他便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A加以支配、利用,以满足他的所需(精神上的、物质上的)。在这些活动中,他之所以能够对A加以支配、利用,前提是因为他有法律确认的“利益享有类权利”,在私法中可以通过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表现出来。在前一过程中和后一过程中,甲对A的寻求和享有均有可能遭到阻碍,于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行动使他对利益的寻求或享有得以顺畅地进行或实现。他采取这一系列行动的根据是法律所确认的“利益保护权”,按其目的又可分为“利益寻求保护类的权利”和“利益享有保护类的权利”,在私法中的具体表现如作为技术性权利的形成权和抗辩权。这时,另有一主体乙,他做出了某种行为使甲对A的寻求遭到了失败,或者使甲对A的享有程度减弱或丧失,则此时甲便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其对利益的寻求或享有得以恢复。他之所以可以采取这一系列的措施,是因为法律确认了他的“利益救济类权利”,在私法中,其具体表现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从以上的分析中,又可以推导出这样的推论:

1、甲与A之间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甲对A的寻求、享有、保护、救济要通过一定的中介,这个中介便是“权利”。这种“权利”通过法律设定,然而仅有权利并不足以确保利益要求的满足,尚须以责任、义务、无权利、无能力等来予以保障。

2、法律对权利的确认是围绕着主体利益活动这个核心来进行的,利益是权利设定的基础,一切权利体系都是以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上面所述的命题和推论在私法中表现的犹为突出。评价法学的倡导者威斯特曼认为:在私法领域,法律的目的在于,以赋予特定利益优先地位而他种利益相对必须作出一定程度退让的方式,来调整个人或社会团体之间可能发生并且已经被类型化了的利益冲突。[8]

利益复位的概念是在救济的范畴内提出来的。“救济”一词意味着对被侵害的利益的一种补救。而这种补救的结果体现在私法上便是使利益受侵害的主体得以恢复其对利益的寻求或享有。尽管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利益是抽象的,对一种表现形式的利益的损害的补救可以借另一种表现形式的利益来完成。因此,主体对利益救济的目的在于恢复其对利益的寻求或享有而不必完全遵循被损害的利益的形式这个命题便在逻辑上可以得到肯定,损害赔偿法中的赔偿损失的应用正是基于这样的命题。在很多情形下,通过一般的等价物——货币便可满足受损害方利益复位的需求。

笔者在此借用了“复位”这个本来属于医学范畴的概念,目的是为了更简捷地表达上面所提出的主体对利益救济目的的命题。医学上的“复位”是就人体骨关节脱位而言的。人体的骨关节脱离原位会使人因不再能够自由畅快的活动而产生不快与痛苦——这种不快与痛苦同主体享有某种利益却由于遭受侵害而失去了对这种利益的享有在内心所产生的不快与痛苦是一致的,只不过二者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罢了:前者是单一的,而后者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对骨关节的复归原位可以使受痛苦的当事人得以在病痛中解脱,而使受侵害的利益予以复位对利益主体也同样会达到这样的功能。将用以表明满足主体需求的“利益”与表明主体对利益救济目的的“复位”进行联结,就产生了“利益复位”这个词语。笔者对利益复位的概念概括为:利益复位是主体在其利益受到侵害时产生的使其利益回复到未受侵害时的应有状态的一种内在需求,这种内在需求导致利益救济的必要,从而成为法律救济制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根本内在动力,是法律救济的根本意旨和最终所要达到的目标。

“利益复位”这个概念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它并非仅指某一个具体的主体在利益受到损害时的需求,也并非指某一种具体的法律制度,而是对所有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主体内在需求的一种高度概括和抽象以及对所有旨在使利益受损害的主体的利益得以回复的救济制度的意旨的高度概括和抽象。所以,它并不是一项具体需求和一个具体制度,这一点使它同“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具体的法律制度区别开来。

把“利益复位”这个概念抽象出来作单独考察,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其意义可从以下几点来看:

1、利益复位是救济制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根本内在动力。没有主体的这种内在需求,便不会有救济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完善。法律是调整利益的工具,但法律并非只调整未受到侵害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利益是法律调整的一个重要的领域。而法律对受到侵害的利益的救济的基础仍是主体的内在的需求以及这种内在需求的表达和主张。耶林曾说,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如果没有权利的存在,那么斗争的目标就是获得权利。而权利是通过法律来规定的。从这一点上说,没有为受侵害的利益的复位的斗争,就没有救济权体系的发达,就没有救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所以,称利益复位是救济制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根本内在动力毫不为过。

2、利益复位是立法、司法和法律解释等一系列活动的指导原则。在损害赔偿法的立法、司法和司法解释等活动中,利益复位是这些活动的一项基本指导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曾世雄指出:损害赔偿,旨在使被害人能够再处于如同损害行为未曾发生然之情况。[9] 其原因就在于利益复位是所有损害赔偿法的最高意旨和最终所要达到的目标,不以此为基本指导原则,便可能会使这种损害赔偿救济的目的流于空洞,救济方式流于逻辑形式,而难以起到真正的救济功能。[10]

四、利益复位与民事救济权

救济权是民法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在霍菲尔德的权利理论中,权利被分为初生的权利(primary right)和次生的权利(secondary right)。其中,“次生的权利”就是救济权。霍菲尔德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两种权利。[11] A拥有一片土地,A具有要求任何他人不侵害其土地的权利,这就是初生的权利。但是,B侵害了他的土地造成了损失,这时,A又获得了一个次生的权利,就是可以要求B赔偿其损失。在这里霍菲尔德没有指明A是如何“获得了一个次生的权利”的。其实在这里可以把权利及其所反映的利益行为结合起来考虑,这样“初生的权利”所反映的是一种利益未受损害或利益行为未受阻碍时的情形,而“次生的权利”(救济权),则反映了主体对所受侵害的利益得以复位的需要。这种“次生的权利”并不是主体凭空“获得”的,而是基于其长期的利益斗争在法律上的肯定。“次生的权利”的发达和兑现程度反应了法律之下人们实际的利益受保护的程度。

对上述的“第一次权利”和“第二次权利”,我国民法教科书中称之为“原权”和“救济权”。原权可被视为对主体现实利益(现实的利益客体如财产等不受侵害)和机会利益(为追求其利益的满足而为某种行为的自由)的肯定和确认。当原权所表达的这些利益受到损害后,便产生了救济的要求。救济权的产生便是基于这种利益救济的需要。原权强调的是对利益的肯定和确认,原权的设立是对针对未受损害的利益;救济权强调的是对主体的受损害的利益的补救,救济权的设立是针对受到损害的利益的。“严格地说,救济权的实质是在救济原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不是救济原权利,因为权利只是一种规范性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谈不上什么救济的,但是,每一种权利的设定,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一种利益,而人们一般将权利与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即法律上的正当利益视为同一个东西”。[12] 所以,从根本上说,救济是对利益的救济而不是对权利的救济,而救济权的设定不过是为主体受损害的利益得以复位提供一种可能。这还可从三个方面看出:

第一,权利本身即是利益的符号,权利产生的基础即是利益,不存在没有利益内容的权利。这样主体权利受侵害,必然意味着其利益受到侵害,否则,这种原权利的设立就是没有意义的,或者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根本就不能视作已经受到侵害的。既如此,所谓的对权利的救济最终总要归为对权利所代表的利益受损害后的复位。

第二,某些权利本身即可作为一种利益,如债权。这样,对此种类型的权利的侵害就直接等同于对利益的侵害。

第三,原权利本身亦包含着对所表达的利益内容加以保护的意义,但是这种保护的力度是相对微弱的,于是就有设定第二次权利的必要,以作为这种利益确实受到侵害时的最后的救济手段。

利益复位的实现并非都是救济权行使的结果,但救济权的目的却应是利益复位。因为并非在所有的受损害的利益之上都存在救济权。当主体利益受到侵害时,他的利益复位的内在需求总使他感到对所受侵害利益的救济的必要,当他的救济需求不能通过法律得到满足时,他便可能采取其他措施如自力救济等,以使自己受侵害的利益得以回复。

五、缔约利益

利益时时在发生着变动,导致这种变动的原因可能是他人侵害,也可能是客观情况如天灾、人祸、国家行为等等。但现代社会中,主体间利益的变动更多的是通过合同来完成的,笔者称其为“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

关于合同的目的,有人谓,“契约一词,一般乃指二人以上,以发生、变更或消灭某项法律关系为目的而达成之协议”。[13] 此种观点将发生法律关系视为合同的目的,混淆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概念。在这里需要认清两个界域:实际生活界域和法律界域。合同本身并不属于法律界域,而是属于实际生活界域,属于法律界域的是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何种形式的合同可被法律所规范等。做出这种区分的意义就在于:对不同的界域有不同的认识角度。合同法以保障合同行为为其任务,但要实现这种任务,却不得不研究作为非法律界域的合同本身。研究通过合同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变动是法学家的任务,而当事人在订定合同时往往并不关心所谓的法律关系问题,他们所关心的是通过合同能获得些什么,其通过合同欲达到的终极目的并不就是发生法律关系,而在于实现相互间的利益变动,从而实现更进一步的利益需求。“合同协议有一个主要的目标,即增进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14]“合同当事人只有在他们双方都坚持要获取利益时才订立合同”。[15]

所以笔者认为,合同本身不过是当事人据以实现相互间的利益变动的协议,而相应地,合同活动则是当事人根据这种利益变动的协议而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的动态过程。它以利益的变动为目的,以权利、义务、责任等为保障这种利益变动的手段。之所以用利益的变动这个概念,是因为并不是主体的所有合同行为都能为其带来利益,并且一方的利益有可能意味着另一方的不利益,所以单纯地讲“合同的目的是增进双方的经济利益”并不是对所有的情况都适用。不管当事人是否通过合同增进了其利益,其利益发生变动是肯定的和必然的。因此,在这里,“利益的变动”是一个比“增进双方利益”更为宽广的概念,更能涵盖和抽象合同行为所起到的客观后果。

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的整体过程,可用下图来表述。

图表

缔约前阶段 缔约阶段 履约阶段-.—。—。→缔约磋商——→契约成立 ————→利益变动完成(缔约前利益) (缔约利益) (合同利益)

据此图示,可以把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浅析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基础/王菁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建立一直以来是个有争议的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建立的必要性日益突出。但是,仍然面临着债的相对性原理等一系列的理论障碍。笔者将从这些障碍入手阐述该项制度建立的可能性。关键字:侵害债权 ......
浅谈雇员受第三人侵害案的赔偿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23-01-10
论文关键词:雇员 第三人 侵害案 赔偿 责任认定 一、案情简介 二、分歧意见 本案涉及赔偿权利人的请求权和致害人及雇主的赔偿责任问题,包括赔偿权利人是向雇主甲主张权利还是向致害人丙、丁主张权利,或者将甲、丙、丁列为共同......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12
摘 要 最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增速非常明显,其中大多数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最终造成离婚的结果。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却没有对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加以规范,使得发生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情......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1)
发布时间:2023-03-20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1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试析
发布时间:2022-11-09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机会损失的计算方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重点也是难点。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究竟是一种什么责任主要有三种学说:合同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独立责任说。......
关于管理层收购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侵害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4-01-06
[论文关键词] 管理 层收购;利益相关者;侵害 [论文摘要]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行为是一种管理层收益,其他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益受侵害的过程。其根本原因是相关法规不健全,其直接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
富勒的信赖利益理论与缔约过失之比较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7
论文摘要:富勒提出的信赖利益理论和大陆法系的缔约过失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性,尤其是富勒作为事实提出的信赖利益发挥功能的典型领域。不过,他们论述问题的角度还是不同的,信赖利益赔偿的范围也有一定的差别。从总体上看,两个理论......
“故意”:判断第三人侵权的检测器
发布时间:2023-01-31
“故意”:判断第三人侵权的检测器 “故意”:判断第三人侵权的检测器 “故意”:判断第三人侵权的检测器 摘要: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判定其实是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但无论如何突破,也不能动摇其......
第三波次改革只有利益的阻力
发布时间:2023-05-13
目前关于中国改革的流行说法是,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阻力越来越大,改革越来越难。 只有利益阻力,没有观念阻力 当代中国的改革事业可分为三个波次:邓小平在上世纪80年代的以“开放”为主导的改革是第一波次,上世纪90年代的旨......
第三人惊吓损害案型处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2-11-12
【摘 要】第三人惊吓损害是指,由于侵权人的过失,造成直接受害人之外的第三人遭受严重的打击或者持久的刺激,以致罹患非一般可容忍的、可确认的精神疾病,由此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在介绍英美法有关第三人惊吓损害案型处理模......
第三人妨碍合同缔结行为的法律规定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 要】合同是财产流转最为重要的形式,实践中第三人妨碍合同缔结行为时有发生,加强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缔约利益的法律保护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第三人;妨碍合同缔结行为;侵权责任法;责任构成 ......
比较中德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 要 在合同法中,缔约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体现,而未成年人缔约能力的有无则将直接影响该合同的效力与合同责任承担与否。德国与我国在未成年人的规定有相似之处,而德国法的特殊之处是值得我国就相关法律进行完善的。因此,对......
浅谈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及其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2-10-05
浅谈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及其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浅谈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及其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浅谈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及其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内容提要:值中国物权法制定之际,作为物权法的重......
论缔约过错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一、缔约过错责任的概念 (一)定义 在传统的民事立法和民法原理中,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是侵权、违约、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等行为。在合同责任中,也是单独规定和研究违约责任,对于契约无效或者根本不成立,似乎无由归责。1861年,......
论缔约过失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3
论文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时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缔约过失责任解决了在合同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
论缔约过失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1
论文摘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大致有四种学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原则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内容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
发布时间:2013-12-19
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 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 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 不能让被害人“第二次被害”――科比逃脱法网的启示 杨涛 前几天,为审美国NBA球星的科比,陪审团的遴选工作还在大张......
基金管理人损害持有人利益的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3-03-05
摘要:“股权投资基金”全称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在我国,近几年股权投资基金为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大力促进了创新创业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随着股权投资基金不断的发展,现在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本文主要就契约型基金中在基金管理人不履行管理义务时,投资者即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
论债对第三人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2-11-24
摘 要: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因而债权具有相对性。但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和交易安全及利益平衡,各国法律均赋予债之关系在特殊情形下,可对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拘束力,现代民法发展了一系列制度对债的相对性予以突破,使得......
略论缔约过失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由是德国学者耶林提出出的。1861年,耶林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第四卷上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之损害赔偿》一文。耶林在该文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
缔约过失责任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7-16
【摘 要】 本文主要对合同法签约过程中的过失责任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及竞合时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探讨。认为,二者在构成要件、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等方面都有不同,需要区别对待。若二者出现竞......
论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郭新政
发布时间:2023-05-27
一p缔约过失责任概述 由此总结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指有过失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契约成立后生效之前,因自己或自己的雇用人、帮组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法定的先契约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之比较
发布时间:2023-04-15
摘要: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是一个既颇有争议又比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实务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关于行政诉讼法第三人制度我国立法的规定不多,在行政诉讼法没有出台之前,一直参照民事诉讼法的制度,因此在第三人制度上,仍有很......
未成年人缔约能力制度比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缔约能力即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资格。是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订立合同的能力。各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都作了规定,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又注重维护交易安全和......
保护仲裁第三人权利的必要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6-09-23
一、仲裁第三人的界定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第三人的定义并未给出明确的阐述,接下来,我们将会通过类比仲裁当事人和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定义方式和内容来界定仲裁第三人的含义。 与仲裁第三人不同,法学界对仲裁当事人含义的界定已经基......
论人格利益准共有
发布时间:2023-02-14
论人格利益准共有 论人格利益准共有 论人格利益准共有 内容摘要:准共有原本是物权法的概念,但是,在人格权法领域,也存在人格利益准共有关系。人格利益准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之理论基础
发布时间:2015-08-12
摘 要: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具有独立性问题一直以来在学界备受争论,而对于该独立性问题的争论中其法理基础最为根本,对此目前学界已经形成了四种学说:行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本文中,笔者将对这四种学说逐一......
英美契约法上的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初探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7
On Reliance Interest and Expectation interest in Anglo-American Contract Law论文关键词: 信赖利益 期待利益 有效违约 损害赔偿中文论文摘要: 本文力图通过案例的形式说明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在英美契约法损害赔偿理论上的重要意义......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3-12-19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内容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较为全面详尽的探究,阐述其基本概念,针对其特点进行发掘,结合一些学者的观点发表个人看法和立场,希望得到老师同学认同。论文关键词:过失 责任 归责 先合同义务 侵权责任 合同效力Abstract: Th......
论未成年人受侵害的过失相抵(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过失 不真正义务 未成年人 监护人 过失相抵 内容提要: 与加害人的过失不同,受害人的过失并非违反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义务,而是违反了对自己的保护义务,此种义务在法律上是一种不真正义务。对于受害人的过失的判断,应以受害人......
论侵权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5
侵权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是对基于受害人一方的过错而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责任的相关规则的泛称,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对此作出了基本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侵权法理论上,作为侵权......
论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及其发展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6-01-09
摘 要 条约作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以官方书面协定的方式明确了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平均每天一个经济大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的数目就超过2个。建国以来,我国已缔结或参加......
论受害人有过错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受害人过错 数人侵权责任分担 分配正义 受偿不能风险 内容提要: 受害人过错参与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的伦理基础是分配正义而不是公平。比较法上有“整理衡量说”、“整体衡量与单独衡量相结合说”、“连带责任再分配说”和“按份责......
未成年人缔约能力制度比较(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德国法 在德国法中,划分行为能力的最主要的标准是年龄。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在年满7周岁之前不具有行为能力(第104条第1项),自7周岁至18周岁的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第2条、第106条)。1974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行为能......
“第三种人”与星火
发布时间:2022-08-16
一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三种人”,是一桩说来复杂又评骘纷纭的公案。《星火》是“第三种人”编辑出版的刊物。二“第三种人”的出现,始于一场文艺自由的论辩。1931年年底,胡秋原主编的《文化评论》创刊。胡秋原自称“自由人”,在《阿狗文艺论》等文中宣扬“文学与艺术,至死也是自由的、民主的”,受到左翼理论家的批判,双方开始了针锋相对的辩驳。1932年7月,论战正酣,杜衡以“苏汶”的署名,发表了《关于“文新”.........
浅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分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两种责任制度统......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8
4、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求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即适用过失责任原则。而侵权责任除适用过失责任外,还可适用无过失责任、公平责任原则。(三)、过失责任与先合同义务缔约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结果。先合同义务以......
再论“第三波”
发布时间:2023-03-24
新年伊始,我曾谈过“第三波”商业革命。这次正在进行中的革命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仍然有待我们深入挖掘。 第二,这次创业潮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是以前两次难以企及的。中国过去是严重的二分经济,制造业与互联网,出口......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3-01-27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一、比较法上的观察 德国法上的缔约过失制度具有最典型的代表意义。 再来看受到德国缔约过失理论与立法影响的......
共同危险行为由侵害人举证
发布时间:2018-05-30
编辑:本期是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案件,这种侵权行为很特殊,您能谈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律师:共同危险行为是一种较特殊的侵权行为,法律在举证、赔偿责任方面与其它侵权行为有不同的规定。辨识共同危险行为与其它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意义极为重大。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侵嘣鹑畏ā返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
论被性侵害幼女权利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8-17
由于被性侵害幼女案件案发地往往较隐蔽且多发生在两人之间,而幼女的心理还不够成熟,往往出于恐惧和羞耻心理不能较完整准确地叙述被侵害过程,再加上幼女对侵害行为缺乏辨别能力,受侵害人的威胁、诱骗,被害幼女多在事发很长时间后才......
简论韩国婚姻移民的权利侵害问题及成因
发布时间:2022-10-20
“简论韩国婚姻移民的权利侵害问题及成因”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简论韩国婚姻移民的权利侵害问题及成因 一、引言 在韩国,因韩国女性生育率的急剧下降、人口的老龄化以及欲求婚姻配偶的男性人口增加等原......
浅析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3-03-19
浅析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行为 浅析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行为 浅析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行为 现实生活中,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行为经常发生。加害人不明时,受害人能否得到法律救济、损失如何填补等,我国法律尚......
第三个人 2013年10期
发布时间:2023-01-13
但今天父亲没有拿出二胡,虽然大家把晚饭都吃完了。父亲一直跟着我在客厅里转悠。父亲说我生活经历太贫乏了,不适合写小说。又说当然可以站在别人的肩膀上。接着说当年的村子里,那稀奇古怪的事情真多。我听出来,父亲是想讲故事给我听......
如何正确界定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行为
发布时间:2023-07-21
[关键词]消费者;消费者权利;知假买假 笔者认为,消费者其他所有的权利应该都是基于知情权而派生的。当然并不是说其他权利不重要,就字面来看人身权、财产权似乎要比知情权更为重要,处于更高位阶的权利。但这样就忽略了一个问题,......
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研究(三)
发布时间:2023-02-13
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研究(三) 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研究(三) 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研究(三) 摘要: 第三章结合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及《合同法》颁布施行前可预见规则的法律渊源,在上一章......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2-12-22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内容提要] 我国1999年3月15日公布的《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项新的制度予以明确规范。缔约过失理论......
讨论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24
该说认为,死者利益的保护实际上是对其生前享有权利死亡保护在其死后再延续一段时间。以下是由查字典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讨论死者人格利益.........
论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2-12-11
【摘 要】长期以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一直是刑事司法改革的主要方向,现代刑事法学理论和刑事司法制度都以犯罪人为中心,这便导致刑事犯罪中真正的受害者――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文章主要通过对......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中的“第三者”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12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单元,婚姻关系维系家庭稳定,夫妻忠实是维系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的根本。因而研究夫妻忠实关系,以期合理解决婚姻案件、指引正确的婚姻观成为古今中外执政者的重要政策和目标。我国社会当前较普遍存在的“第三者”现象......
论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董事/第三人/民事责任 内容提要: 为了强化董事责任,绝大多数国家立法确立了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而我国立法上并未规定此项制度,这不利于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为顺应国际潮流,我国未来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在责任的......
再议“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发布时间:2023-03-07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是否可以重复享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双重待遇? 这一问题目前在国内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实践中,发生这类案件,各有关部门会根据自己的行业内部规定而有不......
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初探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产生了一些歧异。本文拟从廓清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着手,对缔约过失责任......
浅谈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论文摘要: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相对人受有损失;......
第三人撤销之诉刍议
发布时间:2023-07-13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两种诉的制度,一为第三人参加之诉,一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参加诉讼,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案件的审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参......
第三利润源泉与物流费用
发布时间:2022-07-24
第三利润源泉与物流费用 第三利润源泉与物流费用 第三利润源泉与物流费用 第三利润源泉与物流费用 作者:靳伟 一、第三利润源泉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知道了“第三利润源泉”的说法,开始明白物流......
侵害亲子关系的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2-12-21
侵害亲子关系的侵权行为 侵害亲子关系的侵权行为 侵害亲子关系的侵权行为 亲子关系,也叫作亲权,属于身份权,就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内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上照......
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10
【摘要】近年来,随着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抛掷物致人损害司空见惯。《侵权责任法》将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纳入其中,且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具体侵权人不能确定时,除非可能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合同履行利益损害与赔偿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9
[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合同违约而引发的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案件增多。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完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我国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是必要的。关键词:履行利益;损害赔偿;合同法;赔偿原则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5年10月15日一、立法现状概述合同履行利益又称为合同期待利益,法典中的典型表述可见《美国法律整编契约法.........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发布时间:2023-02-24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内容提要:本文从专利侵权入手,首先论述了专利侵权的形态、规则原则、构成要件等,然后着重阐述了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的惩罚措施即专利侵权......
浅议《票据法》第十八条中的利益返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票据法》第十八条被认为是我国《票据法》中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条款。立法对于“返还利益”范围的界定颇受争议,笔者试从票据法的立法精神出发对其做出评述,并对利益返还的具体问题发表看法。 关键词票据利益返还公平 ......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2
内容论文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它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
浅析第三人人身检查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4-08
对于人身检查,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人身检查制度。不同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人身检查中的第三人由于地位特殊,准用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检查规定,则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侵犯人权行为的发生。因此,有必要......
登记错误与第三人的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不动产/冒名处分/善意取得/焦点笔谈 内容提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非依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自《物权法》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第106条、第107条)以来,实践中相关案例频频出现,不乏一些复杂疑难案例。针对实践中一......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3-01-29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论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保护 摘 要:文章以债权质权性质的确定为前提,以债权质权中第三债务人的存在为基础,针对我国法理与立法......
论人格权之经济利益和权益的类型化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人格权之经济利益和权益的类型化 论人格权之经济利益和权益的类型化 论人格权之经济利益和权益的类型化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权益的类型化与法定权利 分析本个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周海婴主张......
PPP项目缔约风险控制框架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要:中国管理情境下的PPP项目通常以履约中再谈判的高发率与低效率为特征,其根源在于投资人关系专用性投资所引发的高度的缔约风险,信任在解决该问题上起着弥补与均衡正式契约的重要作用。以信任对事前信息不对称的治理为切入点,指......
用益物权三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用益物权三论 用益物权三论 用益物权三论 摘要: 文章认为,用益物权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用益物权逐渐成为物权法的中心、用益物权因社会经济的变迁而发生变动和用益物权的权能在逐步扩大三个发展......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5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在其主编的《耶林法学年报》第四卷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
第 三 人 参 加 仲 裁 程 序 初 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6
论文摘要:我国的仲裁立法对仲裁程序中可否存在第三人未作明确规定,法学理论界对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仲裁实践中也是各行其是,从而破坏了法制的统一。一概无条件地允许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或一律不加区分地禁止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
论环境侵害诉讼的特点(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2
论文摘要:随着环境侵害案件的不断增多,传统诉讼制度的问题和缺陷日益显露,深入研究该类案件的特点,将有利于法院正确解决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文章对环境侵害诉讼中诉讼主体的确定、诉讼请求的根据与范围、证明规则以及诉讼时......
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7
“平衡论”这一行政法基本观念的提出,从辩证的角度把握住了行政权与公民权这一对行政法的最基本矛盾,使法学界开始重视对公民权利的研究。本文以此为背景,提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为行文方便,以下简称行政第三人)的概念,并探讨对行......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28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案情介绍 对本案的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历史小说所描写的对象,是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有相当大......
论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
发布时间:2023-04-16
" 一、中国共产党人民利益观的主要内容 我们党的利益观是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内容的观念体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都是围绕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核心内容展开的,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制定和实行的正确的......
精神缺陷者缔约能力比较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缔约能力即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资格。精神缺陷一般包括精神病人、酗酒者、吸烟者等精神障碍者,其缔约能力在各国立法上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差异,对其进行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合同立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05
一、我国网络购物的发展现状 然而繁荣的网络购物市场之下,却潜藏着各类危机,在网络购物的虚拟环境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本文选取某基层人民法院的3个典型案例为例,对其进行分析、整理,从中梳理出消费者权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发布时间:2023-02-15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内容摘要] 《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界定于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并作“合同......
论死者人格利益与亲属身份权益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人死后是否还享有权利,是否还有人格利益,我国现行法律保护的是死者人格利益,还是生者身份权益。通过探讨案例,解释法条,分析和评价死者权利保护说、死者法益保护说、延伸保护说及近亲属权利保护说等理论观点,认为近亲属权......
德国基本权第三人效力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30
内容提要: 本文简要述评了基本权第三人效力问题在原产地德国的产生、发展与消融,一方面肯定我国宪法学界研讨基本权与私法关系之必要性与先见性,另一方面认为我们对基本权Dogmatik整体性把握不足,建议对德国的三大基本权理论流派进行全......
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26
【摘要】本文以Y地区基层检察院为样本,通过对该地区近年来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期望对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有所帮助。 【关键词】性侵案件频发;原因分析;对策 近年来,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案件频发,在社会上产生了......
论行政法律关系第三人(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一)通过行政程序对行政第三人权利进行保护。迟至行政诉讼程序才开始关注行政第三人权利的保护问题,未免失之过晚。譬如:我国防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护堤护岸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须经河道、湖泊管理机构同意后,......
试论死者人格利益与亲属身份权益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5
【论文关键词】死者人格利益 生者身份权益 法律保护 论文论文摘要:人死后是否还享有权利,是否还有人格利益,我国现行法律保护的是死者人格利益,还是生者身份权益。通过探讨案例,解释法条,分析和评价死者权利保护说、死者法益保护......
论公司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代理人说 特殊侵权 主观过错 特殊情形 内容提要: 经理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其以公司名义从事侵权等行为时应该对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该责任性质宜采特殊侵权行为说,要求经理具有主观过错。在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拖欠职工退休金以......
《英国病人》的第三空间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29
一、引言 《英国病人》是加拿大诗人兼小说家迈克尔翁达杰在1992年完成的作品,作者翁达杰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北非战场及战后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一个废弃别墅为背景,以碎片式块状而非线型的叙述手法,用诗化的语言描写了因坠机事件全身烧......
浅析登记错误与第三人的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2
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非依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自《物权法》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第106条、第107条)以来,实践中相关案例频频出现,不乏一些复杂疑难案例。针对实践中一起冒名出售房屋案,《判解研究》(2009年第2辑)特......
论人格标志的经济利益及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17
摘要 人格标志是人格利益的直接体现,或者说是人格利益的载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大众传媒的快速崛起,人格标志也逐渐展现其社会经济利益的一面,为了论及人格标志的经济化现象及如何对其进行保护,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4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内容提要」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害,死者不可能获得民法上的救济。就生命权所体现的死者人格利益而言,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