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汪容甫与章实斋有三次共事的经历,两人最初交恶是在第一次共事朱筠幕府期间;“议论不合”是他们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实斋始以容甫为“畏友”,后视之为“妄人”,是其学术发展和心态变化的反映;汪、章两人学术都深受戴震学术的影响,多有相通之处,但也有区别,具体表现在学术路径、治学理念、致思方向、经世之志等方面。
关键词:汪容甫;章实斋;乾嘉学术;后戴震时期
汪中(1745―1794)字容甫,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在清代乾嘉学术中,两人治学皆以识力超拔见长,思想多有相通之处。然实斋论学对容甫多痛加诋毁,容甫对实斋学术也不赞一词,钱穆先生在论及此事时曾颇为之遗憾,发出“何不相嘹知之甚耶”的感叹和疑问。关于这一问题,除钱穆外,胡适、柴德赓、美国学者倪德卫(David S.Nivison)等都有所论述;冯乾、倪惠颖等当代学人也分别撰文予以讨论,但综观各家意见,颇有异同,疑义尚多。笔者结合个人读书体会,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从以下两个方面就此做进一步探讨,不妥之处敬祈指正。
一、汪容甫与章实斋的交往和矛盾
柴德赓先生生前尝作《章实斋与汪容甫》一文,指出汪容甫与章实斋曾分别在朱筠幕府、冯廷丞幕府和毕沅幕府有三次共事交往的经历。对此,诸家皆无间言,但论及两人初次见面和三次共事的具体时间,学者们则意见纷纭,兹考叙如下:
(一)朱筠幕府
(二)冯廷丞幕府
柴德赓指出,乾隆三十九年(1774)冬,汪、章再次见面于冯廷丞宁波道署,两人二度共事至乾隆四十年(1775)年春冯迁台湾道止,其意见与双方年谱记载事实相合,故无异议。
(三)毕沅幕府
柴德赓认为,“章与汪三次共事,都是章先到而汪后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毕沅改任湖广总督,“实斋到武昌,直到五十七年止,均在武昌为毕修《史籍考》、《湖北通志》等书”,“容甫于乾隆五十四年才至毕沅幕中,第二年夏自武昌归里”。由此可知柴先生意见为:汪、章二人第三次见面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两人第三次共事时间段为乾隆五十四年(1789)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夏。尚小明认定章实斋初到武昌毕沅幕府的时间与柴氏同。冯乾认为汪、章第三次共事在湖广毕沅幕府,时间是乾隆五十四年,意见也略同。但是,笔者认为柴先生以上的意见颇有值得商榷之处:
二是章与汪三次共事,并非“都是章先到而汪后至”。在武昌毕沅幕府,应是“汪先到而章后至”。汪容甫到达的时间是乾隆五十三年(1788)底或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而章实斋到达的时间应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春三月,较汪为晚。
柴先生认为章实斋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到武昌的依据,当是《章实斋先生年谱》乾隆五十三年“岁暮,先生到武昌,投毕沅于督署”的记载,而《章实斋先生年谱》于此条标明的依据是《洪北江年谱》。吕培等编《洪北江先生年谱》五十三年戊申条载:“岁暮,毕公甫从荆州堤工回署。汪明经中、毛州判大瀛、方上舍正澍、章进士学诚,亦先后抵署。谈燕之雅,不减关中。”若以此为据,则汪、章二人第三次见面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底。
《容甫先生年谱》五十四年己酉条明确记载容甫于是年游武昌、入毕沅幕,五十三年戊申条则没有相关记载,但在该条下载有汪容甫《题机声灯影图序》,却启人疑思。《序》云:“中年多病,久不作诗。比至居忧,此事遂绝。某出此卷索题,有伤其事,聊作数章,以当一哭。五十三年十二月孤子汪某记。”⑧按:《机声灯影图》是洪亮吉(号北江)为追念其寡母寒夜纺绩、灯下课子的劬劳,倩人绘就的画卷,曾请不少名人题咏。《诗序》中的“某”当指洪亮吉,从《诗序》的时间和洪亮吉出卷索题的行为可以推测:汪、洪两人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十二月曾见过面,见面地点很有可能在毕沅督署。因此,在没有其他旁证情况下,《洪北江先生年谱》所记汪容甫抵达毕沅幕府的时间虽与《容甫先生年谱》不合,但不妨两存。 然而,《洪北江先生年谱》记载章实斋亦于是年冬抵达毕沅督署,笔者对此则表示怀疑。《章实斋先生年谱》记其在戊申(1788)冬失归德馆,冬末移家亳州,依知府裴振;第二年己酉(1789)则如上文所引,辗转多地,十月后在亳州修志,至明年二月告竣。考索实斋与戊申、己酉年有关的文字,以上行踪皆能找到佐证,唯独找不到实斋对戊申(1788)岁暮武昌之行的记录。如:《裴母查宜人墓志铭》:“乾隆五十三年戊申,学诚游古梁宋,遂以家侨。俄失所主,将为湖北之游,因移家依毫。”《甄鸿斋先生家传》:“今年戊申,主讲归德之文正书院。……明年又将为湖北之游。”《丁巳岁暮书怀投赠宾谷转运因以志别》:“戊秋洪水割荆州,大府移镇苏虔刘。坐席未又偈偈,故人官毫聊相投。己酉春夏江南北,驰驱水陆无休息。秋冬往还江汉间,灾平岁稔旌门闲。”等等,从中反映的是实斋于戊申(1788)冬有到湖北依毕沅的打算而没有成行。有学者推测实斋于戊申岁暮至毕沅武昌节署后“仅作短暂停留后即返回”,但细读实斋在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十二月的《上毕制府书》,这一说法似不成立。《上毕制府书》云:“事未及殷,而阁下移节汉江。学诚欲被相从,则妻子无缘寄食,欲仍恋一毡,则东道无人为主。盖自学诚离左右之后,一时地主,面目遽更,造谒难通。……阁下抚豫数年,学诚未尝来;及其来也,阁下便去,进退离合,夫岂人谋?不得已还往亳州,辗转于当涂怀宁之间。”实斋若在上书之前一年曾在武昌见到毕沅,必当在书中提及此事,以敦旧谊;而自己当时欲从不得的苦衷也无须在来年的书信中再次喋喋不休。因此,我们认为,自戊申秋毕沅移节江汉到第二年实斋上毕沅书期间,他们没有再见面(己酉八月实斋游湖北,见到的是史致光)。据《与邵二云论学》,实斋自述到武昌毕沅幕府的时间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三月十五日,云:“仆于二月之杪方得离毫,今三月望始抵武昌。”
根据以上的论述,我们认为:汪、章二人第三次见面时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春,两人第三次共事时间段大致为乾隆五十五年(1790)春至是年夏。倪惠颖认为“汪、章二人在毕幕重逢的时间当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春夏之际”,意见和笔者近同。
考订汪、章三次见面和共事的具体时间,是深入探究两人矛盾及产生原因的重要基础。
关于汪、章两人交恶的最初时间,可供参考的是章实斋《又答朱少白书》,云:“淮扬间人有从先生游者,其才甚美,学问虽未成家,记诵则甚侈富,亦能为古文辞,尤长辞命。仆向以为畏友。近见之于湖湘间,与之款谈,一妄人耳!……此人才华,倾倒一世士矣,能窥其微而知其不足畏者,前有邵先生,近日有沈枫墀耳。仆必将见其谬而始知,至愧见晚于二君也。”
柴德赓认为文中“淮扬间人”指汪容甫;倪惠颖推论此文约作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对此笔者都表示赞同。但是钱穆、倪德卫、倪惠颖据该文断定汪、章矛盾始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两人同事武昌毕沅幕府期间,笔者则不敢苟同,而更倾向于柴德赓意见:汪、章两人在武昌会面前就已经交恶。交恶的最初时间应在两人第一次共事朱筠幕府期间。柴先生提出的证据是洪亮吉《卷施阁诗》卷八《有人都者偶占五篇寄友》第三篇《章进士学诚》,其中提及当洪氏把汪容甫的学术观点转述给实斋时:“君托左耳聋,高语亦不闻。”并注:“君与汪论最不合。”倪惠颖考定此诗写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甚确。洪亮吉于乾隆五十四年正月即离开武昌北上,根据本文对《洪北江先生年谱》五十三年戊申条的考订,汪、章、洪三位不可能在毕沅武昌节署同事,他们唯一共事的机会是在朱筠幕府,作为亲历者,洪氏关于汪、章“最不合”的描述当是对汪、章两人在朱筠幕府关系的追忆。除上文柴先生所引洪诗外,洪亮吉在乾隆五十九年还写有《续怀人诗十二首》,其中《章进士学诚》有句云:“未妨障麓留钱癖,竞欲持刀抵舌锋”,下注:“君与汪明经中议论不合,几至挥刃。”同样也是追记汪、章在朱筠幕府的紧张关系,由“几至挥刃”可见两人矛盾之激烈。
汪、章两人在朱筠幕矛盾已很尖锐,而实斋在《又答朱少白书》自述向以容甫为“畏友”,柴德赓对此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解释,认为“是章有意人人于罪的手法,想以此反衬汪的浅陋,更可取信于朱少白,并非由衷之言”。笔者认为,实斋向以容甫为“畏友”与两人交恶并不矛盾,仔细分析实斋的“畏友说”,我们可以窥见两人矛盾的深层次原因。
关于汪、章两人矛盾的原因,钱穆认为是容甫恃才傲物,得罪实斋所致,倪惠颖意见相同;此外还有汪容甫学术暗袭章实斋说,但钱穆、冯乾都予以驳正,此暂不论。笔者的看法是:两人交恶固然有性格不投的因素,但“议论不合”才是他们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
乾隆三十七年,容甫年二十九,其《上朱学使书》云:“古人为学之方,至今岁始窥其门户,任重道远,莫能自致。”这里的“为学之方”据其子汪喜孙解释,就是“由声音、训诂之学,兼通名物、象数;由名物、象数之学精研大义”。可见从这年开始,容甫治学受到以戴震为代表的朴学研究的深刻影响,他基本接受了戴震“由故训以明理义”、“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的治学理念,倾心投入到朴学研究之中。《容甫先生年谱》三十七年载其在朱筠幕府与邵晋涵、王念孙“俱以古经义、小学相切磋”,又言其治小学在是时,所校书多述王念孙说等都反映了这一情形。
乾隆三十七年,实斋年三十五,是年始著《文史通义》,《上晓徵学士书》云:“学诚自幼读书无他长,惟于古今著术渊源,文章流别,殚心者盖有日矣。……故比者校雠其书,申明微旨,又取古今载籍,自六艺以降讫于近代作者之林,为之商榷利病,讨论得失,拟为《文史通义》一书。分内外杂篇,成一家言。”可见实斋在此年已有自家心得,欲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文史校雠之学于主流考证学之外别立一帜,与容甫论学自然“议论不合”。因“议论不合”,加上言语龃龉而交恶在乾嘉士林并不少见,如实斋《上辛楣宫詹书》曾论及戴震与钱载结怨事,云:“戴东原尝于筵间偶议秀水朱氏,箨石宗伯至于终身切齿”即为典型。 实斋虽与容甫交恶,但向以其为“畏友”,这也是章氏内心的真实流露。余英时在《论戴震与章学诚》一书中曾从历史和心理两个角度,揭示实斋在治学生涯中始终面对着以戴震为代表的“考证的挑战”。乾隆三十一年(1766),实斋初晤戴震于休宁会馆,听到戴氏“今之学者,毋论学问文章,先坐不曾识字”的高论,不禁“重愧其言”,为之惭惕、寒心,学术自信有所动摇;之后数年他精研史学,渐有所得,到乾隆三十八年(1773)两度与戴震会面,论史、论修志皆不合,开始“从东原的经学考证的笼罩下摆脱出来,并持史学的观点与东原相抗衡”。实斋其时治学正如钱穆所评:“议论尚未入细,而识趣大端已立。”但当时,著名学者钱大听、其幕主朱筠和好友邵晋涵皆盛推戴震为“乾隆学者第一人”,在朱筠幕府,弥漫着浓厚的考证气氛。在此环境下实斋学术虽然主脑已立,但还不成熟,不足以完全克服考证学的巨大压力。而且他貌寝、讷于言,自承“吾读古人文字,高明有余,沉潜不足,故于训诂考质,多所忽略”,为文多有卤莽疏漏之处,辩论起来易授人以柄。面对“其才甚美,记诵侈富,亦能为古文辞,尤长辞命”的汪容甫,此时实斋亦不能以完全自信将其驳倒,内心存有压力,以容甫为“畏友”当不是虚言。
但是到了乾隆五十五年(1790)汪、章再次见面时,较前则大为不同。此时两人学术都已臻成熟,思之愈深则持之愈坚,两人“议论不合”就越发明显。就汪容甫而言,据《容甫先生年谱》,乾隆四十一年容甫撰《经义知新记》,又与刘台拱论“因声求义”甚详,其重要论文,如《释媒氏文》《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妇人无主答问》《周官证文》等皆作于此时;乾隆四十四年,容甫始撰《述学》(《述学故书》),欲博考先秦古书,三代学制兴废,使知古人所以为学,表示“某之志,乃在《述学》一书”;之后治学益精,刘台拱尝述其学云:“晚年颛治经术,举其大者,释以义例,纵横贯穴,博大淹通,卓然成一家之言。”就章实斋而言,自与戴震论学之后学业日进,特别是在汪、章武昌重会的前一年――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创获尤多,其《姑孰夏课乙编小引》自言:“起四月十一,迄五月初八,得《通义》内外二十三篇,约二万言。生平为文,未有捷于此者。”钱穆也指出“己酉一年,亦实斋议论思想发展最精采之一年也”。就章实斋观点而言,学贵自得、切己,考据家不晓此,“误以襞绩补苴谓足尽天地之能事”、“不知为己,而骛博以炫人。……以有尽之生,逐无穷之闻见:以一人之身,逐无端之好尚,尧舜有所不能也”,故实斋直斥其为“竹头木屑之伪学”,包括汪容甫在内的考据家,记诵再侈富也不足以对其挑战。因此,到乾隆五十五年实斋再和容甫论学时,就能自信以其识见压过容甫的考据(实斋对容甫考据背后的思想较为隔膜,详见下文),对容甫由“畏友”转变为“知其不足畏”,再为意气所激,视其为“妄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斋在《又答朱少白书》曾说,邵晋涵在自己之前对容甫“能窥其微而知其不足畏”,因此他表示惭愧。其实,邵晋涵本人是《尔雅》专家,汪容甫也曾对《尔雅》做过多次校订,其校本较邵晋涵《尔雅正义》多四十三条,意见颇为郝懿行《尔雅义疏》所采纳。邵晋涵对汪容甫所谓“能窥其微而知其不足畏”,主要是指在考据学内部小学研究上不认可汪氏的研究;而章实斋对汪容甫“知其不足畏”,主要是从以文史校雠对抗考据学的角度而言,两者内涵完全不同。
总之,我们认为,汪、章最初交恶是在两人第一次共事朱筠幕府期间,主要原因是“议论不合”;实斋以容甫为“畏友”到视其为“妄人”,反映了其学术的发展和治学心态,考究汪、章二人的矛盾具有学术史意义。
二、章实斋对汪容甫的驳难及两人学术的异同
汪、章两人因“议论不合”而反目,但后来学者却多津津乐道于他们学术的相通、相合之处,甚至有“造车合辙”之论。下面我们就此略作探讨。
(一)章实斋对汪容甫的驳难
章实斋对汪容甫的批评除《又答朱少白书》外,还有《读书随》直斥容甫“恬不知耻”,以及《立言有本》《述学驳文》对汪氏学术的驳难。对于这些意见,钱穆、柴德赓,包括为实斋做年谱的胡适,都是汪而非章,认为《驳文》“太迂腐,实无道理”、“真‘绍兴师爷’之伦理见解!”在此,笔者以汪、章二人的学术观点为依据,本着“了解之同情”的精神,力求客观地分析章实斋对汪容甫的驳难,进而对章氏批评的有效性予以评估。
在《立言有本》篇,章实斋指出:“诸子杂家与文集中之具本旨者,皆著述之事,立言之选”,汪容甫为学虽“聪明有余,而识力不足”、“求其宗本,茫然未有所归”。具体表现为汪氏《述学》名为“著述”,实为杂集,体例上强分内外篇,“初无类例,亦无次序”、“无著书之旨”,与“古人著书,各有立言之宗,内外分篇,盖有经纬”的精神相悖。实斋对孙星衍、洪亮吉等都有“聪明太过”的批评;对其挚友邵晋涵,也批评他“立言宗旨,未见有所发明……恐于闻道之日犹有待”,可见这是实斋一贯的学术理念,其指责亦不无道理。但从容甫方面,则至少有三点意见可辩解:一是从其本意而言,是欲“撰《述学》一书,博考先秦古书,三代学制兴废,使知古人所以为学者”(此即汪氏计划的《述学》内篇,外篇是考证文字的杂集),但没有完成,只留下几卷稿本,包世臣犹及见之。之后刊行的《述学》只是汪氏的文集,不是整部著述;而且《述学》初刻三卷本、包世臣见到的小字二卷本、嘉庆三年阮元刻的二卷大字本都没有分内、外篇,因此实斋对《述学》体例的批评是无的放矢。二是从汪容甫的整体学术看,他“立言有本”,治学有内在条理可循。乾隆五十七年,容甫上书毕沅云:“中少日问学,实私淑诸顾宁人处士,故尝推六经之旨,以合于世用。及为考古之学,惟实事求是,不尚墨守。”这里所说的“合于世用”正道出其治学宗旨,“实事求是,不尚墨守”也是其治学理念的总结。从用世宗旨出发,汪容甫重视对《礼》的研究,他对制度名物的考证大多属于礼制范畴,对社会的批评也主要是通过对礼义的阐发来实现。他在周代文明的广阔背景下考镜学术源流,又特别强调了礼的学术传统,指出:“古之史官,实秉礼经以成国典,其学皆有所受。”其阐扬诸子之学,一本于礼:晚年构思写作《述学故书》,也与礼经关系紧密。三是汪容甫作为深受戴震学术范式影响的学者,其秉持的治学原则、治学方法、义理取向等基本理念已经戴震充分论述,无须再专门阐发,只要通过自己的具体研究成果就可以体现,这正如库恩指出的:“一旦接受了一个共同的范式,科学共同体就无需经常去重新考察它的第一原理,其成员就能全神贯注于它所关心的现象中最细微、最隐秘之处。”这和章实斋必须别创“六经皆史”理论回应考证学挑战不同。 在《述学驳文》篇,章实斋针对汪容甫的《释媒氏文》《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墨子序》《释三九》等予以驳难,而这些都属于汪氏最富思想性的篇章之列。
关于《释媒氏文》,主要内容是对《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的解释。其核心是对周礼“奔者不禁”规定的维护。在此,对“会”与“奔”两字的解释是理解原文主旨的关键。关于“会”,汪氏指出“‘会’读若‘司会’,其训计也”。意谓由政府出面统计男女的婚姻状况,给予符合条件的男女在中春之月“奔者不禁”,选择配偶的机会。这里的“会”不是“会合”之“会”。关于“奔”,当时学界对“奔”的解释是“不聘为奔”。戴震有“奔之为妻者”、“奔之为妾者”两种解释。从《释媒氏文》的文意看,容甫的意见更倾向于前者,他在此赞成的“奔”,不是现代人理解的带有婚姻自由、个性解放色彩的“淫奔”,因此将其标举为“近代的男女婚姻自由的思想”有过度诠释之嫌。汪容甫在此表达的主旨是:政府要充分履行教化职能,在礼制上有经有权,为人民及时嫁娶创造条件,故曰:“昏姻之道可以观政焉,先王之所重也。”章实斋对此文的批评集中在“淫奔”上,似有误读。
《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是汪容甫鉴于当时女性因受到未嫁之前不能改聘别图的束缚、最终导致不幸的事实,根据《礼记・曾子问》中相关记载推准古人制作婚礼背后的礼意,将整个婚礼的过程区分为“礼之所由行也”、“礼之所由成也”两个阶段,论证“请期之后其可以改嫁者凡四焉,而皆谓之礼”,由此推论“婚姻之礼,成于亲迎”。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女子许嫁而婿死从而死之与适婿之家,事其父母为之立后而不嫁者非礼也”、“‘烈女不事二夫’不谓不聘二夫也”的主张,强调“不谓一受其聘终身不二也”。章实斋批驳汪文所引郑玄注本误,又疑“三月庙见之礼亦废”,似难服人;且对容甫多诛心之论,称“汪氏几丧心矣”,易给人以“绍兴师爷”的印象。其实,实斋对妇学多有进步论述,对当时妇女的不幸遭遇曾给予深切同情,并非迂腐之士。这里他主要要表达的是未婚守志者“抚孤立后、昌大其宗,续绝举废,为功不小”,这和容甫的观点其实是两个问题,只是由于掺杂意气,反而治丝益棼,辩之不明了。
章实斋对汪氏《墨子序》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汪中之叙墨子,至谓孔、墨初不甚异,墨子诬孔,孟子诬墨,等于诸子之相非,则可谓好诞之至矣”,这一点实斋显得过于保守;二是“孔子未修《春秋》以前,并无诸子著书之事,……而汪中叙六家为墨氏渊源,不其慎乎?”实斋指墨家《尹佚》等六家之书为伪书,这一意见是正确的。但章氏固持“孔子未修《春秋》以前,并无诸子著书之事”之论则尚可商榷。汪容甫在《述学故书》中提出:“自辟雍之制元闻,太史之官失守,于是布衣有授业之徒,草野多载笔之士,教学之官,记载之职,不在上而在下。”意谓在西周末期官学下移的过程中,出现有史官散在列国教授士子的情况,如果成立,那么在孔子之前是否存在私家著述就很难确证了。
在《释三九》中,汪容甫提出了“学古者通其语言则不胶其文字矣”、“学古者知其意则不疑其语言矣”的重要见解,强调学者在研读古学时,要发挥心知的功能,透过古人含蓄委婉的表达,明了作者的言外之意。这与章实斋在《为谢司马撰楚辞章句序》中指出的著述者“往往旁申反托,侧出互见……是以读古人书,贵能知其意也”非常契合,但实斋却指责汪氏“广引文法不可执者以见类例,则如才人作赋,好为敷张”,殊不知以归纳法推考义例,孤证不立,必须旁征博引方能证实,这是考据学的学术规范,和实斋“高明者由大略而切求”的治学路径是大不相同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章实斋对汪容甫的学术精义比较隔膜,其批评的有效性相当有限。
(二)汪容甫与章实斋学术的异同
汪容甫与章实斋治学皆注重“神解精识”,在阐发“博而能约”、“道器合一”、“经史会通”、“学尚实用”等思想方面,共通之处甚多,限于篇幅,此不详论,仅就易导致两人“议论不合”的学术异同具体谈以下几点:
1.汪、章两位都对其所处时代的学术风尚比较敏感,并对学术的发展有较为自觉的总结意识,但两人也有区别:章氏重整体纠偏,汪氏重继承发展。章实斋对于当时学术风尚的利弊有深刻反思,并通过“六经皆史”等创见和构建“浙东学术”谱系与主流考据学抗衡。而汪容甫更多的是以一个圈内人的身份,对考据学内在的传承进行总结和承继。他叙述当时的学术状况是:“是时古学大兴,元和惠氏、休宁戴氏,咸为学者所宗。自江以北则王念孙为之唱,而君和之,中及刘台拱继之,并才力所诣,各成其学。虽有讲习,不相依附。”由“是时古学大兴”,他更追溯到“古学初兴”时的学术状况,拟为“国朝六儒颂”清理出这一学术发展的内在脉络。其大意云:“古学之兴也,顾氏始开其端;《河》、《洛》矫诬,至胡氏而绌;中西推步,至梅氏而精;力攻古文者,阎氏也;专言汉《易》者,惠氏也。凡此皆千余年不传之绝学,及戴氏出而集其成焉。”其对朴学流弊的纠偏也主要是谨守朴学路径,通过在考据研究中“精研大义”、努力会通实现的。
2.汪、章治学都重视“心知其意”,但在实践中也有所区别。汪容甫作为后戴震时期朴学研究的重要学者,基本遵循的还是“由训诂而知理义”的治学理念,他本人精擅于文字考据之学,其“心知其意”的特色是建立在“实事求是”的扎实考证基础之上的。在治学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对于学者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心知其意”探求真理起到了一定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不至于师心自用、人人言殊。而章实斋则生性不喜考证,在史学研究中特别重视对“史意”的把握,并以此自负。为了保证历史著作的客观性,他不是借助文字训诂而是通过特别强调著作者个体道德因素(“心术”)的重要性,提倡史德、文德,来保证著述的客观性。这种对主体道德性的特别关注,也使得他在伦理观念上比较敏感,且有主观臆断之嫌。
3.汪、章二人都重视史学研究,这使得他们能以时变、发展的观念看待学术的变迁,自觉地考镜源流,以明道为旨归。但是,汪容甫重视阐发的是“以情絮情”的“人道”,而章实斋则更关注政教合一的“治道”。故此他力辩周公、孔子之不同,对“时王”的治世作用予以肯定,直言:“集大成者实周公而非孔子……孔子于学周公之外更无可言。”这使其思想具有“权威主义”倾向,政治态度表现得比较保守,《上辛楣宫詹书》自言:“夫著书大戒有二,是非谬于圣人,忌讳或干君父,此天理所不容也。”
4.汪、章都有经世之志,但具体表现则有所不同。汪容甫重情,治学强调“推六经之要旨合于世用”,表现为“以礼经世”,即从人情出发,调节理与欲的矛盾,维护社会个体的基本权益;而章实斋则贵势,强调“贵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也”,注重从宏观、历史的角度把握当下,“以史经世”。这一方面体现为通过著述对学术风尚的纠偏,谓“君子经世之学,但当相弊而救其偏”;另一方面又期于世用,体现为实事实功,尝谓“读书著文,耻为无实空言,所述通义,虽以文史标题,而于世教民彝,人心风俗,未尝不三致意,往往推演古今,窃附诗人义焉”。从社会整体利益着眼,实斋热心维护社会秩序和世教伦理,其思想带有卫道倾向。
三、结语
本文在考订汪容甫和章实斋交往史实的基础上,力图从学术的内在理路,探寻他们矛盾背后所反映的学术异同。我们把戴震学术视为乾嘉学术的范式理论,将“后戴震时期”作为汪、章两人治学的主要背景。汪容甫作为戴震范式内的杰出学者,在继承朴学考据严谨的同时,又特别重视研究主体的心知功能,坚持“以礼经世”,努力实现训诂与义理、经术与用世的会通,从而克服当时朴学研究固陋不通的弊病,推动清学深入发展;章实斋则在朴学运动之外,努力回应戴震范式的挑战,矫正时弊,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推动清代学术向“闳通”面向发展。由于汪、章两人的治学取向不同,导致他们的学术面貌呈现差异甚至矛盾,但同时由于两人相近的“学者思想家”气质和共同面对的问题,又使得他们的学术多有相通之处。深入了解两人的关系,比较其学术异同,对于推动对后戴震时期清代学术的研究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