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表示一个国家或政府对内对外遵守承诺、饯行规章的态度与能力。国家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信用体系的建设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具有全面性、基础性的作用叫,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有序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一个具有信用的国家,在国内能够获得民众的信任,在国际上能够得到其他国家的尊重。一个有信用的国家才能强大,一个有信用的社会才能繁荣昌盛.
本文通过对法家的三部主要代表著作《管子》、《商君书》与《韩非子》的分析,提取了这些著作中的大量有关信的论述,分析先秦法家的国家信用观。三部著作中,《管子》中的信,出现了139次;《商君书》简短精要,也出现了22次;《韩非子》则出现了151次,是先秦诸子典籍中出现信次数最多的一部书。这些著作中的信,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国家信用的研究。
一、国家信用的功能与意义
(一)国家信用对国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法家呼吁建立国家信用,且这种呼吁并非空谈,而是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建立国家信用的功能,可将之概括为奋取、强军、固国。
奋取就是利用国家信用来督促老百姓专心积极地生产(主要是务农),这是国家信用的经济功能。管仲说赏罚不信,则民无取(《管子权修第三》),那么赏罚必信的作用,就应该是民取了。取者,进取也,民取者,老百姓专心劳作,促进生产之意。
强军就是利用国家信用来促进国家军力发展的功能,实现老百姓与国家同甘共苦、军队为国家奋勇作战,这是国家信用的军事功能。货财上流,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兵士之死节,不可得也。(《管子权修第三》)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韩非子初见秦第一》)那么反过来说,实现赏罚必信的原因,就是为了实现百姓之安难、士民死节。这样,自然就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商君书农战第三》)。加上鼓励战功而使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商君书画策第十八》),则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商君书错法第九》)。
老百姓专心劳作,国家的财富就能增加,军队奋勇作战,军队就强大。教在百姓,论在不挠,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管子君臣上第三十》)守者,在国内发展经济与民生;战者,在国际获取领地与霸权。功能的结果就是富国强军,在商鞍那里,这两条被概括为农战,成为商鞍治国的基本路线。
固国指的是国家信用能够获得民众对国家的信任,民众对国家的信任促进民众对国家法律的拥护,民众的拥护是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民信其法则亲(《管子七臣七主第五十二》),国家信用可以实现民众对国家的拥护。这是国家信用的政治功能。国家信用不但可以稳定国内的民众,更能够在与其他国家的竞争中争取到更多的人力,获得更多子民归附。言而不信则民不附(《管子形势解第六十四》),那么,要使民附,自然要言而信。
总的来说,建立国家信用的最终目的是国家的富强,赏罚敬信,民虽寡,强(《韩非子饰邪第十九》)。《管子》中记载了齐桓公国力的强盛,近者示之以忠信,远者示之以礼义。行此数年,而民归之如流水(《管子霸形第二十二》),天下小国诸侯,既服桓公,莫之敢倍而归之。喜其爱而贪其利,信其仁而畏其武(《管子小匡第二十》)。也就是说,齐国国家信用的建立,为齐国霸权奠定了基础。商君辅佐秦孝公变法,秦行商君而富强(《韩非子问田第四十二》),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砖公战,怯砖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为秦国的长期霸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利用信用与信任来进行外交攻防的思想
国家信用不仅仅能够在国内实现对百姓民力的调度,在国际社会上,更能够成为国际信用,辅助一个国家的外交斡旋。事实上,国际伐交中,国家信用的根基不是法度,而是在法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强大国力,是赤裸裸的国家实力。
首先,国家实力是国际信用的基础。管子曰: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第十二》)有了诚信,天下各国就结好了。英明的国君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故邻国亲之,与国信之(《管子形势解第六十四》),于是盟国也能够信任本国。外国信任本国的什么呢?《管子》对此进行精辟论述道,信其仁而畏其武(《管子小匡第二十》)。因为德不加于弱小,威不信于强大,征伐不能服天下,而求霸诸侯,不可得也。信用对于强大诸侯国家的根本是威,是武,威者,军力也,武者,杀戮也。国际秩序是文事,文事者,必以武事备之,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信用,外表上是忠信礼义的道德文章,内里却是实实在在的国家力量。
其次,国际信用是控制国际秩序的有效武器。国际合作依靠的不仅仅是温情脉脉的道德文章,更需要切实可行的国际秩序。商君认为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商君书画策第十八》)。首先,他有很好的品质,天下人都会去信任他;其次他也有让天下人不得不信任的方法。必信之性即道德情操,但这只是空话,真正的重点是必信之法,既然有了必信之法,那么有没有必信之性也就无所谓了,而是天下人不得不信任你。不得不信之法就是强大的国家实力!经济上能够掌控国际通用货币(如金银)的发行,军事上具有强大的威慑力量与军事基地,政治上能够对他国政要耳提面命,予取予夺。掌握了这样强大的国家实力,就能够建设国际秩序,而且是有利于自己的国际秩序,即兵出而无敌,令行天下而服从(《商君书画策第十八》)。兵出而无敌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让所有人认为该国能够兵出而无敌就已足够,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经得起无休无止的战争。国际社会相信该国能够兵出而无敌,这样才能够令行天下而服从。
最后,信用可以是颠覆敌国政权的杀伤性武器。在《管子》中,开创性地提出了信任战争的方法。凡诸侯之臣有谏其君而善者,以玺问之、以信其言。(《管子大匡第十八》)为什么别的诸侯有忠臣,你要去送礼物、搏信任?管仲提出了五种扰乱敌国政治,夺取敌国政权的方法。其中的第五种,正是谨其忠臣(也就是那些诸侯之臣有谏其君而善者),挨其所使,令内不信,使有离意,从而故政可夺(《管子禁藏第五十三》)。因此,信用是武器,信用也是战争。1989年,世界见证了信用武器在颠覆一个国家政权时的威力几乎所有前苏联国家与苏联人都对自己的国家与制度失去信任,国家信用荡然无存时,国内离心离德、分崩离析就不可避免。当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次日苏联解体,此后叶利钦炮轰俄杜马议会大厦时,七千多万共产党员却无人反对,恢弘68年的苏联,落地竟无声。因此,要保障国家的安全,不仅需要通过国家实力的建设发展国家信用,更要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对本国信用的影响。
总结而言,法家认为国家信用于国内具有促进经济发展、人民进取、军力强盛、社会团结的重要作用,于国外能够为本国在国际竞争中建立良好外交环境。法家对国家信用功能与意义的分析,对当前我国信用建设具有启示意义,即应当重视国家信用的建设,防止国家信用消解与流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保证,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基础,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武器。然而,正处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失信行为,特别是政府失信、法律失信,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已造成了严重影响。在我国社会急剧转型的今天,以政府信用、法律信用为代表的国家信用受到极大的冲击。第一,转型期我国政府失信时有发生。政府信用直接关乎民众对国家的认同与信任,也是国家信用维护与提升的基本落脚点。在我国社会急剧转型的今天,直接面对着民众的地方政府部门的失信行为,不断侵蚀着国家信用困。政府信用的维护和提升变得刻不容缓。第二,法律失信冲击着国家信用。法律的有效颁布、执行是国家信用的重要防线。目前,部分司法部门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民众对法律和司法部门的信任与信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司法信用危机,形成与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背道而驰的窘境。因此,立法者、执法者、护法者更应该加强法律信用建设,保证法律的有效性、权威性,维护法律信用,防止因法律信用的崩塌对国家信用的腐蚀。在此背景下,党和政府积极致力于国家信用维护和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并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制订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这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加强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是党和国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致力于国家信用建设的努力,将对我国国家信用的建设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
既然国家信用如此重要,那么如何建设国家信用?国家信用建设的原则与方法又是什么?法家也对此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和解答。
二、国家信用建设原则与方法
(一)国家信用的建设原则
历代法家巨子都强调国家信用的重要性。管仲认为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著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管子法法第十六》),而且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赏罚不信,五年而破没有通过赏罚建立国家信用,其结果就是民乱国破了。商君将国家信用的重要性提到了更高的理论高度,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第十四》),直接将国家信用置于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上。法这个概念在法家中至高无上,商君认为法者所以爱民(《商君书更法第一》),管仲甚至提出了明君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管子法法第十六》)的说法,法的地位还要高于民。其原因,法律是国家有序、统一、团结发展的基础,因此一曰法。法是国家发展的准则,信是这种准则的实施方法,权是这种准则的推动力量。法高于信,因为国家信用的构建溯源于国家法度;信高于权,因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认可。一个国家必须在具有国家信用的基础上,才能获得民众支持,才能获得国家的合法性。
在实践上,商君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建立国家信用。商君令既具,未布(法令有了但是还没有公布),恐民不信,于是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等到百姓相信了,卒下令(《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变法,虽然法令先行,但却是先有信,然后才下令的。这是赏的部分,罚的部分呢?太子犯法,商君刑其傅公子虔,黯其师公孙贾(《史记商君列传》),刑上大夫了。法律的推行是以国家信用作为保障,没有国家信用的立法只是一纸空文。以上思想对当今法制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即必须坚持信先于法、法高于权、权为法用的国家信用建设原则。
(二)国家信用建设方法的探索
国家信用的建设方是国家政府,但能否建设成功需要靠民众,民众不承认其信用,则国家信用无法建立,所以善不善,取信而比矣(《管子白心第三十八》)。如何建设国家信用,如何成功地取信于民呢?法家的结论可以归纳为立法树信、执法固信、普法表信。
1.立法树信。就是通过正确的立法来树立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实现国家信用。立法的要点有二:无私、不变。
无私,就是律法对所有人都一样(或者至少对某一类人都一样),不能因为执法者个人的爱好与心情而改变,因而是在空间上的恒定。恒定的律法,自然能够得到人们的支持,所以管子说行之无私,则足以容众矣;出言必信,则令不穷矣。此使民之道也(《管子小匡第二十》),要信利周而无私(《管子幼官第八》)。商君也非常深刻地指出私心对国家的破坏性,所以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商君书修权第十四》),如果摒弃掉私心,(重赏)不失疏远,(重罚)不违亲近,就能做到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商君书修权第十四》)。
不变,则是法律需要具有一段时间的稳定性,不能因为一些偶然的甚至特殊的情况而进行增补,应该保证老百姓意识中法律的恒久不变,从而取得在一定时间上的恒定。所以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息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管子君臣上第三十》)。
法律在处理不同人时保持公平,在长时期内保持稳定,则法律就能够获得持久的信用,国家信用就能够长期坚挺,故圣君失度量,置仪法,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空间上的恒定),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时间上的恒定),然故令往而民从之(《管子任法第四十五》)。
2.执法固信。就是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要坚守信用。执法固信的要点有二:必信、自审。必信,就是法律本身在执行中必须有足够的信用。以赏者赏,以刑者刑;因其所为,各以自成。善恶必及,孰敢不信?规矩既设,三隅乃列。那么,老百姓相信国家法律的权威了,就会各以自成(明白赏罚都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从而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三隅乃列,其他的方面也就明确了。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能胜矣。(《韩非子有度第六》)法律建立起来就必须执行,不执行的法律,或者选择性执行的法律就没有效力,没有信用。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商君书修权第十四》)如果赏罚不贯彻执行,则老百姓也不会努力进取,更加会轻视刑罚。
自审,就是执法部门本身必须有足够的信用。在建立法治信用的同时,法家也规定了政府的权力与边界。政府固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约束民众的行为,但其自身也必须遵守法律制度的安排。因而,法家的法更要求政府规范自身,对民众守信。能服信政,此谓正纪。(《管子正第四十三》)不仅要审查官员,连君主本人也不放过。管子认为,赏罚规则如果已经制定得比较成功了,却不能够施行,则其原因在于国君身上,所以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管子法法第十六》)。更有甚者,韩非还指出,君主不仅在刑赏定性上不能够偏私,在刑赏的定量问题上,也不能够偏私,而是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选择人才,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意志,衡量功过,不要凭自己的个人感觉。那靠什么呢?靠法律。国君不应该参与赏罚的制定,而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来执行赏罚(王在法下),那国君干什么呢?树信、固权、护法。
3.普法表信。就是通过普法宣传的方式,在民众心目中牢固地渗透国家信用。表信者,出自《韩非子》,所谓故明主表信,如曾子杀氦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立法的过程,百姓很少能够参与,法律的详细条文,百姓也很少懂得详尽。法律的实施,也并不能够覆盖到所有的民众身上来,很多百姓没有犯法,就不知道法律之禁比,没有受赏,也就不知道国家之需求。因此,就必须要普法。普法的目的,是建立与维护国家信用,最终通过国家信用来贯彻国家意志。因此,普法的过程,就是国家信用的终端加载的过程。
法家最推崇的表信方式是君主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件来推广国家信用。这种推广有两个主要的步骤,第一是树典,第二是暗化。
树典,即树立典范。商君的徙木立信就是一次非常成功的树立典型的过程,它使百姓相信政府言出必行,政府是值得信任的政府,上具有信用的政府。
树立了典型,下一步就是宣传。宣传的关键,就是要将法律的效果从处理当事人扩散到其他可能的当事人身上,打了老虎,苍蝇也就不敢作奸了,所以韩非子说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刑狗信,虎化为人,复反其真(《韩非子扬权第八》)。所以,刑虎固然重要,狗信更是关键。管子说赏罚信于其所见,虽其所不见,其敢为之乎(《管子权修第三》),不但不敢为之,而且其所不见,莫不暗化矣(《管子九守第五十五》)。就是说,法律的作用只能够施加在一部分人身上,只能信于其所见,但法律的威慑力与号召力,却能够传播到非所见身上。宣传希望达到什么效果呢?好恶形砖(君主之)心,百姓化砖下,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管子立政第四》)。
法家国家信用建设原则和方法的探索正与我国当前社会加强依法治国,强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追求法制社会与信用社会的要求不谋而合。第一,法家通过立法、执法、普法思想建立国家信用的思想,有利于反观我国当前依法治国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治国绘制出了宏伟蓝图: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此乃立法树信;坚持立法先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此乃执法固信;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参与司法,此乃普法表信;强调各级政府要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权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此乃法高于权,权为法用。法家一方面强调法律的有效实施在国家治理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强调信先于法、法高于权、权为法用的原则,另一方面又提出立法树信、执法固信、普法表信的建设方法,为当前国家信用建设提供了理论和方法借鉴。现代国家的政治使命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把国家的活动导向它所服务的人民的合法性这一终极目标上,并把权力的行使置于法治原则之下。法家重法,且认为有信用的法律才是有效的法律,并提出法律信用的概念。法律信用是国家信用的基点,具有维权性、主体认同性、必行性、平等性和直接显现性的特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法治国是对法律信用的最高阐释,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根基,其有效推行有利于国家信用的维护和提升。第二,法家的国家信用观可为我国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借鉴。法家之法并不局限于法理意义上的狭义之法,而是包括了纯粹法律在内的广义之法,是一种基于国家信用的法,更加强调一个国家或政府对内对外遵守承诺、饯行规章的态度与能力。政府信用是国家信用的直接表现,是信用社会的核心和支柱,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同时,政府信用直接面对着民众个体,而民众与国家的互动对于现代国家建设意义非凡。政府是否具有信用,直接影响着民众的国家认同,也决定着国家的对内信用。维护和提升国家信用和认同的关键在于国家制度体系的不断优化。但由于制度变迁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实际制度供给往往也难以完全满足政府权力的规范运行,因此国家信用也面临着原有制度失效而带来的信用冲击。在社会剧烈转型过程中,不少政府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信用失范现象较为普遍。法家强调立法树信需无私、执法固信中必信与自审、普法表信中的树典与暗化。无私即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以公正为基础,必信与自审即政府权力应当有边界和约束,树典与暗化即公开与普及。2014年6月,国务院公开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规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的原则,确定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四个重点领域,并提出诚信文化建设,树立诚信典型,加强重点领域诚信治理;完善信用系统;健全信用奖惩机制三大基本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缓近年来政府信用有所消解的状况,特别是政务诚信的自审,司法公信中的必信的相关措施将十分有利于政府信用的提升,进而维护和提升国家信用。总之,在社会急剧变迁、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国家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和消解,法家的国家信用观对当代依法治国推行和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
三、总结与展望
法家是战国时期最有实践成果的学派之一,他们提出的建立国家信用的思想,为法制社会的成功创造了前提条件。在他们的著作中,对国家信用的本质、功能与建设方式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他们辩证地分析了国家信用与个体信用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整套的确保信任的操作方法,更提出了将信用作为武器进行外交攻防的思想。这些思想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却依然有着鲜活的生命力。在过去,这些思想成功地建立了强大的国家信用,以及因此而奠基的强大帝国;在当下,这些思想理应在某些方面有助于我们的国家建设。与此同时,本文仅仅回顾了先秦诸子百家中法家的国家信用观,仅为百家争鸣的先秦丰富思想中的冰山一角,其他学派,例如墨家、儒家、兵家等学派亦有丰富的国家信用思想,这都可成为信用研究的丰富素材,后继研究可以以此为基点,批判性挖掘我国古代的信用思想对我国当前信用研究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启示意义。
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由于制度建设和法律完善往往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失信行为时有发生,进而对国家信用造成冲击。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探索国家信用维护和建设的良方,提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依法治国等方略。重视信用法律制度建立、切实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塑造信用文化氛围成为了维护和建立国家信用的重要路径。这一系列国家信用建设方略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正与法家国家信用观相契合,也是对我国优秀古典文化思想的吸收与实践。
信任他人,需要他人具有信用;要建设一个守信、诚信的国家,更需要建设一个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来获得全社会范围内的守信、互信,这个思想正与法家的国家信用学说不谋而合。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不仅仅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传统文化思想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法家的思想源服务于封建王权的专制统治,但在当代的国家治理中,谨慎而深刻地吸取其中的智慧,尤其是法家关于国家信用建设的智慧,相信依然能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与兴盛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