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不动产事实物权的适用与理论阐释

不动产事实物权的适用与理论阐释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05 02:49:54
不动产事实物权的适用与理论阐释
时间:2023-08-05 02:49:54     小编:

摘要:

事实物权与法律物权相对,是指虽不符合物权公示要件但能够证明权利人享有真正物权的权利。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使用了“事实物权”这一概念,由此引发相关法律体系的嵌入与兼容性思考。事实物权的正当性有两个论据:正当原因理论与动态物权理论,前者涉及物权取得须取决于一个正当原因,后者在于说明交易中的物权生成具有渐进性,承认物权变动过程中存在一种新型的由习惯法所创设的中间型权利。新型的转让型事实物权因不需要满足法定的公示要件,因而与传统法的物权法定、物权公示原则存在冲突,这些冲突在理论层面可以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的宽松解释和对物权公示要件主义的限缩解释,以及不完全物权理论来予以支撑与证立。

关键词:不动产事实物权;正当原因;动态物权理论;不完全所有权

中图分类号:

DF521

依物权公示原则,建立在买卖等法律行为基础上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须经法定的公示方式即登记,才能发生物权效力。如果将登记看作是物权变动的一种必要形式,从纯粹形式逻辑角度看,未登记的当然不能取得物权,这是必然的结论。然而,经登记所表征的物权未必就与当事人真实意思所欲的目的相一致。实践中发生了大量的真实意思所欲的物权与登记的物权不一致的纠纷案例。基于此,我国学者孙宪忠和常鹏翱共同提出“事实物权”概念[1],用作表述“真实的权利状态”,与“形式上的权利状态”即法定的登记公示方式所表征的物权“法律物权”之概念相对应。法律物权符合外观标准,即由不动产登记或动产占有所表征的物权;事实物权则符合事实标准,即能够证明其为真正物权人的物权。

但尚有疑问的是,众多不同情形下的“事实物权”其性质是否一致?效力是否统一?司法实践如此频繁使用的“事实物权”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更突出的是,交易关系中的事实物权还与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存在某种程度的冲突,事实物权理论如何协调这些冲突?本文以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直接运用“事实物权”、“事实所有权”的案例及相关案例为基础笔者从北大法宝上收集到直接运用“事实物权”概念的判例有五个,“事实所有权”的案例一个,这六个判例均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问题。因而本文所称的事实物权仅限定在不动产领域。本文案例的收集,感谢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晶同学提供的帮助。

将事实物权予以类型化,探索其法理基础,试图通过相关的解释方法来缓和其与现行民法的冲突,并指出不同类型的事实物权性质各异,司法实践应注意区分。

一、“事实物权”的审判实践类型及现有理论应对的不足

自事实物权概念提出以来,我国的司法实务判例形成了三种类型的“事实物权”:继承型事实物权、约定型事实物权和转让型事实物权。继承型事实物权是基于继承之事实而产生的事实物权;约定型事实物权与移转型事实物权都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事实物权。前者无须公示,后两者却是应公示而未公示。

(一)事实物权的类型及成因

1.继承型事实物权

根据《物权法》第29条,继承的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依继承的物权取得不需要登记公示,因而产生实际上的物权人与登记的物权人的分离。在“王旭与王协英等财产权属纠纷再审案”中参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柳市民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被申诉人为继承人,因继承人受“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限制,故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申诉人名下,申诉人为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我国《物权法》从保护交易安全出发,注重权利外观,把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法定方式赋予登记公信力。但赋予登记公信力仅是为保护因善意信赖登记而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第三人而设,而在当事人之间登记名义人不能仅以登记公信力来否认真实权利的存在,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当事实物权与法律物权发生不一致时,法律注重客观事实,虽然缺少登记但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真实物权人有合法的依据、可以决定该不动产的最终归属,就应当保护该事实物权人的真实权利。”该案中,法院将登记公信力界定为仅对善意第三人产生效力,而在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法律关系中,登记并不作为确定物权的唯一依据。相反,继承这一事实足以使得继承人取得事实物权,即成为实际上的物权人。另一则案例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评析意见中指出,由公示所表现的法律物权具有权利正确性的“推定”作用,而非“确定”作用。当以公示为基础推定的法律物权与以客观真实为基础的事实物权相矛盾时,法律物权人的物权因具有推定效力,从而“无须积极证明自己权利的真实性,而提出相反主张的一方则负有证明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不一致的证明责任,应对实质性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正确作出举证,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客观真实情形与法律物权不一致时,方可判定。”“凌柱三等诉谢家骅析产继承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高民终字第584号民事判决书。 该案进一步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规则,继承人须举证证明继承的事实以推翻登记的物权。

2.约定型事实物权

约定型事实物权是指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来确定物权的归属,其典型案型是借名买房,实际购房人借他人名义购买房屋,房屋产权亦以他人名字登记,但当事人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实际购房人。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案例中,原告郑某以被告吴某名义购买了两套房屋,并由吴某取得房屋产权证。法院认为,吴某虽拥有产权证,但其仅仅是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权利证明,并不能直接决定实体法律关系的存在。房屋产权证书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郑某本应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诉争房屋,取得诉争房屋的所有权,但其以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依据协议书委托吴某购买诉争房屋,致使吴某对房屋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而郑某自身则享有事实意义上的所有权。”“吴重凡与郑磊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高民终字第862号民事判决书。

该案中,法院认为,法律物权因其体现了物权公示原则,具有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即法律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无须举证证明其权利的正确性;而事实物权人欲取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就必须举证来推翻法律物权的正确性推定,以证明事实物权的正确性。”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高民终字第862号民事判决书。

该案中,发生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相分离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法院将该意思表示作为所有权归属的最终判断依据。但法院并没有说明约定的法律性质,以及为何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确定物权归属的依据。

3.转让型事实物权

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办理房屋产权移转登记之间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隙,在此期间,买受人往往已经实际占有并支付相应价款,但未登记,因而产生占有权利与登记所有权的分离。买受人具体行使占有、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并未获得登记所有权。占有的买受人的权利应以何种地位来进行保护是近年来司法实践所关注的焦点。该焦点问题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已占有未登记的买受人是否可以对抗出卖人的债权人?二是已占有的房屋买受人的移转登记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对于这两个问题,我国司法实践通过将买受人的地位定位于事实物权的方式来作出回答。

在“顾万鸿与郑桂江等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中参见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湖民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

牟某将房屋转让给李某,李某支付价款并已占有房屋8年,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出卖人主张买受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基于买卖合同具有事实物权人的地位,其请求被上诉人履行协助办证义务的请求权具有物权属性,是请求将所占有的房屋所有权权属予以圆满的行为,并非诉讼时效的客体,故权利人主张对方履行办证义务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从上述观点的逻辑来看,法院似乎先认定占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故而,依据所有权而享有的办证义务不适用诉讼时效。但该观点没有解释未登记的买受人凭何种依据取得了所有权?为何未登记能取得所有权?与该案的模糊处理不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移转登记请求权或办证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问题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认识:以是否交付占有为界线,区分两种情形。在交付房屋之前,交房与办证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而在交付房屋之后,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的,该移转登记请求权具有物权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5]。韩延斌法官也认为:已实际占有的买受人具有事实物权人的法律地位,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证义务的请求权具有物权属性,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4]522。但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解释为何交付可以使得买受人成为事实物权人。

(二)现有民法理论应对的不足:事实物权的认定欠缺统一性

对于审判实践中三种类型的事实物权,现有民法理论缺乏探讨。首先,三种事实物权的认定标准欠缺统一性。在继承型事实物权中,继承人是真正的权利人,是一种法定取得,而登记名义人没有实质上的物权。这一点与约定型事实物权和转让型事实物权都不一样,继承人虽然没有登记公示,但却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后两者的权利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定的物权取得要件,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情况,审判实践将其确立为物权人只不过是一种对其利益的强化保护而已。其次,三种事实物权的效力存在明显的不同。继承人的事实物权具有对抗效力,可以对抗非善意第三人;约定型的事实物权只不过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内部约定,无法为第三人所知悉,根本不能对抗第三人;而转让型事实物权乃是基于占有的物权化的一种思想,具有广泛的对抗效力,可以对抗恶意的第三人、受赠人、继承人等。最后,事实物权的取得根据不同。继承型事实物权是基于继承之事实而取得;约定型事实物权中,真实权利人取得物权乃是基于一种“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但真实权利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可能还存在债法上的约束关系,如委托关系。该“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能否作为确定物权归属的依据也有疑问,如果将其作为债权行为理解,那么它只发生债的效力;如果将其作为一种物权意思表示来理解,那么,除了物权意思表示之外,物权变动的成就还需要有一定的公示行为,单凭意思表示难以独立承担确权的重任。在约定型事实物权与登记物权之间,信托可能是一种较好的解释方法,登记名义人为了真实权利人的利益而持有物权,且受与真实权利人之间的信赖关系的拘束。 转让型与约定型虽都属因法律行为而生的物权变动,但仍有区别,约定型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关于财产权归属的约定,而转让型事实物权是基于买卖之债权行为,该债权合意的目的并不直接针对物权的转移。如果不对这两者进行进一步区分,将很可能造成债权合意与物权合意的混淆,以至于错误运用事实物权之理论。

对于转让型事实物权而言,法院实际上是赋予已占有的买受人以一种物权人的地位来保护。在房屋的交付占有之前,买受人处于一种债权人地位,在交付占有之后,买受人即取得事实物权人的地位。此种事实物权与前两种类型亦存在区别,第一,转让型事实物权是一种居于债权与完全物权之间的中间型权利[6],因物权变动尚未公示,买受人已经实际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物权性权利,但尚未取得完全的物权。继承型事实物权则是法定的物权变动产生的结果,是完全的物权变动。第二,在方法论上,转让型事实物权是法官法,是一种由法官创设的物权,继承型事实物权是法定物权,而约定型事实物权则完全属于自治法。第三,转让型事实物权受到债法关系的拘束,这一点与约定型事实物权相同,而与继承型事实物权不同,继承型事实物权不存在债法关系。第四,转让型事实物权之所以具有广泛的对抗效力[7](可对抗建设工程优先权人、抵押权人)乃是基于一种法政策的考量,法政策认为购房人的利益是一种生存利益,应优先保护。

对于构成原理如此不同的三种事实物权,在民法理论上应当进行批判性的理论重构,以作出妥当的理论解释。如果将“事实物权”作为概念的意义上理解,那么同一概念应当指称相同的事物,“事实物权”显然名不副实。本文认为,“事实物权”只能在一种较宽泛的类型的意义上来理解,在尚未找到合适概念来分别指称这三种情形的“事实物权”时,审判实务必须谨慎指明其所属类型以及构成原理和依据。而且,在区分事实物权的类型的同时,法院尚需要完善裁判理由,对各类“事实物权”的生成理论与正当性依据详加论证,以正确适用事实物权理论。

二、事实物权的正当性论据:正当原因理论与动态物权理论

前述审判实务中所运用的三种类型的“事实物权”概念实质上隐含着两条十分不同的正当性路径,继承案型中的事实物权与约定案型中的事实物权的正当性论据在于一种原因理论;买卖案型中的事实物权的正当性则是一种动态的物权生成理论。前者可追溯至罗马法,后者则是现代法律实践试图突破传统民法债权与物权二分法所造成的司法困境的新理论尝试。

(一)正当原因理论

在因继承产生的事实物权案型与因约定产生的事实物权案型中,判断事实物权成立的基准可以追溯至罗马法的原因理论。罗马法认为,所有权的取得和转移须基于一项正当原因(iustacausa),罗马法上的原因包括买卖、赠与、清偿债务、消费借贷等原因[3]123,这些原因构成了所有权取得与移转的正当性依据。正当原因理论被用来说明权利变动的合法化关系,权利取得须存在一项合法的法律基础。当正当原因缺失时,权利取得即归无效。从我国审判实践中的继承型事实物权与约定型事实物权判例来看,作为确定事实物权的正当原因有两类:第一类是法定原因,第二类是有效原因。

1.法定原因

法定原因主要在于说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权利取得。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物权的法律基础为法院判决、征收决定、继承、建造等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能够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皆依赖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物权法》第28条、第29条及第30条)。当征收决定或法院判决生效时,当事人无须登记即成为实际上的所有权人,由此产生登记的所有权与事实所有权的分离,此时,法院往往以考察当事人取得权利的法律基础来确定物权的归属。在前述“王旭与王协英等财产权属纠纷再审案”中参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柳市民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继承人虽然没有登记,但其依据继承而享有实际上的物权。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继承这一事实来确立继承人的事实物权人地位。当登记与实际权利人相异时,法院优先保护实际的权利人。依据一项事实来判断物权的归属是我国法院审判实务的一种常用思维,如在家庭领域,法院还经常采用出资之事实来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在“励瑞盛等四人诉励曙杰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一案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不能仅以该房产权属证书作为证明房产权属证书中登记的权利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的依据,还应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出资等证据对讼争房屋的权属作综合认定。”参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甬民二

(一)终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

2.有效原因

有效原因主要用于说明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的正当性。罗马法上,原因理论又分为要因说[9]与抽象说,要因说的“因”是指买卖;抽象说是指所有权取得不需要“买卖”之原因,所有权转移的效果因交付而发生。一般观点认为尤里安持抽象说,其依据是尤里安在《学说汇纂》D.41,1,36中的论述。

德国民法理论采用抽象说,认为所有权移转的原因在于“物权合意(Einigung)”,而不是“合同(Vertrag)”。“合意”不仅与债权合同分离,而且也独立于交付,交付专门用以指占有转移[10]。

我国民法没有明确区分物法性的“合意”与债法性的“合同”。但审判实践却认可诸如“保留所有权之意思”或约定产权分割之“分家字据”之类的“合意”来确定物权的归属,如前述“吴重凡与郑磊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高民终字第862号民事判决书。

当权利人依据正当原因取得事实物权时,事实物权与登记物权就产生了一种对抗关系。由于已登记的法律物权人依据登记产生“权利正确性推定力”,无须证明其权利的真实性。而事实物权人则需要为其权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其应举证证明基础法律关系的存在及有效性。当获得一项正当原因支持时,事实物权即可击破登记推定力。正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吴重凡与郑磊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中的论证,“赋予登记以公信效力,仅是为保护因善意信赖登记而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第三人所设,而在当事人之间,登记名义人尚不能仅主张登记之公信力以否认真实权利的存在,倘登记原因存在瑕疵,在第三人未取得不动产权利前,真正权利人仍得对登记名义人主张其真正权利之存在。换言之,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当事实物权与法律物权发生不一致时,法律注重客观事实,虽然事实物权人对不动产的支配缺少登记的公示形式,但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事实物权人有合法的依据足以确定该不动产的最终归属,就应当保护该事实物权人的真实权利。”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高民终字第862号民事判决书。

在法院审判实务中,已登记的法律物权人也不得主张“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或否定行政登记行为的前提下,应维护登记的效力”。参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柳市民再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4.正当原因不能对抗登记公信力

依据我国判例确立的“登记的公信力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原理即意味着登记物权人只有符合善意第三人要件时始受保护,才能对抗事实物权人。反过来说,事实物权人因未登记而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即“未经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际上,当出现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原权利人的事实物权即归消灭。如甲继承取得所有权,但乙伪造遗嘱取得登记所有权,并将其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丙。该案型中,甲可以对抗乙,因乙虽有登记,但并非真正的所有权人。而丙的登记所有权则可以对抗甲,因丙善意取得。当丙善意取得时,甲的事实物权丧失。

(二)动态物权理论

转让型事实物权可以采用一种动态物权理论来进行正当化。动态物权理论不同于传统民法的债权与物权相区分的二元理论。传统理论中,在基于买卖关系的物权变动中,登记是界定物权变动与债权变动的分界线,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否成就的唯一判断标准。相反,动态物权理论并未局限在债权与物权这两端,也未局限于公示这一要件,而是认为“不动产交易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将交易分解为合同订立、支付价款、交付占有与最终的登记过户四个方面,分阶段予以考察”[7],依据动态物权理论,传统民法严格区分债权与物权的二分体系被击破了,产生了“债权―准物权(事实物权)―登记物权”的三分体系构造。这也可以恰当地被称为“物权变动三阶段理论”,即在债权至物权之间,存在一种过渡性的中间型权利。

在我国的审判实务中,前述湖州中院“顾万鸿与郑桂江等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即采纳了动态物权的推理方法,其指出“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时买方对房屋的权利尚不是物权,但其请求权的受保护程度,根据支付价款的多少和是否实际占有、是否有请求过户的行为而不同,占有的时间越长,付款越多,已经请求过户,其权利应越接近于物权。而不动产物权的卖方,在买方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并实际占有不动产物权后,已经没有什么剩余权利,唯一应当做的就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考虑过户手续的实际困难,以及民间对事实物权的认可,此情形下认可第三人已经取得相当于物权的权利。”参见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湖民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在此并未拘泥于以公示作为唯一判断标准的形式逻辑方法,而是采用了一种实质化的分析思维,将一个交易分解为价款的支付、占有的移转等因素结合起来进行动态考察。如此突破成文法规定的法律方法实际上风险很高,其正当性尚需要在技术上加以补强。本文认为,动态物权理论的核心在于一种过渡形态的中间型权利的独立性存在,该种中间型权利的主要构成要素有两个:支付价款和交付占有。

将支付价款与交付占有联合来正当化移转型事实物权在法律技术上是必要的,因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价款支付与交付占有实际上构成了基本的对待履行关系,表明合同义务已基本履行完毕,在不动产买卖中,仅仅欠缺登记而已。缺乏了占有的交付,而如果仅仅将支付价款作为事实物权的基础,那么,债权与物权区分的民法传统会被彻底打破,从而无助于法律体系尤其是物权判断的稳定性。相反,如果仅仅将占有的交付作为事实物权的正当性依据,而不需要支付价款这个要件的话,那么,对于买受人的保护就是过度了,因为买受人既然尚未支付对价,那么将其已经取得的所有权进行返还,对于买受人而言,也不会遭受那么大的损失以至于需要用物权来进行保护。

三、不动产事实物权的理论解释

依据如上分析,实践中的事实物权实际上基于两条路径而展开,继承型与约定型需要依据正当原因理论而正当化,转让型事实物权则是基于一种利益衡量立场上的利益特殊保护。该种特别的利益保护结果造成了与现行民法传统理论的很大冲突,需要进一步进行理论解释。

(一)转让型事实物权可视为经由法院判例形成的习惯法所创设的新型物权

(二)方法论上对物权变动公示要件主义的限缩性解释

依据物权变动公示要件主义,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须经登记始生效力。转让型事实物权案型中,事实所有权因“交付占有”而转移。如此情形构成了物权变动公示原则的某种突破。但审判实务则认为对事实物权的认可并不与物权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直接冲突,“只是认为,即使其此时尚未取得物权,但其合同履行状态使其权利已经很接近于物权,故其利益受法律保护。”参见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湖民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

在此,法院的论证逻辑是:买受人取得事实物权人地位并不等同于完全物权,而是“接近于物权”,该“接近于物权”的权利应受保护,该权利比债权大,但比完全物权小,故而,该权利之取得并不需要按照登记公示而生效。由此,事实物权的生效方式实际上就避开了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主义,反过来说,《物权法》第9条规定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生效规则只适用于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而不适用于依据习惯法创设的事实物权的变动。从解释方法上来讲,该逻辑意味着对《物权法》第9条的公示要件主义进行了限缩性解释,即将物权限制在《物权法》所规定的须经登记生效的物权类型中,而司法判例所发展起来的“准物权”则可不必适用。若这一解释能站得住脚,那么,物权自治的空间即由此扩大,当事人可以设定和取得“习惯法”所认可的物权,同时也进一步缓和了物权法定主义物权设定的自由只限于“习惯法”所认可的物权类型,并不是说可以任意设定新类型的物权。

(三)不完全所有权理论对事实物权理论的逻辑支撑

“权利束”可分解为自由、权利主张―权利、权力和豁免[23]。“权利束”结构为双重所有权提供了理论上的分析依据。在信托法律关系中,涉及三方当事人,一方是财产转让人,一方是财产受益人,一方是财产受托人,转让人将财产所有权交给受托人,受托人为受益人管理财产。受托人是法律上的所有权人,享有法定所有权(legaltitle),但实际的所有权人应当是受益人,受益人享有衡平法所有权(equitabletitle)。因而,信托既非单纯合同法律关系又非单纯财产法律关系,而是两者的混合体[24]。法定所有权可以对抗任何人,而衡平法所有权人不能对抗善意购买人[25]。由此,所有权概念已成为一个符号,在符号学意义上,它仅指向关于所有权人的权利的推定规则,以及关于所有权的剩余权的确定规则[26]。

四、结语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解释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3-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条文字表述虽简,但体现的立法精神实为可嘉。对此,理论界多予以肯定评价。但是,法律的功能不仅是要进行权......
简论阐释动词及其特征
发布时间:2022-12-21
提 要:阐释动词是动词中一个独立的语义类别。它的语义结构由两部分组成:某个具体动作或者状态(预设);说话人解释、评价该动作或状态(陈说)。阐释动词的这种语义结构决定它的一系列词汇语法特征。 关键词:阐释动词;语义结构;......
政治权威与政治发展方式关系的理论阐释
发布时间:2023-06-15
摘要:政治发展方式是研判特定国家和地区政治发展速度和质量的重要概念。尽管自下而上式社会动员为中心的研究路径丰富了有关国家间政治发展方式差异的认识,但该类研究忽视了政治体系选择政治发展方式的可能和实际能力。政治权威属于政治体系所掌控各类政治资源的一类重要变量。伴随着近年来各国各地区政治发展方式差异有所扩大,如何从政治权威类型分析和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方式差异,日益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的焦.........
论阐释的公共理性
发布时间:2023-07-09
摘要:阐释行为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一种理性认知,当这种理性与社会领域的公共性交融而集凝成人的公共理性时,在本质上它是作为主体的人在生活中形成的对物质世界进行理性认识的自觉意识;在实践上它是作为基本主体的人对自身存在意义的体认、忧患与建构的自觉意识。只有在公共理性这个场域,文本的意义才能得到正确判断和理解,阐释才能获取合法性的身份。在人类的阐释行为中,公共理性的目的:一是满足阐释主体的理性认知要求,让.........
集体行动的困境:理论阐释与实证分析(1)-传播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2
摘 要:集体行动的困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 社会 现象。西方学者根据生活世界的反映,建构了集体行动困境的 理论 模型,并作出了若干理论阐释。这种非合作博弈下的集体行动逻辑反映在公共事务管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公共资......
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文摘要:一般认为,我国法上的物权变动原则上采债权形式主义,例外采意思主义加公示对抗主义。在意思主义模式下,不动产物权何时变动,存在认定上的困难;而在债权形式主义下,登记成立与权利的真正变动之间又有很大的真空期。在不动产......
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3
论文摘要: 民事再审制度不仅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谈论已久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重要问题,但大多学者将研究的热点集中于再审事由以及再审程序的改造与重构,而作者则认为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民事诉讼中的再审制度,......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论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论文关键词 租赁权 抵押权 冲突 物权作为绝对权,具有优先效力。根据债的关系的相对性,债权人仅得对债务人主张基于债之关系而生......
关联理论在歇后语教学中的应用与阐释
发布时间:2015-08-13
[摘 要]歇后语是中国传统语言文化中极具特色的形式。如果在教学实践中,利用关联理论将之分解成词汇信息、逻辑信息和百科信息三个部分给外国留学生讲解,不仅可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而且还可以把中国优秀的文化传播出去,让世界进一......
民事诉权释论
发布时间:2022-11-15
" 诉权学说史上,先后出现了私法诉权说和公法诉权说,同时还存在宪法诉权说和多元诉权说等,这些学说对民事诉权的内涵作出了不同的界定。那么,在现代社会,如何合理界定和认识民事诉权的内涵呢? 民事诉权是国民所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
和谐地产的内涵阐释
发布时间:2014-01-07
内容 摘要:和谐 社会 是我国社会 发展 的 理论 基石,本文简单论述了和谐社会的含义和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和谐地产的概念,提出了和谐地产就是制度和谐、产品和谐、价格和谐的统一。 关键词:和谐社会 和谐地产 制度 房价 ......
公共地役权在不动产利益冲突调和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3-03-09
摘要:征收是用于解决不动产财产领域公私利益冲突问题的方式,然而由于“公共利益”范围和标准的模糊性,导致实践中滥用征收权的行为频频发生。不仅影响了不动产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对财产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侵犯。因此,在反思如何完善征收制度的同时,应当在对公私利益冲突类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公共地役权方式,以公权主体作为公众的代表,与不动产财产权人通过协商方式,实现不动产财产为公需所用与保护财产权人利益的.........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及适用条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关键词: 不动产/冒名处分/善意取得/焦点笔谈 内容提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非依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自《物权法》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第106条、第107条)以来,实践中相关案例频频出现,不乏一些复杂疑难案例。针对实践中一......
事实与解释
发布时间:2023-01-27
尼采说:“世界上没有事实,只有解释。”这当然太过偏激,但事实确实可以做不同的解释。读了《无声的革命》,我对此更坚信不疑。 这本书的特点是认真发掘事实。作者们将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现存十五万本科生的学籍卡片输入计算机,然......
论抵押物转让的《物权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3-02-07
摘 要:《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物转让必须以消灭抵押权为前提超越了抵押权所具有的物权性;抵押权作为价值权只能对第三人课以不损害抵押物交换价值的不作为义务,而不能作用于抵押物的转让。抵押权人同意对抵押权人而言,既是权利也......
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内容提要:在物权法中贯彻公示原则后,必然会有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这种区分是客观存在的;在不涉及......
民办高校产权:论概念的阐释及分析框架的建构
发布时间:2023-05-26
" [论文摘要]民办高校产权即对民办高校财产的权利,主要包括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和控制权三项。处理民办高校产权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持激励性与公益性的平衡,激励性要求加强对民办高校产权主体(投资者和创办者)的权利保护。公益性则要......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9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摘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审议当中对于我......
动物权利与动物实验之战
发布时间:2013-12-18
动物权利与动物实验之战 在美国,动物权利极端主义者发动了一场悄无声息的战争,这场战争有可能正阻止着科研人员开发新药的脚步,在动物权利与病人权利的矛盾中,人类应该怎么办? 对于近年来某些动物保护组织极端分子一些滑稽可笑的行为......
浅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及适用条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6
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非依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自《物权法》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第106条、第107条)以来,实践中相关案例频频出现,不乏一些复杂疑难案例。针对实践中一起冒名出售房屋案,《判解研究》(2009年第2辑)特......
浅谈《诗经》阐释与刘勰的诗学理论
发布时间:2023-07-03
《诗经》阐释与刘勰诗学理论关系密切中国古代诗学是以儒家为主体的诗学。中国古代诗学理论的建构与儒家经典的阐释,特别是《诗经》的阐释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不仅表现在经学占据统治地位的汉代,而且贯穿在中国诗学理论发展的整个进程中。魏晋南北朝是经学中衰或者说儒学思想影响力被严重削弱的时期,也常常被人们看成是文学摆脱功利和追求审美价值的时代,但并不意味着《诗经》研究和阐释所建立的诗学原则与规范为人们所轻视。魏晋.........
人权是什么?——三种阐释与一个回答
发布时间:2023-04-28
"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从人权的价值论、人权的规范论及人权的事实(实证)论来阐释人权,以求展示人权的不同侧面。在人权的价值论中,考察了人权的目的性价值与手段性价值,并揭示了人权价值内含的三个信念:人的共同性与多样性、人与人......
和谐地产的内涵阐释(1)
发布时间:2023-07-12
内容摘要: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石,本文简单论述了和谐社会的含义和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和谐地产的概念,提出了和谐地产就是制度和谐、产品和谐、价格和谐的统一。 关键词:和谐社会 和谐地产 制度 房价 和谐社会......
文学叙事研究意义阐释
发布时间:2023-05-01
摘要:横亘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的阴山山脉,因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历史上曾经有匈奴、鲜卑、党项、蒙古等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阴山岩画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本文通过搜集整理阴山岩画案例,从岩画所体现的图案、符号、动物图形、人物画像及其整体蕴含的象征意蕴并结合文学叙事理论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今后探索阴山岩画的文化价值。关键词:阴山岩画游牧神灵阴阳一、阴山岩画的研究.........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3-07-06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立法迫使陷于不安的合同当事人不得不 先进行履行准备,由此将来可能因......
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物权效力
发布时间:2023-07-23
【摘 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膨胀繁荣,期房交易量逐年递增,按揭贷款这一舶来品也逐渐被国人接受并迅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风险与纠纷。按揭贷款下被抵押的不动产通常并未取得产权证,商业银行至多能够取得不动产抵押......
反思与建构:论我国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之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反思与建构:论我国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之制度 反思与建构:论我国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之制度 反思与建构:论我国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之制度 「摘要」笔者在本文中立足我国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制度的......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发布时间:2023-02-13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 [摘 要]物权行为理论将出卖人的所有权请求权转化为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可争议地损害了出卖人利益,牺牲交易公正。同时,......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14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试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登记制......
论德国民法上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德国民法上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 论德国民法上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 论德国民法上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宗旨在于维护物权交易的动态......
实证法学的新阐释与自然法观念陷阱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4
一、自然法观念批判与实证法学的源起无证是古典自然法理论,还是随着20世纪自然法的复兴而呈现的新康德主义和新经院主义的崭新形式,最终自然法的价值判断必归结于一些伦理概念或者蕴含于概念中的伦理命令.这些构成自然法观念轴心的伦理......
知识产权法中物权理论的应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在“物必有体”的传统民法原则掩盖下,权利客体具有无体性的知识产权当然地被排除在物权范畴之外。然而,在将知识产品与物、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对比后可以发现,知识产品与物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知识产权从属性上讲与物权并无牛氐牾......
网络人际互动:基于实践本质的多重阐释
发布时间:2016-01-05
吴满意教授新著《网络人际互动:网络实践的社会学视野》(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从网络人际互动的历时性和共时性演进出发,分析网络人际互动的本质属性和特征,诠释网络人际互动的价值构成、实践途径和异化表现,对网络人际互动......
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 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 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 典权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两汉时期,已有典权存在。如《后汉书·刘虞传》:“虞所赉赏,典当胡夷”,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3-06-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解释适用问题,须从我国民法反欺诈制度入手。......
论互文性理论对电影《人工智能》叙事艺术的阐释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互文性理论对电影《人工智能》叙事艺术的阐释 论互文性理论对电影《人工智能》叙事艺术的阐释 :视觉文化研究 周星驰的无厘头电影风格 全球化时代中国电影的文化分析论互文性理论对电影《人工智能》叙事艺术的阐释 精......
在新形势下物权法商事适用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4
一、新形势下物权法商事适用性分析(一)物权法对于交易安全的保护我国物权法以物权和债权两种原则和规定对交易安全进行保护;对于不动产的交易安全保护,则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相关规定来实现。上文提到,我国的物权法借鉴了国外立法经验,但又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这里将我国的物权法与德国的物权法进行相应比较,我国物权法与德国物权法相比具有一定的共性:主要都是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交易安全;二者也存在着一些差别,德国.........
简述顺应理论对礼貌的阐释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关键词:礼貌 顺应性 语境 动态顺应 论文摘要:礼貌问题是语用学的热点之一,Brown and Levinson的“面子论”和Leech的“礼貌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礼貌现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Verschueren的顺应性理论为研究礼貌现象提供......
理论阐释 引领赶考正确方向
发布时间:2015-09-06
发挥理论引领作用,围绕“中国梦・赶考行”的主要内涵、重大意义和现实启示,组织开展了系列理论研讨会,专家、学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出了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促进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
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关键词: 共同抵押权;物上保证人;后顺序抵押权人;第三受让人;代位求偿权 内容提要: 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的是共同抵押制度而非财团抵押制度。共同抵押权是为共同担保同一债权而在多项财产上设立的多个抵押权。除当事人另有......
不动产登记:权力变权利
发布时间:2023-05-1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发生到成熟的过程,作为新生事物,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是如此,要想真正实现,它还须跨越多重关口。 眼下最难的莫过于,各级官员和社会公众仍把不动产登记当作行政权力。......
浅析物权法中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6
一、我国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范围 (一)土地 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也就不能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我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担保法》规定:......
再论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7
关键词: 动产物权变动 生效要件 指示交付 现实交付 内容提要: 我国《物权法》第23条关于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统领各种类型的动产物权变动,其但书仅适用于动产抵押权、浮动抵押权、海上运输的指示单证及非基于法律行为......
《论语》中“孝”的现代阐释与传承发展
发布时间:2023-06-14
摘要:黑格尔认为,家庭以“爱”为其规定,具有无限丰富的内容。家庭伦理实体有其客观性和必然性的真理内容,并明确规定了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从黑格尔的家庭伦理实体视角观照孔子《论语》中的“孝”,其作为“仁”的具体实践,作为人......
试析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阐释我国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理论之一。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并未出现第三产业,随着时代的转变社会经济条件也发生了深刻的改变,第三产业随之出现以及在当前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逐渐加大。在新形势下,第......
论《金瓶梅》崇祯本插图对人物性格的阐释
发布时间:2023-07-26
摘 要:崇祯本利用插图对文本内容的选取,进一步阐释了书中人物的性格特点。而且“全像”式的插图完整地展现了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文章以崇祯本《金瓶梅》中西门庆、潘金莲、宋蕙莲为研究对象,分析插图对人物性格的阐释。 关键词......
文化理解前见与文化阐释视阈
发布时间:2013-12-18
文化理解前见与文化阐释视阈本章内容提要:本文和文本,互为因果,互表互证。人类生活的文化环境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其理解阐释前见的复杂多样性和可变性。正是由于文化理解前见和在此基础上的所形成的文化阐释视阈的差异,才导致了文本......
研究中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征收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25
1引言现如今,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对房屋和土地等征收不动产已经成为常见现象。相关信息和数据显示,我国2016年前四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惊人,其中国企以及其他经济型企业实现固资投资54.64亿元,相较于2015年前四个月增长了27.1%。而房地产领域实现投资高达1467.5亿元,提高38.8%,与同期相比增加16个百分点,已经成了投资增长的重要助推力。因此,从发展角度进行分析能够看出,信贷消费、银.........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学解读与阐释
发布时间:2022-10-3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并对其做出了系统的部署。这是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历史性决策,体现了新的中央领导集......
实物期权理论论文
发布时间:2015-12-02
长期以来对企业价值直接评估的经典方法是折现现金流(DCF)法,但是DCF法却存在很大的问题。 用DCF方法来对进行估价的前提假设是企业或项目经营持续稳定,未来现金流可预期。但是这样的分析方法往往隐含两个不切实际的假设,即企业决策......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发布时间:2013-12-19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德国民法的特有理论,中国的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现行法确立了物......
试析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阐释我国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
发布时间:2016-04-25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试析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阐释我国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关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基本概述 使用价值......
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的适用性
发布时间:2016-09-18
盗窃犯罪是司法实践中最常遇到的一类普通刑事犯罪,在各类刑事案件中,该类案件发案数量一直位居前列,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和2012年人民法院一审盗窃刑事案件的数量达到了190825件和222078件,分别占到了当年法院所有一审案......
再售期权理论的适用性与融资融券
发布时间:2015-08-18
〔关键词〕再售期权理论;融资融券;F-O模型 一、引言 二、再售期权理论及其文献综述 1978年,Harrison和Kreps[1]开创性地提出了再售期权理论,该理论是国际学术界研究股票泡沫现象的经典理论之一。这一理论有其自身的优势:与理......
“人性”与“哲学”:一种可能的阐释
发布时间:2022-08-07
" 【内容提要】人性问题作为人及其存在的始源性和本然性问题,它同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内在相关。人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二重化,构成人类学本体论悖论。历史上真正的哲学家都对此有着深刻的体认。精神存在对于肉体存在具有优先性和至上性......
对农民寻求非农活动的社会学阐释
发布时间:2023-01-02
(一) 在理论上, 向来有两种彼此“对立”的视角: 整体论和个体论。前者在研究农民由乡村向城镇迈进寻求非农职业和城市生活的时候, 关注于宏观的结构性、制度性因素的制约作用(甚至被叫做“决定作用”), 认为个人不过是社会关系的载......
物权法律适用的历史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8
物权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素来占有重要位置,与债权制度并称为民法财产权中的两大支柱。相对于债权而言,物权有着浓重的"土著色彩",特别是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制度乃至意识形态的影响,各国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在内容上存在着......
论不动产利用的二元结构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不动产利用的二元结构 论不动产利用的二元结构 论不动产利用的二元结构 「内容提要」不动产的利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设定用益物权,二是设定债权利用权。这两种方式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仍有本......
“物权法之争”与宪法解释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论文关键词: 宪法解释/原则/冲突/物权法 内容提要: 文章以物权法草案的违宪之争为例,专门梳理了关于宪法解释的基本的理论预设、宪法解释的权力边界特别是对政治性争论的应有态度和对宪法条文冲突的解决方法。结合我国的宪法解释实践......
概念整合理论对幽默修辞的阐释力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要]幽默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手段,要通过一定的结构形式表现出来。在语言运用的范围内,语言幽默会通过隐喻、双关、委婉、反语等修辞手段来表现,并在特定的语境中制造出一种字面语义与深层语义“错位”的效果。概念整合理论是认知语......
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的适用性探析
发布时间:2023-05-05
其中,《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该解释第二条对“数......
“公共阐释论”与审美活动作为时间意识的空间性、同时性
发布时间:2022-09-27
摘要:在“强制阐释论”与“公共阐释论”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这就是审美活动作为流畅的时间意识或时间视域。在这一前牵后挂、晕圈化的愉悦过程中,审美主体始终指向审美对象,且这一时间意识是由审美主体与特定的、高度固化而不可能进行化约、改易的构成艺术作品诸因素之间的空间性关系所奠基的。西方当代文论中的“强制阐释论”倾向就是以科学主义的无时间性、非时间性来僭越审美活动的时间性,取消了审美活动作为时间意识的流畅.........
浅析无权处分辨———合同法第51 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3-04-19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为合同法)第51 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一出, 论者蜂起, 见仁见智, 不断深入, 诚为民商法学界少有的盛事。同时也应看到, 严重的分歧意见会影响合同法的统一适用。有鉴于此, 需要澄清若干问题......
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不同
发布时间:2022-12-18
一、内涵及类别的区分 在宪法学的理论研究中,长期困扰宪法学者的一个基础问题就是什么是宪法权利?依据宪法而产生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与宪法所规定的权利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质的规定性的不同?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有本质上的区别......
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与类型
发布时间:2023-03-25
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与类型 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与类型 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与类型 所谓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在登记制度中,不动产登记簿具有特殊的地......
事物,事实,论证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小引 1950年,奥斯汀写了一篇题为“真理”的文章,文章中曾把真理定义为“符合事实”。同年,斯特劳森发表了一篇同名文章,对这一颇为寻常的定义提出批评,斯特劳森认为,人、物、事件是在世界里面的东西,事实却不是,事实是......
试论求偿权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求偿权的适用 试论求偿权的适用 试论求偿权的适用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构成中,由于被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其人身和财产造成了损害,且损害的原因源于经营者,那么经营者则应该......
社会学解释方法在司法实践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9-12-04
摘要:社会学解释方法是指将司法实践中的案情与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依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运用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通过对判决结果的预测即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来进行融合的解释方法。在运用社会学解释方法时,需注重各阶层社会利益的权衡,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社会学解释方法的优点在于:一是有利于法律适用中的安定性和灵活适用的统一;二是使法律规定能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三是有利于实现.........
理论旅行与翻译延异——试论西方思潮在中国的延异与阐释
发布时间:2022-08-07
" 论文摘要:翻译活动不是在真空中进行,总是受到一定意识形态的控制。在近代中国风行的西方思潮经过了“理论旅行”,即历史情景和空间地域的迁徙之后产生巨大延异.与其“母本”有所不同。本文以现代主义,人文主义以及女性主义等西方......
论张艺谋电影文本的文化接受与阐释(1)
发布时间:2023-03-26
内容提要:张艺谋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的文化研究中具有独特的意义。而张艺谋电影文本的文化接受与阐释是对其进行揭秘的关键。作者认为,张艺谋电影文本在国际上的成功在于以西方审美和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接受和阐释过程中,导演的文化观念......
试论语言交际中句式选择的认知语用阐释
发布时间:2023-05-23
提 要:人们在语言交际中选择句式受到认知和语用因素制约,其主要表现在认知语境、认知效果、语用意图象似性以及语用现象语法化等方面。说话者选择的句式结构是一种具有最佳关联性的明示刺激,是对语言符号进行最优化配置,旨在传递说话......
茶道之哲学阐释
发布时间:2013-12-17
" 中国茶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为中华民族之国粹。 中国是茶树的原产地,中国茶业,最初兴于巴蜀,其后向东部和南部逐次传播开来,以致遍及全国。 到了唐代,又传至日本和朝鲜,16世纪后被西方引进。 “三皇·炎帝神农氏,周·鲁周公旦,齐相晏......
从文创作中期文化阐释视阈:反观之镜与湘西文化本土阐释
发布时间:2013-12-18
从文创作中期文化阐释视阈:反观之镜与湘西文化本土阐释沈从文借助湘西故事,苗家人物形象,从文化他者异质影像中照出城市文明的黑暗虚伪。他的文化阐释及文化批判旨趣并非是把湘西土著文化作为“物”来研究,而是作为一种反观之镜、人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理性与非理性的科学阐释
发布时间:2013-12-18
马克思主义关于理性与非理性的科学阐释上个世纪的最后二十年,是我国的思想理论界充满活跃气氛的二十年。中国似乎进入一个狂飙时代,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思想风暴。在国门向西开放当中,人们张惶等待,希冀有新鲜的理念来荡涤激活僵化的中......
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与登记对抗主义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04
根据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第6题可以扩展出以下情况。情况一:若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未与乙办理登记,后与不知道甲乙交易情况的丙办理了登记,此种情况丙为善意第三人确定无疑,那么汽车所有权究竟归属于谁?丙办理的登记之法律效果......
浅谈福斯特对马克思生态学的理论阐释
发布时间:2023-01-13
随着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上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给人类正常的上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环境问题成为人类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作为生态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福斯特致力于研究马克思理论中关于生态问题的观点,阐释了......
略论物权债权化与债权物权化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与革新引发了传统物权和债权理论的新变化,物权与债权逐渐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转换与融合,显著表现为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两种趋势。本文试图在研究该趋势的基础上,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以此来重新审视传统物......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发布时间:2023-02-15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内容摘要] 《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界定于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并作“合同......
我国物权立法不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综上,我们发现,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诸多“应有功能 ”与其“实有功能”之间产生了极大的分离,其“应有功能”绝大部分已被善意取得制度和公示公信制度所抽空,而残余部分也超出了交易安全保护的合理范围,甚至有鼓励不诚实交易的倾向,因......
论民事赔偿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发布时间:2023-02-24
关键词: 民事赔偿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内容提要: 民事赔偿作为司法实践中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民事赔偿影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轻重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理论根据。从实践层面看,民事赔偿对于死刑的......
论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如何维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
虚拟财产权非物权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虚拟财产权非物权论 虚拟财产权非物权论 虚拟财产权非物权论 对于网络游戏物品被窃取的玩家、进行网络游戏物品交易的玩家应当给予法律的保护显而易见,但客观的法律却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由此......
分析预决事实无需证明的法理基础与适用规则
发布时间:2023-01-02
一、预决效力规则问题:理论基础不明、学理解释多元、审判适用不一预决事实无需证明,通称预决效力规则,是指为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所确认的事实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无须当事人举证证明的事实认定规则,属于证据规则上的免证规则之一。预决效力规则在其他国家法律上均未见有明文规定。该规则最早出现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75条第(四)项.........
《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和适用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和适用 《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和适用 《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和适用 一、关于法律适用范围问题 ......
物权行为理论和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
发布时间:2013-12-19
物权行为理论和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 物权行为理论和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 物权行为理论和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 [摘 要]本文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分析和论证了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两种物......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合理适用关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5
一、工伤保险制度与民事赔偿制度概述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单位参加劳动过程中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受到了伤害,或者因受到职业性有害物质的影响导致劳动者受伤,乃至残疾甚至死亡的时候,受害者及其供养的亲属可以获得一定的物......
王船山对位财与仁义关系的生存论阐释
发布时间:2023-05-10
摘要:王船山从天人关系的视域阐释了位财与仁义的关系:作为天地之心的人,是天地借以用来治理和使用万物的;作为人类生活重要现象的位财,是天地用来治理和使用人、也是人类实现自治的重要方式;作为人类德性的仁义,是天地一阴一阳之道及生生之德的呈现。二者关系可概括为:位者仁之藏,财者义之具;仁以守位,义以理财。基于“生生之谓易”的易学语境和儒家重义轻利的道义论传统,船山从人类与万物“生成”和“存有”的存在论视.........
创新人才培养的文献综述及理论阐释
发布时间:2022-12-31
摘 要:创新人才培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内外相关文献在理论上一般从创新人才的人格特质、能力结构等层面进行界定;实践上一般从政府、高等院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支持措施、培养模式和方法的角度进行研究。从心理学理论......
中奖权转让不适用“从随主”原则
发布时间:2013-12-19
中奖权转让不适用“从随主”原则 中奖权转让不适用“从随主”原则 中奖权转让不适用“从随主”原则 有奖存单体现了两种合同关系。存款人取得存单后拥有两种权利,即依储蓄合同的付款支息请求权与......
动物实验与雄性动物
发布时间:2022-11-01
动物实验与雄性动物 现今的动物实验,研究人员多回避使用雌性动物。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教授苏克与神经生物学家毕里认为,要实行严格的措施,才能有效遏止这种偏见行为。 苏克与毕里调查发现,在神经科学领域,平均5.5只雄性动物对......